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勿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或聘用他人申請之外勞
![]() |
![]() |
![]() |
![]() |
春節期間勿指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或聘用他人申請之外勞
農曆春節將近及春節期間,依據中國人習俗開店商家正需大量人力幫忙之際,然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合法工作範圍僅是基本的看護工作,不得從事打掃、照顧孩童、至店面或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或將自身所聘僱的外籍看護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家打掃房舍,若經本處查獲屬實,不論外勞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幫忙,都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指派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目前我國就業服務法對聘僱外籍勞工係採特許制方法,也就是只有「外籍配偶」和持有「工作許可證之學生」才可由一般行業之民眾直接聘僱,因此,如有宣稱自己是外籍配偶之人前來應徵工作,雇主在聘僱前應記得查驗其「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確認其為外籍配偶。如遇到外籍學生應聘時,由於外籍學生在臺工作必須由學校同意並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雇主在聘僱外籍學生前,應親自查驗該外籍學生的「工作證正本」、「居留證正本」及「學生證正本」,並留意工作證上註明之工作許可期間,避免觸法。若經本處查獲店家容許非法外勞從事工作屬實,無論是否有「支薪」或外勞「自行動手幫忙」,都將依違反就服法第44條「非法容留」或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外國人」,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提醒雇主遵守法令規定,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此外,若僱用未經許可的非法外勞,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15萬到75萬元罰鍰。
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相關法律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43條 就業服務法第第44條 就業服務法第46條 就業服務法第48條 |
就業服務法第52條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及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得申請展延。 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有重大特殊情形者,雇主得申請展延,其情形及期間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屬重大工程者,其展延期間,最長以六個月為限。 前項每年得引進總人數,依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 受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無違反法令規定情事而因聘僱關係終止、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或因健康檢查不合格經返國治療再檢查合格者,得再入國工作。但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二年。 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且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前項資格、條件、認定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法第57條 就業服務法第63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
|
![]() |
![]() |
![]() |
![]() |
![]() |
![]() |
高雄新興大學外租地火鍋店(頂讓) | 台中市西區寶寶攝影店(頂讓) | 高雄鳳山衣服/鞋子/包包店(頂讓) | 新竹市夜市炸雞店面跟設備(頂讓) | 新竹市區商場旁 養生按摩店(頂讓) |
近西門捷運站55坪黃金店面(出租) |
![]()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
以下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法律實務經驗案例共同提供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雇主小心非法外勞冒稱外配應聘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在聘僱前應記得查驗其「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確認其為外籍配偶。如遇到外籍學生應聘時,由於外籍學生在臺工作必須由學校同意並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雇主在聘僱外籍學生前,應親自查驗該外籍學生的「工作證正本」、「居留證正本」及「學生證正本」,並留意工作證上註明之工作許可期間,避免觸法。 |
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外勞聘雇糾紛以扣留證件與薪資爭議最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代為保管證件及財物係屬違法行為,另國定假日加班應給加班費、工作年資超過一年之外勞,雇主應依規定給外勞特休假;切勿因無知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違法,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如果外勞連續曠職3日且都未歸失去聯繫,即符合失聯3日的條件,雇主應於外勞第3日曠工日起之隔日起算3日內依規定以書面資料通知當地勞工局、移民署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完成通報程序。 |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找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恐罰15萬
日前發生一起家庭外籍看護工被雇主指派從事清洗陽台窗戶時,不慎從三樓摔下受傷的不幸事件。 依據就業服務法聘僱外國人之相關規定,不可指派所聘僱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之工作,也不可聘僱非法外籍勞工從事工作,依就業服務第57條第3款之規定要科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廢止其聘僱許可。
僱用外國人在國內工作必須經過合法申請程序,同時亦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違反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5年內再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務必注意須聘任合法勞工從事作業,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圖便宜行事而非法聘用逃逸外勞,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被裁處罰鍰。不要發生誤觸法令受罰的情事,也特別呼籲商家要配合主管機關勞動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更多更詳細 聘僱外籍勞工(外勞)僱用外國人外籍人士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法律實務經驗案例共同提供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