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娛樂場所供人娛樂所收取票價免開立統一發票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娛樂場所供人娛樂所收取票價免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人經營娛樂場所供人娛樂所收取票價,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7款規定:「娛樂業之門票收入、說書場、遊藝場、撞球場、桌球場、釣魚場及兒童樂園等收入」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2條之規定,按「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於發貨時或收款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惟賽車場、電影院、兒童樂園等符合娛樂稅法第2條所稱之娛樂場所收取之票價,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7款規定,得免用或免開立統一發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經營遊樂園之營業人除門票收入外,如有未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形(例如販售餐飲、禮品等)者,仍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經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所漏稅款外,將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與稅捐稽徵法第44條擇一從重處罰。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相關法律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2條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 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或由營業人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其格式、記載事項與使用辦法, 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 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 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 繳納營業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 續營業。
五、虛報進項稅額。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稅捐稽徵法第44條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 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 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予處罰。 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一、 小規模營業人。
二、 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
三、 計程車業及其他交通運輸事業客票收入部分。
四、 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五、 供應之農田灌溉用水。
六、 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
七、 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
八、 學校、幼稚園及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九、 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十、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社會團體依有關法令組設經營,不對外營業之員工福利機構。
十一、 監獄工廠及其作業成品售賣所。
十二、 郵政、電信機關依法經營之業務及政府核定代辦之業務,政府專賣事業銷售之專賣品。但經營本業以外之部分,不包括在內。
十三、 經核准登記之攤販。
十四、 (刪除)。
十五、 理髮業及沐浴業。
十六、 按查定課徵之特種飲食業。
十七、 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視臺及廣播電臺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通訊稿、廣告、節目播映、節目播出。但報社銷售之廣告及電視臺之廣告播映,不包括在內。
十八、 代銷印花稅票或郵票之勞務。
十九、 合作社、農會、漁會、工會、商業會、工業會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會員之貨物或 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
二十、 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二十一、 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
二十二、 法院、海關及其他機關拍賣沒入或查封之財產、貨物或抵押品。
二十三、 銀行業。
二十四、 保險業。
二十五、 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及票券業。
二十六、 典當業之利息收入及典物孳生之租金。
二十七、 娛樂業之門票收入、說書場、遊藝場、撞球場、桌球場、釣魚場及兒童樂園等收入。
二十八、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由代理人收取自國外載運客貨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運費收入。
二十九、 營業人取得之賠償收入。
三十、 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本身之用者。
三十一、 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
三十二、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
三十三、 營業人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十四、 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三十五、 其他經財政部核定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營業人發售之招待券貴賓券或10元券應申報並繳納營業稅

公司店家舉辦臨時非娛樂性活動,有銷售票券時,是否應先將票券送至國稅局申請驗印?

公司店家如有招待券、貴賓券或10元券等較時價偏低之票券,已辦營業登記者,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開立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報繳,若符合免稅規定,應於申報時將銷售額填載於「免稅銷售額」欄位申報,如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者,應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之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報繳營業稅;如為查定課徵之營業人,其已逾查定銷售額者,按差額核計營業稅,發單補徵。

國稅局舉例說明,轄內某協會於7月間舉辦音響大展,屬非娛樂性展覽,雖依規定免向轄內分局、稽徵所申請票券驗印,另出售之票券分別為特別券800元、一般券500元、貴賓券及10元券等4種票券,其中貴賓券及10元券銷售價格低於一般券,應將貴賓券及10元券調整為一般券價格500元核算銷售額,申報並繳納營業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凡舉辦臨時非娛樂性活動,票券免驗印,有對外銷售招待券、貴賓券及10元券之票券,應按銷售一般票券價格申報銷售額,其銷售額應併入當期營業稅申報,如屬未辦營業登記,應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銷售額,以免經人檢舉或遭稽徵機關查獲而受處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餐飲業附設室內兒童遊樂設施不符合查驗標準

為維護餐飲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安全,防止兒童意外事件發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前內政部兒童局訂頒之「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及其附表(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稽查檢核表),辦理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稽查業務,預計於103年6月底完成臺北市餐飲業附設室內兒童遊樂設施安全檢查。

 為落實保障兒童遊樂場之安全,臺北市衛生局要求營業場所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特別是餐飲業附設室內兒童遊樂設施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 CNS12643規定或其他國際標準,並前於3月31日率先全國要求餐飲業附設室內兒童遊樂設施除依前述標準,亦可參考其他國際標準,如ASTM F1918委託驗證合格機構進行檢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餐飲業者應依公告標示如「使用年齡及身高限制」等使用遊樂設施,且應於附設兒童遊樂設施開放使用前,檢具表件向主管機關報備並自行檢視是否符合規定,若發現兒童遊樂設施有缺失者,應儘速改善完成,違者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33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通知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爰依同法第5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第36條或第38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商業娛樂場所六月底完成公安申報否則開罰6至30萬元

高雄市政府聯合市府相關局處全面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夜總會、舞廳、PUB、K書中心、漫畫屋、電子遊樂業、酒家、理容院、KTV、M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茶室、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飲茶、旅館、觀光飯店等類似場所,進行不定期無預警機動稽查,並加強建築物的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娛樂場所應於六月底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否則開罰6至30萬元。

為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品質,針對全市八大行業(酒家、歌廳、舞廳、酒吧、PUB)等類似場所,自今年起至五月底共計聯合稽查檢查512家,稽查著重於室內裝修材料、防火區劃空間、逃生避難通道等是否保持完整暢通,及消防安全設備是否合格堪用,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立即要求改善並將持續追蹤至改善完畢為止,甚至處理停業等處分。另外,更自今年起至五月底稽查補習班137家、幼兒園60家、托嬰中心45家、老人福利機構183家、社會福利機構12家、醫院42家、診所64家、護理之家28家、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28家及非法旅館日租屋33家等,同時未申報公安及檢查不合格業已處分41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配合辦理,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建築物公共安全,於規定期限內向工務局申報,否則將依法罰款6至30萬元及張貼不合格告示,拒不申報者得連續處罰、停止使用,甚至遭停止供水、供電處分。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電影票之收入得否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人所銷售之門票或電影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7款規定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規定,按「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於發貨時或收款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惟電影院之門票,屬於娛樂稅法第2條所稱之娛樂場所其所收取之票價,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7款規定:「娛樂業之門票收入、說書場、遊藝場、撞球場、桌球場、釣魚場及兒童樂園等收入」,得免用或免開立統一發票,故電影院之門票收入得免開立統一發票。

舉例說明,電影院銷售學生套票一套300元,內含票價250元及餐價50元。消費者當日購買4套學生套票共計1,200元,扣除門票收入(得免開統一發票)1,000元後,開立之統一發票(餐價)金額計200元,故消費者僅取得200元之統一發票,惟電影院仍須就1,200元報繳營業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有銷售電影院門票以外之貨物或勞務者,尚無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之適用,仍須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者,稽徵機關除補徵所漏稅款,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與稅捐稽徵法第44條擇一從重處罰。

更多更詳細 經營商業娛樂場所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
(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
(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arrow
arrow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