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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店面頂讓統計及排行榜分析  
資料來源 : 1.到阿甘創業加盟站上登錄頂店讓店資訊者
                           2.到阿甘創業加盟站上查詢頂店讓店資訊者
                           3.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開店市調中心 整合統計製作提供
統計方式 : 每月月底採取累加統計排行順序依本月想頂店人數
統計目的 :
阿甘盼藉由頂店讓店行業統計資料,讓創業者及經營者,
                           有所參考依據,據此判斷此行業別目前的市場狀態

2007-2006年頂讓排行
 2005年頂讓排行  2004年頂讓排行  2003年頂讓排行    2002年頂讓排行 

2011年6月1日-6月30日熱門頂讓店行業排行

本次
排行

行業名稱 月累計想頂店人數 本月累計想頂店人數 頂讓中店數 累計已讓出店數 本月頂店人數 頂讓比
想頂店人數/ 讓店數
1 小吃店   743472 747482 23 840 4010 174.3
2 早餐 874180 878210 24 984 4030 167.9
3 中式餐飲 698150 702070 22 693 3920 178.2
4 西式餐飲 1257347 1261148 14 840 3801 271.5
5 咖啡 1152917 1156647 17 1336 3730 219.4
6 飲料冰品 1252725 1255632 18 1315 2907 161.5
7 火鍋餐飲 260481 261791 12 423 1310 109.2
8 漫畫 230088 230682 8 706 594 74.3
9 影音 128999 129543 4 144 544 136.0
10 美語 156195 156583 5 209 388 77.6
11 服飾用品 247247 247489 8 773 242 30.3
12 美容 169165 169355 1 325 190 190.7

2011年6月份整體頂讓店面而言

2011年本月份西式餐飲咖啡 頂讓比(想頂店人數/ 讓店數)較高,表示轉讓成交機會仍較其他行業為易,本月是以西式餐飲頂讓比為最高 。本月份 服飾用品漫畫火鍋餐飲頂讓比(想頂店人數/ 讓店數)較低, 表示轉讓成交機會較其他行業為不易,本月是以服飾用品頂讓比為最低 。

1.100年6月份有意頂讓早餐4030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衰退 1096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衰退 1931人次100年5月份有意頂讓早餐5126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2114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成長 705人次100年4月份有意頂讓早餐3012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 18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 68人次100年3月份有意頂讓早餐3194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496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462人次100年2月份有意頂讓早餐2698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585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60人次100年1月份有意頂讓早餐2113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33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305人次


2.100年6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3801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衰退 1071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衰退 4065人次100年5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4872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1981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成長 899人次100年4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2891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 86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 1456人次100年3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2977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50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2441人次100年2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2475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509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587人次100年1月份有意頂讓西式餐飲1966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144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3550人次

3.100年6月份有意頂讓漫畫594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衰退 17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 衰退 352人次100年5月份有意頂讓漫畫766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101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成長 299人次100年4月份有意頂讓漫畫665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167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 95人次100年3月份有意頂讓漫畫498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14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87人次100年2月份有意頂讓漫畫484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5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22人次100年1月份有意頂讓漫畫432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23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259人次


4.
100年6月份有意頂讓咖啡3730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衰退 1006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衰退 2949人次100年5月份有意頂讓咖啡4736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2031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成長 1298人次100年4月份有意頂讓咖啡2705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 145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 961人次100年3月份有意頂讓咖啡2850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398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737人次100年2月份有意頂讓咖啡2452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604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107人次100年1月份有意頂讓咖啡1848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33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2898人次

5.100年6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2907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衰退 113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衰退 4301人次100年5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4039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 1240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成長 311人次100年4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2799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 288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 1184人次100年3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3087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536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850人次100年2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2551人次,比上月份人數成長564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1323人次100年1月份有意頂讓飲料冰品1987人次,比上月份人數萎縮52人次,比前年同月份人數萎縮316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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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商家 成立公司勞健保要怎麼投保,勞保部份除了負責人之外公司僱請員工數如不超過 5人時, 可不用成立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可各自到工會加勞保,若超過 5人時, 就應立即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負責人與員工皆要投保

健保部份,
健保屬於強制投保,只要公司一成立不論有沒有雇請員工就必須立即成立新投保單位,除非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加保 (是正式員工 而非眷屬身份) 則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加保,若負責人是在公所/工會加保,則公司一成立就必須將原有健保轉移到自己公司加保不能繼續待在公所/工會加保,投保等級不能低於 33,300且不得低於其他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還必須等於或高於勞保的投保等級。公司有雇用員工的話,健保局就會認定負責人為最高等級,不然就是您可提供足以證明收入有限的憑證資料給勞保局和健保局,經審核通過負責人才可以非最高等級投保。
 

更多 創業開店熱門行業探討 >or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or 店家勞健保探討 
店家老闆勞健保如何投保較划算 or替員工加勞保就一定要替員工加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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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份熱門加盟開店創業行業

資料來源 : 到阿甘創業加盟網上觀看熱門行業加盟總部資訊者
統計方式 : 每月月底依各行業別採取累加統計<
排行順序依人氣成長數>
統計目的 : 探討各行業的加盟創業熱度 提供創業者選擇行業別參考
資料來源由: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開店市調中心  提供

2011年6月1日-6月30日熱門加盟開店創業行業排行榜

本月排行 行業名稱 比較上月排行 上月總人氣 本月總人氣 人氣成長
1 小吃店   一樣 1200867 1212863 11996
2 攤餐車 一樣 1015354 1024225 8871
3 中式餐飲 一樣 780982 789147 8165
4 飲料冰品 一樣 507282 512962 5680
5 西式餐飲 一樣 362949 367111 4162
6 咖啡 一樣 336735 340371 3636
7 早餐 一樣 324568 327290 2722
8 生活用品 一樣 149998 151515 1517
9 美容 一樣 112988 113929 941
10  漫畫 一樣 102971 103796 825

2011年6月份小吃店攤餐車中式餐飲  為創業開店熱門排行前三名,表示多數人有意從事此行業,本月是以 小吃店  人數為11996人次最高 。

1.100年本月份有意經營小吃店攤餐車美容漫畫咖啡中式餐飲西式餐飲早餐飲料冰品生活用品西式餐飲排行為一樣名次 

2.100年本月份開店十大熱門排行人氣成長 ,以小吃店氣比上月成長 625人次最多其次以攤餐車人氣比上月成長 421人次為次多

3.100年本月份開店十大熱門排行人氣衰退   ,以飲料冰品人氣比上月衰退 190人次最多

4.本月補教業美語總人氣120288,便利商店總人氣 92105服飾用品總人氣177241火鍋店總人氣 1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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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輔會提供經濟弱勢青年免費餐飲創業研習課程,北、中、南各辦理一梯次,每梯次限36名,名額有限,歡迎符合弱勢家庭或長期失業且有意創業、就業之青年朋友報名參加!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青輔會新聞稿

 

青春酷可(cook)夢 少年頭家換你做!

 

經濟弱勢家庭青年創業技能訓練課程,開放報名囉!

 

 

青輔會提供經濟弱勢青年免費餐飲創業研習課程,北、中、南各辦理一梯次,每梯次限36名,名額有限,歡迎符合弱勢家庭或長期失業且有意創業、就業之青年朋友報名參加!報名請洽弘光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楊惠如小姐,報名專線:04-26318652轉6153。

 

報名表下載

 

區域

報名

截止日

審查公告日期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地址

中部

7/13(三)

7/18(一)

7/25-8/5

弘光科技大學

台中市沙鹿區中棲路34號

南部

7/18(一)

7/25(一)

8/1-8/12

亞洲餐旅學校

台南市大成路一段5號

北部

8/1(一)

8/8(一)

8/15-8/26

真理大學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青輔會新聞稿

 

更多開店創業技才訓練 > 開店需不需要去技藝學習班上課探討 or 開店創業教戰守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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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洋溢熱鬧氣氛的節慶假日到來前,總不免俗地會聽到--你要怎麼度過?大部分的人,每到特殊節日、情人節、生日、結婚紀念日等這些有特特意義的節日,大多數人們就會有股特別的心境,希望在這節慶假日當日能來點一些較特殊的,用來犒賞自己或是家人。

因此開店商家對不得不能等閒視之節慶假日其所帶來的日後商機,若能針對特定消費群體的特性,發揮創意及想像力營造過特殊節日的氣氛,提供滿足他們所想要的情境場所,營造一熱鬧適時的節慶假日消費氣氛,光線與音樂是營造節慶假日氣氛最易做,也是最易取得效果的二大因素,在燈光照明色調方面可運用桃紅色、乳白色光線照明來增加節慶假日的熱鬧消費氣氛。在音樂方面,當然是以符合節慶當日氣氛的音樂歌曲,最為優先考量。又如在特殊節日配合顧客個別需求,營造驚喜氣氛,讓顧客在特殊節慶假日某種情景體驗中找到不同過節日的方式或者全新的消費感覺,對開店商家提高營業收入,提升品牌形象而言絕對都是一大利多。

更多   如何才能增加營業收入>如何提高翻桌率 or 如何提升來客數or 如何提升客單價(消費總額) 
如何提高成交率or如何提高忠誠度or如何提高坪效
 or  提高附加價值or 話術互動技巧提高營收
引導顧客再消費or
拉近與顧客之間距離店面裝潢熱門標籤: 
風格特色色 彩天花板牆壁、  音樂燈光裝飾桌椅制服運用角落植物動線設計省錢裝潢
廁所(洗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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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最近查獲開店商家業者以個人消費取得之百貨公司、大型量販店等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要求百貨公司或量販店等換開為三聯式統一發票,而換開後之三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之銷售品名、數量與收回作廢之二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並不相同,涉嫌逃漏稅。

開店商家應客戶要求將二聯式統一發票換開成三聯式統一發票,並不違法但換開後三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之銷售品名、數量與收回與原本作廢之二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並不相同。廠商持換開後三聯式統一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作為營業稅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就有機可逃漏稅。因此開店商家此行為,已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與之規定,如被查明認定將處總額之5%罰鍰。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
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
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二、有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四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稅捐稽徵法第44條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免予處罰。
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

該局最近查獲營業人以個人消費取得之百貨公司、大型量販店等開立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要求該百貨公司或量販店等換開為三聯式統一發票,而換開後之三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之銷售品名、數量與收回作廢之二聯式統一發票記載並不相同,甚至有將不同信用卡持有人所消費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換開成同一買受人之三聯式統一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的情形。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給實際買受人。營業人將原始銷貨開立給個人之二聯式收銀機發票作廢,另應客戶要求換開三聯式統一發票,交付予非實際交易對象之廠商作為營業稅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除廠商有直接逃漏稅違章行為外,該營業人本身亦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給予他人憑證而未給與之規定,應以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避免百貨公司、量販店應買受人要求,將發票開立予非實際交易對象而受罰,財政部特別訂定「如何避免作廢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重新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至交付予非實際交易對象注意事宜」,其內容如下:
(一)原開立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已填載買受人之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者,應明確告知買受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該統一發票仍得作為營業稅進項扣抵之憑證,無須作廢重開。
(二)作廢後重新開立之統一發票記載內容除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外,應於備註欄註明原開立統一發票日期、字軌號碼及有錯誤之欄位應更正者外,其餘欄位應與原開立之統一發票內容完全相同。
(三)原開立之統一發票屬刷卡簽帳交易已註明簽帳卡末四碼者,其重新開立時,應核對買受人原消費簽帳卡卡號,確認無誤後作成紀錄,並於重新開立之統一發票上載明該簽帳卡末四碼。
(四)作廢統一發票時,應收回書寫錯誤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註明作廢字樣及重開發票之字軌號碼,黏貼於存根聯上,並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五)重新開立統一發票前,應確實檢視原開立之統一發票,如有持不同簽帳卡號之數張二聯式統一發票要求換開一張三聯式統一發票者,營業人應於重新開立之統一發票上載明所有原簽帳卡卡號,並確實暸解其作廢原因,作成紀錄,並請其簽名確認,以備稽徵機關日後查核之參考。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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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六月份消費者信心指數

(Consumer Confidence Index or CCI)

新聞稿

發布時間:100627日上午

 

六月份消費者信心指數下降;四項指標上升

上升幅度最大為「就業機會」、「國內物價水準」

下降幅度最大為「投資股票時機」

一○○年六月消費者信心指數(CCI)調查的總數為85.28點,與上月比較下降0.12(100/585.40)。本次調查中,四項指標上升:就業機會、家庭經濟狀況、物價水準及國內經濟景氣,兩項指標下降:投資股票時機與耐久性財貨時機。

上升幅度第一的指標是「未來半年國內就業機會」,本月調查為103.45點,與上月調查上升0.85點(100/5:102.60);同列上升幅度第一的指標是「未來半年國內物價水準」,本月調查結果為52.25點,與上個月調查上升0.85點(100/5:51.40);上升幅度第二的指標是「未來半年國內經濟景氣」,本月調查為90.85點,較上個月的調查上升0.30點(100/5:90.55);上升幅度最少的指標是「未來半年家庭經濟狀況」,本次調查結果為84.75點,較上月的調查上升0.05點(100/5:84.70);

下降幅度較小的指標是「未來半年購買耐久性財貨時機」,本月調查為101.95點,與上月調查下降0.10點(100/5:102.05);下降幅度最大的指標是「未來半年投資股票時機」,本次調查結果為78.40點,與上個月調查相較下降2.70點(100/5:81.10)。

從絕對水準來看,六項指標中「未來半年國內就業機會」及「未來半年購買耐久性財貨時機」呈偏向樂觀,其餘四項皆呈現「偏向悲觀」。(CCI子指標分數在100200之間屬於「偏向樂觀」,CCI子指標分數在0100之間屬於「偏向悲觀」)

一○○年六月份消費者信心指數調查是由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辦,輔仁大學統計資訊系調查,台灣綜合研究院協辦,調查是於100619日至22日,以電話訪問的方式進行,採電腦隨機抽樣,共訪問2424位台灣地區20歲以上的民眾,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0個百分點。

主辦單位: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調查單位:輔仁大學統計資訊系

協辦單位:台灣綜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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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5月份景氣概況  (經建會經濟研究處 100年6月27日發佈)

100年5月景氣對策信號續呈綠燈,生產面、金融面、貿易面、消費面指標大致維持穩定成長,勞動市場也持續改善;綜合判斷分數由上月下修值29分減為28分。同時指標小幅下滑,代表經濟成長動能由熱絡漸趨穩定,領先指標則轉呈上升,未來景氣復甦力道可望持續;整體而言,當前國內經濟仍穩定成長。本(6)月各主要國際預測機構紛紛小幅下修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惟預測仍可達3%以上的穩定成長格局,有利維繫我國出口動能。內需方面,政府將善用ECFA利基,持續改善投資環境,並推動「產業有家,家有產業」計畫,搭配國內外招商計畫,以激勵民間投資、促進就業;加上陸客自由行即將啟動,對消費面指標亦有激勵作用。展望未來,經濟前景仍可審慎樂觀。

一、景氣動向指標: 

(一) 領先指標 
100年5月領先指標綜合指數為128.9,較上月上升0.3%;6個月平滑化年變動率3.87%,較上月3.84%略增0.03個百分點。 l 7個構成項目經去除長期趨勢後註,SEMI半導體接單出貨比較上月上升;其餘6項:製造業存貨量指數(取倒數計算)、實質貨幣總計數M1B、外銷訂單指數、核發建照面積、工業及服務業加班工時、股價指數則較上月下滑。

(二) 同時指標
100年5月同時指標綜合指數為136.7,較上月上升0.5%;不含趨勢之同時指標為102.6,較上月103.2減少0.6%。 l 7個構成項目經去除長期趨勢後,4項較上月下滑,分別為:工業生產指數、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指數、實質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其餘3項: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電力(企業)總用電量、實質海關出口值則較上月上升。

(三) 落後指標
100年5月落後指標綜合指數為146.2,較上月上升2.8%;不含趨勢之落後指標為109.7,較上月107.9上升1.7%。6個構成項目經去除長期趨勢後,都較上月上升,分別為:製造業存貨率、製造業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工業及服務業經常性受僱員工人數、主要金融機構放款與投資、失業率(取倒數計算)、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

二 景氣對策信號

100年5月景氣對策信號9項構成項目中,股價指數由綠燈轉為黃紅燈,分數增加1分,海關出口值由黃紅燈轉為藍燈,分數減少3分,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由黃藍燈轉為綠燈,分數增加1分;綜合判斷分數較上月下修值29分減少1分為28分,總燈號續呈綠燈。個別構成項目說明如下(構成項目中除股價指數外均經季節調整,變動率係與上年同期相比):

 

• 貨幣總計數M1B變動率:由上月8.3%減為8.2%,燈號續為綠燈。

 

• 直接及間接金融變動率:與上月5.3%減為5.1%,燈號維持綠燈。

 

• 股價指數變動率:由上月10.0%增為18.4%,燈號由綠燈轉為黃紅燈。

 

• 工業生產指數變動率:由上月上修值8.8%減為8.4%,燈號維持黃紅燈。

 

• 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變動率:由上月2.5%減為2.3%,燈號續為黃紅燈。

 

• 海關出口值變動率:由上月13.9%減為-0.3%,燈號由黃紅燈轉為藍燈。

 

• 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變動率:由上月-2.9%增為7.7%,燈號由黃藍燈轉為綠燈。

 

• 製造業銷售值變動率:上月下修為6.0%,燈號由紅燈修正為綠燈;5月增為6.5%,燈號維持綠燈。

 

資料來源:經建會經濟研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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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網路上專賣吐司的「愛戀65℃」團購熱門商店,這間專賣吐司的愛戀65℃工作室,卻遭到知名加盟連鎖咖啡店85℃認為相似度如此高,消費者易發生混淆,控告愛戀65℃商標侵權。85℃連鎖咖啡業者認為,LOGO商標裡頭也有個度C,且兩邊的2個數字,都是一高一低,相似度非常高,只是數字65和85不一樣而已,易讓消費者發生混淆。

然而智慧財產局卻持和85℃加盟連鎖咖啡不同的看法,駁回85℃控告愛戀65℃商標侵權告訴,原因是兩者LOGO商標可明顯區隔有不同之處,顏色不同且一家是賣咖啡,另一家是賣土司,消費者理應不會發生混淆,85℃連鎖咖啡得知駁智慧財產局駁回控告商標侵權告訴結果後,決定放棄上訴,85℃連鎖咖啡繼續賣咖啡點心麵包仿,專賣吐司的愛戀65℃工作室繼續在網路上專賣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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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產品如果在市面上銷售夠久,或是因市場競爭,便會有開店商家開始將原有產品搭配或結合各種額外附加功能,如此產品不僅有本身價值外,還另外附加其他價值,消費者就會覺得買了比原有產品更有價值更划算的產品,而願意繼續消費該項產品。

搭配或結合各種額外附加功能,提高產品價值,常見的手法有 :

1.附送贈品或加價購買 (麥當勞排隊買hello kitty玩偶)

2.給顧客一突然的驚喜(餐廳老闆常運用送一盤菜)

3.設計不同顧客群所屬生活風格的相對應產品

4.設計各種星座或各種血型的相對應產品

5.讓客人感受到商品的唯一或是原創性

6.讓客人感受到專屬於他的相對應產品

7.按照客人專屬個性訂製的相對應產品

8.按照客人喜愛樣式特別訂製的相對應產品

9.限量或限時銷售

10.異業結合商譽良好的老店或與老品牌產品搭配銷售

11.營造高級感

12.讓客人感受購買產品的尊榮感

13.營造商品取得不易的稀有或稀少性

14.
標榜健康養生的產品

15.結合文化特質的產品

更多   如何才能增加營業收入>如何提高翻桌率 or 如何提升來客數or 如何提升客單價(消費總額) 
如何提高成交率or如何提高忠誠度or如何提高坪效
 or  提高附加價值or 話術互動技巧提高營收
引導顧客再消費or
拉近與顧客之間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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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4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 (行政院主計處100年6月發佈)

 

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工 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服務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每人每月平均工 時 (小時)   每人每月進入率(%)

每人每月退出率(%)

平均薪 資 (元)   經常性  
每人每月薪資  

較上月增減(%)

0.15 0.22 0.08 (-20.8) (-060) (-0.31) -0.44 0.22

較上年同月增減(%)

3.19 4.12 2.42 (-10.0) (-0.55) (-0.38) 1.20 1.25

100
年4月
6789 3095 3694 171.2 2.41 2.26 40762

36693


100
年3月
6779 3088 3691 192.0 3.01 2.57 40943

36612


100
年2月
6750 3066 3684 138.9 2.26 2.37 45939

36096


100
年1月
6758 3067 3691 182.0 2.09 1.99 82456

36728


9
9年12月
6752 3066 3686 191.7 1.98 1.76 44396

36737


9
9年11月
6737 3059 3679 185.6 2.51 2.18 39650

36445


9
9年10月
6715 3050 3665 182.0 2.67 2.44 40035

36480


9
9年9月
6700 3042 3658 180.1 3.00 2.84 43106

36324


9
9年8月
6689 3039 3650 187.3 2.96 2.77 40410

36309


9
97
6677 3033 3644 188.7 3.17 2.28 41530

36198


9
96
6618 3001 3617 181.8 2.56 2.31 41537

36293


9
95
6601 2989 3613 182.5 2.58 2.25 41131

36264


9
94
6579 2972 3600 181.2 2.96 2.64 40277

36239


97年(1-12月)
6189 2951 3238 179.7 2.15 2.29 45125

36867


96年(1-12月)
6103 2921 3182 188.3 2.13 1.91 49641

36657


95年(1-12月)
5999 2868 3130 174.4 2.20 2.06 82761

36197


94年(1-12月)
5917 2866 3051 184.7 2.04 1.83 65840

35831

96整年度較95整年度增減(%) 1.57 1.45 1.69 (-0.5) (-0.13) (-0.11) 2.28 1.77

編製單位:

行政院主計處  

    註:

1.本表括號(  )內數字係指增減時數或百分點。
2.指數基期:民國90年=100  
3.平均薪資係指受雇員工(不含執行業務所得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及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之績效獎金與全勤獎金等) 之報酬總額;但不含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非薪資報酬。

1100年4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678萬9千人,較上月增加1萬人或0.15%,較99年同月亦增21萬人或3.19%;1至4月平均為676萬9千人,較99年同期增加21萬8千人或3.34%。4月平均工時為171.2小時,因工作日數較少,致較上月減少20.8小時;若與99年同月比較,亦減10.0小時;1至4月平均較99年同期減少2.3小時。4月平均薪資為40,762元,較上月減少0.44%,較99年同月則增1.20%,其中經常性薪資較99年同月增加1.25%,年增率已連續18個月呈現正成長;1至4月平均薪資為52,505元,較99年同期增加4.08%,實質平均薪資亦增2.75%,其中經常性薪資為36,533元,較99年同期增加1.36%,實質經常性薪資亦增0.08%。1至4月製造業勞動生產力指數較99年同期上升10.75%,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下降4.56%。

一、受雇員工人數
100年4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678萬9千人,較上月增加1萬人或0.15%;若與99年同月比較,亦增加21萬人或3.19%。1至4月平均為676萬9千人,較99年同期增加21萬8千人或3.34%,其中工業部門增加4.47%,服務業部門亦增2.42%;各行業中以製造業增加12萬人最多,批發及零售業增加3萬3千人次之,營造業增加1萬2千人再次。就人數結構觀察,4月底服務業部門占全體工業及服務業人數比重為54.42%。

 二、受雇員工進退率
100年4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進入率為2.41%,較上月減少0.60個百分點,較99年同月亦減0.55個百分點。4月退出率為2.26%,較上月減少0.31個百分點,較99年同月亦減0.38個百分點。1至4月平均進入率為2.45%,較99年同期減少0.18個百分點,其中工業部門減少0.17個百分點,服務業部門亦減0.18個百分點;退出率為2.31%,較99年同期減少0.10個百分點,其中工業部門增加0.06個百分點,服務業部門則減0.22個百分點。

 三、平均薪資
100年4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月平均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為40,762元,較上月減少0.44%;若與99年同月比較則增1.20%。4月經常性薪資為36,693元,較上月增加0.22%;若與99年同月比較,亦增1.25%,年增率已連續18個月呈現正成長。 1至4月平均薪資為52,505元,較99年同期增加4.08%,其中經常性薪資為36,533元,較99年同期亦增1.36%;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1.29%,實質平均薪資增加2.75%,實質經常性薪資亦增0.08%。

 四、平均工時
100年4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月平均工時為171.2小時,因工作日數較少,致較上月減少20.8小時;若與99年同月比較,亦減10.0小時。1至4月平均工時為171.0小時,較99年同期減少2.3小時,其中正常工時減少2.5小時,加班工時則增0.2小時;就各行業觀察,以其他服務業增加4.5小時居首,住宿及餐飲業增加3.0小時次之。

資料來源: 行政院主計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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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發表對餐飲業者食物的評價及意見,是近年來網誌部落客非常流行的一種寫作模式,然開店商家若遇到網友或部落客惡評,該怎麼維護自身的權益 ?

開店商家若發現網友部落客在網路上發表未針對特定事實加以謾罵、指責,惡意批評等情事,可向網友落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台中市有一部落客到一家牛肉麵店用餐,事後在網誌上批評味道太鹹很難吃,有蟑螂、不衛生,牛肉麵店認為部落客惡意批評,委託律師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部落客批評店家的言論已逾合理評論範圍,判處拘役卅日,部落客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部落客稱「味道太鹹很難吃」是個人親身體驗,環境「不衛生、有蟑螂」,是事實陳述。然衛生單位曾到該牛肉麵店稽查,並未發現有蟑螂及不衛生等情形,難以認定是適當且善意的評論。

牛肉麵店店家本依一日營額損失一千元計,刊登近兩年因此向部落客索賠求償五十萬元,但在法官勸告雙方和解,部落客同意在法庭上向牛肉麵店老闆道歉,並賠償二十萬元法官改判未針對特定事實加以評論,以妨害名譽判處拘役卅日、緩刑兩年,全案確定。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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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對老闆有所不滿,口出惡言,老闆除可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外,還可將員工解僱炒魷魚,資遣費也不用給。

99年七月新北市有一名女員工用台語辱罵老闆「臭俗辣」,老闆氣憤向板橋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板橋地院簡易庭在100年一月間依公然侮辱罪,判女員工言詞已對老闆的尊嚴及聲譽,造成貶損,判罰罰金八千,得易服勞役八天。

女員工不滿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同樣認為「臭俗辣」有罵人愚弱、孬種之意,五月三十一日駁回上訴。

另本案女員工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公司給付服務十五年的資遣費及薪資共四十三萬六千餘元。民庭法官依據勞基法規定「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勞工,有重大侮辱行為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及刑事判決認定女員工有罵人行為之實,判決駁回告訴。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1.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2.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3.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4.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5.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6.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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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開店創業「免加盟金、權利金、保證金」、「保證三到六個月回本」、「不賺取供貨差價」。業者這些口號,是很能吸引到加盟開店創業者的注意,但加盟開店創業者有沒有想過這些加盟總部都不賺,那總部靠什麼來營運,靠什麼來生存 ?

加盟總部獲利管道之一從設備、裝潢、商業設計費等名目賺取,通常加盟總部讓你看DM、相片和帶你參觀的設備、裝潢,都是地段條件、生意好的加盟樣品旗艦店,裝潢和使用生財設備當然都沒話說。

這些靠從設備、裝潢、商業設計費等名目賺取暴利金錢的加盟總部,會先將部份費用及成本隱藏起來,降低創業所需總費用,等你簽加盟合約書加盟後,才告知加盟開店創業者所看到的裝潢設備明細是旗艦店的配備,一般加盟店面所包含裝潢和使用生財設備是基本,勉強可以營運,但要好一點,高級一點的就不包括,要自費,就是要追加設備裝潢費用,要你多付錢,加盟開店創業者在此種情形下,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剩加碼投資這條路可行。

要預防加盟到此種設備、裝潢、商業設計費等名目獲利的加盟總部,除一開始要應冷靜理性分辨出究竟它所提供的加盟商業模式和獲利模式的可行性,慎選加盟總部加盟外,在簽加盟合約書應要求註明店面裝潢及設備是採多家競標方式;裝潢和使用生財設備含稅不含稅監工費商業設計費也要約定清楚並且要求裝潢設備要採取工料分開逐項條列報價,以避免店面裝潢價格被加盟總部所搭配的裝潢廠商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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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連鎖髮廊,遭到員工指控巧立名目亂罰款預扣工資,有時扣的比一天賺的還多,分擔店內物料短少的損失,甚至要求簽署放棄勞健保同意書,導致有員工將近3萬元的月薪,最後只領到1萬2千多元。

上班要有上班的規定,員工到職時也都看過規章,且也簽名表示認同,因此開店商家設店規規章本是合情合理,雙方就應遵守。但店規要在合法合理範圍內,才有法律效用,譬如員工遲到及曠職,開店商家可不給付薪資,但不能以巧立名目預扣工資當做處罰。

然若開店商家店規或公司行號規章內有違法,如本案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等店規,依法是無效外,勞工局還可依違反勞基法第 26 條 (預扣工資之禁止) 依同法第 78 條處公司行號三萬元以下罰金。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 26 條 (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

勞動基準法第 78 條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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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營業經銷代理人者,也就是公司行號若為外國營利事業之營業代理經銷單位,就應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規定代理該外國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業經銷代理人,若漏稅未申報,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即可免除處罰;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罰。
 

所得稅法第10條

本法稱固定營業場所係指經營事業之固定場所,包括管理處、分支機構、事務所、工廠、工作場、棧房、礦場及建築工程場所。但專為採購貨品用之倉棧或保養場所,其非用以加工製造貨品者,不在此限。

本法稱營業代理人係指合於左列任一條件之代理人:
一、除代理採購事務外,並有權經常代表其所代理之事業接洽業務,並簽訂契約者。
二、經常儲備屬於其所代理之事業之產品,並代表其所代理之事業將此項貨品交付與他人者。
三、經常為其所代理之事業接受訂貨者。

 

稅捐稽徵法第 48-1條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
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本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前項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100/6/15)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營業代理人者,其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由營業代理人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結算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國內甲公司接受國外A廠商委託,代理國外A廠商在臺採購及銷售電子產品,並代為開立發票及代收代付貨款。因國外A廠商有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業之盈餘,核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依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又國外A廠商在臺業務係由國內甲公司代理經營,依所得稅法第10條規定,甲公司為A廠商之營業代理人,應就A廠商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代理申報並負納稅義務。

該局提醒外國營利事業在臺營業代理人,應依法代理該外國營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漏未申報,儘快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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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店面租賃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不得轉租和頂讓店面,但現房東開出來的條件是不讓我頂讓店面 ,也不給我將店面轉租給別人,若現有裝潢不留下,就要恢復承租租賃物時的原狀;若現有裝潢要留下,可全部留下,不用恢復承租租賃物時的原狀。

但因為這家店從重新裝修好開幕,經營到今還不到二年,那意謂店面裝潢所花的本錢,根本無法回本,就要全部由房東坐享其成接收,房東此做法合法合理嗎?

阿甘回覆:
依民法第455條規定,房東的確可要求承租人在解約和契約屆滿時,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房屋回復原狀。但因房東有說若現有裝潢要留下,可全部留下, 即可不用恢復承租租賃物時的原狀。

房東不能以民法第455條規定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時,得保持現有裝潢現狀,承租人承租後若有花錢裝潢店面,乃屬於個人意願與房東無關,店面裝潢承租人有權將之拆除或是變賣,但承租人不能以民法第431條規定要求房東償還承租人相關有益費用。

因本案,當初店面租賃契約上並沒有載明不得轉租和頂讓,承租人可依民法第443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也就是在店面租賃期間內,承租人有權可採取先將店面轉租給頂讓業者的變通做法,但若租賃期間所剩有限(如不到二年),轉租接手經營業者可能要面臨在租賃期滿時,在頂讓金還沒回本下,店面有被房東收回的風險。

民法第431條 
承租人就租賃物支出有益費用,因而增加該物之價值者,如出租人知其情事而不為反對之表示,於租賃關係終止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之增價額為限。
承租人就租賃物所增設之工作物,得取回之。但應回復租賃物之原狀。

民法第443條 
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民法第447條 
出租人有提出異議權者,得不聲請法院,逕行阻止承租人取去其留置物;如承租人離去租賃之不動產者,並得占有其物。
承租人乘出租人之不知或不顧出租人提出異議而取去其物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民法第455條 租賃物之返還
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租賃物有生產力者,並應保持其生產狀態,返還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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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小吃店麵攤、點心及冷飲冰品店、泡沫紅茶店等開店商家,誤認未懸掛店招或牌號之銷貨行為,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國稅局呼籲開店商家雖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然稅捐機關為秉持愛心辦稅精神,經稅捐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即依限期補辦理營業登記開店商家,則可免予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
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
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
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前項規定於勞務準用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100/6/16)

自宅從事早餐店等,雖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仍應辦理營業登記! (2011/6/16)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為本年度該局重要執行作業之一,該局各分局、稽徵所已自100年4月份起陸續展開清查工作,邇來發現鄰近學校、辦公大樓附近之民眾,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飲料店、點心店等營業行為,惟未辦理營業登記,核已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應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罰。

該局進一步指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予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

另依財政部93年1月1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7998號函釋,有關「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點心及泡沫紅茶店等,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且收入不多,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之營業人,係屬銷售貨物行為,故仍應辦理營業登記。

一般民眾常誤認未懸掛店招或牌號之銷貨行為,免辦營業登記,為此該局特別呼籲民眾涉有前述銷貨行為者,雖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另該局表示,為秉持愛心辦稅精神,倘經稅捐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即依限補辦者,則可免予處罰!
如有疑議或需洽詢辦理程序,可洽該局各分局、稽徵所詢問,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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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開店創業者,加盟前務必要慎選加盟總部,多用點心思在仔細詳閱加盟合約書和比對其他加盟總部的條件以及內容外,還要瞭解其加盟品牌整體競爭力強弱,不然加盟到一不俱競爭力的加盟總部,也是枉然。

是不是一俱十足競爭力的加盟總部,可分析下列六大競爭力因素:

(一).品牌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分店與總店數(含直營店數、 加盟店數) 、
2.加盟品牌背景、
3.品牌行銷活躍能力(促銷活動、品牌形象)、
4.品牌信賴度高低、
5.品牌知名度高低、
6.品牌名稱響亮好記程度、
7.有無違法糾紛案例。
品牌競爭力越高,對吸引客人上門和成交率絕對越有正面幫助。

(二).商品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商品特色獨有、
2.商品多樣、
3.商品品質、
4.商品價格、
5.附加價值、
6.包裝造型。
商品競爭力越強,商品消費價值感就越高,客戶忠誠度也會越高。

(三).銷售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商品專業知識瞭解程度、
2.掌握顧客心理、
3.商品銷售促進、
4.話術口才應變技巧。
銷售競爭力越強,顧客的成交比例就會越高,成交金額也會越高。

(四).店面裝潢氛圍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店面整體風格特色、
2.整體舒適度及設備完整程度、
3.營造消費氣氛(音樂燈光)
4.店面外觀及招牌看板明不明顯。
店面裝潢氛圍競爭力越強,對吸引客人及增加客單價就越強,營業額也會越高

 
(五).經營管理及創新研發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有無中央廚房、
2.有無sop標準作業流程、
3.教育訓練體制、
4.創意研發新商品。
加盟連鎖經營管理創意創新研發競爭力越強,未來發展潛力就越高,越看好。

(六).服務滿意度競爭力
受下列因素所影響:
1.履行對客戶承諾

2.專業的解說程度
3.與顧客互動及溝通技巧、
4.誠懇與禮貌的服務態度
5.服務效率
6.貼心、同理心的服務行為
7.用辭、語氣、儀態等服務表現
服務滿意度競爭力越高,對客人忠誠度增加客單價就越強,營業額也會越高。 
 

加盟前務必要多多收集加盟相關知識、經驗資訊,多多觀察加盟總部的經營理念及態度,瞭解連鎖加盟體系獲利經營之道,慎選加盟總部,千萬不要只是去參加加盟展,或只是去參觀事先安排好加盟分店加盟總部的行程後,就決定要簽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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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量販業者主管接獲員工多次反映職場性騷擾,主管僅問當時有無立即出聲制止,並無積極處理動作,僅有一次集合員工宣告不可以對女性同仁性騷擾,沒有實質效果,性騷擾者依然我行我素,未能「立即且有效」防治職場性騷擾。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於100年6月15日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決議經營業者經員工多次反映,卻未能「立即且有效」防治職場性騷擾,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且依同法第38-1條對知名量販業者業者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勞工局也將輔導業者積極改善。

職場性騷擾,雇主有事先防制及事後救濟義務,平日管理員工,即應建立內部職場性騷擾申訴機制,一旦知悉發生性騷擾時,應立即啟動職場性騷擾機制調查處理,並採取立即且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3 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8-1條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100/6/15)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15日)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某知名量販業者經員工多次反映,卻未能「立即且有效」防治職場性騷擾,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開罰新臺幣10萬元。勞工局長高寶華呼籲,事業單位有義務落實「事先防制、事後救濟」的防治職場性騷擾作為,勞工局也會加強宣導,確保職場性別平權。


本案張姓女申訴人於今年1月前往某量販業任職,工作內容為負責拉貨、補貨、搬貨並服務客戶,並由主管指示男同事廖先生負責指導,協助熟悉職場環境。張小姐僅在工作上與廖先生有所接觸,並無私交,不過張小姐在整理貨物時,廖先生會藉機突然拍其臀部,也會講話講到一半突然握住張小姐的手,或是未經允許,就伸手拿其胸前識別證上的文具(筆或刀片);更有甚者,明明張小姐忙著補貨,廖先生要拿對講機給她,偏偏要將對講機插進張小姐口袋中,而不願放置貨架上。廖先生種種類似舉動,已造成申訴人張小姐極度不舒服。


由於張小姐礙於和廖先生尚有工作接觸,並未直接告知或制止其行為,但分別於今年2月、3月,連續三次向主管反映此類情事。主管接獲反映僅問當時有無立即出聲制止,並無積極處理動作,僅有一次集合員工宣告不可以對女性同仁性騷擾,也沒有實質效果,廖先生依然我行我素。而且張小姐與同事聊天發現,廖先生對其他女性同仁也有類似舉動,憤而提起申訴。


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雇主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及印發給受僱者;至於性騷擾防治措施,內容包括實施教育訓練、頒布書面聲明、規定申訴程序、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明確懲戒處理方式,以及透過保密處理,避免申訴人遭受報復或不利待遇,內部也應設置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等。


高寶華強調,雇主有事先防制及事後救濟的義務,平日即應建立內部職場性騷擾申訴機制,一旦知悉發生性騷擾情形時,應立即啟動該機制調查處理,並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因此本案經就歧委員會評議,確定依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對業者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勞工局也將輔導業者積極改善。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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