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接手經營短期補習班,如果是有合法登記立案,但學生人數在40名以下的短期補習班,除非你在這行已有多年招生和經營經驗且看好此商圈發展有心長期經營,不然建議你學生人數在40名以下的短期補習班,千萬不要盤頂接手經營,學生人數在40名以下的短期補習班,因為收入不穩定及入不敷出隨時會有很高的倒閉風險。
估算給你看,學生人數若為40,每一學生一年補習費以2.5萬算計,一年總營業收入才上100萬,
扣除每月固定開銷房租、水電、維修、行銷推廣費後所剩應該很有限,除非你打算身兼教師和行政數職,不然,若再扣除老師鍾點費和員工薪資,那虧損機會可是很大。
更多 補教業開店市集 > 補教業裝潢規劃探討 or 補教業立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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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牙醫診所經營趣聞軼事
阿甘到牙醫診所看蛀牙,牙醫師說要拔牙,
阿甘忍不住問:「會不會痛啊?我怕痛」
牙醫師慢條斯理緩緩地說:「放心好了,我做了十幾年的牙醫...」
阿甘說:「太好了,那我就放心了」
結果,阿甘發出一聲慘叫...
牙醫師才接著說:「沒有一次不會慘叫 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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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攤餐車每月營業收支.至5/7/2011止共收集21筆資料 |
編號 |
平均 月營收 |
店面 坪數 |
開辦 整修裝潢 |
每月租金 |
每月 進貨費用 |
每月水電瓦斯雜資 |
店內所需人數 |
營業項目 |
地點所在 |
1 |
保留 |
2坪 |
保留 |
30000 |
20000 |
1000 |
老闆一人即可
|
零嘴
|
台北縣永和市樂華夜市黃金地帶~~
|
2 |
220000 |
0坪 |
保留 |
20000 |
80000 |
0 |
老闆一人即可
|
創意紅豆餅
|
台北縣中和市在夜市拱門旁的攤位
|
3 |
150000 |
10坪 |
保留 |
5000 |
50000 |
0 |
老闆和一員工
|
塩酥雞,雞排店
|
台南縣仁德鄉近學校,人潮多
|
4 |
120000 |
15坪 |
300000 |
8000 |
20000 |
3000 |
老闆和一員工
|
雞排/飲料/臭豆腐/冰品
|
桃園縣龜山鄉近市場近學校
|
5 |
120000 |
8坪 |
保留 |
0 |
40000 |
3500 |
老闆一人即可
|
可麗餅
|
台北市松山區位於育達學區及體院學區,店面位於八德路、寧安街上離育達校門口約50公尺。
|
6 |
150000 |
1坪 |
220000 |
40000 |
50000 |
0 |
老闆一人即可
|
巧克力水果
|
台北市信義區攤車方便隨處可設,巧克力新吃法,新鮮有趣又好吃
|
7 |
135000 |
7坪 |
225000 |
15000 |
保留 |
0 |
老闆一人即可
|
香雞排.鹽酥雞
|
台北縣三重市近市場 學校正對面 公車站旁
|
8 |
150000 |
2-3坪 |
保留 |
10000 |
75000 |
1800 |
老闆和一員工
|
東京果子燒
|
台南市東區勝利路上.近成大校區、南一中
|
9 |
保留 |
15坪 |
200000 |
12000 |
90000 |
2500 |
老闆一人即可
|
脆皮炸雞
|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中學正對面,嶺東技術學院旁.成功嶺附近
|
10 |
保留 |
12坪 |
保留 |
23000 |
50000 |
2000 |
老闆和一員工
|
炸(碳烤)香雞排
|
台北市松山區人潮多,鄰近住宅區,有經營外送
|
11 |
保留 |
2坪 |
100000 |
18000 |
30000 |
4000 |
老闆和一員工
|
知名滷味加盟店
|
台北市文山區景美夜市,世新大學,滬江高中,愛買吉安
|
12 |
保留 |
3~6坪 |
保留 |
13000 |
60000 |
2700 |
老闆和一員工
|
雞排專賣店
|
台北市內湖區(靠近西湖國小.國中.德明技術學院.內湖科學園區)
|
13 |
保留 |
12坪 |
保留 |
30000 |
80000 |
3500 |
老闆和一員工
|
炸雞
|
台北縣淡水鎮市場內 近學校
|
14 |
保留 |
3坪 |
保留 |
10000 |
30000 |
1000 |
老闆一人即可
|
炸雞排 鹽酥雞
|
台北縣淡水鎮在聖約翰技術學院內 賣大專生
|
15 |
保留 |
5坪 |
保留 |
15000 |
15000 |
1000 |
老闆一人即可
|
餐飲
|
台北縣泰山鄉泰山公有市場內;住宅密集;有公車站
|
16 |
保留 |
10坪 |
保留 |
10000 |
25000 |
1200 |
老闆一人即可
|
車輪蛋糕
|
台北市士林區近文化大學、人潮特多
|
17 |
保留 |
2坪 |
保留 |
12000 |
22000 |
1000 |
老闆一人即可
|
現搖泡沫紅茶&杯杯玉米
|
台北縣永和市學校 住家 吃街(街道)
|
18 |
保留 |
2坪 |
保留 |
9000 |
40000 |
1200 |
老闆一人即可
|
餐飲
|
台北縣板橋市亞東工專藝術大學華僑中學客源穩定人潮多
|
19 |
保留 |
5坪 |
保留 |
2500 |
10000 |
550 |
老闆一人即可
|
一中街大輪紅豆餅(連鎖)
|
台中市北區近中國醫藥學院、在7-11旁
|
20 |
保留 |
2坪 |
保留 |
15000 |
35000 |
1480 |
老闆和一員工
|
小A起司洋芋
|
景美夜市近市場.學校,公車站,捷運站(景美夜市)
|
21 |
保留 |
騎樓坪 |
保留 |
6000 |
15000 |
1000 |
老闆一人即可
|
小吃
|
台北縣土城市騎樓攤子可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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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行開店創業..我有好吃滷味湯頭<粉特別>!但不知從何著手想請教您 ?
阿甘創業咨詢回覆
開店創業是一中長期的投資 為降低創業風險,必須要有長期計畫且慎重行事,試想,對此行業完全不了解狀態下就去加盟或投資,是不是有如瞎子摸象,沒開店經驗者可以去找一家店學習。
阿甘建議你前幾三個月以一般員工心態去學習,三個月後假設自己在經營這家店的心態去體會如何管理員工及處理各種事情,然後再找類似心目中想開店的風格去學習一番,這會比看任何書籍及請教專家實際且有用的多。
阿甘建議你先去此行業別學習一年半載累積經驗,一來可存些創業資金,二來可以獲得經營這方面的知識及建立上游供貨廠商的管道,三來也可以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適合這行業,另外也可較有深度去預測這行業未來榮景如何。
開店經營態度上要有自信與自我要求期許,想打迷糊戰的開店創業者就不要開店營業,因為你對自己都沒有自信與期許,怎經的起市場嚴苛的挑戰。當然有自信與自我期許是很好,同時也會令客人對店家留下深刻的印象,然相對,店家如手藝與服務名不符其實是過度誇張,也會令客人留下非常深刻不好的印象。
這年頭賣的東西除要好吃,要有賣點外,更要懂得推廣行銷才行!台灣的餐飲業界一直都有個通病,那就是只講求色、香、味俱全,只注重菜的部分,往往忽略行銷推廣的重要性,雖知要打開餐廳的知名度、要做推廣促銷才能把你的菜賣出去,但一到要把資金花費在推廣行銷上時,不是東扣西減的,就是懷疑這樣做到底有沒有效﹖
如果你還抱持著以往開餐飲店的經營方式,只要強調菜好吃,自然就有生意的觀念來經營餐飲業,那關門倒店頂讓的機會,絕對會高高超過你的預期。因為隨著生活品質提高,顧客對餐飲消費要求變的更多、更挑剔,菜煮的好吃是理所當然的,色、香、味俱全已變成是基本條件而已。這年頭賣的東西除要好吃外,,要有賣點外,更要懂得推廣行銷才行!
開店商家賣的產品若利潤高,有特色或是夠好吃,資金又不是卡的很緊下,可考慮先將點設在熱門夜市商圈內,坪數不須要大只要3坪左右即可,如店面分租不到,就算是分租熱門夜市商圈 騎樓也是一可行之道,因為你要的是人潮,有人潮,再加上產品有特色或是夠好吃人氣自然旺,就比較可在短期間內打出知名度。
等有些知名度後,就可考慮用多一點的租金,在舊有熱門夜市商圈店攤位附近找主要道路的樓店或透店,或是三角窗店面承租,不僅藉此擴大營業規模,也讓新舊顧客享有更舒適的消費環境。
如此穩定中再求發展的開店策略,雖然保守些,但比一開始就將店點開在主要道路的樓店或透店,或是三角窗店面,可有效降低失敗風險外,也可縮短過渡和打底期。
更多 熱門創業行業探討 > 創意經營術 > 我不知要開什麼店or 有好吃產品不知如何著手創業開店
一窩蜂投入or 新開店家如何在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 or 複合式經營經驗探討or 微利經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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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宣稱贈送、優惠名實不符最高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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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創業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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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4月台灣地區物價變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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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電器專賣店經營趣聞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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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頂讓快報-第三代美而美早餐全套不銹鋼 設備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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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電器專賣店經營趣聞軼事
電器修理店的老闆娘:「我家兒子經常東搞西弄弄壞電器用品,幸好他老爸都會修理。」
隔璧店家的老闆娘:「我家孩子也經常搞壞電器用品,幸好我會修理。」
電器修理店的老闆娘:「妳那麼厲害,會修理電器用品?」
隔璧店家的老闆娘:「不,我是說會修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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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頂讓快報-第三代美而美早餐全套不銹鋼 設備廉讓
第三代美而美早餐全套不銹鋼設備頂讓!
第三代美而美早餐全套不銹鋼設備頂讓,不含店面,
,大尺寸不銹鋼爐台,黑色燈箱價目表,四門風冷式冰箱(免除霜),單門飲料冰櫥,3.3呎冷凍冰櫃,烤麵包機3台,烤箱2台,微波爐,封口機,咖啡機,室外公園桌椅3座,貨品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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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商家逢年、過節、週年慶等重點銷售期間會舉辦節日促銷活動,如使用誇大文字、曲解文義,甚至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以為有降價優惠,但實際卻並未有低廉情形。
被人檢舉或被消保官查獲有促銷不實情形,又未在限期內改善,將會被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商品標示法第6條」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或歇業。
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
政府、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均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
商品標示法第6條
商品標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二、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三、有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商品標示法第14條
流通進入市場之商品有第六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
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
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或歇業。
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
企業經營者往往以賣弄文字作為促銷商品或服務的手段、噱頭,尤其逢年、過節、週年慶等重點銷售期間更形明顯,但業者使用誇大文字、用語的程度不能衍生為曲解文義,甚至有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以為有降價優惠,但實際卻並未低廉之情形。
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依據多起民眾檢舉著手調查,發現業者雖然在母親節促銷檔期的廣告上,刊載住宿享有「優惠專案」,但其實業者經常性的不以其公告牌示的客房定價計算費用,反而常態性的推出各種名目的折扣專案,佐以價值不易查察之贈品透過廣告宣傳該住房專案具有「優惠」性質,其表示或表徵已然有致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而電信業者則以醒目的廣告詞:「手機買一送一」吸引消費者的目光,其實業者送的手機還需搭配綁約的門號,而且綁約的門號價值遠遠超過贈送的手機價值,因此廣告所宣稱的贈送,其內容也與事實不符,都有引起一般或相關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
其次,消保官也前往板橋、中和、三重等地區調查愛買、家樂福、大潤發、頂好及全聯社等5家量販業者,結果發現業者標示的母親節特價商品與原價係同一價格,也發現特價商品未標示原價或特價商品其實缺貨(遠百愛買)、特價商品標示與贈品相距甚遠、特價促銷蛋糕現場無展示、現場標示「買1送1」與「第2件優惠」但未列原價與優惠價(家樂福中和)、特價區商品將原價錯標為優惠價(大潤發中和)、兩組特惠價錯標為兩瓶(惠康百貨三重)等現象。上述之缺失消保官皆當場命業者立即或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商品標示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消保官將賡續於特定節慶時調查轄區內量販銷售業者,督促量販銷售業者重視消費者保護與商品標示等規定,落實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致力充實消費資訊,俾便消費者運用,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 營業場所低頻噪音正式實施
加盟創業實務知識 >加盟商品內容不實罰12萬 全國性促銷活動加盟連鎖門市如不配合一違法
開店營業促銷推廣實例> or開幕促銷成功術 or 話題行銷 or 社區店面行銷手法
網路行銷、話題行銷、開幕促銷、限量促銷 、聯合促銷 、節日行銷、口碑行銷
網路開店怎麼宣傳or 部落格行銷你絕對要知or Facebook(臉書)行銷你絕對要知
DM廣告宣傳單設計探討 pop海報吸引顧客目光製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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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創業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攤餐車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 以5-10萬佔41.18%為最多,比上年度成長3.68%。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 統計成長幅度以20萬以上 佔4.13%增加最多,比率從 99年4.69%到100年8.82%, 統計衰退幅度以3-5萬佔8.64%減少最多,比率從 99年46.88%到100年38.24%.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 排列順序5-10萬佔41.18%>3-5萬佔38.24%>10-20萬佔11.76%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204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0-20萬 |
24
|
11.76% |
攤餐車類 |
20萬以上 |
18
|
8.82% |
攤餐車類 |
3-5萬 |
78
|
38.24% |
攤餐車類 |
5-10萬 |
84
|
41.18% |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期開店後每月淨獲利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384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0-20萬 |
42
|
10.94% |
攤餐車類 |
20萬以上 |
18
|
4.69% |
攤餐車類 |
3-5萬 |
180
|
46.88% |
攤餐車類 |
5-10萬 |
144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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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4月台灣地區物價變動概況
台灣地區物價變動概況
壹、物價變動概況
4月份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為106.54(95年=100),較上月漲0.79%(經調整季節變動因素後漲0.11%),較上年同月漲1.34%,1-4月平均,較上年同期漲1.29%。 4月份躉售物價總指數(WPI)為113.43(95年=100),較上月漲0.24%(經調整季節變動因素後跌0.81%),較上年同月漲4.53%,1-4月平均,較上年同期漲4.04%。
貳、物價變動詳情
4月CPI較上月漲0.79%:七大類指數均呈上揚,主因春夏新裝上市,加以蔬菜、蛋類行情上揚所致;剔除蔬果水產及能源後之總指數(即核心物價),漲0.72%。七大類中漲幅較顯著者:
(1) 衣著類漲12.02%:主因春夏服飾新裝上市,成衣類價格上漲18.52%所致。
(2) 食物類漲0.67%:主因蔬菜、蛋類行情上揚,加以家外食物反映成本調高售價所致。
(3) 雜項類漲0.44%:主因部分進口菸品價格調漲所致。
(4) 居住類漲0.13%:主因住宅維修材料及部分家庭用品(如枕頭、寢具)價格漸次調漲所致。在424個項目群中,上漲者213項,權數合計53.4%,下跌者141項,權數合計22.6%,漲跌較顯著項目詳表8。
(二)
4月CPI較上年同月漲1.34%:七大類指數均呈上揚,主因成衣、油料費、食用油、水果、水產品及肉類等價格相較去年為高,惟蔬菜行情相較去年為低,且通訊費及3C消費性電子產品價格下跌,抵銷部分漲幅;若扣除蔬菜水果,漲1.41%,若再剔除水產及能源後之總指數(即核心物價),亦漲0.99%。
3月CPI較上年同月漲1.41%:七大類中漲幅較顯著者:
(1) 衣著類漲2.54%:主因部分業者反映成本調高售價,成衣類上漲3.03%。
(2) 交通類漲2.38%:主因業者反映國際油價,油料費上漲9.24%,惟市內電話費、行動電話費及網路費率調降,抵銷部分漲幅所致。
(3) 食物類漲1.85%:食用油漲7.18%、水產品漲6.74%、水果漲5.92%、肉類漲5.01%,惟蔬菜行情仍相較去年為低,跌8.39%,抵銷部分漲幅。
(4) 醫藥保健類漲1.83%:主因部分中藥材供量減少,使藥品及保健食品類上漲6.39%所致。
(5) 居住類漲0.65%:主因房租、部分家庭用品(如寢具、傢俱)及住宅維修材料價格上漲,加以業者反映成本調漲燃氣價格所致。按商品性質別觀察,商品類上漲2.15%,其中屬一般家庭購買頻度較高之非耐久性消費品(如食物、能源、衛生紙、牙膏等民生用品),漲幅達2.82%,半耐久性消費品(如成衣、寢具、毛巾等)上漲1.83%,耐久性消費品(如電腦、手機等)則下跌0.83%;服務類上漲0.68%。在424個項目群中,上漲者273項,權數合計75.9%,下跌者133項,權數合計20.0%。
(三) 1至4月CPI較上年同期漲1.29%:其中商品類上漲2.13%,服務類上漲0.62%;若扣除蔬菜水果,漲幅1.28%,若再剔除水產及能源後之總指數(即核心物價),亦漲0.89%。
二、所得層級別消費者物價指數
4月份低所得家庭CPI總指數為107.06(95年=100),較上月上漲0.61%,較上年同月上漲1.22%;中所得家庭CPI總指數為106.65,較上月上漲0.67%,較上年同月上漲1.34%;高所得家庭CPI總指數為106.14,較上月上漲0.75%,較上年同月上漲1.35%。高所得家庭CPI總指數年增率1.35%,高於低所得之1.22%,主因漲幅達9.24%的油料費占高所得家庭支出比重較高,使高所得交通類的漲幅2.35%,明顯高於低所得的1.86%所致。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100年4月份臺北市消費者物價變動概況
4月份臺北市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為106.06 (基期民國95年=100),較上月上漲0.96%,較上年同月上漲1.32%;另1至4月平均,則較上年同期上漲1.27%。
壹、消費者物價變動詳情
一、本月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較上月上漲0.96%:主因春夏新裝上市,恢復正品售價,加上部分蔬菜及水果適逢產季交替,清明節祭祀需求增加,價格普遍上漲,暨受到機票燃油附加費上漲及適逢兒童節與清明節連續假期影響,旅遊業者順勢調高國外旅遊團費所致。
7大類指數變動如下:
(一)衣著類上漲14.54%:主因春夏新裝上市,恢復正品售價,惟適逢百貨公司推出母親節折扣活動,抵銷部分漲幅所致。
(二)食物類上漲0.77%:雖水產品受到海資源汙染疑慮影響,需求減少,惟部分蔬菜及水果適逢產季交替,加以清明節祭祀需求增加,價格普遍上漲,暨家外食物業者陸續將食材成本轉嫁消費者,漲跌互抵後所致。
(三)雜項類上漲1.21%:主因連鎖藥妝業者結束若干美容及衛生用品之特惠方案,加上若干日系菸品廠商調漲香菸售價所致。
(四)教養娛樂類上漲0.28%:主因機票燃油附加費上漲,加上適逢兒童節與清明節連續假期影響,旅遊業者順勢調高國外旅遊團費所致。
(五)醫藥保健類上漲0.81%:主因部分基層醫療診所調高診所掛號費(漲10.07%)所致。
(六)居住類上漲0.10%:主因若干家庭用品與維修材料為反映材料成本,紛紛調高售價,加上天然瓦斯受到國際能源價格上揚調漲收費標準所致。
(七)交通類上漲0.21%:雖電信業者調降長途電話費率、行動電話費率及ADSL電路月租費,惟國內油品業者依浮動油價調整機制,數度調漲油價,漲跌互抵所致。
二、本月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較上年同月上漲1.32%,主因係娛樂費用漲5.32%,油料費漲9.52%,水產品漲5.94%,家外食物漲1.28%,惟教養費用跌1.69%,蔬菜跌7.53%,漲跌互抵所致。
7大類指數變動如下:
(一)食物類上漲1.80%:雖時令蔬菜因產地生產良好貨源充裕,價格下跌,惟本土養殖魚種受到寒害影響,產量減少,水產品指數上漲5.94%,暨家外食物業者反映食材成本,調漲售價,漲跌互抵所致。
(二)交通類上漲2.73%:雖電信業者調降長途電話費率、行動電話費率、ADSL電路月租費及上網頻寬免費升級等活動,惟國內油品業者依浮動油價調整機制,數度調漲油價,並連鎖帶動機票價格上漲,漲跌互抵所致。
(三)居住類上漲0.52%:主因若干家庭用品及維修材料售價較上年高,加上房租受到部分房東調漲租金及押金孳息增加所致。
(四)教養娛樂類上漲0.95%:主因國際能源價格上揚帶動國外旅遊團費上漲(漲13.87%),加以部分補教業者調漲高中以上課業補習費(漲12.18%),惟若干電子產品持續特價(桌上型電腦與可攜式電腦分別下跌19.47%及21.43%),抵銷部分漲幅所致。
(五)醫藥保健類上漲2.61%:主因藥品及保健食品業者陸續調高售價,加以部分基層醫療診所調漲診所掛號費(漲10.07%)所致。
(六)衣著類上漲1.83%:主因成衣、鞋襪業者紛紛以調高售價或減少優惠折扣幅度來因應成本上漲所致。
(七)雜項類上漲0.06%:主因部分日系菸品廠商調漲香菸售價所致。
三、本年1至4月平均,較上年同期比較上漲1.27%,其中食物類上漲2.03%;交通類上漲2.04%;居住類上漲0.53%;衣著類上漲3.52%;教養娛樂類上漲0.70%;醫藥保健類上漲1.71%;雜項類下跌0.02%。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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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頂讓補習班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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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接手頂讓補習班的經驗如下:
接手頂讓補習班,最怕頂下補習班後,班主任一走有些老師跟著走,部份學生又跟著老師腳步走,那時即便你有很好的教學技巧及行銷方式,損益打平的時間勢必會受其影響拉長。因此頂讓補習班,務必要在接手頂讓補習班前,先問清楚班主任、老師、學生異動的可能有多大。
頂讓補習班在資金規劃上,除籌備頂讓金額及租金外,主要還有硬體規劃整修費用、人事費用、宣傳費用以及半年以上的周轉金。
如你確定要申請立案或是日後要申請立案,那麼你在接手頂讓補習班時,就要先考量補習班立案有關的硬體相關規定(消防與公共安全部分的相關法令規章與建築法中有關建築物變更的相關法令規章,另有關申請補習班的立案程序與注意事項,會因為所屬當地地方政府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不同存在。),否則等到錢投下去補習班裝潢整修好了,才發現使用面積不足或地點根本於法不合時,那時可就騎虎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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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酒店經營趣聞軼事
酒吧吧檯前一對朋友之間有趣的對話,
「昨晚深夜我到心目中女友樓房窗下對她唱情歌,結果她從樓上扔下一朵花給我。」
「那很好啊!但你頭上的傷是怎麼來的?」
「噢,她是花和花盆一起扔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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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於100年5月5日上午為維護旅客住宿權益及公共安全,針對「日租套房」其實就是無照旅館,利用網路平臺刊登廣告以招攬生意,聯合召開記者會,已違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3項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禁止營業外,另對於刊登日租套房廣告之網路平臺業者,亦業已令其移除,未依限移除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為維護旅客住宿權益及公共安全,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法規委員會消保官、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商業處、建築管理處、稅捐稽徵處於100年5月5日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將全面徹查臺北市日租套房,除對於未申領旅館業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的日租套房,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禁止營業外,另對於刊登日租套房廣告之網路平臺業者,亦業已令其移除,未依限移除者,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150萬元以下罰鍰。
觀光傳播局趙心屏局長表示,所謂的「日租套房」其實就是無照旅館,經交通部觀光局函示,屬於違法經營旅館業,可依法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趙局長強調,北市觀傳局主動上網搜尋日租套房網站,瀏覽網站內容是否有日租、hostel、入住及退房時間、線上訂房等字樣,一旦發現疑似違規,即函請業者限期說明,如經調查確有違規情事,則依發展觀光條例等規定裁處查察日租套房頻率近占全國35%,居全國第一,顯見北市對打擊違法的重視。
臺北政府法規委員會葉慶元主委表示,鑒於經營日租套房業者大多利用網路平臺刊登廣告以招攬生意,網路平臺業者行銷違法且公共安全有疑慮的日租套房,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北市府業已依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21條、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第36條規定,發函命六家違法樣態最嚴重的商業網站移除相關廣告:
1.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2.露天拍賣
3.臺北日租網
4.同學會租屋網
5.臺灣日租屋網
6.臺北日租王
葉主委強調,未依限移除者,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以阻斷日租套房供給面的網路搜尋前端。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莫科長表示,日租套房的消防安全並不充足,一般旅館依據其樓層高度、營業面積、場所目的,都設有不同規格的消防設施,如自動灑水設備及火警自動警報器,並且一旦發生火災,也有旅館人員報警並引導逃生,但日租套房都付之闕如。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黃科長亦表示,日租套房出入份子複雜,屢經民眾反應容易淪為犯案或吸毒場所,故臺北市警局業已將日租套房列入「清樓專案」的查察對象,以打擊不法,保障治安,未來也將配合市府進行相關的稽查行動。
臺北市建管處亦表示,日租套房許多都是在住宅區違規作旅館使用,違反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則以及都市計畫法之規定,依法可處六萬至三十萬之罰鍰。且日租套房之裝潢一般都未經過檢驗、認證,可能並未使用防火材質,逃生標示也不像旅館有經過檢驗,對於消費者的生命、財產保障顯有不周。建管處表示,日租套房如有違法裝修、設置夾層或違建,建管處也將依法處罰,並拆除相關之違規設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供客用之盥洗用品、毛巾、浴巾等用品依法都要有消毒、清潔或更換機制,但是日租套房可能規避相關的規範,故對於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權益也顯有疑慮。未來一旦查獲日租套房業者違反相關之營業衛生規範,也將依據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處罰。
臺北市商業處表示,日租套房需辦商業登記,如有查獲業者未辦妥登記即行營業,商業處將限期30日辦妥登記;如仍拒不改善,其違法營業行為可處罰鍰。
稅捐稽徵處黃素津處長表示,一旦相關機關查獲違法經營日租套房之業者,該處將會將其營業用之房屋改課營業用之房屋稅,除追繳其逃漏之稅額外,並將依法處逃漏稅兩倍以下之罰鍰(房屋稅法第16條)。黃處長表示,稅捐稽徵處並將通報國稅局追查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之逃漏稅行為,請國稅局依法查處。
趙心屏更進一步說明,該局也積極透過各項管道進行宣導,包括於各捷運站、各區公所及各旅遊服務中心等地張貼宣導海報,並於臺北電臺及警察廣播電臺節目中加強宣導,呼籲民眾應慎選合法登記的住宿場所,勿入住日租套房,而民眾於選擇住宿場所前,亦可至「臺北旅遊網」查詢北市合法的旅館名單,以確保住宿安全。
葉慶元主委及趙心屏局長再次呼籲,經由消防、建管、衛生、勞安等方面層層把關的合法旅館,才能提供安心、安全的住宿品質,切勿選擇無合法規範的日租套房入住,權益才有保障,並能真正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趙局長表示,業者如有合法之意願,觀光傳播局也將全力輔導其合法。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處理日租套房裁罰情形
裁處日期 |
業者名稱 |
裁罰金額 |
99年10月15日 |
臺灣住宅管家物業管理企業社 |
20萬 |
99年11月10日 |
臺灣天使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30萬 |
99年10月15日 |
哈臺國際事業有限公司(EZ Stay) |
9萬 |
100年1月17日 |
昆仕得國際有限公司(Q-Stay) |
9萬 |
100年1月21日 |
來趣住企業社 (One 2 Stay) |
9萬 |
100年1月24日 |
中捷生活事業(股)公司(北投仲信商務會館) |
25萬 |
100年2月16日 |
臺灣住宅管家物業管理企業社 |
20萬 |
100年2月18日 |
家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主恩之家) |
9萬 |
100年3月4日 |
臺北藝術日租套房 |
9萬 |
100年3月30日 |
中城有限公司 |
9萬 |
|
9家,共裁罰10件 |
149萬 |
相關法規條文
1.發展觀光條例第 24條第1項規定:「經營旅館業者,除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外,並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第55條第3項規定:「未依本條例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館業務、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
2.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21條規定:「執行機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虞者,應即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但在公開其經過及結果前,應給予企業經營者有說明之機會。經前項調查結果,如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六條命企業經營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其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其他權益之虞者,準用前二項規定處理。」
3.消費者保護法第第3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經第三十三條之調查,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應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加工、輸入、經銷或服務之提供,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第58條規定:「企業經營者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或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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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創業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攤餐車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 以自行存款佔60%為最多,比上年度成長11.56%。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 統計成長幅度以自行存款佔11.56%增加最多,比率從 99年48.44%到100年60%, 統計衰退幅度以跟銀行貸款佔11.45%減少最多,比率從 99年28.12%到100年16.67%.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 排列順序自行存款佔60%>向親友借錢佔20%>跟銀行貸款佔16.67%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180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2.跟銀行貸款 |
30
|
16.67% |
攤餐車類 |
3.找金主來投資 |
6
|
3.33% |
攤餐車類 |
4.向親友借錢 |
36
|
20% |
攤餐車類 |
5.自行存款 |
108
|
60% |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創業最主要資金何處來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384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合股集資 |
12
|
3.12% |
攤餐車類 |
2.跟銀行貸款 |
108
|
28.12% |
攤餐車類 |
4.向親友借錢 |
78
|
20.31% |
攤餐車類 |
5.自行存款 |
186
|
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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