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5至7月間檢舉人為促銷其火雞肉,對全國多家火雞肉飯業者發送廣告傳單,且以較優惠之價格銷售火雞,致原本與被處分人李君等5家事業交易之部分火雞肉飯業者轉而向檢舉人購買,聯合行為影響被處分人李君等5家業者的生意,有共同限制火雞價格,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為維持火雞銷售價格,被處分人等相互連繫且開會討論,會中共同決定以要求雛火雞供應業者停止供應檢舉人雛火雞方式,請養火雞協會以該協會名義製發書面通知予檢舉人:暫停供應雛火雞、若有需求請來電協商、經同意後再行恢復供應。 因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145次委員會議決議,5家火雞銷售業者為避免競爭者價格競爭,透過聚會共同決定以要求上游雛火雞供應業者停止供應雛火雞予競爭者之方式,限制價格競爭,足以影響火雞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本文規定,爰引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公平會並經審酌該等事業供貨占比,及該行為對市場造成之影響與該等業者配合調查等因素,各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或第三人再轉售之價格決定。為維護交易相對人的價格決定自由,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約定商品轉售價格的規範目的,雙方產品關係若屬賣斷性質,合約書條款規定應避免有限制轉售價格和不得發函或傳真通知警告加盟店及經銷商以低於特定折數之價格販售行為,另相關契約條款已明顯有限制下游事業轉售價格決定自由的情形,不論約定轉售價格實際造成的效果或是否執行罰則等,均應認定該約款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始得維護下游經銷事業自主決定價格從事競爭的自由。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養火雞協會5家業者共同限制火雞價格各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6)日第1145次委員會議決議,李君等5家火雞銷售業者為避免競爭者價格競爭,透過聚會共同決定以要求上游雛火雞供應業者停止供應雛火雞予競爭者之方式,限制價格競爭,足以影響火雞市場之供需功能,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本文規定,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各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101年5至7月間檢舉人為促銷其火雞肉,對全國多家火雞肉飯業者發送廣告傳單,且以較優惠之價格銷售火雞,致原本與被處分人李君等5家事業交易之部分火雞肉飯業者轉而向檢舉人購買,影響被處分人李君等5家業者的生意。被處分人等為避免檢舉人價格競爭,相互連繫要求中華民國養火雞協會於101年7月間開會討論,為維持火雞銷售價格,會中共同決定以要求雛火雞供應業者停止供應檢舉人雛火雞方式,請養火雞協會以該協會名義製發書面通知予檢舉人(內容略為):暫停供應雛火雞、若有需求請來電協商、經同意後再行恢復供應。
公平會又表示,本案合意行為的主要目的,是為維持被處分的5家業者原來的火雞銷售價格,而以要求上游雛火雞供應業者暫時停止供應雛火雞之方式,迫使檢舉人進行協商調高售價,達到互不為價格競爭狀態,屬共同限制火雞價格競爭之行為,為公平交易法第7條第1項所稱聯合行為態樣之一,構成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經審酌該等事業供貨占比,及該行為對市場造成之影響與該等業者配合調查等因素,決議各處以5萬元罰鍰。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限制價格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限制經銷商轉售怡心牌熱水器價格公平會罰5萬 怡心國際與實體經銷商簽訂之合約書及與網路經銷商所簽訂之合約書,均訂有價格約定及對違反者之不利益配套措施規定,有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 據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怡心工業下所屬事業怡心國際與實體經銷商簽訂之合約書及與網路經銷商所簽訂之合約書均訂有價格約定及對違反者之不利益配套措施規定,另怡心工業到會時坦承實體經銷合約內之「專案直行價」及網路合約書所載價格表均明訂限制價格規定,均指牌價8折確認在案,並訂有對違反者處以即刻取消經銷商資格或停止供貨等不利益配套措施。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143次委員會議決議,怡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怡心牌熱水器之價格,已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業者將無法依據其所面臨之競爭狀況、營運策略等訂定商品價格,其結果將削弱同一品牌不同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爰引公平交易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除命其應立即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緩。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或第三人再轉售之價格決定。為維護交易相對人的價格決定自由,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約定商品轉售價格的規範目的,雙方產品關係若屬賣斷性質,合約書條款規定應避免有限制轉售價格和不得發函或傳真通知警告加盟店及經銷商以低於特定折數之價格販售行為,另相關契約條款已明顯有限制下游事業轉售價格決定自由的情形,不論約定轉售價格實際造成的效果或是否執行罰則等,均應認定該約款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始得維護下游經銷事業自主決定價格從事競爭的自由。 |
|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如何找合適員工探討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