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小吃店經營趣聞軼事

有一家新開的小吃店店名叫 「友朋小吃」,
老闆覺得很奇怪明明訴求是家庭平價消費,
為何從開幕到現在,都不見父母帶小客人一起上門消費,
有一天,一個小朋友要進店消費結果又從店門口過去,
小吃店老闆把他攔下來問:為什麼不進來我的店吃東西呢?
小朋友說:會吃小朋友的店,還是不要進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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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年7月早餐店未來發展前景統計表圖及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到
阿甘創業加盟網站上參與各行業討論區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 100/8/16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開店
創業加盟頂讓店面業者,有所依據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本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早餐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73.8%;比上月73.9% 減少0.1%;比上一年度同月 74.1% 減少 0.3%。

2.本月想從事創業者不看好早餐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11.9%;比上月 11.8% 成長0.1%;比上一年度同月11.8% 衰退0.1%。

3.綜合以上統計,本月較上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未來早餐店發展人數比率減少0.1%,不看好早餐店發展人數比率成長0.1%本月份整體對未來早餐店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衰退狀態和去年同一月相比,看好未來早餐店 減少 0.3%,不看好早餐店衰退0.1%本年度整體對未來早餐店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衰退狀態 


今年度統計市調結果 (
 加盟創業 創業趨勢 創業資金 經營管理 開店地點 人力資源 

早餐店現況及趨勢
早餐店地點評估及分析   早餐店成本分析  早餐店創業經營知識交流區

       早餐店未來發展前景            單位:百分比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看好 74.1 74.1 74.1 74.1 74 74 74 74 74 74 74 73.9 73.8
不好 11.8 11.8 11.9 11.9 11.9 11.9 11.8 11.8 11.8 11.8 11.8 11.8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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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機關對於開店商家逃漏稅,依捐稽徵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基本上有兩種罰則,若開店商家逃漏稅情節重大或是惡意,除了補稅罰款外,可能還有刑責。若開店商家逃漏稅情節輕微,則只補稅罰款,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1倍至10倍罰鍰,但若是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停止營業。

1年內查獲達3次者,係指自首次查獲日起,至次年當日之前一日止,短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一、小規模營業人。
二、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
三、計程車業及其他交通運輸事業客票收入部分。
四、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及離島免稅購物商店。
五、供應之農田灌溉用水。
六、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
七、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
八、學校、幼稚園及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九、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十、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社會團體依有關法令組設經營,不對外營業之員工福利機構。
十一、監獄工廠及其作業成品售賣所。
十二、郵政、電信機關依法經營之業務及政府核定代辦之業務,政府專賣事業銷售之專賣品。但經營本業以外之部分,不包括在內。
十三、經核准登記之攤販。
十四、公用事業。但經營本業以外之部分,不包括在內。
十五、理髮業及沐浴業。
十六、按查定課徵之特種飲食業。
十七、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視臺及廣播電臺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通訊稿、廣告、節目播映、節目播出。但報社銷售之廣告及電視臺之廣告播映,不包括在內。
十八、代銷印花稅票或郵票之勞務。
十九、合作社、農會、漁會、工會、商業會、工業會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會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
二十、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二十一、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
二十二、法院、海關及其他機關拍賣沒入或查封之財產、貨物或抵押品。
二十三、銀行業。
二十四、保險業。
二十五、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及短期票券業。
二十六、典當業之利息收入及典物孳生之租金。
二十七、娛樂業之門票收入、說書場、遊藝場、撞球場、桌球場、釣魚場及兒童樂園等收入。
二十八、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由代理人收取自國外載運客貨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運費收入。
二十九、營業人取得之賠償收入。
三十、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本身之用者。
三十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
三十二、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
三十三、營業人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
三十四、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
三十五、其他經財政部核定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者。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9條
營業人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者,應補開統一發票,並於備註欄載明「違章補開」字樣,由主管稽徵機關執存核辦。
前項漏開、短開統一發票之行為,如經買受人檢舉查獲者,其補開之統一發票,得交付買受人,並毋須在備註欄書明「違章補開」字樣,另由該營業人切結承認其違章事實。

 

稅捐稽徵法第41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依本法及稅捐稽徵法有關規定處罰。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營業人1年內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以上者,處以停業之處分

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1倍至10倍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所謂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係指自首次查獲之日起,至次年當日之前一日止,短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倘營業人於1年內經查獲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達3次,且經執行第1次停止營業處分後,嗣於同1年內再經查獲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情事者,將再次處以停止營業之處分。

 國稅局特別提醒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是展現商業誠信的優質行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務必依稅法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否則賠了商業形象,還補稅受罰甚至遭到停業處分,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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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消費者,比較喜歡透明玻璃開放式廚房,這樣可從店內看到廚房裏面,視野一覽無遺。消費顧客看到菜色烹調製作的全過程或部份過程,不僅在用餐衛生及安全上更為放心,也能達到滿足消費顧客的好奇心態,增加客人食慾刺激消費,增加客單價的成效。

因此餐飲店在設計餐飲店為招徠顧客,門口的阻礙當然是愈少愈好,這樣才能跟顧客的距離拉得愈近,在規劃安排上應將會擋住視線的東西,像盆景、櫥櫃等東西,一律挪移到不遮蔽視線的其它位置,宣傳pop海報則可在透明玻璃腰部以下位置,務求能讓消費顧客坐在店內,就能清楚的看到廚房的運作狀況。

餐飲店經營策略規劃時,若能規劃讓廚師參與推銷,對不同需求的客人進行不同菜式講解,直接回答消費顧客對菜色的味道、做法、等方面的問題,且帶有表演性的動作,取悅客人、炒熱店內氣氛,當然吸引客人的效果又會更強。

更多 店面裝潢設計實務知識 > 
省錢裝潢店面技巧 or如何經營一小坪數店面 or店面裝潢不得不知or 突顯店面風格特色 or店面規劃動線設計技巧
裝飾店面牆壁營造氣氛or 燈光照明運用學問多or 店內外色彩運用 or店內如何挑選桌椅or店裡放什麼植物好呢

開店裝潢各行業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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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洗手間)

更多 開店經營策略實例   > 開店創業市場定位的重要性 or接待顧客之道探討or顧客關係管理 or 客製化
顧客滿意的定價策略 or價格破壞經營策略  or 價格戰最適當的應付之道
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 or產品差異不大如何吸引更多的人進店(區隔市場案例 ) or  危機變轉機
如何開一家有人龍排隊的旺店 or 創造附加價值才有未來 or  菜單
如何提高翻桌率 or 如何提升來客數or 如何提升客單價(消費總額) 
 
如何提高成交率or如何提高忠誠度or  如何提高坪效
 or  提高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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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打工遊學,多會向補教代辦機構補或學校報名申請,若補教代辦機構或學校機構提供國外業者資訊、工讀諮詢及聯繫協助等相關服務,應依業服務法第35條相關規定,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短期遊學打工並收取相關費用之作為,須依就業服務法申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如未經許可從事代辦安排國外暑期打工旅遊並收取相關費用等就業服務業務,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法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34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其許可證並應定期更新之。
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但依法設立之學校、職業訓練機構或接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訓練、就業服務之機關 (構) ,為其畢業生、結訓學員或求職人免費辦理就業服務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許可條件、期間、廢止許可、許可證更新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法第35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就業服務業務:
一、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業務。
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
三、協助國民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營前項就業服務業務得收取費用;其收費項目及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就業服務法第65條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以下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2011-07-12)

未經許可仲介國外遊學打工 可罰30至150萬

適逢暑假,除一般職場工讀外,也有不少學生選擇安排國外暑期打工旅遊計畫,並委請學校、旅遊業者或是留學顧問公司等機構代辦,這樣的流程極為自然與直接,但北市勞工局特別提醒各代辦機構,類此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短期遊學打工並收取相關費用之作為,已屬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所規定之就業服務範疇,依法應向主管機關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局長陳業鑫表示,多數學生在學期間若欲至國外打工遊學,多向學校報名申請,若學校機構提供國外業者資訊、工讀諮詢及聯繫協助等相關服務,已涉及就業服務法第35條所列之就業服務業務。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示,依法設立之學校機構,若非免費辦理就業服務,即應受就業服務法第34條規定,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如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依法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勞工局亦已主動發函至所轄各公私立大專院校,請學校機構若有從事上述就業服務之業務者,儘速申請設立許可。

以上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補教業開店市集  >   補教業現況與趨勢 or 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補教業裝潢規劃探討 or   補教業立案探討 or 補教業收入/ 成本探討or  補教業招生探討or  補教業師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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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7月咖啡店未來發展前景表圖及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到
阿甘創業加盟網站上參與各行業討論區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 100/8/15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頂讓開店加盟者,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本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咖啡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72.7%;比上月72.7% 不長不退 0.0% ;比上一年度同月 72.7% 不長不退 0.0%

2.本月想從事創業者不看好
咖啡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12.2%;比上月12.2% 不增不減 0.0%;比上一年度同月12.2% 不增不減 0.0%。

3.綜合以上統計,本月較上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未來咖啡店發展人數比率不長不退 0.0% ,不看好未來咖啡店發展人數不增不減 0.0%,因此本月份整體對未來咖啡店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持平狀態;另從年度消長來看,去年相比較看好未來咖啡店不長不退 0.0%,不看好咖啡店不長不退 0.0%,因此本年度整體對未來咖啡店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持平狀態。
 

咖啡店未來發展前景               單位:百分比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看好 72.7 72.6 72.7 72.7 72.8 72.7 72.7 72.7 72.7 72.7 72.7 72.7 72.7
不好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3 12.2 12.2 12.2

今年度統計市調結果(加盟創業 創業趨勢 創業資金 經營管理 開店地點 人力資源 )

咖啡店現況及趨勢
   咖啡店成本分析  咖啡店成本與獲利探討  咖啡店創業經營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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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火鍋餐飲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以生涯規劃之一佔32.26%為最多,比上年度衰退4.88%。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統計成長幅度以實現個人興趣佔20.83%增加最多,比率從 99年11.43%到100年32.26%統計,統計衰退幅度以生涯規劃之一佔4.88%減少最多,比率從 99年37.14%到100年32.26%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排列順序生涯規劃之一佔32.26%>實現個人興趣佔32.26%>想獲得更高報酬佔22.58%

調查主題: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372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火鍋餐飲 2.不想在當上班族

48

12.9%
火鍋餐飲 3.想獲得更高報酬

84

22.58%
火鍋餐飲 4.生涯規劃之一

120

32.26%
火鍋餐飲 5.實現個人興趣

120

32.26%

調查主題: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210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火鍋餐飲 0.其他

6

2.86%
火鍋餐飲 1.失業找工作不易

12

5.71%
火鍋餐飲 2.不想在當上班族

36

17.14%
火鍋餐飲 3.想獲得更高報酬

54

25.71%
火鍋餐飲 4.生涯規劃之一

78

37.14%
火鍋餐飲 5.實現個人興趣

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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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家庭醫療診所經營趣聞軼事

一個給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士找醫生看病
看診時醫生問她今年多大了?
女士猶豫半天答:「18歲」
醫生在診斷病歷上寫道「阿茲海默痴呆症
醫生續問: 18歲確定不確定?
女士再猶豫半天答:「是剛滿18歲」
醫生在診斷病歷上寫道「阿茲海默痴呆症再加上惡化迅速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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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火鍋餐飲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 市場飽和佔38.71%為最多,比上年度成長27.28%。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 統計成長幅度以市場飽和佔27.28%增加最多,比率從 99年11.43%到100年38.71%統計,統計衰退幅度以景氣不佳佔16.77%減少最多,比率從 99年20%到100年3.23%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 排列順序市場飽和佔38.71%>地點選擇錯誤佔22.58%>缺乏適合專業夥伴佔22.58%

調查主題: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372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火鍋餐飲 地點選擇錯誤

84

22.58%
火鍋餐飲 專業技術不足

24

6.45%
火鍋餐飲 市場飽和

144

38.71%
火鍋餐飲 景氣不佳

12

3.23%
火鍋餐飲 經營資訊不足

24

6.45%
火鍋餐飲 缺乏適合專業夥伴

84

22.58%

調查主題:想從事火鍋餐飲創業者創業中最擔心因素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210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火鍋餐飲 創業資金不足

54

25.71%
火鍋餐飲 地點選擇錯誤

24

11.43%
火鍋餐飲 專業技術不足

42

20%
火鍋餐飲 市場飽和

24

11.43%
火鍋餐飲 景氣不佳

42

20%
火鍋餐飲 經營資訊不足

18

8.57%
火鍋餐飲 缺乏適合專業夥伴

6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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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靠頂讓店面開店創業的人,在選擇店面頂讓時,一定要考慮清楚,面對頂讓店面業者一定要心存懷疑,有錢賺的生意,為什麼要讓別人來經營呢?

如果,你只貪圖頂讓金額便宜,那麼,你可要小心地點不佳,或是競爭者太強、太多供過於求下,將會面臨惡性競爭而不易經營,特別是沒有開店經驗的業者。

另有的頂讓店面業者只是扮演二房東的角色,因此當店面有事出了紕漏,他又落跑,你接手頂店者就立即成為「待罪羔羊」。還有這家店即將要收回不續租或是要大幅度調升店面租金,或是店面前將會有一段長期施工,頂讓店面業者評估後認為利潤相當微薄甚至會虧損,因此才被迫將店面讓出。

通常有錢賺的店面,讓店者除非本真有時間急迫性,否則是不會隨便賤賣,因此,頂讓店創業者必須實際對讓店點所在人潮、商業氛圍和要頂讓店點作一詳細的店點評估調查清楚。且應要確實親身接觸到(店面所權人)房東,詢問清楚日後店面有無要收回不續租或是要大幅度調升店面租金等情況,且最好和(店面所權人)房東完成重新簽下新的
租賃契約,不能只聽信讓店賣家一面之詞,或是只是和讓店賣家(二手房東)簽租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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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7月熱門開店創業行業前景不看好統計表圖

統計資料來源 :到阿甘創業加盟站上參與各行業討論區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100/8/10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創業及加盟者,有所依據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綜合100年1-7月熱門開店行業不看好未來前景前十名排行榜

 
不看好未來前景前十名依序排行如下:(依7月份百分比越低者排行越前)
第1.小吃 6.5 -6.4 >  第2. 個性 7-7        > 第3.攤車 7.9-7.8  > 第4.飲料 8.4-8.4   >    第5.中餐 9.6-9.7 
第6.
網路 11.1-11.0 > 第7.行動11.3-11.4 > 第8.西餐11.7-11.7   > 第9.早餐 11.8-11.9   > 第10.火鍋 12.3-12.1
 

 

潛力不看好熱門行業統計表                    單位:百分比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99/7 99/8 99/9 99/10 99/11

99/12

咖啡 12.2 12.2 12.2 12.3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12.2
西餐 11.7 11.7 11.7 11.7 11.6 11.6 11.7 11.9 11.9 11.8 11.8 11.9 11.7
早餐 11.8 11.8 11.8 11.8 11.8 11.8 11.9 11.8 11.9 11.9 11.9 11.8 11.8
飲料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8.4
小吃 6.5 6.5 6.5 6.4 6.5 6.4 6.4 6.5 6.5 6.5 6.5 6.5 6.5
攤車 7.9 7.9 7.9 7.9 7.8 7.8 7.8 7.9 8 7.9 7.9 7.9 7.9
中餐 9.6 9.6 9.6 9.6 9.6 9.7 9.7 9.3 9.3 9.4 9.5 9.4 9.6
行動 11.3 11.3 11.3 11.2 11.2 11.3 11.4 11.4 11.3 11.3 11.3 11.3 11.3
火鍋 12.3 12.3 12.3 12.2 12.2 12.2 12.1 12.6 12.5 12.4 12.4 12.4 12.4
補教 17.7 17.7 17.7 17.7 17.7 17.7 17.7 17.6 17.8 17.7 17.7 17.6 17.7
網咖 41.2 41.1 41.2 41.0 41.1 41.1 41.1 41.4 41.4 41.4 41.4 41.4 41.3
生活 20.7 20.7 20.5 20.5 20.4 20.5 20.5 20.6 20.6 20.7 20.7 20.7 20.7
便利 36.1 36.1 36.1 36.1 36.0 36.0 35.9 36.4 36.4 36.4 36.3 36.2 36.1
網路 11.1 11.1 11.1 11.1 11.0 11.0 11.0 11.3 11.3 11.3 11.2 11.2 11.1
漫畫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52.7
個性 7 7 7.1 7.1 7 7 7 7 6.9 7 7 7 7
服飾 13.6 13.6 13.6 13.6 13.5 13.5 13.5 13.8 13.9 13.7 13.7 13.7 13.7
美容 24 24 24 23.9 23.9 23.9 23.9 24.2 24.1 24.1 24.1 24 24
寵物 21.3 21.3 21.3 21.3 21.2 21.2 21.1 21.6 21.6 21.6 21.5 21.5 21.5
休閒 22.9 22.9 22.8 22.8 22.7 22.7 22.6 23.2 23.1 23.1 23.1 23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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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起將網頁、部落格及電話借他人使用,涉嫌於網頁刊載「、、、主治生殖器發育不良,陽痿,早洩、、、不打針,不吃藥,不開刀、、、將日積月累附著在攝護腺表層未病變的酸及雜質清除代謝排出、、、立即撥打,回春專線0960-747XXX、、、○○工作室 電話02-2946XXXX」等違反醫療廣告之詞句;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察,最後二人併同處分各罰鍰新臺幣5萬元。

開店商家、個人之網頁、部落格或電話勿任意借由他人刊登使用,以免遭第三者為招攬生意所利用。此案違反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能刊載暗示、影射醫療業務之廣告,違者依醫療法第104條處予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醫療法第84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醫療法第87條
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
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之發表、病人衛生教育、學術性刊物,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者,不視為醫療廣告。
 

醫療法第104條
違反第八十四條規定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罰法第14條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部落格借人刊載違規醫療廣告 小心受罰

隨著網路世界的蓬勃發展,民俗調理業者為招攬生意常於網路刊載「五十肩、膏盲痛、網球肘、風濕酸痛、脊椎矯正、經絡疏通、中風復健、物理治療、指壓祛病、淋巴排毒、、、」等字句,殊不知非醫療機構不能刊載暗示、影射醫療業務之廣告,違者將處予罰鍰,即使是網路的言論同樣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近日查獲一起將網頁及電話借他人使用,導致自身受罰的案例。案係網頁使用者甲君及手機號碼使用者乙君,涉嫌於網頁刊載「、、、主治生殖器發育不良,陽痿,早洩、、、不打針,不吃藥,不開刀、、、將日積月累附著在攝護腺表層未病變的酸及雜質清除代謝排出、、、立即撥打,回春專線0960-747XXX、、、○○工作室 電話02-2946XXXX」等違反醫療廣告之詞句;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察,甲君及乙君表示網頁及手機電話借朋友丙君使用,網頁刊載之內容皆係丙君刊載,僅偶爾幫忙接手機電話,協助留民眾資料,並檢附○○工作室聲明書及丙君電話號碼證明與其無關,惟經本局多次電請丙君說明,其皆不願意出面,又經衛生局抽絲剝繭發現,○○工作室電話帳寄人為甲君,且甲君檢附之聲明書,亦無法判斷內容由何人所撰;至乙君明知手機號碼供工作室使用之目的,卻協助留民眾資料,雖甲、乙2人表示實際刊登者係丙君,但實際上甲、乙均有共同之犯行,且無法提出對己有利證據,且丙君亦不願出面證明,故以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併同處分甲、乙各新臺幣5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現今網路資訊發達,個人申請之網頁、部落格或電話勿任意借由他人刊登使用,以免第三者為招攬生意,利用刊載疾病名稱、症狀、宣稱醫療效能,或涉及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之詞句,觸犯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及第87條:「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5至25萬元罰鍰。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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