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筆者經驗店家在申請商標時,應知下列行為是無法通過商標註冊:
1.商標名稱如與其他法人、團體或全國著名商號名稱相同者,又指定於同一或近似之商品,不得申請商標註冊。
2.屬於商品之品質、功用、製造方法及原料來源的說明,可使消費者產生直接聯想,屬於商品的說明,不得申請商標註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臺鹽申請「海洋生成水」的行政訴訟,其駁回臺鹽的行政訴訟理由為臺鹽申請「海洋生成水」因可讓消費者直接產生聯想,已屬於商品的說明,有違商標法規定,故不得申請為註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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