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加盟者本身因素所導致的加盟失敗因素:

1、加盟者本身資金不足:
本身創業資金並不足裕,開店的資金不是向親朋好友借款,就是向銀行借貸,加盟後每天光忙著資金周轉,根本沒有時間將心思放在店面的經營與問題改善上。
2、加盟者本身心態不健全過於依賴加盟總部:
有些加盟者有一錯誤觀念,以為加盟後請好人看店,就可坐在店裡或者在家裡等收錢,營業後,發現須事必親躬,完全是二回事,根本沒有想放心思在店面的經營與問題改善上。
3、股東不合影響店務發展:
合夥生意不好做,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行事風格,股東拆夥反目成仇比比皆是,特別是賺錢後很容易因分錢分工鬧拆夥,一拆夥人力財力立即出狀況。
4、加盟者自以為是:
只認為他自己做法才是對的,聽不進去加盟總部的說法及做法,要他參加教育訓練,總是以店務煩忙不參與,這種主觀意識強烈自以為是的加盟者經營一出問題又很容易怪罪加盟總部。
5、加盟者的資質和能力不足:
加盟者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疲弱,決策朝令夕改、猶豫不決、搖擺不定,常令員工們無所適從,整間店毫無向心力可言。
6、家庭成員不支持及抱怨甚至是扯後腿:
家庭成員不支持及抱怨甚至是扯後腿,都會對加盟者形成壓力,加盟者很容意因此發生失去勇氣或氣餒等情形。

如有以上的因素之一,要加盟創業前最好再慎思一下,才不會導致日後問題的產生。

更多開店創業經營管理探討 > 如何挑選最適合加盟總部 or 加盟總部勝利之道慎選加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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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鐵架懸掛廣告招牌,根據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務必先向建管處申請許可證,否則將會先收到一張罰款至少新台幣四萬元,還會被拆除。

北縣政府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1.收件 收到民眾檢舉函或由登記桌掛號分文至各承辦人。 一天
勘查認定
2.現場勘查 承辦人於接獲案件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七天
3.是否違建 壹、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團體申請審查許可。設置應申請雜項執照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申請審查許可,應併同申請雜項執照辦理。』而未依規定申請者,即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4.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處所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一、公路、高岡處所或公園、綠地、名勝、古蹟等處所。但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安全處所。三、妨礙市容、風景或觀瞻處所。四、妨礙都市計畫或建築工程認為不適當之處所。五、公路兩側禁建、限建範圍不得設置之處所。六、阻礙該建築物各樓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定設置之避難器具開口部開啟、使用及下降操作之處所。七、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

4.1命其自拆 確認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命違規人自行拆除。 三十天
4.2限期改善 確認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命違規人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5.1是否自拆 承辦人於限拆期滿日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5.2是否改善 承辦人於限改期滿日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6.行政處分 壹、依「建築法」第九十五之三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後,違反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 三十天
7.現場複查 承辦人於行政執行後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8.1是否改善 確認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是否已限期改善、補辦手續或強制拆除。
8.2是否強制拆除 確認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未限期改善者,是否需強制拆除。
9.強制拆除 壹、依拆除隊既有人員機具可克服執行者, 則由現有拆除班人員執行拆除;若無法以既有人力、機具拆除者,由本府以僱工租械方式委託廠商代為執行。

 遇抗爭案件時於拆除前發文至當地警察局派警力支援配合排除抗爭執行拆除。

拆除時間排定後,即通知違規人於拆除日前一日時,將違規物品遷移完畢,否則視同廢棄物處理。

結案 10.結案 改善前、改善後之照片整理歸檔結案。

 

執行方式:

 

一、實質違規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

 

(一)不得設置處所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
管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處所,
其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係屬建築法第7條所稱之雜項工作物,
應請領執照,如擅自設於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14
條處所屬於不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二)竹製鷹架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
68條之規定其申請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應使用不燃材料
,如使用竹製鷹架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與上開規定有違,係
屬不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依違章建
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三)設置於非合法建築物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招牌廣告及樹
立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
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
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違反上開規定者係屬不
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依違章建築處
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二、程序違規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鋼鐵製材質之招牌廣告及
樹立廣告)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係屬建築法第7條所指之雜項工作物,
其設置依法應請領雜項雜照,惟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
法第3條明定一定規模以下免申請雜項執照,另依建築法第97
條之3規定,其設置應提出申請審查許可,申請許可單位為本
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若有未申請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及樹
立廣告者,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將依建築法第95條之3規定
處以新台幣4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惟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基於行政指導原則,為實現
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
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故
本府採用以輔導一次為原則,正本函請店家10日內自行改善或
補辦手續,屆期仍未自行改善或補辦手續者,依建築法第95
3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4萬元並限期10日內限期自行拆除,屆
期仍未拆除者,
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依行政執行法之規
定拆除。

資料來源: 台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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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鐵架懸掛廣告招牌,根據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務必先向建管處申請許可證,否則將會先收到一張罰款至少新台幣四萬元,還會被拆除。

北縣政府違規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說明

1.收件 收到民眾檢舉函或由登記桌掛號分文至各承辦人。 一天
勘查認定
2.現場勘查 承辦人於接獲案件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七天
3.是否違建 壹、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團體申請審查許可。設置應申請雜項執照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申請審查許可,應併同申請雜項執照辦理。』而未依規定申請者,即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4.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處所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一、公路、高岡處所或公園、綠地、名勝、古蹟等處所。但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妨礙公共安全或交通安全處所。三、妨礙市容、風景或觀瞻處所。四、妨礙都市計畫或建築工程認為不適當之處所。五、公路兩側禁建、限建範圍不得設置之處所。六、阻礙該建築物各樓層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標準規定設置之避難器具開口部開啟、使用及下降操作之處所。七、其他法令禁止設置之處所 。』

4.1命其自拆 確認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命違規人自行拆除。 三十天
4.2限期改善 確認為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命違規人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5.1是否自拆 承辦人於限拆期滿日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5.2是否改善 承辦人於限改期滿日起七日內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6.行政處分 壹、依「建築法」第九十五之三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後,違反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 三十天
7.現場複查 承辦人於行政執行後攜帶照相機及相關文件至現場實地勘查,並製作紀錄表。
8.1是否改善 確認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是否已限期改善、補辦手續或強制拆除。
8.2是否強制拆除 確認違規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未限期改善者,是否需強制拆除。
9.強制拆除 壹、依拆除隊既有人員機具可克服執行者, 則由現有拆除班人員執行拆除;若無法以既有人力、機具拆除者,由本府以僱工租械方式委託廠商代為執行。

 遇抗爭案件時於拆除前發文至當地警察局派警力支援配合排除抗爭執行拆除。

拆除時間排定後,即通知違規人於拆除日前一日時,將違規物品遷移完畢,否則視同廢棄物處理。

結案 10.結案 改善前、改善後之照片整理歸檔結案。

 

執行方式:

 

一、實質違規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

 

(一)不得設置處所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
管理辦法第14條之規定不得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處所,
其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係屬建築法第7條所稱之雜項工作物,
應請領執照,如擅自設於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14
條處所屬於不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二)竹製鷹架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
68條之規定其申請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應使用不燃材料
,如使用竹製鷹架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與上開規定有違,係
屬不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依違章建
築處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三)設置於非合法建築物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招牌廣告及樹
立廣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設置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者,
應備具申請書,檢同設計圖說,設置處所之所有權或使用權證
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違反上開規定者係屬不
得准照之實質違規,逕由臺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依違章建築處
理辦法之規定認定拆除。

 

二、程序違規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鋼鐵製材質之招牌廣告及
樹立廣告)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係屬建築法第7條所指之雜項工作物,
其設置依法應請領雜項雜照,惟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
法第3條明定一定規模以下免申請雜項執照,另依建築法第97
條之3規定,其設置應提出申請審查許可,申請許可單位為本
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若有未申請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及樹
立廣告者,本府工務局使用管理課將依建築法第95條之3規定
處以新台幣4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惟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基於行政指導原則,為實現
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
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故
本府採用以輔導一次為原則,正本函請店家10日內自行改善或
補辦手續,屆期仍未自行改善或補辦手續者,依建築法第95
3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4萬元並限期10日內限期自行拆除,屆
期仍未拆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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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開什麼店,人潮多的黃金地段,向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然而人潮多地點好,租金相對就較高,什麼行業較適合承租高額租金店面,個人有一實務經驗與大家分享,假如你賣的商品非民生需要的商品,即使開在人潮多的黃金地段,會由於真正需求人不多而導致人潮多但真正下手購買者少的情形產生,這樣你根本付不起高額的店租費用。另外若你賣的商品,毛利不高的商品也不適合於承租高租金人潮多的黃金地點販賣,會發生賺的都給房東拿走的情形。也就是說要租黃金地點店面較適合於高毛利的民生需要商品。

另外還有一特殊情形就是想藉人潮多的黃金地點來拉抬知名度或營業額,會付高額的租金承租黃金店面。因為租金便宜地點往往店面所在位置就比較差,營業額和知名度自然就不容易拉抬。反之,想要拉抬營業額和知名度在人潮多曝光率高的地方當然會較容易拉抬地多,這情形可從加盟連鎖業的展店策略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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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開什麼店,人潮多的黃金地段,向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然而人潮多地點好,租金相對就較高,什麼行業較適合承租高額租金店面,個人有一實務經驗與大家分享,假如你賣的商品非民生需要的商品,即使開在人潮多的黃金地段,會由於真正需求人不多而導致人潮多但真正下手購買者少的情形產生,這樣你根本付不起高額的店租費用。另外若你賣的商品,毛利不高的商品也不適合於承租高租金人潮多的黃金地點販賣,會發生賺的都給房東拿走的情形。也就是說要租黃金地點店面較適合於高毛利的民生需要商品。

另外還有一特殊情形就是想藉人潮多的黃金地點來拉抬知名度或營業額,會付高額的租金承租黃金店面。因為租金便宜地點往往店面所在位置就比較差,營業額和知名度自然就不容易拉抬。反之,想要拉抬營業額和知名度在人潮多曝光率高的地方當然會較容易拉抬地多,這情形可從加盟連鎖業的展店策略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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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開什麼店,人潮多的黃金地段,向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然而人潮多地點好,租金相對就較高,什麼行業較適合承租高額租金店面,個人有一實務經驗與大家分享,假如你賣的商品非民生需要的商品,即使開在人潮多的黃金地段,會由於真正需求人不多而導致人潮多但真正下手購買者少的情形產生,這樣你根本付不起高額的店租費用。另外若你賣的商品,毛利不高的商品也不適合於承租高租金人潮多的黃金地點販賣,會發生賺的都給房東拿走的情形。也就是說要租黃金地點店面較適合於高毛利的民生需要商品。

另外還有一特殊情形就是想藉人潮多的黃金地點來拉抬知名度或營業額,會付高額的租金承租黃金店面。因為租金便宜地點往往店面所在位置就比較差,營業額和知名度自然就不容易拉抬。反之,想要拉抬營業額和知名度在人潮多曝光率高的地方當然會較容易拉抬地多,這情形可從加盟連鎖業的展店策略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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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路商店其實難度不低,箇中酸甜苦辣非當事人很難盡知。
經營多年下來,個人體驗網路開店營業額難以穩定成長的原因分析如下:
1. 網路商店不易被人知曉,刊登商品數量多的賣家,一個月上萬元商品刊登費用和廣告費是思空見慣的事,加上收交易手續費,成本不低。
2. 產品必須事先買斷屯貨,營業成本負擔不低,商品庫存管理是個大問題。如果發生誤判造成積貨難銷時,一次就讓你虧損累累。
3. 整個網路商店運作,貨品從拍照上網描述說明到運送退換貨物流系統,必須耗費不少人力時間去作業。
4. 目前線上交易的專業性與安全性還無法讓買家顧客安心交易。賣家遇到惡劣買家,有時連寄出的商品也會被掉換,甚至還有收不到錢的情形。
5. 網路上資訊太透明,門檻又低,生意一好就易被他人輕易複製,同業都拼到利潤所剩無幾了。
6.成為人氣賣家之後,很容易就變成同業流言攻擊、殺價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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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路商店其實難度不低,箇中酸甜苦辣非當事人很難盡知。
經營多年下來,個人體驗網路開店營業額難以穩定成長的原因分析如下:
1. 網路商店不易被人知曉,刊登商品數量多的賣家,一個月上萬元商品刊登費用和廣告費是思空見慣的事,加上收交易手續費,成本不低。
2. 產品必須事先買斷屯貨,營業成本負擔不低,商品庫存管理是個大問題。如果發生誤判造成積貨難銷時,一次就讓你虧損累累。
3. 整個網路商店運作,貨品從拍照上網描述說明到運送退換貨物流系統,必須耗費不少人力時間去作業。
4. 目前線上交易的專業性與安全性還無法讓買家顧客安心交易。賣家遇到惡劣買家,有時連寄出的商品也會被掉換,甚至還有收不到錢的情形。
5. 網路上資訊太透明,門檻又低,生意一好就易被他人輕易複製,同業都拼到利潤所剩無幾了。
6.成為人氣賣家之後,很容易就變成同業流言攻擊、殺價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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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網路商店其實難度不低,箇中酸甜苦辣非當事人很難盡知。
經營多年下來,個人體驗網路開店營業額難以穩定成長的原因分析如下:
1. 網路商店不易被人知曉,刊登商品數量多的賣家,一個月上萬元商品刊登費用和廣告費是思空見慣的事,加上收交易手續費,成本不低。
2. 產品必須事先買斷屯貨,營業成本負擔不低,商品庫存管理是個大問題。如果發生誤判造成積貨難銷時,一次就讓你虧損累累。
3. 整個網路商店運作,貨品從拍照上網描述說明到運送退換貨物流系統,必須耗費不少人力時間去作業。
4. 目前線上交易的專業性與安全性還無法讓買家顧客安心交易。賣家遇到惡劣買家,有時連寄出的商品也會被掉換,甚至還有收不到錢的情形。
5. 網路上資訊太透明,門檻又低,生意一好就易被他人輕易複製,同業都拼到利潤所剩無幾了。
6.成為人氣賣家之後,很容易就變成同業流言攻擊、殺價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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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夫妻二人在北部經營補習班, 但因我爸媽皆生病需要照顧,我們決定搬回中部就近照顧再另設補習班, 所以就將補習班讓給一位有意願開補習班的學生家長, 雙方有簽一份簡單的轉讓合約,並告知房東他要接手續經營,他接手經營開始招收學生繳新一期補習費,但我說要先辦理變更負責人登記他就一直說沒空。

可能因為學生和家長習慣我的教學方式,換新手接手後學生留下來的不多,且招新生狀況也不理想,我們向他索取尾款,他就一副可憐樣,說近期內業績不好沒現金,再等等,最近這位學生家長就決定不經營了,學期過一半,且說我們無按合約將學生轉移按合約規定未完成全部轉移前應退還頂讓金只能收取訂金,天下那有這種事接手三個月後還要人完全退還頂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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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學生和家長習慣我的教學方式,換新手接手後學生留下來的不多,且招新生狀況也不理想,我們向他索取尾款,他就一副可憐樣,說近期內業績不好沒現金,再等等,最近這位學生家長就決定不經營了,學期過一半,且說我們無按合約將學生轉移按合約規定未完成全部轉移前應退還頂讓金只能收取訂金,天下那有這種事接手三個月後還要人完全退還頂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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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妻二人在北部經營補習班, 但因我爸媽皆生病需要照顧,我們決定搬回中部就近照顧再另設補習班, 所以就將補習班讓給一位有意願開補習班的學生家長, 雙方有簽一份簡單的轉讓合約,並告知房東他要接手續經營,他接手經營開始招收學生繳新一期補習費,但我說要先辦理變更負責人登記他就一直說沒空。

可能因為學生和家長習慣我的教學方式,換新手接手後學生留下來的不多,且招新生狀況也不理想,我們向他索取尾款,他就一副可憐樣,說近期內業績不好沒現金,再等等,最近這位學生家長就決定不經營了,學期過一半,且說我們無按合約將學生轉移按合約規定未完成全部轉移前應退還頂讓金只能收取訂金,天下那有這種事接手三個月後還要人完全退還頂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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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深夜我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一進去赫然看到有個大漢揮舞著菜刀喊著說:別動!搶劫!

剛好他男友從店內走出來,看到搶匪準備正要過去用菜刀架在女友店員脖子上此景...
只見男友急中生智拿起店中菜刀衝上前迅速架住自己女友.
「嘿!兄弟!總有新來後到吧!我先來的! 你先閃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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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深夜我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一進去赫然看到有個大漢揮舞著菜刀喊著說:別動!搶劫!

剛好他男友從店內走出來,看到搶匪準備正要過去用菜刀架在女友店員脖子上此景...
只見男友急中生智拿起店中菜刀衝上前迅速架住自己女友.
「嘿!兄弟!總有新來後到吧!我先來的! 你先閃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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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深夜我去便利商店買東西。
一進去赫然看到有個大漢揮舞著菜刀喊著說:別動!搶劫!

剛好他男友從店內走出來,看到搶匪準備正要過去用菜刀架在女友店員脖子上此景...
只見男友急中生智拿起店中菜刀衝上前迅速架住自己女友.
「嘿!兄弟!總有新來後到吧!我先來的! 你先閃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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