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農委會防檢局已確診出國內首例野生動物(鼬獾)之狂犬病病例,但臺灣地區,包括臺北市在內,自88年起持續主動進行流浪犬隻之狂犬病監測,至今皆未檢出狂犬病病毒;臺北市狂犬病疫苗施打率每年至少都達到5成,屬全國之冠,並持續提昇中,今(102)年度至6月底也已完成41,954頭注射。北市動保處呼籲民眾遵循「二不一要」原則,「不棄養家中寵物」、「不至山區接觸野生動物」及「每年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簡單且有效杜絕家中寵物和病原之接觸,便可有效降低狂犬病發生風險。
臺北市目前尚無動物狂犬病疫情,且每年均持續辦理各項防治工作;此外,因應本次病例之發布,已強化以下防疫應變措施,包括:
一、加強野生動物監測與宣導,於接獲傷亡野生動物即送畜衛所進行監測檢驗,及早偵測,立即釐清疾病來源。
二、與臺北市獸醫師公會合作,將於1個月內完成臺北市臨近山區(北投、士林、文山、內湖、南港等區)巡迴免費家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提供免費疫苗加強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宣導。
三、 已緊急採購狂犬病疫苗2,500劑及緊急採購牌證2萬份,並已於7月17日函請農委會防檢局申緊急提供1萬劑之儲備疫苗因應。
四、 加強疫情通報並建立聯繫窗口,若發現疑似狂犬病病犬、貓或野生動物,經獸醫師診治有恐水症等神經過度興奮症狀病例,或傷亡之食肉目動物屍體時,請立即播打1999或動保處救援專線:87913064-5通報。
五、 加強宣導民眾不要任意棄養犬貓等寵物,否則經查有棄養情事,將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至少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罰鍰。
六、 加強宣導民眾儘量不要讓犬貓等寵物接觸野生動物,要求飼主務必攜帶飼養犬貓等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否則經稽查未為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之飼主,將依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第4條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七、 加強宣導民眾於野外活動時勿接觸野生動物,杜絕與病原接觸,使感染風險可能性降至最低,如被動物咬傷應立即就醫。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宣導家中飼養寵物民眾不要恐慌,只要掌握以下步驟,可以有效避免狂犬病入侵:
一、注射疫苗:
呼籲飼主檢視家中犬貓是否打過狂犬病疫苗,務必每年1次為犬貓等寵物施打,才能讓寵物體內有足夠免疫力對抗狂犬病病毒,請民眾安心,另針對家中飼養犬貓已施打過狂犬病疫苗者,務必為寵物配掛狂犬病頸牌,避免造成他人疑慮。
二、疫情通報:
〈一〉對家中飼養鼬獾,民眾可自行檢視鼬獾來源,避免購買不明野生動物;但如果不願繼續飼養,請將鼬獾送交動保處及各地動物收容處所進行收容安置,千萬不可任意棄養,以免觸法。
〈二〉家中飼養鼬獾如有不明原因死亡情形,可以夾鍊袋裝妥後,送至動保處進行送驗。
〈三〉家中寵物如有異常症狀,請立即將寵物送醫就診。
〈四〉動保處已請市轄各動物醫院如有發現疑似狂犬病病歷,應立即通報動保處,以便動物防疫單位進行採樣及送驗等防疫工作。
〈五〉民眾如有動物狂犬病疾病相關疑問,可洽詢附近動物醫院或動保處(動物防疫專線2959-6353)多加詢問。
三、居家防護:
〈一〉避免犬貓在野外活動感染,疫苗可保護犬貓,也可保護飼主,飼養寵物應避免與野生動物接觸,同時亦應避免被家中飼養寵物咬傷,以維護人畜安全。
〈二〉因應狂犬病疫情,民眾可加強寵物飼養籠具清潔頻率,居家環境消毒可以75%酒精或2-3%碘酒等方式消毒,或可以60℃加熱5分鐘方式進行消毒,即可破壞狂犬病毒的感染力,使之失去活性。
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除施打疫苗預防外並無特效藥可治療。唯有提升寵物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率,才能有效阻絕狂犬病傳染。所以呼籲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 寵物業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有發現疑似狂犬病病歷,應立即通報動保處,以便動物防疫單位進行採樣及送驗等防疫工作。另出售寵物應據有銷售寵物許可執照外,出售寵物還應提供寵物經獸醫診斷並開立健康證明文件、證明寵物來源之血統證明文件及相關就醫與施打預防針之記錄資料等,以為品質保證並杜絕日後爭議發生。
北市動保處呼籲民眾「不棄養寵物」 「不接觸野生動物」 「要定期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有效降低狂犬病發生風險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表示,因應目前國內日前發布首例野生動物(鼬獾)之狂犬病病例,一般民眾只要遵循「二不一要」原則,「不棄養家中寵物」、「不至山區接觸野生動物」及「每年主動為家中飼養犬貓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便可簡單且有效杜絕家中寵物和病原之接觸,使疾病發生風險降至最低。
動保處表示,雖7月16日農委會防檢局已確診出國內首例野生動物(鼬獾)之狂犬病病例,但臺灣地區,包括臺北市在內,自88年起持續主動進行流浪犬隻之狂犬病監測,至今皆未檢出狂犬病病毒;且臺北市狂犬病疫苗施打率每年至少都達到5成,屬全國之冠,並持續提昇中,今(102)年度至6月底也已完成41,954頭注射。
臺北市目前尚無動物狂犬病疫情,且每年均持續辦理各項防治工作;此外,因應本次病例之發布,已強化以下防疫應變措施,包括:
一、加強野生動物監測與宣導,於接獲傷亡野生動物即送畜衛所進行監測檢驗,及早偵測,立即釐清疾病來源。
二、與臺北市獸醫師公會合作,將於1個月內完成臺北市臨近山區(北投、士林、文山、內湖、南港等區)巡迴免費家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提供免費疫苗加強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宣導。
三、 已緊急採購狂犬病疫苗2,500劑及緊急採購牌證2萬份,並已於7月17日函請農委會防檢局申緊急提供1萬劑之儲備疫苗因應。
四、 加強疫情通報並建立聯繫窗口,若發現疑似狂犬病病犬、貓或野生動物,經獸醫師診治有恐水症等神經過度興奮症狀病例,或傷亡之食肉目動物屍體時,請立即播打1999或動保處救援專線:87913064-5通報。
五、 加強宣導民眾不要任意棄養犬貓等寵物,否則經查有棄養情事,將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至少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罰鍰。
六、 加強宣導民眾儘量不要讓犬貓等寵物接觸野生動物,要求飼主務必攜帶飼養犬貓等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否則經稽查未為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之飼主,將依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第4條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七、 加強宣導民眾於野外活動時勿接觸野生動物,杜絕與病原接觸,使感染風險可能性降至最低,如被動物咬傷應立即就醫。
以上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聞稿
因應台灣隔了52年再度發生狂犬病疫情,狂犬病病毒主要是透過唾液傳播,經由動物咬傷而傳播,所有哺乳動物皆會感染,潛伏期約1至3個月,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以下簡稱農業局)宣導家中飼養寵物民眾不要恐慌,只要掌握以下步驟,可以有效避免狂犬病入侵:
一、注射疫苗:
呼籲飼主檢視家中犬貓是否打過狂犬病疫苗,務必每年1次為犬貓等寵物施打,才能讓寵物體內有足夠免疫力對抗狂犬病病毒,請民眾安心,另針對家中飼養犬貓已施打過狂犬病疫苗者,務必為寵物配掛狂犬病頸牌,避免造成他人疑慮。
二、疫情通報:
〈一〉對家中飼養鼬獾,民眾可自行檢視鼬獾來源,避免購買不明野生動物;但如果不願繼續飼養,請將鼬獾送交動保處及各地動物收容處所進行收容安置,千萬不可任意棄養,以免觸法。
〈二〉家中飼養鼬獾如有不明原因死亡情形,可以夾鍊袋裝妥後,送至動保處進行送驗。
〈三〉家中寵物如有異常症狀,請立即將寵物送醫就診。
〈四〉動保處已請市轄各動物醫院如有發現疑似狂犬病病歷,應立即通報動保處,以便動物防疫單位進行採樣及送驗等防疫工作。
〈五〉民眾如有動物狂犬病疾病相關疑問,可洽詢附近動物醫院或動保處(動物防疫專線2959-6353)多加詢問。
三、居家防護:
〈一〉避免犬貓在野外活動感染,疫苗可保護犬貓,也可保護飼主,飼養寵物應避免與野生動物接觸,同時亦應避免被家中飼養寵物咬傷,以維護人畜安全。
〈二〉因應狂犬病疫情,民眾可加強寵物飼養籠具清潔頻率,居家環境消毒可以75%酒精或2-3%碘酒等方式消毒,或可以60℃加熱5分鐘方式進行消毒,即可破壞狂犬病毒的感染力,使之失去活性。
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除施打疫苗預防外並無特效藥可治療。唯有提升寵物犬貓狂犬病疫苗注射率,才能有效阻絕狂犬病傳染。所以呼籲民眾一定要每年1次定期帶家中愛犬愛貓去動物醫院注射狂犬病疫苗,並做好寵物登記,才能防範未然,同時也保護動物和飼主的健康。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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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應主動提出健康證明文件以保權益
有民眾向法制局申訴,該民眾透過網路向業者購買一隻迷你杜賓犬,經接回家後,該犬隻即陸續發生軟便及嘔吐現象,將犬隻送請獸醫診治,經住院醫療一周後宣告不治,因此要求業者必須賠償醫藥費、住院費及當初購買價金,總共新台幣1萬2千元。
出售寵物應據有銷售寵物許可執照外,出售寵物還應提供寵物經獸醫診斷並開立健康證明文件、證明寵物來源之血統證明文件及相關就醫與施打預防針之記錄資料等,以為品質保證並杜絕日後爭議發生。 業者主張其交付之犬隻係健康正常,且已打2合1之疫苗,不知為何犬隻會突然生病;法制局消保官認為,寵物於法律之認知上係為「物」之概念,業者於交付時已有病徵,則該業者即須負物瑕疵擔保責任,若該瑕疵為重大而無法補正瑕疵,則消費者可主張解約退費,並請求損害賠償。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寵物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出具獸醫檢查合格之健康證明書及公會出具之血統證明書,以為品質保證並杜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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