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加盟體系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範圍經營權益保護,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該加盟體系不得再開設第二家分店的限制條款,保護加盟者的營運權益。然實務上,總部若是開在商圈保障以外的地方展店,加盟分店並沒有權利抗議。但值得一提的是, 某些連鎖體係會因為加盟店增多或某些區域已達飽和狀態時,或是某些經營績效良好獲利豐富的地區,在現今商圈保障限制範圍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分店,於是便取巧發展另一品牌成立另一新加盟體系,以避開不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護限制範圍內了。

基於此在簽訂加盟合約前,不僅要收集該加盟體系過去在市場上有關商圈保障時的處理方式及態度,以做為是否加盟投資的參考。另在簽訂加盟合約時就有關商圈保障條款內容,對商圈保障的範圍有多大,必須界定的十分清楚,最好是以在電子地圖上精確標定區塊或以街道門號範圍為界定會較沒爭議,而不是以方圓500公尺的說法。另外最好也應載明該體系不得再發展營業形態類似的第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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