目前分類:法律法規稅法稅務與創業加盟開店實務 (2417)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億光公司於「億光LED」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係以系爭商品與60瓦白熾燈泡相較,並以每戶家庭每日照明使用小時為10小時、每戶燈泡顆數為25顆、每度電單價為4.05元等假設條件所節省之照明電費,及每減少1度照明用電,空調用電可減少0.4度所據以節省之夏季4個月空調用電電費予以計算,合計每年每戶可節省兩萬餘元。

經公平會調查系爭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並未揭示計算說明,且億光公司所述假設前提並非所有用戶用電之唯一模式,造成之用電量亦不盡相同,並非任何家庭使用系爭商品後,即有其廣告所宣稱效果,實際節省金額仍視每戶家庭之用電習慣、使用時間等而有不同。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億光LED」電視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就商品之品質為引人錯誤表示,爰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數據行銷廣告,廣告應具體揭示其假設前提,相關大眾計可知悉其計算依據為何,而不會有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且要注意行銷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億光公司於「億光LED」電視廣告不實罰1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億光公司)於「億光LED」電視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就商品之品質為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億光公司於「億光LED」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係以系爭商品與60瓦白熾燈泡相較,並以每戶家庭每日照明使用小時為10小時、每戶燈泡顆數為25顆、每度電單價為4.05元等假設條件所節省之照明電費,及每減少1度照明用電,空調用電可減少0.4度所據以節省之夏季4個月空調用電電費予以計算,合計每年每戶可節省兩萬餘元。惟據經濟部能源局表示,依前開假設條件所計算結果雖與系爭廣告並不相悖,然系爭廣告並未揭示計算說明,且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開之營業統計數據,100年度家庭用每度電平均售價為2.76元,平均每戶家庭每月用電量為307度,平均每戶家庭每月電費支出為845元,平均每戶家庭每年電費支出為10,140元,上開數據為平均每戶家庭使用全部家庭電器用品之結果,每年使用照明設備所需用電量及支出之電費,理應低於前開總用電量及總電費;另億光公司所述假設前提並非所有用戶用電之唯一模式,造成之用電量亦不盡相同,並非任何家庭使用系爭商品後,即有其廣告所宣稱效果。是以,系爭廣告宣稱「一年一家電費可省兩萬多」,尚非任何家庭均可獲得之省電效益,實際節省金額仍視每戶家庭之用電習慣、使用時間等而有不同,惟系爭廣告未具體揭示其假設前提,相關大眾無從知悉其計算依據為何,而有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屬引人錯誤之廣告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於簽約單,尤其是照片著作權的歸屬、額外收費項目或業者口頭承諾事項,都應形諸文字載明於契約內,才能減少後續爭議,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廣告
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源興行銷公司廣告不實公平會罰5萬

源興公司於案關網站宣稱「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語。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源興公司自承案關網站於101年3月17日開始刊載,惟iPad2係於101年3月8日宣布降價3,000元,源興公司並無立即於網站反映「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真實之市價,致廣告刊登初始之市價即與實際不符,對守法競爭同業產生不公平競爭,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1月28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通過,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刊載「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就贈獎之價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行銷廣告,廣告刊登初始市價即善盡廣告真實表示責任,要與實際價格相符,且注意行銷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若有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 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小心因此遭公平會罰款且商譽受損。

小吃店行銷公團購廣告不實共罰15萬

一起行銷公司及麻六品於GOMAJI網站刊載「【麻六品】麻辣鴛鴦鍋」團購廣告,並宣稱「5折!只要220元,即可享用原價439元【麻六品】麻辣鴛鴦鍋吃到飽」、「優惠兌換期限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8月26日,需三天前訂位並告知使用團購憑證,否則恕無法提供服務,敬請配合」、「限週一至週五使用,用餐時間限2小時」、「適用分店麻六品(總店)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日12:00PM~1:00AM」等語,

經查麻六品未就其營業時間12:00PM至1:00AM全部時段及總座位數開放訂位,僅開放每日三時段之1樓座位,並向消費者表示晚上時段訂位已滿可至GOMAJI團購網退費,然此用餐時段及座位數量限制未於網站廣告明載,與消費者自廣告所獲團購憑證可於店家每日營業時間12:00PM~1:00AM間使用,及使用座位數量為店家總座位數之印象不符,以上限制情形與消費者就廣告內容有關團購憑證之使用時間及座位數量之認知產生差異,而有引起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公平交易委員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2事業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分別處一起行銷公司新臺幣(下同)10萬元罰鍰、麻六品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呼籲,開店商家 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行銷廣告,應注意廣告表示要與事實相符,且其差異要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如何找合適員工探討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合理婚紗攝影服務權益,指派消費者保護官協同行政院消保處及本府經濟發展局、工務局及消防局人員,針對本市境內之婚紗攝影業者進行定型化契約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查核。

4家業者建築物使用狀況皆與原核准用途不符,蘇菲雅、紗法亞、環球影城等2樓以上供消防人員於火災發生時使用之緊急進口皆有寬度不符或遭封閉阻塞之情形;就消防安全部分,4家皆有緊急照明燈故障或數量不足之缺失,另外蘇菲雅之授信總機遭遮蔽,紗法亞之緩降機固定架鬆動、避難器具燈及緊急出口標示故障,愛倫斯之部分滅火器藥劑已逾有效期限,環球影城之室內消防栓箱水帶損壞等等。針對以上缺失,本府工務局及消防局已要求業者應限期改善並將擇期複查;就定型化契約部分,婚紗攝影消費爭議大多涉及定金返還、攝影作品不滿意、業者加收費用等原因,但因目前經濟部僅訂有婚紗攝影契約範本,尚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資依循,業者多表示倘與消費者發生爭議才個別協商處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簽約單、估價單或企劃書中載明契約審閱期,就給付遲延、給付不能、終止契約等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應用文字載明於契約中且預先約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別是照片著作權的歸屬、額外收費項目或業者口頭承諾事項,才能減少日後爭議。

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 77-2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
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建築法第9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
    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
    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
    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
    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
    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
    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
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
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
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消保官查核婚紗業者,為消費者把關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日前指派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協同行政院消保處及本府經濟發展局、工務局及消防局人員,針對本市境內之婚紗攝影業者進行定型化契約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之查核,以監督業者提供消費者安全合理之婚紗攝影服務。

本次係針對板橋區蘇菲雅婚紗社、紗法亞婚紗社、愛倫斯精品婚紗及新莊區環球影城婚紗等4家業者進行查核,發現4家業者建築物使用狀況皆與原核准用途不符,蘇菲雅、紗法亞、環球影城等2樓以上供消防人員於火災發生時使用之緊急進口皆有寬度不符或遭封閉阻塞之情形;就消防安全部分,4家皆有緊急照明燈故障或數量不足之缺失,另外蘇菲雅之授信總機遭遮蔽,紗法亞之緩降機固定架鬆動、避難器具燈及緊急出口標示故障,愛倫斯之部分滅火器藥劑已逾有效期限,環球影城之室內消防栓箱水帶損壞等等。針對以上缺失,本府工務局及消防局已要求業者應限期改善並將擇期複查,確實督促業者遵守建築及消防法規之規定。

就定型化契約部分,4家業者皆未於與消費者簽訂之簽約單、估價單或企劃書中載明契約審閱期,就給付遲延、給付不能、終止契約等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亦未於契約中預先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業者多表示倘與消費者發生爭議才個別協商處理;而受查核業者所收受之定金多在1萬元上下,並依照定金、拍照、挑片、取件等4期向消費者收取費用,另外就租借禮服、配件之押金、逾期歸還之費用、損壞之賠償等,多由業者單方於簽約單中訂明。

消保官表示,婚紗攝影之消費爭議大多涉及定金返還、攝影作品不滿意、業者加收費用等原因,但因目前經濟部就婚紗攝影(包括禮服租售及拍照)僅訂有契約範本,尚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資依循,一般婚紗業者所使用之簽約單對消費者之保護尚未盡周全。消保官除要求業者應提供契約內容供消費者審閱並詳細說明契約內容外,也要提醒即將結婚的新人們,不要忽視自身審閱契約之權利,並可參考婚紗攝影契約範本所定事項,將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載明於簽約單,尤其是照片著作權的歸屬、額外收費項目或業者口頭承諾事項,都應形諸文字載明於契約內,才能減少後續爭議,保障自身權益。

檔案下載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查核婚紗業者結果彙整表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公共安全及契約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消保處查核補習班公安及契約結果出爐

行政院消保處於101年9-10月間指派消保官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建管、教育等單位人員與消保官至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嘉義市及彰化縣等地,擇定其中30家就教育行政管理、使用之契約、建物使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查核,僅1家全部符合規定,其中6家全數不符合規定查核,查核不符合規定的補習班,行政院消保處可根據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則可要求限期改善,違者可處6萬至150萬罰鍰。行政院消防署可依違反 消防法第6條規訂引用同法第37條規定可處6千至3萬元罰鍰,未改善將連續開罰。

其查核結果如下: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分:有22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家業者未申請立案登記而營業,3家業者雖有立案登記,惟擴大營業面積。
二、契約查核部分:有17家不符規定,其中有15家僅有報名表或收據,未簽定書面契約,另有2家雖簽訂書面契約,惟契約中未記載審閱期間。
三、建物使用管理部分:有17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5處直通樓梯、安全梯通路阻塞,嚴重影響消費者逃生。
四、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有18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4家避難逃生設備(標示設備、緊急及照明設備、避難器具)不符合規定,事故發生時,恐影響消費者避難。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補教業連鎖加盟業者,應將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契約內容,且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對公共安全維護有更高的自主管理意識,營造一消費者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抱著僥倖的態度,尤其逃生通道不可以堆積雜物、安全門平日不可以上鎖應保持關閉。

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公安聯合稽查5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由建管處、消防局、商業處、警察局、觀傳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政風處等單位聯合稽查,公安稽查小組分別於10月22、24、26日下午、晚上,針對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等場所依各業務權管範圍無預警機動稽查,共計檢查18家,結果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

按規定不合規定場所除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外,並同步於網路公告,以提醒消費者不要至該場所消費。

這5家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分別為:
1 上允創作料理有限公司 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108號地下1樓之1 475 101/10/22
2 可麗餐廳 萬華區三水街124號5樓 476 101/10/22
3 華泰大飯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崙分公司 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209號2樓 477 101/10/24
4 蜜桃餐廳 中山區林森北路85巷56號地下1樓 C026 101/10/26
5 金磚視聽歌唱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區林森北路50號1、2樓 479 101/10/26

 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無預警機動稽查,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業者應有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提供消費者一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以免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和遭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及網路公告影響營運商機。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如何找合適員工探討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欣雄瓦斯有限公司刻意選擇以與供應天然氣之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事業名稱,且大量散發極易使人誤認之服務通知單,使民眾誤認其與所屬轄區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再假藉瓦斯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實。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誤導及欺瞞民眾為導管瓦斯公司之事實,並藉瓦斯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之實,其整體行銷方式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小心用假安檢真銷售不當手段之詐騙行為外,面對業者登門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時,務必要問明來者所代表之真實事業及其目的,若發現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可直接報警處理。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假藉瓦斯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實,欣雄瓦斯有限公司罰1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欣雄瓦斯有限公司」大量散發極易使人誤認之服務通知單,使民眾誤認其與所屬轄區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假藉瓦斯安全檢查名義行銷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實,其整體行銷方式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該公司刻意選擇以與供應天然氣之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事業名稱,並在登門銷售商品幾天前,在導管瓦斯公司之營業區域內大量投遞服務通知單之方式,利用一般民眾對導管瓦斯公司之信賴感,使民眾誤認該公司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故當該公司派員至民眾住家,假藉瓦斯安檢服務名義時,在民眾不疑有他情況下使之入內,隨後即以瓦斯有漏氣危險,使民眾心陷危機之下,進而推銷並為民眾安裝瓦斯安全器材;該公司為銷售之目的,誤導及欺瞞民眾為導管瓦斯公司之事實,並藉瓦斯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之實,整體行銷方式核屬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

公平會提醒消費者在面對業者登門銷售瓦斯安全器材時,務必要問明來者所代表之真實事業及其目的,並衡量所推銷之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消費權益受損。如果消費者因不慎誤判,事後想退貨的話,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此種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另若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

公平會最後表示,該會向來重視瓦斯安全器材銷售市場交易秩序,自成立以來已處分逾70家「假安檢真銷售」之不肖業者。該會對於一再更名及變換銷售範圍與當地導管瓦斯公司相類似之業者,以及某些依附在工商行號下,長久以來用假安檢真行銷不當手段之業務員,將依所掌握相關資料持續追蹤,倘經公平會查獲違法事證,絕不寬貸。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瓦斯安全不當銷售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小心詐騙集團假冒瓦斯公司到府安全檢查

開店商家和有意開店創業者提高警覺小心謹慎,有詐騙集團先虛設「陽×山、欣×」瓦斯管路企業社,穿著類似瓦斯公司制服,先分送該區域瓦斯公司檢查通知單或直接假冒被害人用戶之瓦斯公司,讓不知情之民眾誤認為使用之瓦斯公司做例行性瓦斯管線安全檢查服務,1人或2人1組,渠等再以檢查瓦斯管路為由登門造訪。

假冒瓦斯公司到府安全檢查,然後再以你們家瓦斯管路老舊(安全閥故障)有漏氣情形,需要更換3年或終身保固之流量遮斷器(全自動保險開關)!否則會浪費瓦斯、增加費用及公安之虞喔!或是以以檢查之名行破壞之實,將被害人家中瓦斯管路破壞後藉機瓦斯管路漏氣、安全閥故障,恐將引起火災等危害為由,推銷更換瓦斯超流量遮斷器、全自動保險開關及瓦斯管路,其安全閥雖為相同規格之物,卻依3年及終身保固之不同分以1,980至2,980元不等之價格販售。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南屋企業社罰60萬  

南屋企業社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散發防地震資訊宣傳單及摸彩券招徠消費者後,對於商品價格為不當之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進行瓦斯防震器強力推銷。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該會針對招徠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及進一步訪談後,有研擬一套縝密之欺罔且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銷售手法,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南屋企業社自100年5月起進行此種銷售方式,銷售範圍遍及全台灣,該事業上開不當之銷售方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已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損害民眾權益,除命該事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需要刊登廣告或是散發廣告傳單,應注意廣告內容宣稱要與實際相符若有贈獎活動促銷活動,應注意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餐飲業小心偽造檢驗卡瓦斯桶

開店商家特別是餐飲業業者要特別注意,去年南部縣市曾破獲不法集團偽造「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標示卡」,今年,臺北市也陸續發現18張疑似偽造的標示卡,並經相關單位鑑識後確認其中11張是偽卡。

消防局指出,不肖業者為降低成本,削價競爭,使用偽造檢驗卡的瓦斯桶,規避嚴格的檢驗測試,以獲取暴利。餐飲業業者如使用到偽造檢驗卡的瓦斯桶,可能會因為瓦斯桶的耐壓不足或腐蝕嚴重,而產生瓦斯漏氣,遇火源即有引發火災危害之虞。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南屋企業社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散發防地震資訊宣傳單及摸彩券招徠消費者後,對於商品價格為不當之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進行瓦斯防震器強力推銷。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該會針對招徠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及進一步訪談後,有研擬一套縝密之欺罔且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銷售手法,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南屋企業社自100年5月起進行此種銷售方式,銷售範圍遍及全台灣,該事業上開不當之銷售方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已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損害民眾權益,除命該事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需要刊登廣告或是散發廣告傳單,應注意廣告內容宣稱要與實際相符若有贈獎活動促銷活動,應注意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南屋企業社罰6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南屋企業社為銷售瓦斯防震器,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招徠無預期交易心理之民眾參加說明會,復對於商品價格為不當之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進行強力推銷,迫使民眾在自由意思受到壓抑之情況下,而為交易決定,核其整體銷售行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命該事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會針對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及進一步訪談後,發現南屋企業社有研擬一套縝密之欺罔且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銷售手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一為業務員在覓得像里民中心或廟前廣場等場地後,旋即針對附近住家散發防地震資訊宣傳單及摸彩券,以招徠民眾參加防災說明會,民眾到防災說明會現場前,仍不知南屋企業社銷售瓦斯防震器之目的;二為南屋企業社所銷售之瓦斯防震器1個實際售價為3,000至4,000元不等,惟該事業卻於防災說明會中宣稱1個售價7,980元,有買一送一優惠,或隱匿需付費之訊息,對於商品交易中甚為重要之價格資訊,為不當之陳述;三為防災說明會結束後,不論民眾是否表達安裝意願,業務員立刻跟隨消費者至其住家強力推銷或強行安裝不願拆除,使得消費者在價格資訊之不對稱及因業務員已進入家中推銷之氛圍下,無奈或衝動購買。

公平會最後表示,經衡酌南屋企業社自100年5月起進行此種銷售方式,銷售範圍遍及全台灣,該事業上開不當之銷售方式,已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損害民眾權益,該會爰作成上開處分。

公平會並再次提醒消費者,在面對相關業者推銷瓦斯防震器時,務必要衡量所推銷之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若相關業者當場有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以維自身生命及財產之安全。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不當銷售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型錄刊載統一雞精促銷廣告不實罰5萬

家福公司於廣告DM刊載「促銷日期4/25(三)→5/13(日)」、「統一雞精原味/四物60毫升×18 2件省更多 第一件499元二件855元 共省143元 平均一件427.5元(單件不特價)(口味可任選)」,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家福公司所屬鳳山店等7家分店,於101年5月9日未有以促銷價銷售系爭商品情形,足認促銷期間確有未依廣告宣稱價格銷售。

公平交易委員會本(19)日第1089次委員會議通過,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就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需要刊登廣告或是散發廣告傳單,應注意廣告內容宣稱要與實際相符若有聯合促銷活動,應注意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購物網站廣告不實!網站罰10萬公司罰5萬

香港商雅x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沛x星國際有限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網站銷售「【PS Mall】日本小豬系列 束腹熱量解碼平腹帶」商品(下稱系爭商品),宣稱「只要走路就能熱量解碼」、「脂肪狂殺CALORIE OFF-416kcal/1h」、「1小時消耗416大卡路里」等語,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除命雅x公司及沛x星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處雅x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及處沛x星公司5萬元罰鍰。

開店商家特別是美容業應注意若有宣稱效果等廣告用語,如「只要走路就能熱量解碼」、「脂肪狂殺CALORIE OFF-416kcal/1h」、「1小時消耗416大卡路里」等字眼形容,應就廣告詞句宣稱功效,提出檢測報告等資料佐證。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一納稅義務人居住於臺南市,對國稅局於101年8月13日送達之復查決定不服,向財政部提起訴願,而財政部位於臺北市,因此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之期間,依訴願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得扣除在途期間5日,核計其提起訴願之不變期間30日係自101年8月14日起算,至101年9月17日(星期一)屆滿,惟遲至101年10月6日始經由該局向財政部提起訴願,已逾前開法定期間,程序不合,經財政部決定訴願不受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注意,對於行政處分不服所提起之訴願,請特別注意於法定期間應依訴願法及稅捐稽徵法第35條期限申請復查,並應特別注意訴願法有關在途期間及到達主義之規定,以免因逾期申請,錯過法定救濟期間,而遭稽徵機關以程序不合駁回,喪失行政救濟權益。

相關法律條文

訴願法第14條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訴願法第16條
訴願人不在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住居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但有訴願代理人住居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項扣除在途期間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稅捐稽徵法第35條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復查:
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三、依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或以公告代之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或公告所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得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回復原狀。
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申請。
前項回復原狀之申請,應同時補行申請復查期間內應為之行為。
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復查之申請,應於接到申請書之翌日起二個月內復查決定,並作成決定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公同共有人最後得申請復查之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二個月內,就分別申請之數宗復查合併決定。
前項期間屆滿後,稅捐稽徵機關仍未作成決定者,納稅義務人得逕行提起訴願。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對稽徵機關之復查決定不服,應把握提起訴願之期間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於稽徵機關之復查決定不服,欲提起訴願,應於收到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30天內向訴願管轄機關即財政部提起訴願,並應特別注意訴願法有關在途期間及到達主義之規定;若逾法定期間提起訴願,受理機關應為不受理之訴願決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訴願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訴願之提起係採到達主義而非發信主義,即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而非訴願人寄出訴願書之日期。惟考量非居住於訴願管轄機關所在地之訴願人,需費較長之郵寄遞送時間,致實際可準備提起訴願之時間可能未滿30日,而有失公平,遂於訴願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有「在途期間之扣除」,並依據訴願人住居地之不同,訂定適當之在途期間日數。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甲君居住於臺南市,對該局於101年8月13日送達之復查決定不服,向財政部提起訴願,而財政部位於臺北市,因此甲君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之期間,依訴願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得扣除在途期間5日,核計其提起訴願之不變期間30日係自101年8月14日起算,至101年9月17日(星期一)屆滿,惟甲君遲至101年10月6日始經由該局向財政部提起訴願,已逾前開法定期間,程序不合,經財政部決定訴願不受理。

該局再次提醒納稅義務人,對於行政處分不服所提起之訴願,請特別注意於法定期間為之,以免錯過法定救濟期間,喪失行政救濟之權益。


以上
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申請訴願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開店商家營利所得額處分如有不服復查

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核發無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核定通知書,營利事業對稽徵機關核定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前開核定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注意,對稅捐之核定如有不服,應依限申請復查,以免因逾期申請,而遭稽徵機關以程序不合駁回,以維權益。

早餐人氣豆漿店要不要開發票

台北市被國稅局要求早餐人氣豆漿店,必須在9月1日起開立發票, 然早餐人氣豆漿店業者 貼出公告表示怕開發票會延長客人等候的時間,影響客人用餐情緒,無法在有限的空間擺上列印發票的機器,人力也無法負荷 ,所以還無法開發票,且於8月23日已向財政部提出訴願,認為其為稅法上明訂的豆漿店,應採核定稅額方式繳納營業稅。

以往,小規模開店商家業者營業額若在20萬以下, 核定課稅免開發票,但每天長長的排隊人龍,營業額早就超過20萬,國稅局依法要求改開立發票報稅,業者卻 貼公告提訴願,表示有難處無法立即配合。

 

雖然早餐人氣豆漿店正在申請訴願階段,但實務上豆漿店列入可採核定稅額方式繳營業稅,但因早餐人氣豆漿店非小規模且收入不穩定店家,因此要求業者開發票,並未違反稅法且並不影響稅捐單位開單處罰權限,稅捐單位可依法對業者首度開罰3,000元,和以實質所查核的營業額提高額定稅額以及稅率(從現在1%提高到5%)做法,估計早餐人氣豆漿店每月營業稅將至少上漲5倍以上。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
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商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
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某會計師代理外商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案件時,申請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並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繳納稅款。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審核時發現該申請案所附技術服務合約已載明授權本地廠商製造、使用與販售專利產品,並提供該授權專利及相關專門技術移轉,且訂有保密條款,從而認定該營業收入非屬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所稱技術服務收入(技術服務範圍,包括規劃、設計、安裝、檢測、維修、試車、諮詢、顧問、審核、監督、認證、人員訓練等服務型態。),而應屬所得稅第8條第6款所稱權利金收入(權利金範圍提供營業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事業名稱、品牌名稱、設計或模型、計畫、秘密方法、營業秘密,或有關工業、商業或科學經驗之資訊或專門知識、各種特許權利、行銷網路、客戶資料及其他具有財產價值之權利,供他人使用之報酬。),故否准其適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規劃、設計、安裝、檢測、維修、試車、諮詢、顧問、審核、監督、認證、人員訓練等技術服務型態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可依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向財政部所授權之各地區國稅局局申請,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另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時,可參考先行審視財政部頒訂之「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計算所得額案件審查原則」。

相關法律條文

所得稅法第8條
本法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左列各項所得:
一、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之公司,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
二、中華民國境內之合作社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分配之盈餘。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四、自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及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所取得之利息。
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因租賃而取得之租金。
六、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
七、在中華民國境內財產交易之增益。
八、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及一般雇用人員在國外提供勞務之報酬。
九、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業之盈餘。
十、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等之獎金或給與。
十一、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
 

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五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但不適用第三十九條關於虧損扣除之規定

前項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其屬於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依左列之規定:
一、海運事業: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出口客貨所取得之全部票價或運費
              。
二、空運事業:
 (一) 客運:指自中華民國境內起站至中華民國境外第一站間之票價。
 (二) 貨運:指承運貨物之全程運費。但載貨出口之國際空運事業,如因
            航線限制等原因,在航程中途將承運之貨物改由其他國際空
            運事業之航空器轉載者,按該國際空運事業實際載運之航程
            運費計算。
前項第二款第一目所稱中華民國境外之第一站,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所得稅法第98條之1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依第二十五條規定經財政部核准或核定適用該條規定計算其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者,應依左列規定繳納其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應由該分支機構依照第六十七條之規定繳納暫繳稅款並辦理暫繳申報。年度終了後,再依第七十一條之規定繳納結算應納稅款並辦理結算申報。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未設分支機構而有營業代理人者,應由營業代理人負責扣繳。營業代理人依約定不經收價款者,應照有關扣繳規定負責報繳或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由給付人扣繳。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未設分支機構及營業代理人者,應由給付人於給付時扣繳。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技術授權或移轉不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技術服務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可依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向財政部所授權之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15%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並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繳納稅款。

該局指出,近來於審核某會計師代理外商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之案件時,發現該申請案所附之技術服務合約已載明授權本地廠商製造、使用與販售專利產品,並提供該授權專利及相關專門技術之技術移轉,且訂有保密條款,從而認定該營業收入非屬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所稱之技術服務收入,應屬所得稅第8條第6款所稱之權利金收入,故否准其適用。

該局說明,技術服務之範圍,包括規劃、設計、安裝、檢測、維修、試車、諮詢、顧問、審核、監督、認證、人員訓練等服務型態。而權利金係指提供營業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事業名稱、品牌名稱、設計或模型、計畫、秘密方法、營業秘密,或有關工業、商業或科學經驗之資訊或專門知識、各種特許權利、行銷網路、客戶資料及其他具有財產價值之權利,供他人使用之報酬。
該局特別強調,營利事業自行或委託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時,可參考財政部頒訂之「外國營利事業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計算所得額案件審查原則」,就合約內容先行審視,以減少徵納雙方之困擾。

以上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境外技術授權移轉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頂讓店面如何提升技術轉移成功率
 

頂讓店面如有包含技術轉移技術移轉往往會因為頂讓雙方本身的安排或是時間的關係,讓店業者只能跟你講一個「大概」、給你一個「方向」,就結束了,但在授完課後,頂店者接手經營開始操作執行的時候,才真正遇到問題及技術瓶頸困境,因為這些問題及瓶頸困境大多隱藏在操作執行時的細節中!

因此頂店業者在簽頂讓合約付錢前,應針對出讓人技術是否全部移轉?教多久?如何教?和讓店業者達成共識且用文字寫成頂讓條款約定。要提高專業技術移轉成功率,所有技術移轉課程 最好要有讓店經營業者親自陪同頂店業者操做幾次,直到運作順暢無礙,且一定要特別注意關鍵專業技術移轉部份,例如餐飲業佐料的調配先後次序.調配比率.... 這樣才可解決實際 操作執行時,可能造成的落差,這樣才能真正有效幫助頂店創業者在轉移技術實行時能克服遇到問題與挑戰,才能夠大大提升轉移技術的成功率!

年度中變更地址應向那個管轄稽徵機關結算申報

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者,應由該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向其「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然若於年度中變更營業地址,應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是否係向正確之管轄稽徵機關辦理。譬如:公司於101年4月20日由三重稽徵所轄區遷入桃園縣,則該公司於101年5月份辦理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向桃園縣分局辦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若於年度中變更營業地址,應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是否係向正確之管轄稽徵機關辦理。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業人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日後,營業人申請有合併、轉頂讓、解散或廢止營業等變更營業登記事項,應該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若有應納營業稅額,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若營業人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有合併、轉頂讓、解散或廢止營業等變更營業登記事項,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將處以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外;若日後有變更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事項,應在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營業登記,以免受罰;若於年度中變更營業地址,應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是否係向正確管轄稽徵機關辦理。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營業登記。

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國稅局申請營業登記。日後,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之事項有變更,也應該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營業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的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營業,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填具當期營業稅申報書,連同統一發票明細表及有關退抵稅款文件,申報國稅局查核。如果有應納營業稅額,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將處以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因此,營業人應該在營業登記之事項有變更事實發生後,即時申請變更營業登記,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變更營業登記 相關稅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年度中變更地址應向那個管轄稽徵機關結算申報

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其他固定營業場所者,應由該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向其「申報時登記地」之稽徵機關合併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然若於年度中變更營業地址,應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是否係向正確之管轄稽徵機關辦理。譬如:公司於101年4月20日由三重稽徵所轄區遷入桃園縣,則該公司於101年5月份辦理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向桃園縣分局辦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若於年度中變更營業地址,應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是否係向正確之管轄稽徵機關辦理。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小規模餐飲店平均月營業額二十萬以下,可於申請設立時順便申請免開統一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平均月營業額二十萬以下,可於申請設立時順便向國稅局申請免開統一發票手續,詳情可以詢問專業會計師或記帳業者,或逕洽詢國稅局。

目前公司就只能開統一發票,只有行號地址位於一樓的小吃店、服飾店,較有可能順利通過申請免開統一發票。若是營利事業登記證申請經營項目是「餐飲業」乃屬於許可的業種須經過衛生消防等主管機關之許可後,方能取得營業許可證,在台北市餐廳還必須自備停車場。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一 小規模營業人。(業稅法規定,銷售商品每月平均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稱小規模營業人,經稅捐機關核定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32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負責人變更卻沒辦變更營利登記違法

營利事業實務上已變更負責人,但沒有去變更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依營利事業登記規則第10條,除限期補辦外,並依營業稅法規定處罰。

營利事業登記規則第10條:
營利事業違反本規則規定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依營業稅法規定處罰。

依營業稅法第四十六條:
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至改正或補辦為止:
一 未依規定申請變更、註銷登記或申報暫停營業、復業者。
二 申請營業、變更或註銷登記之事項不實者。
三 使用帳簿未於規定期限內送請主管稽徵機關驗印者。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稅法實務探討 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為擴大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年11月30日表示,經參考企業併購法第17條規定,當事業單位併購、改組時,經新舊雇主商定留用而不同意留用之勞工,除應由原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發給資遣費,並應計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之被解僱人數。

如雇主積欠勞動債權達一定數額(僱用勞工人數10人以上未滿3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300萬元,30人以上未滿10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500萬元,100人以上未滿20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200人以上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2000萬元),勞委會仍得限制原雇主之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出國。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事業單位併購、改組時,經新舊雇主商定留用而不同意留用之勞工,有大量解僱案件,應注意「符合大量解僱勞工標準」之作業程序要求,應於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依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法受罰。

 

相關法律條文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

本法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所定各款情形
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於六十日內解
    僱勞工逾十人。
二、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未滿二百人者,
    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三分之一或單日逾二十人。
三、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未滿五百人者,
    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四分之一或單日逾五十人。
四、同一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在五百人以上者,於六十日內解僱勞工逾
    所僱用勞工人數五分之一。
    前項各款僱用及解僱勞工人數之計算,不包含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所定之定期契約勞工。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企業併購法第17條

公司進行併購,未留用或不同意留用之勞工,應由併購前之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或支付預告期間工資,並依同法規定發給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加強保障勞工權益-事業單位併購時,經商定留用而不同意留用之勞工,計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二條解僱人數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本(30)日表示,為擴大保障勞工權益,當事業單位併購、改組時,經新舊雇主商定留用而不同意留用之勞工,除應由原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發給資遣費,並應計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之被解僱人數。亦即,事業單位併購、改組時,如「未留用」及「不同意留用」勞工之人數,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之門檻時,事業單位即應依該法規定提出解僱計畫書並與勞工(工會)協商勞動權益,另如雇主積欠勞動債權達一定數額(僱用勞工人數10人以上未滿3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300萬元,30人以上未滿10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500萬元,100人以上未滿200人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200人以上積欠金額總金額達新台幣2000萬元),勞委會仍得限制原雇主之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出國。

勞委會原於92年5月22日函釋,雇主因併購而欲留用原有勞工,被留用而勞工因個人因素之考量不願留任者,因非屬非自願性離職,故不計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解僱人數。但為進一步保障勞工權益,經參考企業併購法第17條規定,對不同意留用之勞工應由舊雇主依勞基法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因此,上開被商定留用而拒絕留用之勞工,應依勞基法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當屬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應計入解僱人數之範圍,故前揭函釋已於101年11月1日停止適用。另於同時以令釋方式,將事業單位因併購、改組時,經新舊雇主商定留用而不同意留用之勞工人數,計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所稱之解僱人數。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建案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注意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以免觸法

邇來大量解僱案件頻傳,雇主應依「大量解僱勞工標準」之作業程序要求規定辦理,違反者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爰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7條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所謂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所定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符合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 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若有大量解僱案件,應注意「符合大量解僱勞工標準」之作業程序要求,應於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依相關規定辦理,以免觸法受罰。

勞工局對遊戲橘子集團大量裁員處理說明

遊戲橘子以市場競爭劇烈、衝擊集團獲利能力等為由通報資遣105位員工,經勞工局查遊戲橘子公司101年1月迄今,共通報資遣143人,8月22日前60日內共通報138人,尚未超過該公司受僱勞工總數的1/5,故未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就業服務法之相關規定。然企業營運負有永續經營的使命,企業獲利不佳下為避免衝擊員工權益,企業應該先循組織整併及職位調動等手段,盡力安置,以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獲利不佳該先循組織整併及職位調動等手段,盡力安置員工之適當職位,而非獲利不佳即動用資遣。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如何找合適員工探討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為落實含牛或牛可食部位食品強制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全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牛肉產品各產業類別(散裝、包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稽查牛肉產地標示總數已突破3萬家次!9月12日起,截至11月8日上午,累計共稽查30,313家次,合格30,232家次,合格率達99.7%,限期改正之81家業者亦已複查合格。

未正確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或無相關證明文件等不符規定者,衛生單位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並擇日再度稽查,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儘速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 若未配合標示肉品來源,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1所為公告者,爰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若標示不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或第3項規定者,爰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2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

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
三、食品添加物名稱。
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五、有效日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須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一併標示之。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之1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特定散裝食品之販售地點、方式予以限制或要求以中文標示原產地等事項。
前項特定散裝食品之品項、販售地點與方式之限制及應標示事項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

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中央主管機關得以公告限制特殊營養食品之廣告範圍、方式及場所。
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之日起六個月,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法人或團體名稱)、身分證或事業登記證字號、住居所(事務所
或營業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2條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對其違規廣告,並應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傳播業者,違反第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主管機關為第一項處分同時,應函知傳播業者及直轄市、縣(市)新聞主管機關。傳播業者自收文之次日起,應即停止刊播。
傳播業者未依前項規定繼續刊播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三項所為公告之廣告者,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標準有關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 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定標準有關食品添加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或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標準有關營養成
    分及含量標示之規定。
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之一所為公告。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所定管理辦法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全面稽查牛肉產地標示,突破3萬家次!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落實執行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全國稽查總數已突破3萬家次!截至11月8日上午,累計共稽查30,313家次,合格30,232家次,合格率達99.7%,限期改正之81家業者亦已複查合格,顯示政策推動已具成效。

食品藥物管理局於9月12日起,全面動員各地方衛生局,針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與直接供飲食場所,進行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標示稽查與輔導,其中針對包裝食品稽查8,721家次,均符合規定。對於未正確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或無相關證明文件等不符規定者,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並擇日再度稽查,以確保業者符合規定,提供消費者清楚資訊。
為落實含牛或牛可食部位食品強制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牛肉產品各產業類別(散裝、包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積極稽查及輔導相關業者有無依規定標示;未來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標示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落實執行牛肉原料原產地(國)「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以提供消費者清楚牛肉產地資訊,截至11月8日上午,全國稽查總數累計共稽查30,313家次,合格30,232家次,合格率達99.7%,限期改正之81家業者亦已複查合格。

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全面稽查牛肉產地標示,將積極稽查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牛肉產品各產業類別(散裝、包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對於未正確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或無相關證明文件等不符規定者,均會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及輔導相關業者依規定標示;未來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餐飲業牛肉產地得標示不然罰20萬

行政院衛生署101年9月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

販售含牛肉之散裝食品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
依照規定,強制標示自101年9月12日起,均須依規定強制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 按規定,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國)標示的單一字體長度及寬度,以菜單註記者,各不得小於4公釐;以其他標示型式者,各不得小於2公分。

另強制標示第二波自101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亦須跟進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 若未按規定標示依法可處3萬至15萬元;如標示不實可處4萬至20萬元,且有容器或包裝食品如未標示或標示不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販賣。

牛肉產地明確標、安心選擇放心購。

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自(101)年9月12日起,販售含牛肉之散裝食品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國)。
另自(101)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亦均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召開跨部會會議及業者說明會,說明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國)之政策規劃,地方政府衛生局亦持續進行業者、社區宣導,並自法規實施日起,將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為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供民眾最明確之資訊,讓民眾可以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衛生署持續加強邊境與及市售牛肉產品之稽查抽驗,確保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另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亦公告於該局首頁(www.fda.gov.tw)>本局公告資訊項下,民眾及業者可上網查詢,或打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


下載附件1 散裝食品.pdf
下載附件2 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pdf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衛生局展開牛肉產地來源標示稽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1年9月12日起針對轄內「所有陳列販售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場所」如超市、賣場及攤商,及「直接供飲食場所」如餐飲店等,查核商家是否依法利用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及菜單上標示等型式,可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標示牛肉來源原產地。

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1年9月6日公告市售牛肉產品強制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所有陳列販售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場所,如「散裝食品業者」及「直接供飲食場所者」自101年9月12日起均需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以屠宰國為原產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未配合標示肉品來源,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1所為公告者,爰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若標示不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或第3項規定者,爰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2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開店創業經營管理>如何開一家有人龍排隊的旺店 or or  危機變轉機 or 小吃店經營技巧or  菜單之設計與重要性
 or產品差異不大如何吸引更多的人進店 or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源興公司於案關網站宣稱「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語。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源興公司自承案關網站於101年3月17日開始刊載,惟iPad2係於101年3月8日宣布降價3,000元,源興公司並無立即於網站反映「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真實之市價,致廣告刊登初始之市價即與實際不符,對守法競爭同業產生不公平競爭,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1月28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通過,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刊載「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就贈獎之價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行銷廣告,廣告刊登初始市價即善盡廣告真實表示責任,要與實際價格相符,且注意行銷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若有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 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小心因此遭公平會罰款且商譽受損。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源興行銷公司廣告不實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1月28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通過,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源興公司)於網站刊載「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就贈獎之價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源興公司於案關網站宣稱「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語,予人印象乃案關抽獎活動之獎項為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且其市值於廣告時為20,000元。查源興公司自承案關網站於101年3月17日開始刊載,惟iPad2係於101年3月8日宣布降價3,000元,源興公司本應於廣告刊登之初即善盡廣告真實表示責任,且依網路特性,即時修改相關表示並無困難。因該贈獎之價值屬影響交易決定之重要資訊,源興公司既於iPad2宣布降價後始行於網路刊載訊息,並無立即於網站反映「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真實之市價,致廣告刊登初始之市價即與實際不符,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認知,易引起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對守法競爭同業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 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行銷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型錄刊載統一雞精促銷廣告不實罰5萬

家福公司於廣告DM刊載「促銷日期4/25(三)→5/13(日)」、「統一雞精原味/四物60毫升×18 2件省更多 第一件499元二件855元 共省143元 平均一件427.5元(單件不特價)(口味可任選)」,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家福公司所屬鳳山店等7家分店,於101年5月9日未有以促銷價銷售系爭商品情形,足認促銷期間確有未依廣告宣稱價格銷售。

公平交易委員會本(19)日第1089次委員會議通過,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就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需要刊登廣告或是散發廣告傳單,應注意廣告內容宣稱要與實際相符若有聯合促銷活動,應注意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小吃店行銷公團購廣告不實共罰15萬

一起行銷公司及麻六品於GOMAJI網站刊載「【麻六品】麻辣鴛鴦鍋」團購廣告,並宣稱「5折!只要220元,即可享用原價439元【麻六品】麻辣鴛鴦鍋吃到飽」、「優惠兌換期限為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8月26日,需三天前訂位並告知使用團購憑證,否則恕無法提供服務,敬請配合」、「限週一至週五使用,用餐時間限2小時」、「適用分店麻六品(總店)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日12:00PM~1:00AM」等語,

經查麻六品未就其營業時間12:00PM至1:00AM全部時段及總座位數開放訂位,僅開放每日三時段之1樓座位,並向消費者表示晚上時段訂位已滿可至GOMAJI團購網退費,然此用餐時段及座位數量限制未於網站廣告明載,與消費者自廣告所獲團購憑證可於店家每日營業時間12:00PM~1:00AM間使用,及使用座位數量為店家總座位數之印象不符,以上限制情形與消費者就廣告內容有關團購憑證之使用時間及座位數量之認知產生差異,而有引起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公平交易委員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2事業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分別處一起行銷公司新臺幣(下同)10萬元罰鍰、麻六品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呼籲,開店商家 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行銷廣告,應注意廣告表示要與事實相符,且其差異要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周董髮店廣告不實公平會罰5萬

「周董」髮店並非周杰倫所開,在網路及文宣品上刊載「Victoria維多利亞」貼片式接髮商品,宣稱「全台最便宜」,並非來自於客觀數據或意見調查等事證為其廣告表示基礎,就商品之價格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該會除命「周董」髮店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處「周董」髮店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呼籲,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行銷廣告,應注意廣告內容表示要與事實相符,且其來自於客觀數據或意見調查等事證,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長煜公司、達永公司及好漾公司合作銷售「W TOWER越世紀」建案,於屋頂層景觀休憩公設配置參考圖及廣告圖冊刊載「S影音劇院」、「U親子律動館」、「T棋藝會館」,及廣告圖冊宣稱「77影音劇院+親子律動館+ 棋藝會館」、「領袖宴客廳」等公共設施,足使消費者認知於購屋後,得享有及使用案關公共設施。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前開公共設施位置於建築執照突二層、突三層平面圖及地上一層平面圖上登載用途為「機電設備空間」及「自行車位」空間,案關廣告層突二、三層公共設施因屬「居室」與原核准圖說不符,且有違反容積管制之嫌,日後恐涉違規使用部分應依建築法第73條與第91條規定辦理;又長煜公司及達永公司自承,案關廣告宣稱「S影音劇院」、「U親子律動館」、「T棋藝會館」,及廣告圖冊宣稱「77影音劇院+親子律動館+ 棋藝會館」、「領袖宴客廳」等公共設施與原核准之建造執照施工平面圖不符,且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設計,致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日後倘依廣告內容使用將有遭裁罰、命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等處分風險。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28) 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長煜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達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好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銷售「W TOWER越世紀」預售屋建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分別處長煜公司新臺幣50萬元、達永公司新臺幣50萬元、好漾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廣告,應注意避免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和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活動或廣告型錄有提出參考圖或是各項數據,除應注意參考圖和數據的客觀性外還應注意不能逾越一般交易相對人所能接受之程度,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 。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建築法第9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
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 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新莊「W TOWER越世紀」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長煜建設開發公司罰50萬元、達永建設公司罰50萬元、好漾廣告公司罰3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28) 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長煜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煜公司)、達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達永公司)及好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好漾公司)銷售「W TOWER越世紀」預售屋建案,於「屋頂層景觀休憩公設配置參考圖」宣稱「S影音劇院」、「U親子律動館」、「T棋藝會館」,及廣告圖冊宣稱「77影音劇院+親子律動館+ 棋藝會館」、「73領袖宴客廳」等公共設施,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長煜公司新臺幣50萬元、達永公司新臺幣50萬元、好漾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長煜公司、達永公司及好漾公司合作銷售「W TOWER越世紀」建案,於屋頂層景觀休憩公設配置參考圖及廣告圖冊刊載前述影音劇院等公共設施,足使消費者認知於購屋後,得享有及使用案關公共設施。惟查前開公共設施位置於建築執照突二層、突三層平面圖及地上一層平面圖上登載用途為「機電設備空間」及「自行車位」空間,據新北市政府提出意見表示,案關廣告層突二、三層公共設施因屬「居室」與原核准圖說不符,且有違反容積管制之嫌,日後恐涉違規使用部分應依建築法第73條與第91條規定辦理,且本建案原核准內容地面一層設置自行車位29輛,倘涉及都審決議內容之變更,應於申請使用執照前依規定辦理都市設計審議及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又長煜公司及達永公司自承,案關廣告宣稱影音劇院、親子律動館、棋藝會館、領袖宴客廳等公共設施與原核准之建造執照施工平面圖不符,且並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變更設計,致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日後倘依廣告內容使用將有遭裁罰、命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等處分之風險。是上開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不正競爭之效果,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建案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建案廣告圖片內容與事實不符共罰80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三和硯」建案廣告內容刊登有「KARAOKE」、「LOUNGE BAR」與「BODY GYM」公共休閒設施圖片,惟前述設施係利用該建案地下1樓防空避難室空間設計配置,而據新北市政府表示「三和硯」建案地下1樓為防空避難室用途;另該建案「機電設備空間」未依原核定使用類組使用,而將其變更為臥室或客廳使用,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爰引同法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核處。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097次委員會議通過,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璞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三和硯」建案,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公共設施情狀、建物用途與室內使用空間,為影響消費者承購交易決定重要因素,廣告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對於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分別處山琳公司新臺幣50萬元、璞石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廣告,應注意避免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和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活動或廣告型錄有提出各項數據,除應注意數據的客觀性外還應注意數據不能逾越一般交易相對人所能接受之程度。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合遠首藏建案廣告不實建設公司罰40萬

合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合遠首藏」建案,於廣告上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0月31日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合遠首藏」建案,於廣告上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交易決定因素之一,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合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並處天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廣告,應注意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若有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以違反公平交易法 。

「東驊大陽明」建案廣告不實公平會罰250萬

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騏公司)於銷售「東驊大陽明」建案廣告上,對於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廣告使用「起居室」、「休息室」等字樣,並以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等設施為圖示,就商品之用途,實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築物除供一般商業設施用途外,亦可供一般住宅使用。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0月31日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依「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申請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不得為一般住宅使用。」規定,且依內政部函示意旨,乙種工業區設置之建築物如變更為住宅使用,不符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要件,無從依其規定辦理變更使用。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東騏公司新臺幣250萬元罰鍰。

另桃園縣政府表示建案依桃園縣政府所核發建造執照,已載明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甲、乙種工業區核准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之建築物,於核准建造執照時已加註「應依建築物核准用途使用,不得違規作其他使用」,並於使用執照加註「本案應於廣告物標示『本案為甲、乙種工業區不得移作住宅使用』及原核定之使用用途。」故本案承購者倘將案關建物作為一般住宅使用,除不得辦理變更使用用途外,另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得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有遭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招商廣告,應注意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活動有提出標章認證,亦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家經營電子零件製造業務的甲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列報呆帳損失350萬。雖該公司主張有和解書之證明文件,但經國稅局查核發現係該公司與債務人私下所達成協議,致債權一部分不能收回,認定為和解書係該公司與債務人私下書立,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7款第1目規定「和解」,係指法院之和解或訴訟上之和解所取得之和解及商業會、工業會和解不符,乃予以剔除且補繳59多萬元稅款。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因和解致債權一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具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裁定書;如為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應有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筆錄,並應於發生年度列報呆帳損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有因和解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如僅以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私下書立之和解協議書,則不得作為呆帳損失之證明文件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4條規定具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裁定書;如為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應有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筆錄,才得列入呆帳損失

相關法律條文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4條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又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故營利事業聲請調解所列報之呆帳損失,在未經法院核定前,調解尚不具效力,其損失則未確定,而不應於未確定以前之年度預先列報。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

呆帳損失:

一、提列備抵呆帳,以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為限,不包括已貼現之票據。
    但該票據到期不獲兌現經執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權而由該營利事業付款時,得視實際情形提列備抵呆帳或以呆帳損失列支。

二、備抵呆帳餘額,最高不得超過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之百分之一;其為金融業者,應就其債權餘額按上述限度估列之。

三、營利事業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超過前款標準者,得在其以前三個年度依法得列報實際發生呆帳之比率平均數限度內估列之。

四、營利事業分期付款銷貨採毛利百分比法計算損益者,其應收債權;採普通銷貨法計算損益者,其約載分期付款售價與現銷價格之差額部分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

五、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下列情事之一,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
(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二)債權中有逾期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上述債權逾期二年之計算,係自該項債權原到期應行償還之次日起算;債務人於上述到期日以後償還部分債款者,亦同。

六、前款第一目債務人倒閉、逃匿,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之認定,應取具郵政事業無法送達之存證函,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債務人為營利事業,存證函應書有該營利事業倒閉或他遷不明前之確實營業地址;所稱確實營業地址以催收日於主管機關依法登記之營業所在地為準;其與債務人確實營業地址不符者,如經債權人提出債務人另有確實營業地址之證明文件並經查明屬實者,不在此限 。債務人為個人,已辦理戶籍異動登記者,由稽徵機關查對戶籍資料,憑以認定;其屬行方不明者,應有戶政機關發給之債務人戶籍謄本或證明。
(二)債務人居住國外者,應取得債務人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債務人倒閉、逃匿前登記營業地址之證明文件,並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 表或外貿機構驗證屬實;登記營業地址與債務人確實營業地址不符者,債權人得提出經濟部駐外商務人員查證債務人倒閉、逃匿前之確實營業地址之復函,或其他足資證明債務人另有確實營業地址之文件並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
(三)債務人居住大陸地區者,應取得債務人所在地主管機關核發債務人倒閉、逃匿前登記營業地址之證明文件,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驗證;登記營業地址與債務人確實營業地址不符者,債權人得提出其他足資證明債務人另有確實營業地址之文件並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
七、第五款第一目債務人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應檢具下列憑證憑以認定:
(一)屬和解者,如為法院之和解,包括破產前法院之和解或訴訟上之和解,應有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裁定書;如為商業會、工業會之和解,應有和解筆錄。
(二)屬破產之宣告或依法重整者,應有法院之裁定書。
(三)屬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者,應有法院發給之債權憑證。
(四)屬債務人依國外法令進行清算者,應依國外法令規定證明清算完結之相關文件及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之驗證或證明
      。
八、第五款第二目屬債權有逾期二年,經債權人催收,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以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私下和解不得作為營利事業認列呆帳損失之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因和解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惟所稱「和解」,係指法院之和解或訴訟上之和解所取得之和解及商業會、工業會之和解,如債權人及債務人私下合意免除債權債務關係,即使提出雙方所書立之和解書,仍不得作為呆帳損失之證明文件。

南區國稅局表示,南部某家經營電子零件製造業務的甲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列報呆帳損失350萬元。經南區國稅局查核發現該公司係私下與債務人達成協議,致債權一部分不能收回,該公司主張有和解書之證明文件,惟該和解書係該公司與債務人私下書立之和解書,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7款第1目規定不符,乃予以剔除,並要求甲公司須補繳59多萬元稅款。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因和解致債權一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具法院之和解筆錄或裁定書;如為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應有商業會或工業會之和解筆錄,並應於發生年度列報呆帳損失。如僅以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私下書立之和解協議書,則不得作為呆帳損失之證明文件。

該局再度提醒營利事業列報呆帳損失時,應注意相關規定並正確申報,以免遭剔除補稅。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呆帳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私下免除債權和解書不得作呆帳損失證明

營利事業因和解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未給付之債務應轉列其他收入科目,嗣後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故營利事業聲請調解所列報之呆帳損失,所稱之「和解」係指法院之和解或訴訟上之和解及商業會、工業會之和解;若是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合意免除債權債務關係所書之和解書,或僅取得會計師或律師憑證之證明文件,是不得作為呆帳損失已實現之證明。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列報呆帳損失應取得合法憑證

國稅局查核某公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其中一筆95年的帳款無法收取而列報呆帳損失120萬餘元,經查該筆債權已逾期二年,但該公司未能提示郵政機關已送達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故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予以剔除。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呆帳損失之申報,應依「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審查營利事業呆帳損失認定原則」規定,如存證函或催收證明交寄年度與送達年度不同時,以存證函或催收證明之送達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營利事業列報呆帳損失應多加注意依稅法規定取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列報於適當年度,以免被國稅局剔除影響自身權益。

 

欠款債權發生呆帳損失何時可列報呆帳損失 

開店商家若有欠款債權因和解發生呆帳損失,營利事業聲請調解所列報之呆帳損失,在未經法院核定前,調解尚不具效力,其損失則未確定,不應於未確定以前之年度預先列報,應取得調解證明並經法院核定後,於確定年度列報呆帳損失。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 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稅局查獲某茶冷飲業者開放加盟,加盟連鎖店達十餘家,發現其利用部分加盟店負責人不熟悉稅法相關規定,取巧對於所收取之加盟金、招牌費及原物料費等,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逃漏銷售額計3,000多萬元,除核定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外,還依規定處罰處以罰鍰。

開放加盟連鎖加盟業者若有提供加盟服務(加盟金、權利金、招牌費、開店指導費)、裝潢費或原物料給加盟連鎖分店,依規定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即應使用統一發票;但若收取費用純屬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款項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憑證買受人載明為下游加盟店者,免另開立統一發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連鎖加盟業者,提供各項加盟服務或原物料時,應注意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若有漏未開立統一發票之情事,被國稅局查獲除核定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外,還要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稅捐稽徵法第44條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民國 97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第 52 條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收取加盟金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營利事業為提升市場競爭力,常以開放加盟的方式擴展客源、提升知名度及市占率,惟未諳法令規定或意圖規避稅捐,於提供各項加盟服務或原物料時,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嗣後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平均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即應使用統一發票,因此加盟主收取之加盟金、裝潢費、招牌費、開店指導費、原物料費等各項相關費用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給下游加盟店;但若收取之費用純屬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款項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下游加盟店者,免另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進一步指出,轄內某冷飲業者因生意熱絡開放加盟,加盟連鎖店達十餘家,經該局查獲發現其利用部分加盟店之負責人不熟悉稅法相關規定,取巧對於所收取之加盟金、招牌費及原物料費等,未依規定開立並給予統一發票,逃漏銷售額計3,000多萬元,除核定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處以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該局衷心提醒轄內營業人,為保障自身權益,營業人應注意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以免受罰。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加盟總部稅務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國稅局注意到不少加盟連鎖事業,未依規定辦理申報及繳納營業稅,涉及逃漏稅情事,近來針對加盟連鎖事業冷飲店格子店、100元剪髮、服飾店等營業人查核,發現有漏開收取加盟金、原物料店面裝潢設計費之統一發票銷售額近5千萬元,經核定補徵營業稅近250萬元,並依規定裁處罰鍰250萬元。目前正積極選案,持續查核其他加盟連鎖事業是否亦有涉及逃漏稅狀況。

加盟連鎖體系營業人,應注意只要是銷售行為或是勞務皆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開立統一發票,諸如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供應原物料、行銷廣告、機器設備及裝潢工程。稅捐機關會運用開店商家營業人進、銷貨及付款紀錄等資料交插核對營業人有無逃漏稅,讓此類逃漏稅無所遁形。因此加盟連鎖事業營業人,切勿存僥倖心理,想漏開發票,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及繳納營業稅。若經稅捐機關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補稅並處罰,加盟連鎖事業營業人不可不留意,否則將得不償失。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經營加盟連鎖事業有收入即應報稅

國稅局注意到不少加盟連鎖事業,未依規定辦理申報及繳納營業稅,涉及逃漏稅情事,近來針對加盟連鎖事業冷飲店格子店、100元剪髮、服飾店等營業人查核,發現有漏開收取加盟金、原物料店面裝潢設計費之統一發票銷售額近5千萬元,經核定補徵營業稅近250萬元,並依規定裁處罰鍰250萬元。目前正積極選案,持續查核其他加盟連鎖事業是否亦有涉及逃漏稅狀況。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連鎖加盟業者,應注意只要是銷售行為或是勞務皆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開立統一發票,諸如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供應原物料、行銷廣告、機器設備及裝潢工程。稅捐機關會運用開店商家營業人進、銷貨及付款紀錄等資料交插核對營業人有無逃漏稅,讓此類逃漏稅無所遁形。因此加盟連鎖事業營業人,切勿存僥倖心理,想漏開發票,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及繳納營業稅。若經稅捐機關查獲,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補稅並處罰,加盟連鎖事業營業人不可不留意,否則將得不償失。

開放加盟的加盟體系如何少繳稅收
 

有些開放加盟加盟體系, 既然有公司行號就必然會牽涉到繳交營業稅及營業所得稅,為節省營業成本費用,就把腦筋動到少繳稅收上

加盟連鎖經營實務上,有些加盟體系加盟開店創業者一個私人帳號,讓加盟開店創業者凡是在繳交錢時,把錢匯進去!然這些帳號的持有人必不是公司行號的銀行帳號,而是私人的銀行帳號!如果加盟開店創業者沒有問為何不是匯入公司行號的銀行帳號,而是私人的銀行帳號!加盟體系就不主動說明,若有提及就對加盟開店創業者解釋說法是匯到公司行號帳戶行政作業流程多因此就慢,直給匯入這指定工作人員的私人帳戶匯款,行政作業會快很多。

因此加盟開店創業者交加盟金或權利金後,
加盟體系只會給加盟開店創業者一張收據而不是拿到統一發票;所以公司行號的銀行帳面上根本就看不到有錢進出記錄!加盟體系這樣做的目的當然就是為逃避稅收!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綠奇蹟企業社於網路銷售「車威剛省油錠」,廣告用語宣稱「節省汽、柴油可達10%~20%,甚至更多。」、「車威剛省油錠已在實驗室與道路進行測試,證實可有效提升至少7%~14%額外的行駛里程數」及「增加10%~20%的行駛里程,也就是省油錢10%~20%的效果」,予一般大眾印象,應指一般汽車使用案關商品後,可強化其省油效益及增加行使里程數至前揭廣告所宣稱程度。

然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綠奇蹟企業社無法提出其「車威剛省油錠」與MPG-CAP成分確實相同之客觀檢測報告資料,是以並無事證足資證實其「車威剛省油錠」確可達致廣告所宣稱效果,就商品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8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廣告,應注意避免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和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文案中有提出各項數據,除應注意數據的客觀性外還應注意數據不能逾越一般交易相對人所能接受之程度,另若有刊登成效效果,應提供事證足資證實其確可達致廣告所宣稱效果,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車威剛省油錠廣告不實!綠奇蹟企業社罰8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1月21日第1098次委員會議通過,綠奇蹟企業社銷售「車威剛省油錠」,宣稱「節省汽、柴油可達10%~20%,甚至更多。」、「車威剛省油錠已在實驗室與道路進行測試,證實可有效提升至少7%~14%額外的行駛里程數」及「增加10%~20%的行駛里程,也就是省油錢10%~20%的效果」,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8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綠奇蹟企業社於網路銷售「車威剛省油錠」,其廣告用語予一般大眾之印象,應指一般汽車使用案關商品後,可強化其省油效益及增加行使里程數至前揭廣告所宣稱之程度。然就其宣稱之真實性而言,綠奇蹟企業社雖表示其自行生產之「車威剛省油錠」與美國某公司所售MPG-CAP產品成分相同,復提供烏克蘭國防部某研究單位就MPG-CAP出具之檢驗報告,然綠奇蹟企業社無法提出其「車威剛省油錠」與MPG-CAP成分確實相同之客觀檢測報告資料,是以並無事證足資證實其「車威剛省油錠」確可達致廣告所宣稱效果。該事業於其廣告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型錄刊載統一雞精促銷廣告不實罰5萬

家福公司於廣告DM刊載「促銷日期4/25(三)→5/13(日)」、「統一雞精原味/四物60毫升×18 2件省更多 第一件499元二件855元 共省143元 平均一件427.5元(單件不特價)(口味可任選)」,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家福公司所屬鳳山店等7家分店,於101年5月9日未有以促銷價銷售系爭商品情形,足認促銷期間確有未依廣告宣稱價格銷售。

公平交易委員會本(19)日第1089次委員會議通過,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就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結束營業」及「最後4天」等類似促銷活動時,俟時限屆止即長結束倒數時間,要與一般通念相符,一定要依法進行,並做好配套及防護措施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住宿旅遊兌換券商品廣告不實罰10萬元

英屬維京群島商台灣集購城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於案關網站就「夏奇拉渡假村」住宿旅遊兌換券商品,刊載「兌換期一年,暑假不加價」且註記「兌換期限2011/08/01~2012/08/01」等表示,予消費者之印象係所購買之兌換券可使用之期間為一年,期間涵括100年及101年之暑假期間,得於週日至週五以免加價之方式使用。

然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商品之實際使用方式、期間及條件並未包含101年之暑假期間,引致消費者就其優惠產生誤認,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本(31)日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就其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處台灣集購城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廣告內容有期限約定,應注意使用期限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內容有提出標章認證,亦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商品標章認證廣告不實共罰15萬

網路家庭公司於其經營之「PChome線上購物」網站平台,銷售由納新公司所供應之「Wellypower環保節能組合LED燈泡」商品,其廣告內容載列「節能標章」、「德國IF設計大賞」、「red dot design award」、「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金點設計產品認定證書」、「台灣精品獎」、「環保標章」、「UV CUT紫外線濾除圖示」及「ECO 省電80%圖示」等9項標章及圖示,整體廣告內容編排之呈現方式,予人之印象為案關燈泡商品獲有前述各該標章之認證。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本案商品除「德國IF設計大賞」標章外,並未取得「節能標章」等其餘各項標章之認證或證明文件,均與事實不符,且有引人誤認之虞。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納新公司俱為本案廣告主,然皆未善盡各自所應盡之廣告主查證與真實表示義務,均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引公平交易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網路家庭公司新臺幣(下同)10萬元、納新公司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應注意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廣告招商活動有提出標章認證,亦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善盡查證與真實表示義務, 若有廣告宣稱功效,就應提出檢測報告等資料佐證亦避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院消保處於101年9-10月間指派消保官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建管、教育等單位人員與消保官至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嘉義市及彰化縣等地,擇定其中30家就教育行政管理、使用之契約、建物使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查核,僅1家全部符合規定,其中6家全數不符合規定查核,查核不符合規定的補習班,行政院消保處可根據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則可要求限期改善,違者可處6萬至150萬罰鍰。行政院消防署可依違反 消防法第6條規訂引用同法第37條規定可處6千至3萬元罰鍰,未改善將連續開罰。

其查核結果如下: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分:有22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家業者未申請立案登記而營業,3家業者雖有立案登記,惟擴大營業面積。
二、契約查核部分:有17家不符規定,其中有15家僅有報名表或收據,未簽定書面契約,另有2家雖簽訂書面契約,惟契約中未記載審閱期間。
三、建物使用管理部分:有17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5處直通樓梯、安全梯通路阻塞,嚴重影響消費者逃生。
四、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有18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4家避難逃生設備(標示設備、緊急及照明設備、避難器具)不符合規定,事故發生時,恐影響消費者避難。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補教業連鎖加盟業者,應將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契約內容,且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對公共安全維護有更高的自主管理意識,營造一消費者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抱著僥倖的態度,尤其逃生通道不可以堆積雜物、安全門平日不可以上鎖應保持關閉。

相關法律條文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消費者保護法第61條
依本法應予處罰者,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時,從其規定;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即移送偵查。

消防法第 6條

本法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對其實際支配管理之場所,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場所之分類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消防機關得依前項所定各類場所之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及複查。
第一項所定各類場所因用途、構造特殊,或引用與依第一項所定標準同等以上效能之技術、工法或設備者,得檢附具體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適用依第一項所定標準之全部或一部。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旅館、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不屬於第一項所定標準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其安裝位置、方式、改善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消防法第37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消防安全設備、第四項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維護之規定或第十一條第一項防焰物品使用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檢查、複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及強制執行檢查、複查。

 

建築法第 77-2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建築法第9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新聞稿

行政院消保處查核補習班公安及契約結果出爐!

鑒於多元學習的風氣盛行,各式各樣的補習班林立,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並了解補習班提供之契約及環境是否符合法令規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於9-10月間在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嘉義市及彰化縣等地,擇定其中30家就教育行政管理、使用之契約、建物使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等項目進行查核,僅1家全部符合規定,其中6家全數不符合規定,可見業者仍有極大改善空間。

本次查核行政院消保處於本(101)年9-10月間指派消保官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建管、教育等單位人員與消保官至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嘉義市及彰化縣等地查核短期補習班場所安全及契約,其查核結果如下(詳細查核結果請參見附表):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分:有22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家業者未申請立案登記而營業,3家業者雖有立案登記,惟擴大營業面積。
二、契約查核部分:有17家不符規定,其中有15家僅有報名表或收據,未簽定書面契約,另有2家雖簽訂書面契約,惟契約中未記載審閱期間。
三、建物使用管理部分:有17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5處直通樓梯、安全梯通路阻塞,嚴重影響消費者逃生。
四、消防安全管理部分:有18家不符合規定,其中較為嚴重為14家避難逃生設備(標示設備、緊急及照明設備、避難器具)不符合規定,事故發生時,恐影響消費者避難。
針對本次查核所發現之違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8次會議決議請各相關主管機關儘速進行複查並要求業者改善。並請教育部督導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積極對短期補習班業者宣導訂立書面契約,並將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納入契約內容,同時持續加強查核,以維消費者權益。

下載:查核結果彙整簡表.xls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補教業公共安全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補教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申請補習班立案首先地點要能符合建築法規規定之場所  

一般才藝補教業或安親班立案都是以短期補習班名義去申請,申請補習班立案首先地點基本上要能符合建築法規規定之場所
1.權狀登記面積須大於70平方公尺
2. 補習班面前道路須大於6米
3.不能有違建如陽台外推違建加蓋防火巷

再來就是申請立案及室內裝修審核:
可找以下單位辦理:
1.建築師事務所(較專業但較慢)
2.代辦公司(較快但較貴)

勞工局專案勞檢補習班工讀生5業者違法

 勞工局特別針對補教業者進行專案檢查,本次檢查20家事業單位中,發現 5家有違法情事,本次檢查違法態樣以「未依法置備勞工出勤紀錄」最嚴重,計有3家違規;其次為「連續出勤,未給予例假休息」以及「加班費未依法給付」,各計1家違規。 勞工局除依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業者外,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應於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且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請假、休假等,都應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務因勞工身分是工讀生或非正職人員而未辦理。

補教業創業加盟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店家勞健保探討 > 店家老闆勞健保如何投保較划算 or替員工加勞保就一定要替員工加健保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安鑫油品聯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安鑫油品聯盟(創業最低100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臺北市衛生局為維護公共安全,101年上半年度聯合檢查查獲1家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於場所內提供菸灰缸,該局已依同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處1萬元罰鍰在案,而下半年度截至11月5日止,受檢業者皆符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範。菸害防制法第15條已將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除嚴禁於場所內吸菸外,更要求業者必須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依據國民健康局的成人吸菸行為電話調查發現,工作場所或辦公室完全沒有禁菸規定的比率似有逐年下降的趨勢(93年:39.6%、94年:36.3%、95年:36.2%);但然仍有近四成在室內工作的民眾表示在過去一星期在工作場所或辦公室會有人在面前吸菸,且有二成幾乎天天暴露於職場二手菸;另外,仍有三分之一的民眾表示在家中會吸到二手菸,其中半數幾乎天天吸到二手菸,家中的吸菸者主要是先生(95年:36.2%)、父親(31.8%);此外,有55.2%民眾表示會在公共場所遭受二手菸害,較常受二手菸暴露的公共場所,主要是在街上(30.6%)、餐廳(19.1%)、公共汽車與火車站(15.4%)、市場(11.5%)、公園(8.3%)等,超過半數二手菸暴露的場所發生在目前菸害防制法上未規範之公共場所。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依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嚴禁於室內場所內吸菸,且應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以免觸犯菸害防制法而受罰。

相關法律條文

立法院2007年6月15日修正菸害防制法,經總統府在2007年7月11日公布,於2009年1月11日施行。

依現行菸害防制法,民眾在禁菸處吸菸,要經「勸阻而拒不合作者」才會被開單罰款。然而在2009年1月11日後依菸害防制法修訂後條文只要屬室內場所,將不得吸菸,民眾若違法吸菸就可直接開罰  
菸害防制法(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第15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 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 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 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 ,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 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 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 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 、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 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菸害防制法(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第16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 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 處。

菸害防制法(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第31條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聯合稽查菸害防制法為公安把關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菸害防制法第15條已將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除嚴禁於場所內吸菸外,更要求業者必須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衛生局101年上半年度聯合檢查查獲1家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於場所內提供菸灰缸,該局已依同法第31條第2項規定處1萬元罰鍰在案,而下半年度截至11月5日止,受檢業者皆符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範。



以上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菸害防制法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菸害防制法新制首日上路後禁菸場所共22不合格,以商場最多

 菸害防制法新制98年1月11日上路後,全國各地衛生局派員稽查餐飲、醫院、網咖業者,25縣市衛生局針對餐飲店、商場、旅館、室內工作場所、休閒娛樂等禁菸場所展開稽查取締,在菸害防制法新制實施首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布0石0分到15時30分止的統計資料,全國禁菸場所共有22家不合格,其中以商場最多;販菸場所違規有4家。

根據各地縣市政府的稽查結果,北台灣基隆方面,即有大賣場被開罰;台中市1家大賣場的違反菸品單一品項只能展示最小販賣單位的規定,被開1萬元的罰單;彰化鹿港鎮1家便利商店,販賣菸品放置在玻璃櫃內,陳列方式違規,被開1萬元罰單;高雄鳳山市1家便利超商及1家檳榔攤違規,被開單告發;台東縣1家旅館在室內擺設菸灰缸,且菸灰缸上留有菸蒂,被開1萬元罰單。

根據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吸菸者在禁菸場所吸菸罰2000元到1萬元。所有禁菸場所入口處及適當地點應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的器物,違反的業者罰新台幣1到5萬元。另販菸場所違反展示規定也處1到5萬元罰款。

菸害防治法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上路後,店門口沒張貼禁菸標誌,罰1萬到5萬元!

菸害防治法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上路後,然根據97年12月一份調查有78%的開店營業業者知道即將施行菸害防治新法,50%開店營業業者知道要張貼禁菸標示,27%的開店營業業者知道,如果不張貼禁菸標誌要受罰。

菸害防治法正式上路後,若餐廳門口不貼禁菸標誌將受罰,或提供抽菸工具菸灰缸(店中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的規定,都違反菸害防治法罰金高達1萬到5萬元。

餐廳商家禁菸標誌哪裡有?禁菸貼紙與海報索取:請洽各縣市衛生局或上健康九九網http://health99.doh.gov.tw/,張貼在入口明顯處。另由於禁菸標誌格式,並未有硬性規定,業者可以自行設計樣式,只要能傳達出禁菸訊息即可。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台茶一號飲品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於廣告傳單「社區網路比一比 社區超網不怕比」比較表,系爭優劣比較廣告就被比較業者所提供不同速率上網服務進行比較,即有未以同等級之服務,未立於同一基準點進行比較之情,不符合商業競爭倫理之不公平競爭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於廣告傳單「社區網路比一比 社區超網不怕比」比較表,未以他事業同等級之服務進行比較,不符合商業競爭倫理之不公平競爭行為,有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1月14日第1097次委員會議通過,處碩網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招商廣告,若廣告文中優劣比較或比較表,就應注意比較事業之商品內容,須立於同一基準點所為之比較,以同等級之服務進行比較,且應提出證明佐證,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另若文中有宣稱參與並獲得評選推薦及獎章,就應提出推薦及獎章證明佐證,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比較廣告不實!碩網公司罰4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4)日第1097次委員會議通過,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碩網公司)於廣告傳單「社區網路比一比 社區超網不怕比」比較表,就他事業未以同等級之服務進行比較,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碩網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系爭「社區網路比一比 社區超網不怕比」比較表,乃碩網公司分別與觀天下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觀天下)、吉隆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吉隆)、弘富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弘富)及今網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今網)等業者,就所提供寬頻上網服務,於「上網速率」、「月繳」及「每M平均費用」等事項為優劣比較。因觀天下及吉隆為第一類電信事業,有自有線路,而弘富及今網為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網際網路接取服務經營許可之業者,未有自有線路,故渠等所提供社區寬頻上網服務,於電路自有性及其傳輸品質暨整體控管上而言,即有差異性存在。其次,碩網公司乃與其他4家業者所提供自4M、6M、7M 至10M不等之寬頻上網服務速率進行評比,經查,此種比較方式與一般業界所認知,以相同上網速率且相近似服務專案之產品為比較之方式不同。且因影響上網服務品質之因素眾多,僅以「上網速率」、「月繳」及「每M平均費用」等項目進行比較,尚難充分反映各家業者所提供寬頻上網服務之優劣。再者,各家業者所提供上網服務,每M數之提昇,代表設備及技術之提昇,且通常速率較高產品之每M平均費用,大多係遠低於速率較低產品之每M平均費用,是以,系爭廣告以每M平均價格進行比較,並不合理,並非立於同一基準點所為之比較。
 
公平交易委員會進一步表示,系爭比較廣告不論所使用之上網技術為何,如以所提供上網速率,平均每1M之價格進行比較,仍應考量被比較業者之所有資費方案,盡可能擇以相近速率進行比較,方為合理。本案被比較業者所提供寬頻上網速率有自4M至10M不等,該比較範圍有違一般業界所認知相近速率範圍之標準,且系爭被比較4M上網速率,乃屬入門速率,以之比較亦顯不適宜,此有相關機關所提供專業意見以為佐證。綜上,系爭比較廣告就被比較業者所提供不同速率上網服務進行比較,即有未以同等級之服務進行比較之情,為不符合商業競爭倫理之不公平競爭行為,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比較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效果比較廣告不實罰20萬

上一公司於台北世貿舉辦之「2011年台灣國際照明科技展」展場發送商品宣傳單及型錄刊載「LVD無極燈節能效果比較」表中,就其商品「LVD無極燈」之「光效」標示為「150 lm/W」,對照「加油站福樂燈」為「60 lm/W」,惟其商品之功率為200W,光通量為16400 lm,其光效應為82 lm/W,故上一公司將其「LVD無極燈」商品之「光效」標示為「150 lm/W」並無依據 。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092次委員會議通過,上一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商品宣傳單及型錄刊載「LVD無極燈節能效果比較」廣告就自身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就被比較事業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共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招商廣告, 若文中有比較,就應注意比較事業之商品內容,應提出證明佐證,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另若文中有宣稱參與並獲得評選推薦及獎章,就應提出推薦及獎章證明佐證,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比較廣告不實!媒體及公司共罰45萬元

 富邦momo購物台廣告宣稱「雙X極品靈芝」產品為「肝炎藥物禁止合併使用」,然查衛生署所核發之證件並無相關限制條件之記載,本案並無臨床試驗證據或衛生署核發文件證實「雙鶴極品靈芝」產品係與「肝炎藥物禁止合併使用」,食益補公司雖提出部分醫學研究及媒體報導作為該廣告之佐證,然據相關醫療專業機構表示意見,系爭被比較產品是否應禁止合併使用肝炎藥物,應依行政院衛生署(下稱衛生署)核發的證件為唯一依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 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行銷廣告,應注意查證廣告表示要與事實相符,本案雖提出部分醫學研究及媒體報導作為該廣告之佐證,然據相關醫療專業機構表示意見,被比較產品是否應禁止合併使用肝炎藥物,應依行政院衛生署核發的證件為唯一依據,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購物網站廣告不實!網站罰10萬公司罰5萬

香港商雅x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沛x星國際有限公司於「Yahoo!奇摩購物中心」網站銷售「【PS Mall】日本小豬系列 束腹熱量解碼平腹帶」商品(下稱系爭商品),宣稱「只要走路就能熱量解碼」、「脂肪狂殺CALORIE OFF-416kcal/1h」、「1小時消耗416大卡路里」等語,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除命雅x公司及沛x星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處雅x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及處沛x星公司5萬元罰鍰。

開店商家特別是美容業應注意若有宣稱效果等廣告用語,如「只要走路就能熱量解碼」、「脂肪狂殺CALORIE OFF-416kcal/1h」、「1小時消耗416大卡路里」等字眼形容,應就廣告詞句宣稱功效,提出檢測報告等資料佐證。

小吃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台茶一號飲品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調查局查獲代理商瑞姿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陳素里,涉嫌購入廉價原料,找地下工廠調配(瑞士維黛swissweda)保養品、化妝品仿冒,再將假貨送到百貨專櫃販售。台北市法務局15日表示,關於瑞姿國際有限公司販售商品涉嫌一案,台北市8家百貨公司公布相關退貨及退費辦法。

有販售瑞姿國際有限公司(代理瑞士維黛swissweda)商品的台北市8家百貨公司都有提出退貨及退費辦法且有提供退貨與退費服務,其中明曜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在去年2月28日就與瑞姿國際有限公司終止設櫃合約且未續約,所以沒有提供消費者換貨、退貨處理服務。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販賣商品,就有責任查證產品真假,且應避免去碰假貨仿冒商品,因為只要是從店內賣出假貨仿冒品,就等於是砸壞自己的店面形象、品牌及信譽,而且負責人會被判刑,還有遭原廠正牌公司業者要求高額損害賠償費的可能。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 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瑞士薇黛(swissweda)產品及課程目前臺北地區百貨公司處理方式

有關消費者反映瑞姿國際有限公司(代理瑞士維黛swissweda)所販售之商品涉嫌仿冒乙案,經本局函請本市販售瑞士薇黛(swissweda)產品及課程之百貨公司說明相關處理事宜,目前臺北地區百貨公司處理方式如下:

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自101年10月19日起代辦退貨、退款事宜如下:

一、 已提領之現貨商品:請消費者提出統一發票、信用卡簽帳單、完整商品。
二、 預付型之商品及課程:請消費者提出統一發票、信用卡簽帳單、完整商品、專櫃提領紀錄。
三、聯絡人:郭玫君;電話:(02)6600-8888分機6210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臺北信義分公司)

自5月1日起於該公司購買之商品方進行退貨及退款作業

一、101年5月1日後購買之現貨商品:協助消費者就其所購買之商品及發票、購買憑證(係指得以確認在該公司購入商品之文件),於原購買店別現場辦理退貨手續。
二、101年5月1日後購買之預付型商品:協助消費者就其所購買之商品及發票、購買憑證,於原購買店別現場辦理退貨及退款手續。
三、101年5月以前消費者所購買之商品及預付型商品相關問題,該公司不予處理,而係請消費者先自行與swissweda公司聯繫。swissweda公司聯繫窗口:李冠穎,電話:03-3151289、0973789882。
四、聯絡人:林蕙君;電話:(02)8789-5599分機7566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分公司)

該公司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凡消費者於2012年9月後所購買之特定商品(玫瑰礦泉肌膚水、活顏完美極致潤膚精華、水嫩膠原蛋白面膜、全程煥白膠原面膜、糖瓷水凝BB霜等五項),可憑發票逕至芳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或原購買處辦理退、換貨或退款。至其他商品或費用,經初步協商,芳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消費者於填寫「顧客消費登記」(可登錄http://www.swissweda.com.tw/下載)並檢附相關購買憑證或商品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後,經核實確認,將依消費者需求予以退、換貨或退款;惟如何與百貨商場配合處理及執行細節,仍待進一步確認。
二、聯絡人:呂瑞淵;電話:(02)2381-6088分機253

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復興館)、(天母店)

經政府機關認定為問題商品者,該公司將辦理退貨與退費。其處理原則如下:

一、 已提領之商品:該公司僅辦理問題商品退貨,消費者需提供在該公司購買之發票或相關憑證(若發票遺失,以信用卡簽單、HAPPY GO卡消費記錄皆可),以及手邊已購買之問題商品。
二、 預付型之商品:消費者如在該公司購買該品牌之儲值提貨單,提貨單尚有餘額未使用,消費者亦未曾受領商品,則消費者可於該公司未來之公告期間提供前項購買憑證,及儲值提貨單之使用餘額正本,辦理餘額退貨與退費。
三、 聯絡人:曾律師;電話:(02)27765555分機8275

明曜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一、 該公司與瑞姿國際有限公司及亞洲安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swissweda)設櫃合約於100年2月28日已終止,至今未續約。對於此次瑞姿國際有限公司及亞洲安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所販售之商品涉嫌仿冒乙案,該公司表示與瑞姿國際有限公司及亞洲安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無設櫃,也無貨款債權問題,故無法提供消費者換貨、退貨處理。
二、聯絡人:饒秋惠;電話:(02)27771266分機206

大葉高島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縣調查局查獲瑞姿公司自5月起開始仿冒部分產品並逕行販售,針對swissweda商品,該公司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已提領之現貨商品:凡顧客持2012年5月後該公司(大葉高島屋)所開立之購物發票及該次購得商品,經雙方確認無誤即可辦理退款。
二、 已提領之預付型之商品:swissweda 專櫃自2012年8月31日撤櫃後,其品牌會員由專櫃人員通知前往微風廣場提領已預付款項商品。針對顧客已先預付款項至大葉高島屋、該櫃撤櫃後於微風廣場提領商品且其製造日期為2012年5月以後者,凡顧客持該公司(大葉高島屋)所開立之發票、提領商品及提貨明細憑證,經雙方確認無誤即可辦理退款。
三、 未提領之預付型商品及課程:針對顧客已先預付款項至大葉高島屋但尚未提領之預付型商品、課程,凡顧客持大葉高島屋開立之發票以及未提領金額憑證,經雙方確認無誤即可辦理退款。
四、 對於上述三項退貨準則,若顧客支付款項方式為刷卡分期付款,則須另提供以繳款總金額之憑證,以利雙方確認退款金額之正確性。
五、聯絡人:何明賢;電話:(02)2838-9803

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

依該公司來函指稱,其係與芳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有合作關係,惟雙方已於101年8月31日終止契約。有關其所販售之swissweda產品之退貨、退款事宜如下:

一、已提領之現貨商品:

(一)消費者於101年5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間,所購買之下列商品,提出統一發票、信用卡簽帳單、完整商品,至該公司客服中心辦理退貨事宜:

  1. 抗皺無痕BO肽精華素;
  2. 玫瑰礦泉肌膚水;
  3. 水嫩膠原蛋白面膜;
  4. 水脂平衡潔面幕絲;
  5. 活顏晶白密集精華;
  6. 絕對敏顏活膚精華;
  7. 活顏完美極致精純霜;
  8. 活顏完美極致全能乳液;
  9. 玫瑰泥療礦膜;
  10. 全程煥白膠原面膜;
  11. 活顏完美極致佳滋霜;
  12. 抗皺無痕BO肽平紋精質霜;
  13. 紫晶能量活化再生凍膜;
  14. 活顏完美極致麗手霜;
  15. 晶鑚永恆精華乳霜。

(二)於101年5月1日前購買,或於101年5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間,購買非涉嫌違法商品之消費者,亦請先行備妥完整購買憑證(含發票、簽單)及商品,向該公司客服中心辦理登記,待本事件經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確認違法範圍及相關責任後,該公司願依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預付型之商品或課程:該公司仍願就消費者於101年5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間,至該公司購買芳姿所屬櫃位銷售之爭議預付型課程及儲值卡,無論已提領或未提領,凡消費者備妥完整之本公司銷貨憑證(含發票、簽單)及可確實證明(已提領或未提領)剩餘金額之憑證,該公司願受理退貨事宜。
三、聯繫窗口:京華城客服部陳先生、電話:(02)-37621888分機12017

美麗華城市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已提領之現貨商品:消費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票、簽帳單、契約、會員卡、使用紀錄等)及已提領之現貨商品,洽詢該公司顧客服務電話進行預約辦理。顧客服務中心收到退換貨、退款預約申請後,再由專員聯繫顧客確認後續退換貨、退款相關事宜。
二、 已提領之預付型之商品:消費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票、簽帳單、契約、會員卡、使用紀錄等)及已提領之預付型之商品,洽詢該公司顧客服務中心電話進行預約辦理。顧客服務中心收到退換貨、退款預約申請後,再由專員聯繫顧客確認後續退換貨、退款相關事宜。
三、 未提領之預付型課程及商品:消費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票、簽帳單、契約、會員卡、使用紀錄等),洽詢該公司顧客服務中心電話進行預約辦理。顧客服務中心收到退換貨、退款預約申請後,再由專員聯繫顧客確認後續退換貨、退款相關事宜。
四、 顧客服務電話:0800-88-3456、(02)2175-3456;顧客服務信箱:service@miramar.com.tw、專責承辦人:林文瑞先生;電話:(02)2175-3456分機1612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仿冒退費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跑單幫月入可達十萬以上但如看走眼不但血本無歸,嚴重還會吃仿冒官司

 走在台北市西門町或東區的巷弄裡,可見一些精品店內賣的是在百貨公司少見的進口服飾、飾品、皮包;老闆會跟你說貨是從國外帶回來的舶來品,價位確實明顯較百貨公司軟低一些。跑單幫客如果沒有事先做功課及獨到的眼光,是很難從上百家以上廠商集結的批發店中,挑到熱門暢銷的商品。眼光夠精準的跑單幫客,月入可達十萬元以上;但如看走眼、跑錯幫,不但血本無歸,嚴重的還會吃上仿冒官司。

賣仿冒知名品牌多半是撈夠就跑,很難做長久,所以大部份是在夜市、流動攤販較有可能出現,一般來說開精品店業者不敢去碰仿冒品,因為只要從店內賣出仿冒品,就等於砸壞自己的店面形象、品牌及信譽,而且還有可能吃上官司。

台灣准許賣「水貨」,可從國外帶回名牌回台灣賣,但要小心買到若是仿冒品,有些國家在出海關時就會主動抓仿冒品,處罰相當重,就算你成功帶回台灣,在台灣賣仿冒品若被查獲也是有嚴重的刑民事之責。有一範例一業者就是因為貪小便宜,在店裡私下販賣仿冒名牌,客人向代理商檢舉,代理商報警,結局是該店面名聲欠佳下導致收店,負責人被判緩刑,另還被代理商要求高額損害賠償費。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因颱風無法成行旅館或民宿業應全額退費

消費者若事先己向旅館或民宿業者訂房,但因颱風地震天災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風雨阻路而無法成行時,旅館或民宿業應全額退費。

颱風地震等天災所造成的不方便,是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若因此不能入住旅館或民宿,是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因此,已經訂房的消費者受梅姬颱風風雨影響而無法順利成行時,旅館或民宿業者應參照交通部新頒的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內容,全數無息和手續費返還消費者已支付的費用,且不可加計任何費用。

格子店寄賣仿冒品遭求償四百五十萬

  格子店只要選定於人潮多、繁榮、年輕族群多的地點,將店面規劃成一格一格的位置,出租給需要的人,就有租金可獲益, 因此相當受到創業者的歡迎喜愛。然台中市一名格子店業者以每月每格六百元的價格出租兩個格子給人寄賣玉墜子,但遭到原廠正牌公司查到玉墜子乃是仿冒其飾品公司的商標,出租格子的格子店因此被控違反商標法,遭原廠正牌公司業者求償四百五十萬元。

本案檢察官認為,格子店業者收了租金幫忙販賣商品,就有責任查證產品真假,有無違反商標法。雖然沒有直接故意(明明、很確定知道),但可能涉及間接故意(有懷疑但沒有經查證)。然本案只要格子店業者能夠提出只是出租格子讓人寄賣,且證明證實真得不知情(非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格子店業者還是有轉寰空間。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台茶一號飲品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三和硯」建案廣告內容刊登有「KARAOKE」、「LOUNGE BAR」與「BODY GYM」公共休閒設施圖片,惟前述設施係利用該建案地下1樓防空避難室空間設計配置,而據新北市政府表示「三和硯」建案地下1樓為防空避難室用途;另該建案「機電設備空間」未依原核定使用類組使用,而將其變更為臥室或客廳使用,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爰引同法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核處。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097次委員會議通過,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璞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三和硯」建案,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公共設施情狀、建物用途與室內使用空間,為影響消費者承購交易決定重要因素,廣告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對於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分別處山琳公司新臺幣50萬元、璞石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廣告,應注意避免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和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活動或廣告型錄有提出各項數據,除應注意數據的客觀性外還應注意數據不能逾越一般交易相對人所能接受之程度,另若有「結束營業」及「最後4天」等類似促銷活動時,俟時限屆止即長結束倒數時間,要與一般通念相符,一定要依法進行,並做好配套及防護措施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 。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建築法第9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
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 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公平交易法第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三重「三和硯」建案廣告不實!山琳建設公司罰50萬元、璞石開發公司罰3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4)日第1097次委員會議通過,山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山琳公司)及璞石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璞石公司)銷售「三和硯」建案,於廣告內容刊載違章公共休閒設施圖片,並於傢俱配置參考圖將「機電設備空間」位置標示為居室空間之一部分,對於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該會爰分別處山琳公司新臺幣50萬元、璞石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三和硯」建案廣告內容刊登有「KARAOKE」、「LOUNGE BAR」與「BODY GYM」公共休閒設施圖片,惟前述設施係利用該建案地下1樓防空避難室空間設計配置,而據新北市政府表示,「三和硯」建案並未就地下1樓防空避難室用途,申請變更設計為前述公共休閒設施使用,且其申請容積面積已達允建容積上限,倘該建案地下1樓於領得使用執照後,未依原核定之防空避難室使用類組使用,係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應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核處。

另公平會亦發現,「三和硯」建案於現場散發與網路所刊登傢俱配置參考圖,將「機電設備空間」套繪成臥室或客廳之一部分使用。惟據新北市政府表示,該建案之「機電設備空間」並未申請變更設計或核准改為臥室或客廳使用,且其申請免計容積已達規定上限,倘以加計容積樓地板而申請變更該用途,將逾越允建容積;該建案之「機電設備空間」倘未依原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而將其變更為臥室或客廳使用,亦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而應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核處。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公共設施情狀、建物用途與室內使用空間,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及交易決定之重要因素,一般消費者觀諸上開廣告圖片,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享有、使用案關公共休閒設施及依圖示裝潢、規劃臥室或客廳起居空間,往往難以知悉該圖片所載內容乃違反建管法規,而將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本案廣告之內容表示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屬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建案廣告不實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首善」建案廣告不實公平會共罰155萬

英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摩根廣告股份有限公司銷售位於臺北市都市計畫「策略型工業區」之「首善」建案,其廣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及圖示,並就地下1樓機車停車空間為公共休閒設施配置圖示,依廣告內容設置該等公共設施乃屬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對於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經公平會調查發現,「首善」建案於網路刊登廣告,使用一般住宅之文字說明及繪有客廳、臥房、浴室、廚房等供住宅使用之起居設施配備圖示,然建案位處「策略型工業區」,其建照申請書記載之建築物用途為「辦公、服務類(G類)」,依法不得做住宅銷售、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而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之風險。,對於「首善」建案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096次委員會議通過,針對廣告不實的「首善」建案,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英德公司新臺幣100萬元、摩根公司新臺幣55萬元罰鍰。 台北市建管處下午立即進行稽查,結果雖尚無擅自變更或違規使用情事,但已列管不定期稽查,若發現有擅自變更或違規使用情事,均會處違規行為人6萬元罰鍰並要求恢復原狀或補辦手續。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合遠首藏建案廣告不實建設公司罰40萬

合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合遠首藏」建案,於廣告上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0月31日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合遠首藏」建案,於廣告上之「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位置標示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交易決定因素之一,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合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並處天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廣告,應注意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若有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以違反公平交易法 。

「東驊大陽明」建案廣告不實公平會罰250萬

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騏公司)於銷售「東驊大陽明」建案廣告上,對於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廣告使用「起居室」、「休息室」等字樣,並以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等設施為圖示,就商品之用途,實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築物除供一般商業設施用途外,亦可供一般住宅使用。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10月31日第1095次委員會議通過,依「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申請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不得為一般住宅使用。」規定,且依內政部函示意旨,乙種工業區設置之建築物如變更為住宅使用,不符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之要件,無從依其規定辦理變更使用。東騏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東騏公司新臺幣250萬元罰鍰。

另桃園縣政府表示建案依桃園縣政府所核發建造執照,已載明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甲、乙種工業區核准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之建築物,於核准建造執照時已加註「應依建築物核准用途使用,不得違規作其他使用」,並於使用執照加註「本案應於廣告物標示『本案為甲、乙種工業區不得移作住宅使用』及原核定之使用用途。」故本案承購者倘將案關建物作為一般住宅使用,除不得辦理變更使用用途外,另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得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有遭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招商廣告,應注意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若廣告招商活動有提出標章認證,亦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台茶一號飲品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立法院101年11月13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修正草案,明增訂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不可要求提供「非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違反規定的雇主將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現有的企業會要求員工職員或求職者提供非與就業有關的資料,例如「性傾向」、「生育」、「驗孕報告」、「黨派」、「婚姻」、「身心障礙」等,有就業歧視與侵犯隱私權之嫌,為使求職者與受雇員工的工作權利、個人隱私獲得保障,修法明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或求職人,提供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個人隱私資料。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事業單位招募人才或詢問員工個人隱私應避免因不諳法令而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涉及就業歧視的不當限制條件或是於升遷、考評等管理涉及懷孕歧視、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未妥適處理等違法情事。
 

相關法律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

依規定,未來雇主如果要問應徵者如婚姻等問題,都會被視為個人隱私,與就業無關;但若像是招募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的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雇主仍可以詢問求職者是否曾有性犯罪、性騷擾等前科紀錄。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就業服務法第65條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

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一、一般原則:
1.第1次:30萬元。      2.第2次:60萬元。      3.第3次:90萬元。 4.第4次以上:150萬元。         
二、另應考量本裁罰基準第二點有關行政罰法得免或增減參考表。

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下載word 檔)

創業開店最佳伙伴--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是 開店商家&就業歧視 相關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女僕餐廳是否就業歧視?

「女僕餐廳」可否為了配合動畫、卡通主題,只僱用長相甜美的年輕美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16日)舉辦「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專題論壇」,直接挑戰特種行業徵「女公關」、「媽媽桑」、「伴唱公主」或「少爺」是否涉及性別歧視?

鄭津津教授提到,「女僕餐廳」,提供消費者體驗享受女僕役服侍,因為與一般餐廳不同且是「表演性質」主題餐廳,雇主可主張「真實職業資格」及「營運需要」等理由,而針對求職者有所限制。經營實務上如強求女僕餐廳業者於招募人員時必須完全不限任何條件,並且對於所有求職者開放,此係違背現實亦不合理,應視雇主營運需要而做規範。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招募人才應避免事業單位因不諳法令而於招募人才時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涉及就業歧視的不當限制條件或是於升遷、考評等管理涉及懷孕歧視、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未妥適處理等違法情事。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或是開店經營業者,創意創新,並非只是在商品上和裝潢風格上的不斷創新而已,更在於經營觀念、品質和服務等層面的創意創新
 

餐飲業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招募人才「限役畢」涉及間接就業歧視

事業單位於徵才廣告上常見註明「限役畢」,100年12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明確指出,雇主以『役畢』作為徵才限制,不論動機有無涉及歧視之意思,已對特定某就業層造成負面影響,其限制行為構成間接就業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可依法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招募人才應避免事業單位因不諳法令而於招募人才時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涉及就業歧視的不當限制條件或是於升遷、考評等管理涉及懷孕歧視、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未妥適處理等違法情事。

懷孕歧視及性騷擾成為雇主管理地雷

臺北市政府第40次性別工作平等會,共評議9件申訴案件,其中審定性別歧視成立計有3件,分別因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雇主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以及第11條懷孕歧視,各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其中有一私立托兒所以勞工未據實告知懷孕情事為由逕行解聘,性別工作平等會認文員工並無告知雇主自身懷孕訊息的義務與法律責任,當然,也不應由於未告知雇主自身懷孕的消息而遭受任何不利對待。

服飾創業開店市集--阿甘創業加盟網--目標為打造一最大最專業華人開店加盟創業知識資訊網站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僱用外師偏愛白種人種族歧視罰30萬

偏愛白種英語外師的補教業要當心!一位美國出生的華僑(American-Born-Chinese:ABC)張先生日前向勞工局申訴,他應徵某私立幼稚園「英語教師」,竟被告知因學生家長喜愛白種人的外籍老師、不歡迎黃種外師,拒絕其面試,憤而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該私立幼稚園有「種族歧視」之嫌。本案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種族歧視成立,勞工局處罰該幼稚園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爰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裁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之罰鍰,對雇主而言反而得不償失。

目前幼稚園與托兒所雖不能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向勞委會職訓局申請白領外籍勞工,但若求職者為「獲准居留之難民、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及經取得永久居留者」,是可以自由找工作不受限制的。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御饌鼎皇臭臭鍋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御饌鼎皇臭臭鍋(創業最低70萬)

 

台茶一號飲品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GITTI時裝服飾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GITTI時裝服飾 (創業最低100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