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商家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應重視以免受罰
開店商家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應重視以免受罰
臺北市環保局日前受理民眾陳情新光醫院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一案,經派員前往稽查檢測後,結果院內二氧化碳1016ppm(標準1000ppm)、甲醛0.11ppm(標準0.08ppm)皆超過管制標準,環保局已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要求新光醫院須於今(105)年6月24日前完成限期改善外,並要求該醫院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的標,倘若新光醫院屆期仍未改善,將依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針對醫院、賣場等重點場所,分別於103及104年各辦理1次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委託檢驗測定機構以標準方法進行檢測),其中103年稽查11處場所,結果全數合格;104年稽查20處場所,結果8處超過管制標準值、該8處場所全數於限期之內改善完成。環保局除每年針對公告場所全面以直讀式儀器進行巡檢外,並參考場所的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等因素。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教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已於103年7月1日起生效,而尚未被公告列管的場所也可參與環保局所推動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標章制度」,主動仿效公告場所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者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把關北市公共場所室內空品 環保局籲場所重視以免受罰
為把關臺北市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臺北市環保局今(2)日指出,該局日前受理民眾陳情新光醫院室內空氣品質不良一案,經派員前往稽查檢測後,結果院內二氧化碳1016ppm(標準1000ppm)、甲醛0.11ppm(標準0.08ppm)皆超過管制標準,環保局已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要求新光醫院須於今(105)年6月24日前完成改善,並要求該醫院張貼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的標示(見附圖)。環保局指出,倘若新光醫院屆期仍未改善,將依同法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再次要求限期改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於103年7月1日生效,臺北市共列管92處場所,包括9所大專校院、2所圖書館、8家醫療機構、2家社福機構、12處政府辦公場所、4處鐵路車站、16處捷運車站、1處航空站、2處展覽館、36家商場等(詳見附表)。
環保局表示,該局除了每年針對公告場所全面以直讀式儀器進行巡檢外,並參考場所的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場所之特殊需求等因素,針對醫院、賣場等重點場所,分別於103及104年各辦理1次室內空氣品質專案稽查(委託檢驗測定機構以標準方法進行檢測)。其中103年稽查11處場所,結果全數合格;104年稽查20處場所,結果8處超過管制標準值、該8處場所全數於限期之內改善完成。環保局歷年來室內空品相關稽查檢測結果及報告已公開於「臺北市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網站」(http://www.dep-iaq.gov.taipei/)之最新消息及相關成果專區,歡迎關心室內空品的民眾上網參考。
環保局指出,民眾若於上述非公告場所因室內空氣品質不良導致身體感到不適,可撥1999市民熱線反映,該局將派員至現場瞭解並勸導改善。而尚未被公告列管的場所也可參與該局所推動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標章制度」,主動仿效公告場所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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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1):「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先期進行告知及輔導電影院及KTV
本次室內空氣品質先期輔導對象包含板橋秀泰影城、中和環球購物中心國賓影城、錢櫃永和樂華店、好樂迪 ( 土城店、三峽店、樹林店、三重店、蘆洲店 ) 等 8 家業者,市府消保官及環保局除於現場告知業者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與相關法令規定並同步進行機房、冷卻水塔及空調設備等巡查,發現輔導建議改善事項如下: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加盟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未來將逐批被列入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場所,業者均應了解未來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場所規定,且應宜儘早作對且做好空調通風系統定期維護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優化室內空氣品質,建構安全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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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2): 第一波室內空品稽查 鎖定8家列管醫院 臺北市環保局為維護病患之就醫環境品質,首波針對其中8家醫院進行稽查。7月1日生效之第一批臺北市92處公告場所,包括9所大專校院、2所圖書館、8家醫療機構、2家社福機構、12處政府辦公場所、4處鐵路車站、16處捷運車站、1處航空站、2處展覽館、36家商場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月23日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於103年7月1日生效,臺北市共列管92處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包括學校、醫院、圖書館…等共11類場所,再依不同場所類型管制二氧化碳(CO2)、一氧化碳(CO)、甲醛(HCHO)、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細菌、真菌、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臭氧(O3)等共9種室內空氣污染物。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加盟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可主動仿效公告場所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以提前因應未來若被公告列管後之法定義務,做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亦確保來店消費者享有清新的空氣,提高服務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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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3):小吃店空氣污染罰鍰5千還須參加講習
某市民因開設小吃店,卻未裝置油煙處理設備,致油煙逸散污染空氣,市府環境保護局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該市民新臺幣5,000元罰鍰外,並依環境教育法規定,命其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該市民不服,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市府訴願會進一步說明,99年6月5日制定公布環境教育法,並自公布1年後施行,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餐飲業從事烹飪,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行為;其中特別規定,人民如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經有權機關處停工(業)或5,000元以上罰鍰者,並應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業連鎖加盟業者,如果油煙任意逸散污染空氣,除了被罰款外,還要被要求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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