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業合法的宣傳手法有:
1.花錢刊登公車車身廣告、
2.公車站牌廣告、
3.捷運列車車廂內廣告、
4.捷運站內廣告、
5.報紙廣告、
6.夾報文宣廣告、
7.電視廣告、
8.房屋外牆廣告、
9.學生間的推薦、
10.舉辦活動。

有違法之嫌的宣傳手法有:
1.收購各級學校學生的個人資料(畢業紀念冊、班級通訊錄等),作為電訪、寄送印刷文宣廣告用 。
2.雇用專人利用未上課期間在各學校教室的門上、課桌椅上,或者在各校的公佈欄上、建築物牆面上擅自黏貼宣傳廣告 。
3.雇用專人在放學後上學前在學生抽屜中放置宣傳文宣品
4.有些補習班會向各種入學考試優秀的上榜人員購買成績單(包括其姓名、身分證字號、畢業學校、電話號碼等),再將名單上的人冒充是自己補習班的學員,公佈在營業地點與廣告文宣上,以取得教學成效優良聲勢。
5.有些補習班會發黑函打擊主要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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