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與農曆8月15日的「中秋節」,兩節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都屬勞基法規定應該放假之日,如遇到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日中應有1日休息的例假,應於翌日補假1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休(補)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但因目前的不同行業別營運方式不同,勞工出勤模式多元,有週休二日或隔週休二日等各種排班方式,所以 今年「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到底放不放假?是否可以連休4天?相關休(補)假細節,還需視勞雇雙方針對排班的約定而定。
隔週休的事業單位如果將星期日定為例假日的話,今年中秋節隔天應該補假一日,勞工在休(補)假日出勤後,可自願換取補休,雇主不可以硬性規定只能申請「補休」。 如果勞資協商將包括「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補假」在內的部分休(補)假日,調移到其他工作日實施的話,那麼被調移的休(補)假日當天(即9月28日或10月1日),就無須再休(補)假。如果未經勞資協商「調移」,本應於國定假日或補假日當日放假,雇主就應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且應依規定加發工資。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開店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條件有關工資、工時、休假之規定為法定最低標準,不僅保障勞工基本工作權益,而且加強勞雇雙方關係,經營業者應予遵守,切莫因小失大,如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形,將依新法裁罰2萬元至30萬元。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予休假或補假
今年「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到底放不放假?近日接獲許多民眾詢問的勞委會表示,依法兩節日都屬勞基法規定應該放假之日,且工資應由雇主照給;但因目前法定工時為2週84小時,不同行業別有週休二日或隔週休二日等各種排班方式,所以包括「孔子誕辰紀念日」等在內的假日是否已「調移」到其他時間放假,還需勞雇雙方針對排班的約定釐清。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與農曆8月15日的「中秋節」,屬應放假之日,如遇到勞動基準法規定每7日中應有1日休息的例假,應於翌日補假1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休(補)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委會指出,現行法定正常工時是每2週84小時,常見排班方式之一是從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8小時,加上隔週六工作4小時,形成「隔週休二日」模式;而由於今年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是星期五,依照勞基法第39條規定,該等假日應該放假而且工資照給,加上今年中秋節又落在星期日,因此隔週休的事業單位如果將星期日定為例假日的話,今年中秋節隔天應該補假一日。
至於「週休二日」或比照公務人員行事曆上班的勞工朋友,勞委會強調,如果事業單位以勞動基準法所定2週84小時工時為基準,經勞資協商將包括「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補假」在內的部分休(補)假日,調移到其他工作日實施的話,那麼被調移的休(補)假日當天(即9月28日或10月1日),就無須再休(補)假。如果未經勞資協商「調移」,本應於國定假日或補假日當日放假,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雇主應依規定加發工資。至於勞工在休(補)假日出勤後,可以自願換取補休,但雇主不可以硬性規定只能申請「補休」。
勞委會強調,由於各事業單位的營運方式不同,勞工出勤模式多元,到底孔子誕辰紀念日及中秋節是否可以連休4天?相關休(補)假細節,必須從勞雇雙方針對排班的約定釐清。勞雇雙方如有疑義或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可就近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洽詢或申訴。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法定休假 相關法律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依法應給假給薪
「5月1日勞動節」係國定假日應放假一日,雇主依法應給假並給薪,雇主若經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若自願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僅得申請「補休」。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開店商家超時、休假不正常違法最高可罰30萬勞動檢查處執行「臺北市百貨業週年慶專案勞動條件檢查」計畫檢查5家設於101大樓外商專櫃與知名服飾公司,竟就發現其中4家明顯有超時工作、休假不正常之違法情事,勞工局皆已依法裁處。 修正之勞動基準法罰則章大幅提高罰鍰金額,最高可處罰至新臺幣30萬元,經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且還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
披薩公司休假日工作工資未加倍違法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10月7日接獲市民申訴某披薩公司對休假日工作員工未加倍發給工資,勞動檢查處遂於10月24日及28日至披薩公司司及其分公司擴大勞動檢查,該公司解釋對全職人員訂有加班者之申請加班費或補休制度,但檢查人員卻發現,該公司對加班人員並未主動計發加班費,且未依法取得工會及勞資會議同意員工延長工時,亦未遵照勞基法給予部份工時人員特別休假,勞動檢查處除要求該公司立即改善所有缺失,並於11月4日將全案移送勞工局依法處理。 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工時之規定為法定最低標準,事業單位應予遵守,如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形,將依新法裁罰2萬元至30萬元。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
更多 創業開店經營管理探討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綠鄰系統傢俱(最低120萬)
台茶一號(創業金最低 0 萬)
C.up.C+六星級(創業最低75萬)
刊登加盟廣告便宜又有效!快來阿甘刊登(比 Google YAHOO 關鍵字更便宜更有效)
加盟刊登只要6600元保證點選3300次以上 ; 平均每次點選不到2元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