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兼營營業人記得辦理營業稅額調整
年終將屆,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依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之兼營營業人,報繳本年度最後一期(103年11至12月份)營業稅時,採直接扣抵法者應填寫「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併同該期營業稅額申報繳納,惟如兼營營業人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未滿九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俟次年度辦理調整時併同辦理。
另兼營營業人如於年度中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計算營業稅額者,其當年度已經過期間,應於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前報繳稅款之當期,視為當年度最後一期,辦理年度稅額調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國稅局營業稅網路申報系統已開發「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及「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供使用,請多加利用,並確實辦理年度稅額調整以免造成漏稅而受罰。
註: 採直接扣抵法者調整稅額=當年度已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進項稅額-當年度依法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專供免稅營業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當 年度共同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兼營營業人請記得依規定辦理年度調整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年終將屆,兼營營業人報繳本年度最後一期(103年11至12月份)營業稅時,應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採直接扣抵法者應填寫「兼營營業人採用直接扣抵法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併同該期營業稅額申報繳納。
該局說明,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依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之兼營營業人,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規定,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惟兼營營業人於年度中開始營業或兼營營業期間未滿9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俟次年度最後一期再併入調整。另前述中之兼營營業人如於年度中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計算營業稅額者,其當年度已經過期間,應於改採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前報繳稅款之當期,視為當年度最後一期,辦理年度稅額調整。
該局呼籲,兼營營業人報繳103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請確實依前揭規定辦理營業稅額調整,如103年度有股利收入,也請將該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免稅銷售額」計算申報,如未依規定調整致虛報進項者,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除追補所漏稅額外並處5倍以下罰鍰。
以上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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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依兼營辦法第七條和兼營辦 法第八--二條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一.採用比例扣抵法之兼營營業人: 調整稅額=當年度已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進項稅額-當年度依法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1-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二. 經核准採用直接扣抵法之兼營營業人: 調整稅額=當年度已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進項稅額-當年度依法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專供免稅營業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當 年度共同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如兼營營業人當年度實際營業期間未滿九個月者,當年度免辦調整,俟次年度辦理調整時併同辦理。 |
兼營營業人申報最後一期營業稅應記得辦理年度營業稅額調整
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應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於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時,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另100年度如有股利收入,也務必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免稅銷售額」計算申報,如未依規定調整致虛報進項稅額,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虛報進項稅額規定追補稅款,處5倍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網路開店經營業者,省稅之法是,業者如不想為了網拍而讓房屋稅和地價稅提高,可另地作為堆貨地點,住家純作為辦理營業登記和營業的處所,即使被抽查也會因未在家中堆貨,會以最低面績算,可有效降低被改課較重稅負的面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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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兼營營業人要記得辦理營業稅額年終調整
年度即將結束,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按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的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11至12月份)營業稅時,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7條規定,應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申報納稅。
公司為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之營業人,原採比例扣抵法計算不得扣抵比例,於11-12月改採直接扣抵法,則甲公司9-10月申報當期,視為當年度最後一期,就應辦理年度調整。次年度最後一期依「直接扣抵法」辦理計算調整應納稅額時,再將上年度11-12月以後之免稅銷售額彙總加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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