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伺四周店家,不難發現有不少店家都陷於產品與服務與同間業間不分軒輊之下,無法創造市場差異性,最後只好走上薄利多銷,甚至銷價競售的地步。顧客會想撿便宜貨,但會撿便宜貨的顧客,也會因那有便宜就會往那移動的特性,所以他們絕不會是你的忠誠顧客,如店家在產品不分軒輊之下,又無法靠服務來創造差異性,店家在沒有市場差異化的獨特商品或服務吸引力,店家就很難生存。
店家想要了解自己的所開的店是否具有差異化,可以自問以下四個問題:
1.你開這家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能不能帶給顧客什麼樣的利益?
2.你開這家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不是讓顧客有感受到與其他競爭店所不同的消費感受?
3.你開這家店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不是經常創新改變商品或服務內容?
4.你開這家店的供應商給的原物料或商品,是不是和提供競爭對手沒什麼兩樣?
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你所開的店不具市場差異化,可能會面臨「薄利多銷」,甚至「銷價競售」的地步。
可嘗試做 SWOT分析(http://icantw.brinkster.net/itemindex.asp?z=swot2.htm),了解自己所開店的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也藉此找出差異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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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覺的開網路商店或拍賣作生意遠比實體店面成本來的低,個人從事多年從學生兼職到專職再轉兼職認為這觀念有些問題。
列出二個實務觀點與網友分享:
1.網路開店拍賣需要人力來攝影、後製、編排上稿、確認訂單、確認進帳、撿貨、理貨、包裝、分箱、寄送物流、退換貨手續賣方成本高等。
2.沒花錢買宣傳絕對不可能會有人潮前來。
因此經營一 網路商店或拍賣並沒有一般人想像的簡單,所耗費的人力及金錢成本絕對不亞於一般實體的店面。
個人覺得網路商店或拍賣真正的獲利之道主要來自於經營者對於網路銷售的熱誠以及具有體察到網路及市場變化敏感度的專業能力,才能在不斷變動的網路世界中做出正確的決策,這才是網路商店或拍賣競爭中生存的最佳神兵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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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老師:小朋友,有沒有人知道青蛙怎麼說?
小明立刻舉手:老師,我知道
英文老師:好,那麼小明你說青蛙怎麼說
小明:瓜!瓜!瓜!
老師:........
所有學生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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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名詞勿濫用,辦日前有一位許姓婦人因長期失業,接觸了某知名的公司販售的食品,因本身和家人食用後覺得身體各方面的體力比以前好很多,於是在網路上販售該產品,並於網路交易平台刊載宣稱「健康食品」等一詞,經查該產品非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因而被臺北縣政府衛生局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95年度因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遭移送案件就有3件(目前均仍尚未起訴),行政處分的有3件,北縣衛生局表示遭移送地檢署之案件均係因非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而宣稱健康食品;另因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而遭行政處分3件則是宣稱之內容逾越了該產品核可字號之保健效能範圍。在健康食品管理法成立之前大多數的人對於『健康食品』一詞是朗朗上口的一句話,孰不知自民國88年2月3日由總統公佈,並於88年8月3日正式實施後,【健康食品】一詞已成為法律名詞,並不是所有的食品均可以宣稱【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明文規定:『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爰依同法第21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或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14條:『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之內容。』爰依同法第24條規定:『違反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截至95年12月20日止,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共有87件,民眾可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查詢。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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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名詞勿濫用,辦日前有一位許姓婦人因長期失業,接觸了某知名的公司販售的食品,因本身和家人食用後覺得身體各方面的體力比以前好很多,於是在網路上販售該產品,並於網路交易平台刊載宣稱「健康食品」等一詞,經查該產品非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因而被臺北縣政府衛生局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將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臺北縣政府衛生局95年度因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遭移送案件就有3件(目前均仍尚未起訴),行政處分的有3件,北縣衛生局表示遭移送地檢署之案件均係因非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而宣稱健康食品;另因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而遭行政處分3件則是宣稱之內容逾越了該產品核可字號之保健效能範圍。
在健康食品管理法成立之前大多數的人對於『健康食品』一詞是朗朗上口的一句話,孰不知自民國88年2月3日由總統公佈,並於88年8月3日正式實施後,【健康食品】一詞已成為法律名詞,並不是所有的食品均可以宣稱【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明文規定:『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爰依同法第21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或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14條:『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之內容,其宣稱之保健效能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健康食品之標示或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之內容。』爰依同法第24條規定:『違反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項規定者,處新臺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截至95年12月20日止,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可之健康食品共有87件,民眾可於行政院衛生署網站查詢。
資料來源: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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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業民國89年開辦全民英檢、94年英語教育向下延伸到小三,助長美語補習班的成長。不過隨著96後少子化效應發酵,補教業規模勢必逐年縮減。
近幾年來由於實施一綱多本後,許多學校老師因需整合不同版本要花不少力氣,將經營多年的地下家教班收掉,學生流到立案補習班。大者恆大,汰弱扶強的戲碼將不斷上演,知名補習班諸如徐x英文、陳x數學等合作透過彼此間的合縱連橫招攬學生上門,大不斷吞併小來加強服務的廣度與深度。補教業產業看似戰國時代,但正是體質重整的時代,新的服務不斷產生,大家都在尋求一個可行的獲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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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為一經銷批發商 就要有廣大的客源才行
所以介紹你推廣業務的做法
如果你不介意銷售點的話可以計劃區域逐一採掃街方式進行推展業務
找相關店家或者地攤送名片送型錄或者親自談合作事項
可以準確抓到已經在賣的店家老板需求
且中國人說見面三面情
通常一整天可送出幾百張名片型錄
店家老板如果有須要時
就會想到你
去你公司挑貨選貨或者談合作
如果你們有區域限制
那麼有些區域基於成本考量(如太遠的區域或者是市場前景不佳者)
就先不要叫業務去跑
畢竟找到有能力幫你們銷貨的長期合作店家才是你營業重點~
等你基礎做穩後就可逐步擴展市場版圖
當然開發市場成本就要增加
這時可考慮刊登區域性報章煤體雜誌網路記得要先找小眾煤體
因大眾煤體詢問者開發成本大外
來問者也大多只是看到有產生興趣者或者是問東問西者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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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擺夜市體驗,
桃園縣市擺地攤可到中華路錢櫃旁問問看,
中壢擺生意較好於桃園擺攤,
因為中壢逛街的人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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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認真來做的話是一門大學問,擺攤新手須要不斷觀察擺攤地點顧客族群以及消費屬性、揣摹顧客需求以及心態,找出各各不同地點顧客和商品搭配的最佳組合。建議擺攤新手要以三四個月時間來做評估,這幾個月內你辛苦多跑幾個點夜市,先試試看哪個地區對你的產品接受度是最高,生意最好! 新手擺攤我比較建議賣所需要的成本比較少的東西如小飾品, 因為較好賣外,也比較不佔空間!
要擺夜市的話,夜市租金的算法通常是一次一格攤位算一期(一年/半年/一個月)的錢,就是擺你租那個位置大小一期要多少錢,新手擺攤我比較建議先採臨時租,臨時租大部份是因租一期的擺攤業者因事當天不會來擺攤,你要租的話(看到夜市內一格超過八點)有空位,你可問空位旁擺夜市的人,通常他們會很熱心告訴你,找誰接觸處理臨租! 臨時租就是要學會看天氣,如果那天天氣很糟的話(如冬天太冷下毛毛雨等),你就要看擺攤老手的舉動,因為他們知道什麼樣的天氣該擺,什麼樣的天氣不該擺,他們做久了對當日可能人潮多少都已有一個底!
如果是擺在知名夜市附近騎樓的話,還是要租金,租金高低看地點好壞而定,好一點的1~2萬跑不掉,但是警察還是會來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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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景氣好經濟成長率動輒破10%、機會多的年代,一個肯做肯拼的好老闆就可以撐起一家公司,但如今經濟環境不景氣情況下,依據經部統計處2007年統計,近三年全台新設公司家數、資本額皆衰退,而解散、撤銷公司的家數則逆向成長,2007年上半年新設公司家數較去年同期減少13.27%,上半年與去年同期相比,資本額衰退47%,僅約775億元。撤銷公司登記方面,2006整年為36618家,比前年成長近3%,到了2007年上半年,撤銷公司登記竟大幅成長至31.7%,主要撤銷公司登記是門檻較低的傳統製造業。又根據經部統計處數據,2007年五月底商業登記家數75萬家,較去年同期74萬家增加1萬家,國內經濟結構轉型,由傳統製造業朝向服務業轉變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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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先生一起創業,在創業過程中多次發生「一個要往東,一個要往西」意見不一須做抉擇的時刻,由其是在創業剛起步階段上,好幾次你明知另一半如此經營下去會有問題註定會失敗,你卻無法說服另一半,另一半又十分堅持一意孤行,我的做法是先支持另一半的做法,等他快出問題時,再趕緊做危機處理,不然他做他的、我做我的,很可能結果會更糟糕,夫妻共同創業就是要同心協力才行,這是我對夫妻共同創業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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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線上刷卡市面上有兩種安全機制服務,商家可視需求選擇一般安全機制或是3D安全機制。
一般安全機制線上刷卡者僅需輸入卡號、有效期限背面簽名欄末三碼,即可完成線上刷卡付款,若商家遇到持卡人否認交易,由於線上授權無簽單可供辨識,往往要由商家自行承擔交易損失,且這些使用規定一般都會在特約商店合約中明訂。
3D安全機制使用的方法與原來的線上付款機制大致相同,只不過在網路消費結帳程序中,還需再輸入持卡人特別申請的網路刷卡交易密碼,這組密碼經發卡行驗證無誤,才能順利完成線上付款。商家若採用3D安全機制線上刷卡,遇到持卡人否認交易,由於線上授權有簽單可供辨識,才不會損及商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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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行號的名稱跟店名(商標名稱)很多是沒什關係的,因為客人來店消費只會會記得某某店名(商標)卻不會記得這是哪家公司行號,原則上如你要使用公司或自己的名字註冊成商標也是可以的,如統一企業:『統一』、『PRESIDENT』註冊商標,但你要注意
1.不能跟他人先前所註冊的商標產生混淆就可以。
2.不能跟他人先前所申請或已申請註冊公司行號營業名稱相同,另申請公司名稱前,請先檢索相關商標有無使用,因智慧財產局於95年9月14日有一公告說明,商標法第62條規定,明知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或商號名稱、網域名稱,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者,視為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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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計畫要做一開幕促銷活動,促銷活動的內容為來店買我們的產品,每週抽出一位幸運消費者可得到王建民的限量公仔一座,問題是如果這樣做會不會有侵權問題?
你們所籌備的開幕促銷活動會牽涉商標權,著作權及肖像權,三種權利使用範圍。
1.商標權:王建民的限量公仔必須是經授權的正品而非仿冒品才行。
2.著作權:你所發送用的文宣品中,必須是你自行製作的相片或圖文描寫,如果有牽涉到使用既有的文件內容圖片或照片,因牽涉重製他人著作故須取得製作所有權方的授權使用才行。如果你是自己對王建民的限量公仔拍照,可依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或第六十五條規定,經正常合理使用,不會有侵害著作權上的問題。
3.肖像權:我國目前並沒有針對肖像權有特別規定,一般所謂肖像權是屬民法第十八條一般人格權的一種,
只有在不當的利用肖像,產生負面而使其社會評價受到減損時,才能算是肖像權受到侵害;故若無營利行為,且是善意的使用,導致的結果是對肖像權人有利的,並無損害王建民的名譽與利益,是不會有多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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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社會」有錢人累積龐大的財富,為求更優質的生活品質將會帶動台灣的精品消費與精緻服務需求;具萬事達卡2007年發表「亞太區精品需求報告」,台灣精品消費金額將會成長1.82倍從2006年的45億美元,成長到2016年82億美元;其中,銀髮富裕族群(60歲以上,二次大戰嬰兒潮出生為主),銀髮富裕族群精品消費主要在休閒、旅遊、美食餐飲和娛樂。年輕富裕族群精品消費金額將會成長至37億美元,年輕富裕族群(35歲以下,單身或已婚注重個人風格、講求時尚且沒有子女為主)精品消費金額將會成長至45億美元,年輕富裕族群精品消費最主要在個人服飾配件是消費休閒,其次是旅遊及休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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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勞工保險及勞退提撥金額(6%)的負擔,有些業者會將勞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雇主最常見的規避手法,但有明顯違法之嫌,然若使用符合施行細則第10條所屬不屬「經常性給與」薪資項目,切割工資後,即可合法將投保薪資壓低,業界中常用的手法是將每月提出的薪資項目運用各不相同、金額迥異,或是每月或每季不停變換名目,但要注意這些項目經查要屬實才行,不能沒有子女的勞工都可以領教育補助費或者是每月給予差旅津貼、工作服代金,這就會有屬「經常性給與」爭議產生。
參考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 、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 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第10條(民國 94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
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五、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六、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七、職業災害補償費。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九、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
十、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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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麥當勞在96年6月1日起推出歡樂送服務,雖不是全球麥當勞第一個提供外送服務的地區,但台灣麥當勞為將餐點快速地在30分鐘內送到消費者的手上,將整個外送服務過程與通訊、物流做了一高度的整合。
台灣麥當勞所提供外送服務有下列特色:
1.麥當勞特地花費百萬元研發專用的歡樂外送箱,讓外送食物該冷的冷、該熱的熱以保持食物的美味。
2.麥當勞提供一組通用電話號碼,讓客人打電話訂餐。顧客打進去後最多經三個步驟,就可以點餐完畢。
3.歡樂送服務中心客服人員接到電話訂餐後,在不到一秒內,就要找出距離點餐者最近七分鐘車程內的麥當勞門市。
4.外送營業時間長從早上6時到凌晨12時電洽,麥當勞都接受外送訂單。
5.麥當勞的歡樂送沒有最低外送門檻,只要加付70元外送費,消費者就能享受美味送到家的服務。
6.外送員穿著麥當勞制服。
台灣會提供外送服務的行業應該都處在飽和競爭狀態,要贏得消費顧客的外送訂單,就要把服務做到最好,看看麥當勞提供外送服務的做法,如果你還抱持著玩票性質要去做外送服務,你還會有競爭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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