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法律法規稅法稅務與創業加盟開店實務 (2416)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實務-不休假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不休假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公司於年底尚有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日,領取不休假獎金,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凡是勞工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特別休假之所有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該不休假獎金屬加班費的一種,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第4款但書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釋所謂規定標準係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因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折發之不休假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前列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折發之不休假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雇主亦應按照規定備置薪資清冊,將發放薪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總額等事項紀錄,並按有關規定申報員工薪資所得,以免受罰。

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應否併計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某一公司年度依法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工作之勞工,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費用共新臺幣0萬元,另補助員工一般性定期健康檢查費用50萬元,則該公司於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將上述健康檢查費用分別列報於職工福利30萬元及薪資費用50萬元,另員工取得健康檢查補助50萬元,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營利事業如果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和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必須對在職勞工施行健康檢查所負擔之費用,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5款及第8款規定核實列為職工福利,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惟如由營利事業補助員工一般性定期健康檢查費用或於前揭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以外,另外增加健康檢查次數及項目負擔,則屬營利事業對員工健康檢查之補助,應列為薪資費用,至於員工取得之補助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給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時,應注意上開規定區分處理,若由服務單位支領或給付之健康檢查費,係屬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於給付時應依規定辦理扣繳申報,以免因違反扣繳義務遭補稅處罰。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公司發行或給與本身股票獎酬員工得認列薪資支出費用 

公司發行或給與本身股票或其他權益商品獎酬其從屬公司員工,財政部於107年12月28日核釋,得列報為從屬公司之薪資支出。

公司基於集團企業發展,依法律規定,以公司(例如母公司)本身股票或其他權益商品獎酬從屬公司(例如子公司)員工,以留住優秀人才,參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相關規定,由於從屬公司未來可取得員工提供之勞務,上開採股份基礎獎酬從屬公司員工之交易,認屬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之出資,再由從屬公司以該資金獎酬員工並於財務會計帳上認列薪資費用,考量該員工係提供勞務予從屬公司,對從屬公司營業收入產生效益,基於收入成本配合原則,從屬公司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認列薪資支出。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為獎勵及酬勞從屬公司員工,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或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以員工酬勞入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保留部分股份供員工認購、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方式,獎酬其從屬公司員工者,該從屬公司依財務會計規定,衡量自其員工取得勞務並於既得期間內認列之費用,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從屬公司之薪資支出費用。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雇主繳納勞健保費屬雇主應負擔部分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 

雇主繳納之勞、健保費,屬雇主應負擔之部分,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但屬員工應自行負擔之部分,扣繳義務人於計算扣繳稅款時,不可自員工薪資所得中減除。

員工每月薪資所得之計算,係以每月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應稅收入為所得額,並填報於扣繳憑單之(薪資所得)給付總額。至雇主自薪資所得中扣付之工會會費、職工福利金及保險費等員工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則不得自薪資所得中減除。

扣繳義務人在計算屬居住者之員工每月薪資所得扣繳稅款時,應依給付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所得稅款,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另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薪資所得係為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並不以僱傭關係為唯一判斷標準,亦不以所得為經常性之固定酬勞為限。另員工薪資所得扣繳之稅款以給付總額計算,扣繳義務人注意依上開規定扣繳稅款及填報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以免因短漏扣繳致需補扣繳稅款及遭處罰鍰。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扣繳單位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薪資受領人如為居住者,其取得之薪資所得,按下列兩種扣繳方式,由薪資受領人自行選定一種適用:
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之,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又居住者之薪資所得,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薪資受領人有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每月給付金額未達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5年度為73,001元),免予扣繳。

納稅義務人如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取得之薪資所得,應按給付額扣取18%。但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1)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政府發給之薪資,按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萬元部分扣取5%,
(2)自98年1月1日起,前款以外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04年7月1日起為20,008元)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扣繳單位應確實依納稅義務人之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分別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辦理扣繳。按規定扣繳,以免因短漏扣繳致須補繳扣繳稅款及遭處罰鍰。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支領加班費金額符合規定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因執行職務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若金額符合規定標準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依財政部74年台財稅第16713號函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而且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同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另勞動基準法規定,因員工執行職務而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日,在年度結束時所發給「不休假獎金」,係屬加班費的一種,在不超過勞動基準法第38條及第39條規定標準範圍者,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妥善保存加班紀錄及支付證明等文件,才能據實憑以認定;營利事業無加班事實虛列加班費,除補稅外還須被罰款。 另,如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之加班費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總額申報扣繳憑單情事,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員工不休假獎金在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員工如因公務繁忙,無暇休假,在年度結束後可領取一筆「不休假獎金」,該「不休假獎金」係屬加班費的一種,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第2款但書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依照財政部函釋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而且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同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員工年度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在不超過規定標準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如雇主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之加班費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情事,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
(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
(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及案例-總統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總統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

勞動部已指定選舉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所定放假日,因此,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當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雇主如果徵得具投票權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應不妨礙其投票,並應加給當日出勤工資,雇主若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最高10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

補給工資計算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一、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舉例而言:勞雇雙方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二、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公職選舉投票日當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一日。,放假「一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因此,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開店商家有義務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供消費者使用,餐廳基本上屬於公共空間,客人一般都可以自由通行,因此樓梯應標示「小心階梯」及擺設警告標誌「小心地滑」立牌,提醒路過人注意可能還無法完全排除責任,但若是再加以柵欄圍住危險區域,當然就可更加排除責任。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相關稅法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八日) 。
五、國慶日 (十月十日) 。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
八、行憲紀念日 (十二月二十五日) 。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二、春節 (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三、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四、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五、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六、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農曆除夕。
八、台灣光復節 (十月二十五日)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

選舉罷免投票日!給薪、休假怎麼算?

104年2月14日(星期六)中央選舉委員會將舉行第8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4選舉區:內湖區、南港區)罷免案投票,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由於該日係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該日具投票權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凡該選區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工資照給放假一日(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原毋需出勤者,不另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該日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如正職員工當天上班,可領加倍2份薪。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雇主未給假或給薪者,依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補給員工薪資。另應注意,選舉罷免投票日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無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

選舉勞工依法放假一日未給假或給薪處30萬元罰鍰

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毋需出勤者,不另補假。

雇主如在不妨礙勞工投票之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出勤工作之時間,應加倍發給工資。上開所稱放假「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雇主未給假或給薪者,依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補給員工薪資。另應注意,選舉罷免投票日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無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
 

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日出勤時間工資應加倍違者可罰30萬

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日,有投票權的勞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該日具投票權且原經排定應該上班之勞工,指定放假一日(上開所稱放假「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照給工資。勞工原當日不需出勤者,不另給假;雇主若要求當天出勤,必須發給一日工資與加班費,形同當日雙薪,且不得禁止勞工外出投票;若勞工當日前往投票花費3小時後到班,工作5小時後下班,須給付勞工一日工資與實際工時5小時的加班費。

本周六要上班的勞工,應視同假日讓勞工放假投票,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必須發給勞工當日工資,與實際工時的加班費,且不可影響勞工外出投票。至於周六本就放假的勞工,維持休假,雇主不需另外給予補假,但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出勤工作之時間,應加倍發給工資,若勞工未去投票,當天可領雙倍工資。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前年九合一選舉,共有26件裁罰案,有1件是未讓勞工於投票日放假,25件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共裁罰52萬元。依規定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主管機關亦可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並要求雇主補給工資。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更多更詳細 選舉投票日應知相關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
(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
(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法規及實務案例-外國營利事業在境內取得報酬如何達到節稅效果-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境內取得報酬如何達到節稅效果

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國內給付人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於給付時按20%扣繳率扣取稅款,不過外國營利事業,因適用不同法令而有不同的租稅負擔,外國營利事業可採取對自身最有利的方式,可依下列方式達到節稅效果:

第一,外國營利事業所屬國家如與我國有簽署租稅協定,可向給付人所在地國稅局申請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取得營業利潤免稅核准函後,可享有免納我國所得稅之優惠。
第二,外國營利事業提供技術服務內容,如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可向給付人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核計所得額,於取得核准函後,按收取之技術服務報酬15%計算所得額,由該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分支機構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應納稅款,如無分支機構,則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依該筆技術服務所得(技術服務報酬*15%)按20%扣繳率扣取稅款。
第三,外國營利事業可依所得稅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5點第2項規定,提示相關帳簿、文據或其委託會計師之查核簽證報告,申請減除與技術服務報酬相關之成本及費用,核實計算所得額後,由給付人按20%扣繳率扣取稅款。

國稅局舉例說明,轄區內甲公司分別請日本、美國及大陸等3家外國營利事業派員來臺灣提供機器設備維護技術服務,給付費用皆為新臺幣200萬元,甲公司在給付時均已按20%扣繳率扣取稅款40萬元。 日本公司部分,因我國與日本有簽訂租稅協定,所以日本公司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適用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經核准免稅後,可申請退還稅款40萬元;美國公司部分,我國與美國雖未簽訂租稅協定,但美國公司可以申請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核計所得額,經國稅局核准後,美國公司提供技術服務之所得額核定為30萬元(200萬元*15%),又美國公司在我國境內沒有分支機構及營業代理人,所以美國公司應付稅款僅為6萬元(所得額30萬元*扣繳率20%),美國公司可申請退還稅款34萬元;大陸公司部分,則因我國與大陸簽署之租稅協議尚未生效,且大陸公司也無法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因此,大陸公司可採第3種方式(說明如附表),提供與機器設備維護技術服務相關之成本費用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核實認定所得額後,申請退還溢繳稅款。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提供技術服務報酬,可依方式達到節稅效果,但仍須注意有溢繳稅款,應自取得收入之日起5年內,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第8條
本法稱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係指左列各項所得:
一、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成立之公司,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所分配之股利。
二、中華民國境內之合作社或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所分配之盈餘。
三、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
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
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四、自中華民國各級政府、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及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
人所取得之利息。
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因租賃而取得之租金。
六、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因在中華民國
境內供他人使用所取得之權利金。
七、在中華民國境內財產交易之增益。
八、中華民國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及一般雇用人員在國外提供勞務之
報酬。
九、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業之盈餘。
十、在中華民國境內參加各種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等之獎金或給與。
十一、在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其他收益。
所得稅法第10條
本法稱固定營業場所係指經營事業之固定場所,包括管理處、分支機構、
事務所、工廠、工作場、棧房、礦場及建築工程場所。但專為採購貨品用
之倉棧或保養場所,其非用以加工製造貨品者,不在此限。
本法稱營業代理人係指合於左列任一條件之代理人:
一、除代理採購事務外,並有權經常代表其所代理之事業接洽業務,並簽
訂契約者。
二、經常儲備屬於其所代理之事業之產品,並代表其所代理之事業將此項
貨品交付與他人者。
三、經常為其所代理之事業接受訂貨者。

所得稅法 第 25 條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
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業務,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
難者,不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是否設有分支機構或代理人,得向財政部申
請核准,或由財政部核定,國際運輸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
之百分之十,其餘業務按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之百分之十五為中
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但不適用第三十九條關於虧損扣除之規定

前項所稱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業收入,其屬於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依左
列之規定:
一、海運事業:指自中華民國境內承運出口客貨所取得之全部票價或運費

二、空運事業:
(一) 客運:指自中華民國境內起站至中華民國境外第一站間之票價。
(二) 貨運:指承運貨物之全程運費。但載貨出口之國際空運事業,如因
航線限制等原因,在航程中途將承運之貨物改由其他國際空
運事業之航空器轉載者,按該國際空運事業實際載運之航程
運費計算。
前項第二款第一目所稱中華民國境外之第一站,由財政部以命令定之。

所得稅法 第 26 條
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
所得稅法 第 41 條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應單獨設立帳簿,並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所得稅法 第 43-1 條
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
有或控制,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如有以不合營
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稽徵機關為正確計算該事業之所
得額,得報經財政部核准按營業常規予以調整。

所得稅法 第 73 條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第八十八條規定之各項所得者,不適用第七十一條關於結算申報之規定,其應納所得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之;如有非屬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並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者,應離境前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依規定稅率納稅;其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內依有關規定申報納稅。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除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計算所得額,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款者外,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由其營業代理人負責,依本法規定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

所得稅法 第 88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之:
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淨額。
二、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三、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營利事業,依第九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所得稅款之營利事業所得。
四、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依第七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七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或決算、清算申報,有應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盈餘總額者,應於該年度結算申報或決算、清算申報法定截止日前,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其後實際分配時,不適用前項第一款之規定。
前二項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所得稅法 第 110 條
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之罰鍰。??
納稅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自行辦理結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本法規定課稅之所得額者,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應照補徵稅額 ,處三倍以下之罰鍰。 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之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 分別依前兩項之規定倍數處罰。

所得稅法 第 114 條
扣繳義務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分別依各該款規定處罰:
一、扣繳義務人未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者,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一倍以下之罰鍰;其未於限期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或不按實補報扣繳憑單者,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
二、扣繳義務人已依本法扣繳稅款,而未依第九十二條規定之期限按實填報或填發扣繳憑單者,除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外,應按扣繳稅額處百分之二十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萬元,最低不得少於一千五百元;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經稽徵機關限期責令補報或填發扣繳憑單,扣繳義務人未依限按實補報或填發者,應按扣繳稅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四萬五千元,最低不得少於三千元。
三、扣繳義務人逾第九十二條規定期限繳納所扣稅款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稅捐稽徵法第48-1條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營利事業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如已給與或取得憑證且帳簿記載明確,不涉及逃漏稅捐,於稅捐稽徵機關裁處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提出原始憑證或取得與原應保存憑證相當之證明者,免依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第一項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達48萬元應理稅籍登記


境外電商業者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電子勞務累積達年銷售額48萬元登記門檻者,自106年5月1日起,請依規定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申請稅籍登記。

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並核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考量境外電商業者依從成本,且為使國內、外電商業者租稅負擔衡平,本次修正增訂第28條之1規定境外電商業者年銷售額逾一定基準者,應申請辦理稅籍登記,依此,財政部於106年3月22日訂定發布前述年銷售基準為新臺幣(下同)48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財政部採行境內、外電商業者之登記門檻一致方式,訂定境外電商業者登記門檻為年銷售額48萬元。前開銷售額之計算係採曆年制,且以銷售予境內自然人之金額累計,倘業者前1年度或當年度銷售之電子勞務累積達此登記門檻時,即應自行或委託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為報稅代理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

外商在臺分公司分攤計算管理費用僅以國外總公司或區域總部為限 

國稅局查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某外商在臺分公司列報之管理費用中,除分攤國外總公司之管理費用外,尚包含集團各分支營業機構所發生之管理費用(係按各分支營業機構之營收占集團合併總營收百分比分攤計算申報入帳),因上開分攤集團各分支營業機構之管理費用非屬前揭查準第70條第1項規定之範疇,遭該局以調整補稅核處。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0條第1項規定,中華民國境內之外國分公司,分攤其國外總公司或區域總部之管理費用,經查符合下列規定者,應予核實認定:

一、總公司或其區域總部不對外營業而另設有營業部門,其營業部門應與各地分公司共同分攤總公司或區域總部非營業部門之管理費用。

二、總公司或其區域總部之管理費用未攤計入分公司之進貨成本、總公司或區域總部供應分公司營業所用之資金,未由分公司計付利息。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外商在臺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分公司辦理當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倘欲列報分攤國外總公司或區域總部之管理費用,除依規定提示相關證明文件外,亦應留意所申報之管理費用分攤對象及計算基礎,是否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0條規定之管理費用分攤適用範圍,以免遭調整補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外國營利事業銷售標準化軟體或提供線上資料庫服務所收取之報酬是否屬所得之疑義
外國營利事業直接將未經客製化修改之標準化軟體,包括經網路下載安裝於電腦硬體中或壓製於光碟之拆封授權軟體、套裝軟體或其他標準化軟體,銷售予國內購買者使用,各該使用者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轉售或公開展示等行為者,得視為商品之銷售;或將該等軟體安裝於其購買之電腦硬體設備中,併同硬體出售,而該經銷商不得為其他重製、修改、或公開展示等行為者,亦得視為商品之銷售,其銷售收入依「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0點第 3項規定,均應按一般國際貿認定。

外國營利事業以經營期刊、圖書、論文之電子全文等線上資料庫為本業,經由網路提供使用者搜尋及擷取特定資料之服務,並與使用者約定僅能基於自用之目的,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下載、儲存、列印線上資料庫之資料,且無權就線上資料庫之資料進行重製、散布等著作權之商業化利用,其所收取之報酬核屬所得稅法第 8條第 9款規定之「經營工商業之盈餘」。該外國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如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且營業行為全部在境外進行及完成者,其向使用者所收取之報酬,依認定原則第10點第 2項規定,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該外國營利事業所銷售者為客製化軟體,或以線上資料庫提供使用,須有境內之參與或協助(如提供設備、人力、專門知識或技術等資源)始得完成者,即無上開規定之適用,其取得之報酬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由其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報繳相關稅捐,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者,則應於給付時由扣繳義務人扣取稅款,並依限填報扣繳憑單。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營業代理人代理外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毋需另外申請統一編號

我國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之條件,擔任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之營業代理人,應注意財政部69年1月30日台財稅第30916號函:「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未設分支機構,而委託本國營利事業為營業代理人,該營業代理人無須辦理營業登記,但應向該管稽徵機關報備。至該外國事業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由其營業代理人負責,依所得稅法規定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之規定,毋需另外申請統一編號。

依所得稅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除依同法第25條及第26條規定計算所得額,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款者外,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由其營業代理人負責,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納稅。另同法第41條規定,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應單獨設立帳簿,並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因此,營業代理人依規定應代理外國營業利事業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惟申報時須注意結算申報書之營利事業名稱,應繕寫外國營利事業之名稱並加註本國營利事業為營業代理人,並以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辦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外國營利事業之結算申報書應與營業代理人之結算申報書分開,分別辦理結算申報。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委託我國營業代理人申請核備應檢附之文件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委託我國營利事業為其營業代理人,該營業代理人應向該管稽徵機關報備之規定,主要在於規範營業代理事實之申報及營業代理人申報納稅之責任,有關上開營業代理人於報備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經外國營利事業所在地之我國駐外使領館(或我國政府認許 機構)簽證,或經外國營利事業所在國駐我國之使領館或辦事處 等駐華單位簽證之代理契約或授權書。
 二、經外國營利事業所在地之我國駐外使領館(或我國政府認許 機構)簽證,或經外國營利事業所在國駐我國之使領館或辦事處 等駐華單位簽證之外國營利事業身分證明文件。
營業代理人須符合所得稅法第10條第2項所規定之營業代理範圍,故我國營利事業接受外國營利事業委託申請擔任營業代理人時,除應備妥前揭相關文件及其中譯本外,尚應注意其代理契約或授權書之代理內容是否與前開所得稅法規定相符,以利稽徵機關 審查。營利事業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營利事業,委託我國營利事業為其營業代理人,應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核備。
更多更詳細 外國營利事業在國境內營業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否准認列補稅3百餘萬-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創業加盟開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否准認列補稅3百餘萬

一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研究發展支出6千餘萬元及投資抵減稅額9百餘萬元,查核發現該研究發展支出包含行政人員薪資1百餘萬元及全新儀器設備之購置成本2千餘萬元,因行政人員未實際從事開發或設計新產品等研究發展活動,及全新儀器設備與充實產業軟實力無關連性,且非屬消耗性器材、原料、材料及樣品之研究發展支出項目,該等支出不符合規定否准認列,予以補稅3百餘萬元。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選擇以「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方式,於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限額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抵減方式一經擇定,在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不得變更。該局特別整理下列常見申報研究發展支出項目之規定要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和食品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抵減稅額時,其相關研究發展支出應符合稅法及相關規定,如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工業局)認定符合高度創新者,符合規定之支出得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國稅局查核發現一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申報適用投資抵減之研究發展人員薪資1億4,000餘萬元,其中部分人員為非全職投入研究工作人員,部分人員係從事秘書助理工作人員,且未提供各該等人員研究紀錄或日誌資料,核非屬前揭審查要點規定之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全職人員,故依規定剔除相關人員薪資6,897餘萬元,調整減除可抵減稅額2,069餘萬元。

公司依「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規定,以研究發展單位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全職人員之薪資申報適用投資抵減時,應檢視申報人員是否確屬配置於研究發展單位且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全職人員,如係兼職人員或雖為研究發展單位人員,惟非專業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人員,如:其他行政、助理、市場調查、統計及管制等人員及其主管,均不得列報抵減。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公司以研究發展單位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全職人員之薪資申報適用投資抵減時,應確實依前揭規定辦理。

 創業加盟開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相關稅法條文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前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核定機關、施行期限、抵減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捐稽徵法第48-1條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本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前項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所得稅法第100條

納稅義務人每年結算申報所得額經核定後,稽徵機關應就納稅義務人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暫繳稅額、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及申報自行繳納稅額後之餘額,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但依法不併計課稅之所得之扣繳稅款,及營利事業獲配股利總額或盈餘總額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不得減除。 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經核定有溢繳稅款者,稽徵機關應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退還溢繳稅款。 其後經復查、或訴願、或行政訴訟決定應退稅或補稅者,稽徵機關應填發繳款書,或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送達納稅義務人,分別退補;應補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繳款書送達後十日內繳納之。 前二項應退之稅款,稽徵機關於核定後,應儘速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送達納稅義務人,至遲不得超過十日,收入退還書之退稅期間以收入退還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為有效期間,逾期不退。 納稅義務人依第一百零二條之二規定申報之未分配盈餘,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稅或退稅者,準用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規定。
 創業加盟開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有限合夥組織合夥人獲配源自所得稅法4條之1盈餘免稅 
有限合夥組織如有申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情事者,其個人合夥人或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合夥人,所獲配有限合夥組織之盈餘,若係源自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部分,免納所得稅。
  
依據106年11月22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依有限合夥法規定新設立且屬產業創新條例第32條規定之創業投資事業,其各年度之資金運用於我國境內及投資於實際營運活動在我國境內之外國公司金額合計達其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50%並符合政府政策,且符合
(1)設立當年度及第2年度,各年度終了日有限合夥契約約定出資總額達新臺幣3億元。
(2)設立第3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1億元。
(3)設立第4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2億元,且累計投資於新創事業公司之金額達該事業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30%或3億元。
(4)設立第5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3億元,且累計投資於新創事業公司之金額達該事業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30%或3億元等條件,經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逐年核定者,自設立之會計年度起10年內,該創業投資事業個人合夥人或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合夥人,所獲配有限合夥盈餘,如係源自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證券交易所得部分,不計入合夥人所得額課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者,有限合夥組織合夥人應注意相關適用條件及申請程序,以獲配源自所得稅法4條之1盈餘免稅權益。


 創業加盟開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有部分公司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當年度研發活動,或申請認定研發活動金額與結算申報適用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不一致,或嗣後全部或部分撤回原申請認定研發活動,因其結算申報時已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造成短繳稅款補徵稅款情形,補徵稅款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

公司申請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以會計年度採歷年制之公司為例,應於102年2月至5月提出)填寫結算申報書租稅減免部分第10-1頁「依產業創新條例申報減免稅額通報單」及第15-2頁「產業創新條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明細表」,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當年度研究發展活動,始符合適用租稅優惠之資格。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注意申請適用租稅獎勵之程序要件,且應於5月31日以前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符合獎勵要件。
 創業加盟開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研發支出抵稅應符合條件確實申報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抵減設備3年內移轉者應補稅及加息

 
近年來,隨著兩岸經濟的快速發展,加盟連鎖業到大陸開加盟連鎖店設中央工廠的情形已是非常普遍,加盟連鎖業業者如果將已申請抵減所得稅之機器設備,在交貨之次日起3年內,移轉給大陸子公司使用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稅款,並自各抵減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中華郵政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繳納。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移轉給大陸子公司使用者情形包括有轉借、出租、轉售、退貨、拍賣、失竊、報廢、經他人依法收回、與他人交換或其他無法供自行使用之情形。

更多更詳細 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研發者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實務-偷排廢油污染溪環保局開罰並撤證 -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偷排廢油污染溪環保局開罰並撤證

臺北市環保局接獲民眾通報雙北交界大坑溪有油污,沿大坑溪往上游查找,於南港區舊莊街二段巷內發現停放一輛一水肥業者7.4噸槽車,於其附屬輸送管線查有油漬殘留,現場亦有清洗油污痕跡,該水肥業者已坦承不諱,另於大坑溪旁目視河面河岸旁植物及河床低淺處查有油污油漬殘留。臺北市環保局已依法告發並要求立即改善及止漏,確保河川環境品質。同時,將依法對業者予以撤證。後續將透過雙北稽查通報平台持續監控,並向業者求償。

臺北市環保局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發,處新臺幣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清除處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將予以撤銷業者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5年內不得以相同或類似機構名稱及相同統一編號申請該業務許可;其負責人於5年內不得重行申請為清除、處理機構之負責人。

另一案例:食品業者排放強鹼廢水可裁處300萬罰鍰

環保局接獲通報三峽河大同橋下發現有數十隻死魚情事,環保局派員趕赴現場量測pH值竟高達11.35,於26日現場查獲德O食品工廠將強鹼性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入三峽河致污染水體,業者將面臨最重新臺幣300萬元罰鍰。

現場查獲食品工廠業者以強鹼氫氧化鈉清洗機具及地板,並將高鹼性廢水直接排放進溝渠最終流入三峽河。業者現場亦坦言不諱其每日均會如此清洗地板及排放廢水,現場違規情形證據確鑿,已違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或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作為或停工、停業,必要時,並得廢 止其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和食品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高油脂污水極易造成管線阻塞,所以應加裝預先處理設施或採取油脂減少作為,可裝設油脂截留設施,或先以紙巾擦拭有油的鍋碗瓢盆,再用水清洗,否則經稽查採樣檢測水質超標時,將依違反下水道法處以罰鍰並限期改善。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相關法律條文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
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 得有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 或惡臭之行為。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 
違反第31條情形者,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 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 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前項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五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規定或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 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 ,按次處罰。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自然人、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構)或其他組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分機關並應令該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
一、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
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
環境教育法第24條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辦理,屆期未辦理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接受一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環境講習:
一、未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
二、未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針對所有員工、教師、學生辦理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三、未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經主管機關令其接受前項或前條環境講習,有正當理由無法如期參加者,得申請延期,並以一次為限。 拒不接受第一項或前條所定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食品行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
 

環保局稽查西屯區元O農產食品行,該食品行正從事油炸製程作業,未妥善收集處理設施,逕行將汙染物排放於空氣中,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汙法)第31條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元O農產食品行作業廢水也未妥善收集及處理,逕排放於鄰近渠道,現場已採水樣送驗,後續將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告發處分;而該食品行產生的豆渣貯存區未有覆蓋導致蒼蠅紛飛及散發異味影響環境衛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清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可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後續環保局將督促業者進行改善。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政府已有明文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汙法)水汙染防治法(水汙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廢清法)及噪音管制法規定,業者就必須依法而行,因此在頂讓店時或ˋ找尋開設新店時,應將環保署空氣污染防制法污染防制法(空汙法)水汙染防治法(水汙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廢清法)及噪音管制法規定,列入評估中。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小吃店空氣污染罰鍰5千還須參加講習 
某市民因開設小吃店,卻未裝置油煙處理設備,致油煙逸散污染空氣,市府環境保護局除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處該市民新臺幣5,000元罰鍰外,並依環境教育法規定,命其接受環境講習1小時,該市民不服,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市府訴願會進一步說明,99年6月5日制定公布環境教育法,並自公布1年後施行,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餐飲業從事烹飪,不得有散布油煙或惡臭之行為;其中特別規定,人民如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經有權機關處停工(業)或5,000元以上罰鍰者,並應接受1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之環境講習。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果油煙任意逸散污染空氣,除了被罰款外,還要被要求上8小時以下環境講習課程。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雞排攤販油煙味道太臭被環保局開單罰款十萬

一家炸雞排攤販,因油煙味道太臭,被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裁罰10萬元,並要求店家限期改善,炸雞排攤老闆不服氣,認為稽查人員只聞一聞就拍照、開單罰款不合理,向環保署訴願及提起行政訴訟,環保署訴願被駁回,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判攤商敗訴,但炸雞排攤業者仍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訴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的確授權稽查人員,可用目測、嗅覺等官能進行聞臭檢測,判斷檢測空氣是否受到污染,而炸雞排攤未有效處理油煙,稽查人員檢測判斷亦已造成空氣污染,稽查人員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裁罰10萬元並無不當,故判炸雞排攤敗訴,駁回炸雞排攤撤銷罰單的請求。

麵包店飄異味被環保局開單罰款十萬
繼臭豆腐店異味被開單後,又有一家位於中南部的麵包店也被人檢舉整天「異味」四散,也被地方環保局開單罰款十萬元,麵包店業者不服向環保署訴願會提起訴願,此申訴案件正在審查中。
 一般而言環保署基於人力考量針對異味陳情事是採取不告不罰的處理態度,若沒人投訴是不太會主動辦理的。然具環保署統計2006年異味陳情事件陳情案件共達四萬件,且有愈來愈多的趨勢,大都是住在附近受不了「異味」所苦的民眾向環保署檢舉。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過去管制標準較為寬鬆且歷經十幾年環保署未曾修正五萬個單位才會開單,現已改成超過四千個單位就會開單,依違反空汙法第卅一條規定,散布油煙或惡臭的空氣汙染行為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百年老店遭住戶抗議散發異味違反空污法

創立近百年,標榜不添加西藥或防腐劑,以藥材道地,自製枇杷膏招牌產品出名的慶OO老店,遭到附近住戶抗議檢舉散發異味違反空污法,97年5月與7月環保局派「嗅覺判定員」且兩度委託不同檢測公司,到慶OO後方採空氣樣本化驗,第一次檢測「異味污染物」數值合格,但第二次卻超標,被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限期改善及裁罰10萬元。

慶OO不服一次超標就遭罰,自費找第三家檢測公司檢測空氣樣本化驗,結果「異味污染物」數值合格,遂訴請撤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於98年9月18日裁決認為每次檢測的環境因素及熬藥成分有所差異不同,不能就因此推翻其中一次不合格檢測結果,因此認為環保局檢測「異味污染物」過程無瑕疵,判慶OO敗訴。  

慶OO業已花費上百萬元購買紫外線臭氧除臭機,定期更換活性碳,盡量要將藥味降到最低,續努力改善藥味,不打算搬遷;然鄰居住戶卻要求搬走才能完全解決異味問題。
 
更多更詳細 營業單位未妥善收集處理汙染物違空汙法水汙法及廢清法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員工以自有車輛供公司業務使用的加油費及修理費可扣抵-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員工以自有車輛供公司業務使用的加油費及修理費可扣抵

員工以自有車輛供公司業務使用的加油費及修理費,公司取得符合規定進項憑證,即可提出扣抵 。

公司員工於在職期間,因業務需要使用自有車輛從事營業人工作,如經書面約定油料費由營業人負擔,並取得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載有營業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進項憑證者,其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銷項稅額。 如屬上開情形支出之修理費亦書面約定由營業人負擔,並取得符合規定之進項憑證,亦可提出扣抵。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公司若因公務車輛有限,可以用員工自有車輛從事與公司業務有關所支出的加油費或修理費,取得的進項憑證可提出扣抵。

事業僅以書面簡略說明行程列報旅費支出遭剔除補稅 
營利事業列報旅費,應有出差事實外,且應提示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供核 ,以免查核時遭剔除補稅。

國稅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有一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旅費2百餘萬元,所提示之出差報告單記載出差人A君出差至上海與客戶討論產品顏色及款式,惟並未檢附與營業有關之證明文件。
該公司主張A君為該公司業務經理出差上海洽商業務,然經國稅局查得A君同時為上海乙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東,當年度在上海日數高達230餘天,顯見其工作、生活及經濟重心均在上海,該公司提示之出差報告單僅以書面簡略說明行程,經多次函請提示相關足資證明A君於境外仍為該公司提供勞務之證明文件,惟均未提示,故予否准認列。

該公司不服,申經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經最高行政法院審酌A君具有該公司業務經理及上海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之雙重身分,二家公司經營業務重疊,該公司提示A君出差報告單所載工作內容與上海乙公司之營業活動相關,且該公司經通知後,復未能提供足資證明A君系爭旅費支出確與該公司營業有關之文件以資佐證,則國稅局否准認列並無違誤,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在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稅法規定旅費之報支應提出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之文件,憑以認定,除此之外,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之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另營利事業申報國外差旅費時,若已核實申報宿費時,則日支膳雜費僅得以日支生活費標準之半數列支,另須確實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方符合規定。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相關稅法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
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
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二、有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四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其帳簿、憑證之查核、收入與費用之認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18條
薪資支出:
一、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以經預先決定或約定,並不論業務盈虧必須支付者,始得列支。
二、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
三、薪資支出,未依法扣繳所得稅款者,除應通知限期補繳、補報扣繳憑單並依法處罰外,應予以認定。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
旅費:
一、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
二、旅費支出,尚未經按實報銷者,應以暫付款科目列帳。
三、旅費支出之認定標準及合法憑證如下:
(一)膳宿雜費:除國內宿費部分,應取得旅館業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普通收據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及消費明細,予以核實認定外,國內出差膳雜費及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日支金額,不超過下列最高標準者,無須提供外來憑證,准予認定:
1.國內出差膳雜費:
(1)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七百元。
(2)其他職員,每人每日六百元。
2.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3.營利事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4.出差期間跨越新、舊標準規定者,依出差日期分別按新、舊標準計算之。
(二)交通費:應憑下列憑證核實認定:
1.乘坐飛機之旅費:
(1)乘坐國內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為原始憑證;其遺失上開證明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地點及票價之證明代之。
(2)乘坐國際航線飛機之旅費,應以飛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與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開立代收轉付收據)為原始憑證;其遺失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登機證者,應取具航空公司之搭機證旅客聯或其所出具載有旅客姓名、搭乘日期、起訖點之證明代之;其遺失登機證者,得提示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代之。
2.乘坐輪船旅費,應以船票或輪船公司出具之證明為原始憑證。
3.火車、汽車及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資,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準;乘坐高速鐵路應以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為原始憑證。
4.乘坐計程車車資,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憑。但包租計程車應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
5.租賃之包車費應取得車公司(行)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為憑。
6.駕駛自用汽車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車道所支付之通行費,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憑。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員工出差旅費超過最高標準部分屬員工薪資所得 
國稅局邇來發現有數起差旅費不符合規定,被剔除補稅之申報案件。依稅法規定旅費之報支應提出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之文件,憑以認定,除此之外,國內出差膳雜費或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日支金額於報支時亦要注意,如超過稅法上規定之最高標準部分,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應依法列單申報。
國稅局說明,所謂稅法上規定之最高標準,如國內出差膳雜費,營利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每人每日新臺幣700元,其他職員每人每日新臺幣600元;國外出差膳宿雜費則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五成列支。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之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另營利事業申報國外差旅費時,若已核實申報宿費時,則日支膳雜費僅得以日支生活費標準之半數列支,另須確實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方符合規定。

員工搭乘高鐵車票額可申報扣抵稅額
因公務派遣員工出差,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可扣抵者外,均可扣抵銷項稅額。其出差旅費可檢具車、船、飛機等收據或票根影本與住宿統一發票扣抵聯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
因車票訂價係內含營業稅額,營業人應依下列公式計算營業稅額:
營業稅額=票價金額÷(1+5﹪)×5﹪,尾數不滿1元者,按4捨5入計算,併入該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載有稅額其他憑證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
例如員工搭乘高鐵出差至臺南,票價為1,350元,該營業人在申報當期營業稅可扣抵進項稅額時,應可於載有稅額其他憑證中加計此筆64元之進項稅額【64.29元=1350元÷(1+5﹪)×5﹪】。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因業務所需,公務派遣員工出差,可將車、船、飛機等收據或票根影本與住宿統一發票扣抵聯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國外出差旅費依實際出差地區之日支生活費列報國外出差膳宿雜費
國稅局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有 一公司列報之國外旅費支出,膳宿雜費按香港之日支數額列報,經查飛機票根所載目的地均為香港,惟出差報告單內容則為赴大陸內地洽公,香港僅為轉乘地,並非實際出差地區,A公司按香港之較高生活費日支數額列報膳宿雜費,經該局依前揭日支數額表重行核算,調整剔除超列費用並補徵稅款。
營利事業員工出差列報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赴國外出差,其國外膳宿雜費應比照「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或「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規定認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列報國外出差旅費膳宿雜費交通費,應確實依實際出差地點,按前揭日支數額表詳實認列,以為正確之申報。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營利事業列報旅費支出之相關規定

營利事業列報旅費支出,須提示何種證明文件才符合規定?
營利事業列報旅費支出,須提示出差報告單及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且出差報告單應詳載逐日前往之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資料並要核章,方符合法令規定,實務上就常發現營利事業所附之出差報告單無詳載逐日前往之地點及洽訪對象、內容,方不致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國外出差膳宿雜費,應比照公務人員國外出差旅費規則所定日支生活費標準,但自行定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的5成列支。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之規定: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其未能提出者應不予認定。另營利事業申報國外差旅費時,若已核實申報宿費時,則日支膳雜費僅得以日支生活費標準之半數列支,另須確實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洽訪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業務有關,方符合規定。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列報出差旅費 須與營業有關

營利事業於國內外設立子公司,差旅費支出因而隨之增加;惟列報旅費支出,應與營業有關,未能提示者,依規定無法核認。

轄內有一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旅費500萬元;國稅局查核發現,A君於103年間派駐公司之越南子公司,擔任總經理職務,報支派駐期間200天之旅費150萬元,公司僅提示A君之旅費申請表,記載派駐期間之差旅費。該局以越南子公司雖由公司所投資設立,惟該子公司亦為獨立的法人,會計獨立,公司所承擔的權利義務應僅限於其投資額,是A君派駐期間之相關旅費,應屬越南子公司之費用,與公司之營業無關,乃否准公司認列A君之旅費支出150萬元,並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列報旅費支出必須與其營業有關,並依法於國稅局查核時,並需提示詳載出差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工作內容等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憑以核認以免與規定不符,遭剔除補稅。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列報出差旅費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開店創業加盟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實務案例及法規(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內政部所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明定「農曆除夕」(108年2月4日)及「春節」(108年2月5日至7日)均為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為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而形成「春節連假」,可依照「8週彈性工時」規定,於「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將108年1月19日的休息日與2月8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調整後,1月19日成為上班日,2月8日則成為休息日;如果雇主再有徵得勞工於2月8日工作之必要者,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果同意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員工僅得申請「補休」。 若開店商家欲比照公務人員之行事曆作息,可於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後,應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將部分休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實施。如勞工同意配合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是否仍須補假?
依勞動部103年5月21日勞動條3字第1030130894號令釋,自104年1月1日起,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之日(俗稱國定假日,但不包括選舉罷免投票日),如適逢勞工例假及因法定正常工時縮減致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期係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議定。所以,106年1月1日起,國定假日凡遇到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仍應依前開令釋給予勞工補休。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30-1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之限制。
四、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依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除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適用前項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餐飲茶飲業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六項、第七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違反第三十條第五項或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80條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84-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雇主可否將國定假日、休息日調移

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調整,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可經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休息日亦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需要調整,非由雇主單方面變更,須經勞工同意。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休息日是以休息為原則,出勤為例外。至於例假,旨為合理中斷勞工連續多日工作,以避免勞工過度勞動,爰例假之安排,仍應符合「每7日應有1日例假,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之原則。業者如有因人力調度所生之困難,仍應優先以增僱人力方式因應。
國定假日雇主應知放假給薪補休規定違者罰款2萬

國定假日,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為應放假日,且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放假1日且照給工資(即除給當日工資外,再加給一日工資,抑或擇日補休)。

雇主若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當日出勤,工資依法應加倍發給;此外,若上開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約定之休息日或例假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休,但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出勤勞工,僅能申請補休。服務業或相關輪班制工作者,勞資雙方亦可採取事前協商將「勞動節」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則該日(5月1日)即形成一般出勤工作日,亦為可行,建議事業單位應事先公布協商調整後之休假,並於排班表上註記休假日或國定假日,避免爭議。

雇主如有聘僱部分工時勞工(如:工讀生、PT人員),5月1日當日原本排定有出勤之義務者,事業單位應給予放假1日,並依約定時薪及當日工時照給工資;另外,事業單位對於按時計薪的勞工,所給付之時薪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如時薪制勞工於上開應放假日出勤,則雇主應針對勞工出勤時數加倍給薪,當日出勤工資應以時薪乘再乘以工作時數(8小時以內)核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應先行與勞工協商相關排班、休假調整事宜,並制定書面排班表與勞工確認,此外,休假出勤工資也應依法記錄於員工薪資清冊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 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事業單位不可不慎。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一例一休春節年假期間開店商家加班費用怎麼算?又要如何巧妙排班避開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免支付加班費
一例一休已上路,針對過年期間的加班費該怎麼算?讓不少開店商家老闆和員工傷透腦筋。過年期間初一或初二的加班費計算,要視加班當天是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而定。如果勞工是在國定假日加班,雇主依規定國定假日須給加倍工資,且加班未滿8小時也應給1日薪資。
如果勞工跟雇主原本已約定或排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過年期間1月28日(初一、週六)當天老闆要求勞工來店加班,雇主須依照休息日規定給付加班費;1月29日(初二、週日),除非是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否則不得出來加班,如果當日來店加班雇主就須依例假規定給付加班費,且還要補1天假,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可事先跟員工協商議定且書面約定好後再公布月排班表,排班安排原則以確定強制性規定放假的例假日為第一優先安排標注,再來確定標注可有彈性放假的休息日,最後標注國定休假日;國定休假日業者可事先跟勞工協商議定且書面約定好,將國定假日挪移放假,如年初一和初二屬國定假日,可先挪移到過年前就放掉,年初一或初二當天老闆要求勞工出勤時,就不需要考量支付加倍加班費這問題;另業者若要挪移國定假日,應依勞動部函釋規定,須在勞工排班表上將「確明標定」挪移的當天為國定假日,譬如說1月28日(初一、週六)要跟1月25日互換,就要在1月25日上標注當天是休初一國定假日;這樣1月28日(初一、週六)當天,就可避免休息日、國定假日須支付加班費的問題。

雇主於勞工下班後利用通訊軟體交辦工作應納入工作時間計算
參考據勞動部 103 年 10 月 20 日勞動條 3 字第 1030132207 號函釋,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即屬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工作時間。
雇主如有於工作時間以外,以通訊軟體、電話等要求勞工工作,仍應認屬工作時間,並受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例休假規定之規範。
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5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勞工若於工作場域外應雇主要求提供勞務,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的起迄時間,輔以對話、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等佐證,送交雇主補登載工作時數,雇主應依法補登工時並給付工資 ( 含延時工資或休假日出勤工資 )。另,依勞動基準法第 42 條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勞動部函釋,雇主於勞工下班後利用通訊軟體交辦工作應納入工作時間計算。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國定紀念節日休假日當日是否一定要放假?
事業單位若依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且未將紀念節國定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 條所列之國定紀念節休假日均應休假。
然若前開國定休假日已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後,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則該紀念節國定休假日已成工作日,當日雇主自可要求勞工出勤,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惟事業單位另有優於法令之規定者,可從其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所列之國定紀念節休假日當日是否放假,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0 年 3 月 23 日台 90 勞動 2 字第 00382 號函釋,對於勞動節是否放假之解釋,應視當日是否仍為假日或已成工作日而定。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休息日如適逢勞動基準法 第 37 條規定應放假之日,翌日是否應補假?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23 條規定應放假日,適逢該法第 36 條規定之例假或其他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
為使全國國定假日齊一並配合法定正常工作時數縮減為 1 週 40 小時,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配套修正,自 105 年 1 月 1 日起,國定假日調整為下列 12 日,惟勞雇雙方亦可依行業特性或實際需要,協商調整休假日期。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
1.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2. 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3. 國慶日:十月十日。
4. 五月一日勞動節。
5. 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
6. 兒童節:四月四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
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7. 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日。
8. 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9. 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10. 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若國定應放假日,適逢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例假日或其他無須出勤之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之。
更多更詳細 國定假日出勤雇主出勤薪資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開店創業加盟員工年終獎金稅法實務及案例-公司賺錢不發年終有沒有違法-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公司賺錢不發年終有沒有違法

公司不發年終報底有沒有違法,需先了解公司的「年終獎金」定義是「獎金」還是「薪資」性質,還有沒有盈餘。

有些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僱契約時,會有約定承諾保障一定金額的年終獎金下,或是寫明約定的保障年薪多少。譬如約定保障14個月,其中2個月為年終獎金,在每年何時發放,就屬勞基法「薪資」的一環,僱主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絕發放,如拒絕發放則屬違法。
 
但如果員工與公司的勞僱契約中未承諾一定金額的年終獎金,或公司未訂定發放年終獎金的辦法,根據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公司年終結算若有賺錢,需發放該年度工作沒有缺失的員工獎金或紅利,「年終獎金」則為「獎勵、恩惠性」性質,因此僱主就算不發放年終獎金也屬合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雖然勞基法有規範老闆有賺錢要發給員工獎金或紅利,但此條法規並沒有訂定罰則。
 
年終獎金相關法規

勞基法第2條第3款: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勞基法第29條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 本法第2條第3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 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 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五、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六、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七、職業災害補償費。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九、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 十、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相關稅法條文
稅捐稽徵法第48-1條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
營利事業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如已給與或取得憑證且帳簿記載明確,不涉及逃漏稅捐,於稅捐稽徵機關裁處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提出原始憑證或取得與原應保存憑證相當之證明者,免依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其涉
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第一項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稅捐稽徵法第48-2條
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或漏稅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得減輕或免予處罰。
前項情節輕微、金額及減免標準,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
 
稅捐稽徵法第48-3條
納稅義務人違反本法或稅法之規定,適用裁處時之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適用最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法律。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營利事業年終獎金應注意列帳及扣繳申報年度
各公司行號犒賞員工一整年辛勞的年終獎金,該獎金究應認列為哪個年度費用呢?

員工年終獎金係屬於薪資範圍,對於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之營利事業而言,該獎金倘經營利事業依規定於公司章程載明、或於股東會預先議決、抑或經事業與職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定明給付標準者,屬於在年度結束以前已有權責發生,即使至年度結束日尚未發放,仍得以當年度「應付費用」列帳並列為當年度之薪資支出,俟實際給付時,再依法扣繳所得稅款。

反之,如在決算前未有上述權責發生,而係於次年度方決定支付,就不能認列為當年度費用,應併同次年度薪資支出予以核實認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公司發放年度員工年終獎金,如預定於次年2月初發放,倘該項獎金於當年度權責已發生,雖於次年發放,仍屬當期的應付費用,可列為次年度薪資支出,等到次年實際發放時,再依法扣繳所得稅款。
 
 員工年終獎金費用認列條件及歸屬年度 

國稅局查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發現轄內某公司年度薪資費用較前年度大幅增加,經查係該公司考量年度經營績效良好,預估發放較高之績效獎金,惟並未於公司章程載明,或經股東會預先議決,亦未經事業與職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定明給付標準,期後亦未全數發放,經國稅局調減薪資支出3,700餘萬元,補稅642萬元。

營利事業職工薪資,經預先決定,不論營業盈虧,必須支付者,得依所得稅法第32條規定以費用列支。員工年終獎金係屬「薪資」範圍,在採用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之營利事業,該獎金倘經營利事業於公司章程載明,或股東會預先議決,或經事業與職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定明給付標準者,則在年度決算前雖尚未實際支付,但其權責業已發生,當期結算應准以應付款列帳核認。反之,此項獎金如在決算前未有上述權責之發生,而係於次年度方決定支付時,應併同次年度薪資支出予以核實認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年終獎金,是屬於勞工福利,營業年度終了發放年終獎金,在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員工年終獎金費用認列條件及歸屬年度。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年終獎金日期如何認定
有一美商保險公司與某一員工發生年終獎金認定日期的問題,雙方為年終獎金起了勞資糾紛,並因此告上法院。

依勞基法第29條的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規定中的年終指的是一年的終了,但一年的終了日是國曆12月31日還是農曆過年前發年終獎金,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如果勞工是在一月中離職還未過年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明定是以國曆12月31日為年終,則可領年終獎金;然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明定是以農曆新年為年終,資方即可考慮不給付年終獎金。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視經營情況及勞工表現,合情合理下發年終獎金,另建議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上加以明定,發年終獎金一定要在職,且明確約定年終是以那一日為期,以避免日後不必要勞資糾紛產生。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公司規定須任職到一定時間才有資格領取法院認定無效
王姓員工收到領取員工酬勞通知書,向公司提出申請領取時,公司卻以行政作業疏失誤寄通知且他已經離職為由拒絕,王姓員工只好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卻仍遭公司拒付而調解不成立,轉向新北地院提出勞工訴訟追討 ,最後判定鴻海敗訴,王姓員工有權領取208萬元,全案可上訴。
該案公司主張,員工酬勞是恩惠性給予,且主張王姓員工也簽下「員工酬勞分配承諾書」,承諾「不得於107年6月30日之前離職」但他於3月1日請辭,並於3月30日離職, 王姓沒達成相關條件,不能請求領取。王姓會收到領取通知書,是因為內部行政作業疏失所致,不能以持有通知書就認為其有領取資格。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法院判定認為,依據公司法規定,員工酬勞就是員工紅利,除非鴻海尚有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否則應依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此外,規定須任職到一定時間才有資格領取,然勞基法中並沒有此限制條款,乃違反契約正義,不符勞基法規定,認定為無效,因此判定王姓員工勝訴,鴻海敗訴須給付208萬元,全案可上訴。

員工以下三個條件皆要成立才可領年終獎金

依據勞基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因此在法律上,員工以下三個條件皆要成立時,才可領年終獎金 。 

第一:要全年工作 :在職場上會把發放年終獎金, 的時間訂在農曆過年前,因此一般年終指的是農曆過年前 ,但是一年的終了到底是國曆新年還是農曆新年,勞基法並無規定,因此雙方若有簽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有規定那一日則按規定,無規定則按公司歷年運作模式。 

第二:要有盈餘 :至於要盈餘多少才發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又要發多少,勞基法並無規定,因此雙方若有簽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有規定要按盈餘多少比例或依照考績生等因素發給,則按規定發給,否則就有違約嫌疑。若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亦沒有規定要按盈餘多少比例或依照考績生等因素發給,勞基法並無相關條文規定。 

第三:無過失 :在職場上一般無過失指的是,指員工因違法犯紀 致使公司在運作或商譽上遭受損失。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僱主如何讓離職員工沒年終獎金可領\在過年前離職,還是能領的到年終獎金, 就是在和公司雙方簽訂工作合約時,載明「保障」或者明確約定好年薪幾個月,例如15個月,那多出來的3個月,仍是屬於「薪資」的一部分,那公司每年就一定要給足你15個月的薪水。
自願轉職的人應知,依勞基法 第29條的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但仔細看勞基法第29條的規定,只是說明企業如果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並沒有強制規定。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承上如合約上載明指定那2個月是屬於「年終獎金」,那就不屬於「薪資」的一部分,僱主不給附那2個月,員工也沒輒。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利事業貨物稅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購買節能電器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買節能電器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108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購買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及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於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提出申請,每臺最高可退還貨物稅新臺幣2,000元。

申請退還前述貨物稅者,應依限提出,逾期不得申請,至於申請方式有二:

一、 線上申請:個人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使用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使用組織及團體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熱門連結(或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

二、 紙本申請:
 (一) 郵寄申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申請書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者免附)及載有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或收據影本郵寄至任一國稅局辦理。
 (二) 臨櫃申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者免附)及載有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或收據影本,並攜帶保固書或其他載有機器號碼之證明文件及金融機構存摺,俾利臨櫃填寫申請書。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對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貨物稅相關作業規定有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洽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查詢相關規定。(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VIEW/1212。)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相關法律條文 
貨物稅條例第 2 條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 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 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
、買受人或承受人,於拍賣或變賣時課徵。 五、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 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
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 前項第二款委託代製之貨物,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 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貨物稅條例第 3 條
應稅貨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免徵貨物稅:
一、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 二、運銷國外者。 三、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 四、捐贈勞軍者。 五、經國防部核定直接供軍用之貨物。 前項免稅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貨物稅條例第 8 條
飲料品: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均屬之。其稅率如左: 一、稀釋天然果蔬汁從價徵收百分之八。 二、其他飲料品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 天然蔬菜汁免稅。 第一項所稱設廠機製,指左列情形之一: 一、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之機具製造裝瓶 (盒、罐、桶
) 固封者。 二、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之原料或半成
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 國內產製之飲料品,應減除容器成本計算其出廠價格。

貨物稅條例第 28 條
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補辦或改正外,處新台幣九千元以 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規定申請登記者。 二、未依貨物稅稽徵規則之規定報告或報告不實者。 三、應貼於包件上或容器上之貨物稅查驗證,或經申請核准以其他特定標 誌替代,不依規定實貼或刊印特定標誌表示替代者。 四、產製廠商對原料領用或貨物銷存,未依規定保有原始憑證者。
貨物稅條例第 32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補徵稅款外,按補徵稅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一、未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
二、應稅貨物查無貨物稅照證或核准之替代憑證。
三、以高價貨物冒充低價貨物。
四、免稅貨物未經補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
五、將貨物稅照證及貨物稅繳款書,私自竄改或重用。
六、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確係漏稅。
七、短報或漏報出廠數量。
八、短報或漏報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
九、於第二十五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
十、國外進口之應稅貨物,未依規定申報。
十一、其他違法逃漏、冒領或冒沖退稅。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均屬貨物稅課稅範圍
自設工廠內將茶葉從沖泡、裝填、封裝皆以自動化設備生產,該飲料品屬貨物稅課稅範圍,應於開始產製前,至國稅局辦妥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依規定繳納貨物稅。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均屬貨物稅課稅範圍,所稱設廠機製,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之機具製造裝瓶(盒、罐、桶)固封者。
二、設有固定製造場所,使用電動或非電動機具製造飲料品之原料或半成品裝入自動混合販賣機製造銷售者。
另依貨物稅條例及財政部83年8月30日台財稅第831607076號函規定,設廠機製未加糖及添加物之茶飲料,應按其他飲料品從價課徵15%貨物稅。若有設廠機製冷泡茶,該飲料品屬貨物稅課稅範圍 應課徵貨物稅,應於開始產製前,至國稅局辦妥貨物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依規定繳納貨物稅,以免受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貨物稅廠商應於開始產製貨物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產品登記;至於產品登記事項若有變更者,應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以免遭受處罰。

飲料品內含固形量總量18%以上不課徵貨物稅

財政部訂定飲料品內含固形量總量18%以上者,一律不課徵貨物稅。

依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所稱其他飲料品,指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形量未達內容量18%,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除符合免稅規定外,稀釋天然果蔬汁從價徵收8%,其他飲料品從價徵收15%貨物稅。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飲料品內含固形量總量18%以上者不課徵貨物稅,,如經查明內含固形量未達18%且出廠時未報繳貨物稅,將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補稅處罰,按補徵稅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問。又飲料品產製廠商如對產製之飲料品是否為應稅貨物發生疑問時,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所轄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稅務資訊項下「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查詢徵免案例或於出廠前填寫「產製貨物出廠前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申請書」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審認,並辦理具結手續後再行出廠,以維護自身權益。
其他飲料品內含固形量標準未達18%須課徵貨物稅

財政部於107年11月21日核釋,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他飲料品,指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形量總量未達18%,以稀釋或不加稀釋後供人飲用之產品,應按飲料品課徵貨物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原依財政部98年函釋規定,其他飲料品係指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形量未達內容量50%;惟飲料品種類繁多,產品日新月異,為使飲料類貨物稅課徵更臻合理,以符實際,明定內含固形量總量未達18%者,應按飲料品課徵貨物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經查明內含固形量未達18%且出廠時未報繳貨物稅,將依貨物稅條例第32條補稅處罰,按補徵稅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問。

貨物稅條例第 32 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補徵稅款外,按補徵稅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
一、未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
二、應稅貨物查無貨物稅照證或核准之替代憑證。
三、以高價貨物冒充低價貨物。
四、免稅貨物未經補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
五、將貨物稅照證及貨物稅繳款書,私自竄改或重用。
六、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確係漏稅。
七、短報或漏報出廠數量。
八、短報或漏報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
九、於第二十五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貨物出廠。
十、國外進口之應稅貨物,未依規定申報。
十一、其他違法逃漏、冒領或冒沖退稅。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如何辦理貨物稅產品登記事項變更
貨物稅廠商應於開始產製貨物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產品登記;至於產品登記事項若有變更者,應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核准登記之貨物稅產品,其登記事項有變更時,除屬產品名稱、規格、容量、重量、原料成分或含量變更,應重新辦理產品登記外,其餘變更事項,則需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倘僅為包裝上之圖樣變更者,得送主管稽徵機關備查,免申請變更登記。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貨物稅廠商應於開始產製貨物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產品登記;至於產品登記事項若有變更者,應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以免遭受處罰。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已稅貨物或菸酒因風災受損或消滅可減免貨物稅或菸酒稅 

已稅貨物或菸酒因風災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產製廠商應向國稅局報備勘驗,以減免貨物稅或菸酒稅!
國稅局說明如下:
一、貨物稅: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貨物如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於災害發生後填具申請書、損失清單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貨物稅或銷案。
二、菸酒稅: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稅或免稅菸酒如受損或消滅者,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貨物稅或菸酒稅廠商如因風災而有貨物滅失之情形,記得於災後檢附相關資料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減免稅捐;納稅義務人可至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https://www.ntbk.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509/8561318481514606541)下載查詢、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進入「書表及檔案下載」,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表。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營利事業汽機車汰舊換新領取貨物稅退稅應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貨物稅應於次月15日前繳納採網路申報便捷又安心


貨物稅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應於次月15日以前,完成貨物稅申報並繳納稅款,繳納稅款方式,可利用網路申報貨物稅,便捷又安心。
依貨物稅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貨物稅產製廠商當月份出廠貨物應於次月15日以前,完成貨物稅申報並繳納稅款。凡遇15日為週休之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假期結束後第1個辦公日為申報期間之末日,採網路申報者,得受理申報至申報期間末日24時前,逾期則不受理電子申報。至繳納稅款方式,採網路申報之貨物稅廠商,可利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如應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亦可以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至便利商店繳稅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法定申報期限後2日24時前,不會加徵滯納金。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採用網路申報貨物稅,於申報期限內,如發現原申報資料有錯誤時,亦得透過網路重新上傳更正當期申報資料;惟逾申報期限或更正非當期申報資料,則不適用網路更正申報,應採人工申報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敘明事由,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貨物稅創業開店加盟稅法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所稅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捐贈政治獻金不予認列 )-開店加盟創建總部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捐贈政治獻金不予認列

國稅局查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有某公司年度資產負債表記載本期損益為盈餘80萬元、累積虧損100萬元,該公司於次年召開股東會決議以年度盈餘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彌補後累積虧損為20萬元,因此,該公司在次年度如列報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不予認列。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10%,且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營利事業不論是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須經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才可列帳,因此營利事業如依公司法規定,將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若無尚未彌補的累積虧損時,營利事業當年度捐贈政治獻金,就可以列報為捐贈費用。 因此營利事業如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其中有關累積虧損之認定,係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之營利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且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應取得依監察院所定格式開立之捐贈收據,作為列報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原始憑證。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
投資損失:
一、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其被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不予認定。
二、投資損失應有被投資事業之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但被投資事業在國外且無實質營運活動者,應以其轉投資具有實質營運之事業,因營業上虧損致該國外被投資事業發生損失之證明文件,並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之驗證或證明;在大陸地區者,應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之證明。
三、因被投資事業減資彌補虧損而發生投資損失,其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主管機關核准後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其無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因被投資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並辦理減資者,以法院裁定之重整計畫所訂減資基準日為準。
四、因被投資事業合併而發生投資損失,以合併基準日為準。
五、因被投資事業破產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法院破產終結裁定日為準。
六、因被投資事業清算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清算人依法辦理清算完結,結算表冊等經股東或股東會承認之日為準。
七、公司依廢止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自提列年度起五年內若無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應將提列之準備
轉作第五年度之收益課稅。
八、營利事業因解散、撤銷、廢止或轉讓,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清算所得時,其國外投資損失準備餘額有累積餘額,應轉作當年度之收益課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營利事業列報子公司投資損失應認證營業虧損證明文件供查核 

營利事業為降低生產成本或提高產品銷售通路,往往會於租稅天堂設立子公司,再由子公司轉投資國外事業從事實生產或銷售活動,然當該無實質營運活動之子公司因轉投資外國事業經營不善而發生投資損失時,營利事業應更進一步提出其投資於實質營運活動之公司已確實發生損失之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查核認定。

當子公司轉投資之國外事業虧損而產生投資損失時,若營利事業僅提出其投資於無實質營運活動之子公司損失證明文件,是不足以佐證其投資損失已確實發生。因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第2款規定,國內母公司應準備該實質營運國外事業因營業上虧損致子公司發生損失之證明文件供核,且該文件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之驗證或證明;若該實質營運事業是在大陸地區,應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之證明。

國稅局舉例說明,台灣有一公司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無實質營運活動海外子公司(A公司)之投資損失,而該損失係肇因於A公司轉投資之大陸地區具實質營運B公司因營業虧損所發生的損失,此時Y公司除應提示A公司之損失證明外,亦應提示大陸B公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認證之營業虧損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查核認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認列國外投資損失,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規定備妥被投資事業因彌補虧損或解散清算等折減原出資金額之相關證明文件,以憑核實認定,以免日後遭稽徵機關查核剔除補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匯率兌換虧損或兌換盈益必須以已實現者始得列報 

一公司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期末帳列應付外幣帳款歐元300餘萬元,因匯率變動,該公司乃計算兌換虧損新臺幣(以下同)100餘萬元,並列報為非營業損失,經國稅局查核,該公司截至104年底尚未支付該筆貨款,兌換虧損因尚未實現而予以剔除,核定甲公司補繳稅款17餘萬元。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9條及第98條規定,兌換損益應以實現者才能列報為當年度損益,如果只是因匯率變動而產生之帳面差額,則不得列報為當年度損益。另外,向國外進貨或銷貨時,入帳匯率與結匯匯率不同所產生的損益,應列報為當年度兌換損益,不再調整進貨成本或外銷收入金額。 營利事業出口或進口貨物時,係以交易當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金額記帳,若實際收、付外幣時,結匯日的匯率已變動,此時即已實際發生兌換損益,如產生兌換虧損,可列報為損失,反之,如有兌換利益,應列報為收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兌換盈虧方式之計算可以採先進先出法或移動平均法之方式處理,如以外幣收付,因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虧損或兌換盈益,並以實現者始可列報,且應有明細計算表以資核對,營利事業始得列報。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投資虧損減資企業如果是投資現金非股票不能列報投資損失

企業若是辦理虧損減資,營利事業如果投資這家減資企業股票,將可認列投資損失,如果是投資現金減資企業,就不能列報投資損失。

公司辦理減資有兩種:
一是虧損減資,當公司連年虧損,採用減資彌補虧損,以藉由註銷股本,消除累積虧損,提升每股淨值,遇此情形,投資公司只要提出被投資公司的減資證明文件,就可認列投資損失;另外,投資公司還可將之前所獲配減資公司之股票股利,以面額計入實際投資成本中,乘以減資比例後,一併計算列報投資損失。
二是現金減資,公司會採用現金減資,通常係因在營運一段期間後,評估資金充裕,已超過其所需範圍,為免資金閒置浪費,辦理減資發還現金給股東;因此,現金減資對股東而言,僅是出資額之返還,並未發生投資損失,故投資公司不能列報投資損失,而是應將所退回股款視為投資成本之收回,註記股數減少,並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於99年間以新臺幣3,000,000元投資乙公司,又於100年間獲配乙公司盈餘轉增資配發之股票股利金額200,000元(即20,000股×面額10元),後續乙公司因獲利能力欠佳,連年虧損,經股東會決議105年5月1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例60%。
甲公司因乙公司減資,可於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認列投資損失,其損失金額係按實際投資乙公司成本3,200,000元(即原始投資成本3,000,000元+股票股利金額200,000元),乘以乙公司減資比率60%後,得出投資損失金額為1,920,00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企業若是辦理虧損減資,營利事業如果投資這家減資企業股票,將可認列投資損失,如果是投資現金減資企業,就不能列報投資損失。營利事業確有不當藉被投資事業增資、減資或清算等方式認列投資損失,以規避或減少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納稅義務之情事者,應就個案情形,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認其投資損失。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列報投資損失應注意下列各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列報投資損失應注意下列各項:
1.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其所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不得列為損失。
2.投資損失應有所投資事業之減資彌補虧損、合併、破產或清算證明文件。但被投資事業在國外且無實質營運活動者,應以其轉投資具有實質營運之事業,因營業上虧損致該國外被投資事業發生損失之證明文件,並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之證明;在大陸地區者,應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機構或團體之證明。
3.因被投資事業減資彌補虧損而發生投資損失,其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主管機關核准後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其無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以股東會決議減資之基準日為準。因被投資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並辦理減資者,以法院裁定之重整計畫所訂減資基準日為準。
4.因被投資事業合併而發生投資損失,以合併基準日為準。
5.因被投資事業破產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法院破產終結裁定日為準。
6.因被投資事業清算而發生投資損失,以清算人依法辦理清算完結,結算表冊等經股東或股東會承認之日為準。
7.公司提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準備,在提列5年內若無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應將提列之準備轉作第5年度之收益課稅。
8.營利事業因解散、撤銷、廢止或轉讓,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清算所得時,其國外投資損失準備餘額有累積餘額,應轉作當年度之收益課稅。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投資虧損列報投資損失稅法上應知法規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實務與案例-實施無薪假「無薪休假」應注意事項違者 罰百萬以下-創業開店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實施無薪假「無薪休假」應注意事項違者罰百萬以下

依據勞動部訂定之「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應符合以下規範:

(一)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無薪假)應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並通報當地縣市政府
雇主應事先與勞工協商並簽訂減少工時協議書,一式3份,正本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由勞雇雙方各執1份,1份連同「通報函」及「減少工時通報表」通報勞工局。 事業單位通報時,應詳細說明受景氣因素影響,致須實施無薪休假之原因,並檢具相關證明(如前1年度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及近1年度401營業稅申報書)勞工局得視情況派員實施訪視,以保障勞工權益。

(二)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資
依勞動部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實施「無薪休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如何通報無薪休假?
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23,100元,自10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為23,800元。

雇主未經勞工「書面」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係屬無效之變更,若因此扣減勞工工資,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如要求勞工補服勞務,致有延長工時的情況,如未給付加班費,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勞資雙方協商無薪假期間
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事業單位如僅係因一般淡季所致訂單減少、減產,本屬可歸責於雇主之經營風險,工資本應依約照付,不得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雇主未經勞工書面同意實施無薪休假,以致勞工工資短少,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行為,可依勞動基準法予以裁罰。勞工如不同意雇主片面規定之「無薪休假」,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或第6款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

 

雇主逕自放「無薪休假」違反勞動基準法 

坊間所謂之「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因此雇主無故採取片面減少工資,即屬違法,可依勞動基準法予以裁罰。但如事業單位因受景氣 因素所造成停工的影響,為避免資遣勞工,採減少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之方式共度難關,惟仍不得逕自為之,應與勞工協商。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勞工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及輪班制之換班等有關事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認有變更之必要,應重新協商合致,不得逕自變更。雇主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排定所謂「無薪休假」,自屬無效之變更,勞工縱未於所謂「無薪休假」當日出勤,因係雇主逕白免除勞工出勤義務,勞工無補服勞務之義務,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所生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情事,主管機關可限期雇主給付工資,並依相關規定裁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無薪休假」事涉個別勞工勞動條件之變更,故除勞工委託工會代為協商並決定者外,尚不得以產業工會理事、監事會議已同意,即謂業經勞資雙方之合意。另「無薪休假」若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工資本應依約照付。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實施減少工時或無薪假應召開勞資會議協商及通報以免受罰
企業如因全球經濟局勢及景氣不好,造成企業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等因素必須解僱員工,必須確實依據解僱勞工相關規定處理以免觸法。勞動部為強化監督事業單遏止「無薪休假」之濫用,特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實施「無薪休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如有工資未全額給付之違法情事,將依法裁罰,並得依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 規定,審酌勞工人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量罰。
 
另為避免事業單位資遣員工人數達到「符合大量解僱勞工標準」,影響勞工權益及生計,勞動局目前正著手規劃事業單位預警查訪機制,透過提早積極介入,也讓事業單位及早進行自我檢核,以期達到事業單位合於勞動法令規範且又顧及勞工權益之雙贏局面。以全聯實業併購之松青超市為例,該公司已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60日前向本局提出大量解僱計劃書,勞動局便可要求事業單位應積極與員工進行協商,舉辦勞資協商會議,提供勞工就業及轉業的輔助,以維持勞工生計,此外亦可由本市就業服務處提供被資遣員工有關就業諮詢及轉業輔導等措施,使得被資遣勞工損害降至最低。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工資、工時有關事項是勞動契約的核心,如有變更,應與勞工協商。無薪休假並非雇主得以恣意實施,而係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必須減產、停工甚至關廠,為避免大量解僱勞工,使勞工生計受到重大影響,所勉強允許勞雇雙方在經由協議的前提下減少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的一種措施。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減薪或無薪休假應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景氣差,消費意願保守,許多雇主在市場評估後,會考慮進行組織精簡計畫,期望透過組織調整或者實施減薪或無薪休假以便在未來景氣復甦時能保有競爭力。

勞委會說明,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本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雇主為因應業務緊縮,如認有暫時減少工作日數,並減少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在未經勞工同意前,雇主仍應依原來勞動契約的約定辦理。如未得到勞工同意就實施無薪休假,以致勞工工資短少,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行為,地方主管機關可以限期給付工資,或逕予處罰。

針對勞工朋友們關心,一旦同意排定無薪休假,工資給付、勞保、勞退之提繳權益,以及日後如被資遣平均工資的計算是否受到影響問題,勞委會進一步說明:
一、勞資雙方如約定月內無薪休假5日,應僅扣除此5日工資。
二、勞資商定「無薪休假」致薪資總額變動後,如勞保投保薪資級距變更,應依實際領取工資申報調整;如排定無薪休假致全月薪資低於最低基本工資,勞保月投保薪資仍依該分級表第一級申報。
三、新制勞工退休金,原則上依實際工資提繳。但勞工為確保權益,於協商時,亦可要求雇主依原來約定的工資提繳。
四、勞工如有被資遣或退休情形,該無薪休假期間,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均應予以扣除,往前推計,勞工資遣費及舊制退休金不會因此受到不利影響。
五、雇主如未經協商合意,片面實施無薪假,有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情事,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雇主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採取所謂「無薪休假」措施,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徵得勞工同意後,才可實施,不得逕自排定「無薪休假」。 然依法雇主實施減薪或無薪休假,應取得個別勞工的同意,且要以書面契約明訂減薪、無薪休假的規定及期限,不然勞工可向勞工局提出陳情、檢舉,如查證屬實其所減少的工資,勞工可於5年內向雇主請求補發。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應行注意事項

依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1 日勞動 2 字第 1000133284 號函釋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因應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時,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勞資爭議,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
三、 事業單位如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給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勞工因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致有損害其權益之虞者,可依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並依法請求資遣費。
四、 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該事業單位有工會組織者,宜先與該工會協商,並經與個別勞工協商合意。
五、 事業單位實施勞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就對象選擇與實施方式,應注意衡平原則。
六、 勞雇雙方協商減 少工時及工資者,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七、 勞雇雙方終止勞動契約者,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日數,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應予扣除。
八、 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期間,以不超過 3 個月為原則。如有延長期間之必要,應重行徵得勞工同意。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九、 勞雇雙方如同意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應參考本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本誠信原則,以書面約定之,並應確實依約定辦理。
十、 事業單位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者,應依「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因應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及處理注意事項」,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十一、 勞工欲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者,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十二、 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配合事業單位實施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勞工,於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時,宜予特別之考量。
十三、 事業單位或雇主未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致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依各該違反之法令予以處罰。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勞動部版本範例)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勞工____(以下簡稱乙方)。
緣乙方任職於甲方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職務,原雙方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為每日______小時,每(雙)週 _______小時,每月薪資新台幣_________元。
茲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經雙方協商後,乙方同意在甲方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配合甲方,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並同意訂立協議書條款內容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實施期間及方式:
1.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配合甲方變更工作時間及方式: □每日___小時,每週_____日,每月___天。薪資新台幣____元 □其他______。
2.實施期間乙方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此時,甲方仍應比照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給付資遣費,但符合退休資格者,應給付退休金。
3.實施期間屆滿後,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延長,甲方應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
4.實施期間甲方承諾不終止與乙方之勞動契約。但有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或第 13 條但書或第 54 條規定情形時,不在此限。
5.實施期間甲方營運(如公司產能、營業額)如恢復正常,甲方應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藉故拖延。
二、實施期間兼職之約定:乙方於實施期間,在不影響原有勞動契約及在職教育訓練執行之前提下,可另行兼職,不受原契約禁止兼職之限制,但仍應保守企業之機密。
三、新制勞工退休金:甲方應按乙方原領薪資為乙方提繳勞工退休金。
四、無須出勤日出勤工作之處理原則及工資給付標準:實施期間無須出勤日甲方如須乙方出勤工作,應經乙方同意,並另給付工資。
五、權利義務之其他依據:甲乙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除前述事項外,其餘仍依原約定之勞動條件為之,甲方不得作任何變更。
六、其他權利義務:
1. 實施期間乙方如參加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推動之短期訓練計畫,甲方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2.甲方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應給予乙方獎金或分配紅利。
七、其他特別約定事項:
八、協議書修訂:本協議書得經勞資雙方同意後以書面修訂之。
九、誠信協商原則:以上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本誠信原則另行協商。
十、協議書之存執:本協議書 1 式作成 2 份,由雙方各執 1 份為憑。
十一、附則:
1.甲方提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之「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如附件)供乙方詳細閱讀,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前已了解該注意事項之內容。
2. 本協議書如有爭議涉訟時,雙方合意由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協議書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因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態樣不一,勞雇雙方可參照「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就具體狀況酌予調整。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及無薪假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減少勞工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無薪休假)通報規定
事業單位如因景氣不佳而致需減少勞工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即所謂無薪休假),勞雇雙方應事先溝通協商減少之工時及減少工資之比例,並簽訂同意書,正本加蓋公司大小章,並製成1式2份,由勞雇雙方各執1份。另將影本及填具通報函、表送府備查。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固可按工作時間比例減少,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
如事業單位營運恢復正常工時,請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另勞工於無薪休假(減少工時)期間申請退休或被資遣時,協商無薪休假(減少工時)期間工時及工資應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或資遣費,以維勞工權益。 另對於勞工無法配合於原約定免出勤之日出勤時,不得以「曠職處分」、「列入考核」及「優先裁員」等手段做為要脅;又如勞工同意出勤、加班,雇主亦不得僅給予補休無薪休假。勞動局亦將不定期派員進行勞動檢查,如發現違法,依法加重處分。
 
減少工時通報函樣本
○○○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
承辦人:
電話:
受文者: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發文日期: 年 月 日 發文字號: 字第 號 
附件:通報表及協議書各 1 份 
主旨:檢送本公司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通報表及協議書各 1 份(如附件),敬請 備查。 
說明:
 一、本公司員工人數總計 人(男性: 人;女性: 人),本次實施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人數共計 人(男性: 人;女性:
人)。

 二、本公司為   業(如:通信機械製造業‧‧等)。 
公司名稱(蓋章): 負責人(蓋章):
公司統一編號: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本案承辦人: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更多更詳細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工讀生兼差打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實務(水產品檢出動物用藥罰鍰6萬以上)-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水產品檢出動物用藥罰鍰6萬以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水產品抽驗專案,前往超市、餐飲業、漁產公司等販售場所執行抽驗,共計抽驗29件,檢驗結果1件水產品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不合格率3.4%。

本次水產品共計抽驗29件生鮮水產品,包含魚類15件、貝類5件、蝦類5件、蟹類4件,檢驗多重動物用藥(48項)、重金屬鉛及鎘,結果1件「午仔」檢出動物用藥-磺胺甲基噁唑1.23 ppm(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其餘均符合規定。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案內不符規定產品不得販售,並追蹤不符規定產品來源,1件來源為屏東縣,已移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處辦,若調查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來源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磺胺甲基噁唑(sulfamethoxazole)是一種廣效性抗生素,屬合法的動物用藥,用於治療雞、豬之細菌性感染,但未核准使用於水產品,過量使用可能會導致腸胃不適並影響腎功能等。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產品有變質或腐敗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8月22日接獲大OO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7月4日及7月18日製售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2000mL)」產品,經民眾客訴反映有懸浮物之情形,該公司自8月19日主動停止問題產品生產線,並採預防性下架及回收3月5日至8月18日生產之該規格產品,於8月24日前完成下架,預計9月30日前回收完畢。另有關該產品生產製造問題,已移請所轄桃園市衛生局至工廠調查。

衛生局8月22日接獲業者主動通報後,立即至市面抽驗該規格產品,目前尚在檢驗中,倘產品涉有變質或腐敗之情形,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據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食品業者經本局通知其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於24小時內通知產品販賣或物流據點下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不得製造販售有變質或腐敗之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食品抽驗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
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
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
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
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
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
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
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
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及特殊需求者長期食用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其食品之項目、促銷或廣告之限制與停止刊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
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定辦法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違反前項廣告規定之食品業者,應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違反第二十八條有關廣告規定之一,情節重大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分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其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且應自裁處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於原刊播之同一篇幅、時段,刊播一定次數之更正廣告,其內容應載明表達歉意及排除錯誤之訊息。
違反前項規定,繼續販賣、供應、陳列或未刊播更正廣告者,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二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溯或追蹤之查核。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所定管理辦法中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及第三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
八、除第四十八條第八款規定者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所定標準中有關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
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所為之公告。
十、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
十一、對依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
十二、經依本法規定命暫停作業或停止販賣而不遵行。
十三、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未辦理輸入產品資訊申報,或申報之資訊不實。
十四、違反第五十三條規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
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 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未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第二項或第三項規 定未設置實驗室。
二、違反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未辦理登錄,或違反第八條第五項規定,未 取得驗證。
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
四、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未開立電子發票致無法為食品之追溯或追蹤 。
五、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未以電子方式申報或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 之方式及規格申報。
六、違反第十條第三項規定。
七、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或第十九條所定標準之規定。
八、食品業者販賣之產品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所定食品添加物規 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
九、違反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通報轄區主管機 關。
十、違反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未出具產品成分報告及輸出國之官方衛 生證明。
十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公告之限制事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北市抽驗小吃店大腸桿菌超標最高可罰鍰300萬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5月中旬針對連鎖超商、賣場、小吃店及涼麵販售商等進行涼麵食品抽驗,總計抽驗50件,其中2件經初、複抽結果大腸桿菌群皆超過標準值,不符衛生標準。

北市衛生局初、複抽查仍不合格的業者包含台北市大安區經營小O專業涼麵老店,以及台北市永安O涼麵,兩者大腸桿菌群超標,高於標準值1000MPN/g以上。針對不符規定業者,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餐飲業衛生不佳,依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查獲不符規定之情事,要求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加強自主管理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品保制度、原物料來源,確實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進行強制檢驗、設置實驗室、接受衛生安全管理驗證等,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及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
消保處稽查配合線上送餐App餐飲業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六都稽查配合線上送餐App餐飲業者進行食材抽驗及廚房衛生管理查核。抽驗結果,蔬菜抽驗20件有2件農藥殘留超標;廚房衛生管理查核26家有20家廚房環境衛生不合格,有6家食材逾期,查核結果請各地方政府依法查處,儘速督促業者改善,並對農藥超標蔬菜進行溯源作業。
 「食材衛生安全」及「廚房環境衛生管理」進行抽驗及查核,其結果如下:
一、食材衛生安全:
 (一)雞蛋:檢驗項目「四環黴素類7項」、「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分析(二)48項」及「芬普尼」。抽驗12件全數合格。
 (二)蔬菜:檢驗項目為「多重農藥殘留分析374項」。抽驗20件,有2件農藥殘留超標。

二、廚房環境衛生管理:
(一)廚房環境衛生:查核26家,有20家不合格。
(二)食材貯存及使用(食材有無逾期):有6家食材逾期情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有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之情事,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經初、複抽結果食品衛生標準不符規定最高罰300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5月底即展開市售滷味、麵食、三明治、飯糰、便當、漢堡、輕食餐點等即食熟食食品抽驗,共計抽驗50件即食熟食食品,其中2件熟食便當經初、複抽結果衛生標準仍不符規定。
經初、複抽結果衛生標準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對於不符規定業者,均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3款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程中食材、器具、包裝過程遭受污染,或者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適環境。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開店商家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應做好衛生安全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凡與食品直接接觸用水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汙染,調理食品前後操作人員要徹底洗淨雙手,選用新鮮食材並且控制販售量,注意食品 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不製作大量屯積販售,做好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抽驗素食 素蝦丸攙葷、香雞排標示不實最高罰600萬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素食產品,此次共抽驗20件市售素食產品,發現有2件不符規定,1件攙葷、1件標示不實,已令業者下架並依法查處。

抽驗20件市售素食產品,檢測出2件不合格的產品中,1件素蝦丸被檢出含魚成分,對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及第31條的規定處分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款;另1件香雞排外包裝標示為「奶素」,卻被衛生局檢驗出微量牛、雞成分,已移請製造地的桃園縣衛生局接手調查,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及32條規定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食藥署啟動餐盒食品工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稽查專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啟動「餐盒食品工廠HACCP稽查專案計畫」,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該類食品業者作業場所進行稽查。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業者登錄、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電子上傳資訊)及午餐之成品與半成品抽驗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不符合規定者,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電子上傳資訊)及抽驗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設置專任專門職業人員涉違反食安法第12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做好食材來源管控,其倉儲管理、製造及運輸流程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規定。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遭污染蛋品混製成液蛋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於107年8月11日同步搜索稽查「元O蛋品有限公司」及其供應商,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現場已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封存全數相關產品共計1,620.5公斤,並命元O蛋品有限公司」平鎮新光廠暫停作業;另於龍潭廠查獲貯存逾期液蛋1,260包,桃園衛生局已全數封存。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依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1日公告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6條情節重大認定原則」,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食品業者製造、加工產品時應依食安法善盡自主管理之責,落實食品供應商管理,做好食材來源管控,其倉儲管理、製造及運輸流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產品品質則應符合衛生標準。
 
更多更詳細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開店創業加盟營業稅法開立統一發票應知-銷售商品作年終尾牙摸彩獎品應這樣開立發票-開放加盟創建總部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銷售商品作年終尾牙摸彩獎品應這樣開立發票
營業人以自己產製、進口、購買的商品或勞務,轉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而無償移轉貨物或勞務,應如何開立發票,說明如下:

一、如該貨物或勞務於購入時未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其購買時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應於該貨物或勞務轉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時,依視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列入當期銷售額申報繳納營業稅,且該張發票買受人為營業人自己,其扣抵聯應由營業人於開立後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二、如該貨物或勞務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或捐贈使用,並以各該有關科目列帳,且購入該項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的進項稅額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可免視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並免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公司購買商品100件,金額600,000元,稅額30,000元,以進貨科目列帳,且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甲公司舉辦年終尾牙餐會時,提供其中20件商品作為摸彩獎品時,應依前揭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售額,且應留意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避免將不得扣抵的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因違反規定而受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以其產製、進口、購買的商品作為摸彩獎品無償移轉給員工或客戶,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視為銷售貨物的規定,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給營業人自己,且該發票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開立統一發票方式相關稅法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 ,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 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 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統 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格式、記載事項 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 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3條 
業人派出推銷人員攜帶貨物離開營業場所銷售者,應由推銷人員攜帶統一發票,於銷售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86/02/20台財稅第861885178號函釋示函令 
百貨公司採用專櫃銷售貨物,供應商依本部77/04/02台財稅第761126555號函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百貨公司作為進項憑證者,其開立發票之金額係指貨物銷售價格扣除百貨公司抽成金額後所實收之餘額而言。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網路銷售貨物需注意標示商品價格應含營業稅

國稅局常接獲民眾詢問向網路或網拍業者購買貨物,業者表示需額外支付5%費用方提供發票,合法嗎 ?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因此商品標示的定價,應與買受人給付與店家的金額一致,亦即應稅商品應標示含稅之銷售價格;營業人依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如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而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未依規定內含營業稅者,經國稅局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運用網路銷售商品需注意標示商品價格應含營業稅,依標價收取價款,並依法開立統一發票,不可要求買受人額外支付營業稅款,另,運費若由買方負擔,賣方營業人為降低成本,易發生漏報這筆由買方負擔運費的銷售額。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消費者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營業人不用開立統一發票

消費者與營業人之間只有兌換或退費的行為,並沒有其他交易者,消費者以信用卡點數兌換商品,或持空瓶向營業人退還押瓶費,營業人不用開立統一發票。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統一發票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不適用本辦法給獎之規定。因此,營業人如未銷售貨物或勞務,請勿開立無金額,或金額為零或負數之統一發票,以免消費者中獎卻無法領獎。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業人發行商品禮券,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民眾持該商品禮券兌換商品時,因該筆交易先前已發生並開立統一發票 ,因此營業人不用開立統一發票。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餐廳加收小費服務費應納入開立統一發票課稅

營業人銷售貨物(勞務)如有加收服務費,該費用也是營業人的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時應納入銷售額,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舉例說明,顧客至餐廳用餐消費600元,結帳時餐廳加收1成服務費60元,餐廳應將服務費60元列入銷售額,即要開銷售額總計為660元之發票。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就其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前述銷售額之計算,依同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消費者於店家消費,結帳時店家如有加收運送費、安裝費或小費服務費,應併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以免違法受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以廢料價值折抵工程款應按工程總價開發票繳營業稅
一公司承作乙公司發包之路面鋪設工程,雙方約定施工過程中所刨除之廢料價款100萬元,直接自該工程應收總價款中折抵,該公司未按工程總價1,200萬元開立統一發票,僅按折抵廢料後之淨額1,100萬元開立統一發票,致短漏報銷售額100萬元,及購買廢料未取得進項憑證,經該局查獲,核定補稅並處罰鍰。該公司主張已按合約所訂金額開立統一發票向乙公司請款,無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漏報銷售額之情形,申經復查未獲變更,提起訴願亦遭駁回確定在案。
國稅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規定之「銷售額」係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系爭以廢料價值折抵工程款之交易,係包含工程承作及廢料出售等二個交易行為,其一係該公司承攬乙公司發包之工程,為該公司之銷售行為;其二係乙公司出售工程廢料與該公司,則屬乙公司之銷售行為,該公司於該交易中應分別按其交易事實內容,開立統一發票及取得憑證,惟該公司以應支付乙公司之廢料價款直接自應收乙公司之工程款中折抵,僅是應付帳款與應收帳款相互抵銷,並非減少工程總價,該公司未按工程總價而僅按折抵後之淨額為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有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6條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網路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營業人如以廢料折抵工程款,應按工程總價而非折抵後之淨額開立統一發票,同時購買廢料應向對方取得進項憑證,以免遭補稅處罰。

更多更詳細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近台電大樓捷運(頂讓) 高雄三民雙市場
知名火鍋店(頂讓)
高雄 捷運後驛站出口火鍋廳(頂讓) 台南文化中心旁火鍋店(頂讓) 台安醫院對面火鍋店(頂讓) 三重火鍋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實務-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應否併計員工薪資所得課稅-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支付員工健康檢查費應否併計員工薪資所得課稅

某一公司年度依法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工作之勞工,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費用共新臺幣0萬元,另補助員工一般性定期健康檢查費用50萬元,則該公司於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將上述健康檢查費用分別列報於職工福利30萬元及薪資費用50萬元,另員工取得健康檢查補助50萬元,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

營利事業如果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和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必須對在職勞工施行健康檢查所負擔之費用,可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5款及第8款規定核實列為職工福利,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惟如由營利事業補助員工一般性定期健康檢查費用或於前揭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以外,另外增加健康檢查次數及項目負擔,則屬營利事業對員工健康檢查之補助,應列為薪資費用,至於員工取得之補助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給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時,應注意上開規定區分處理,若由服務單位支領或給付之健康檢查費,係屬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之薪資所得,依法應併計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於給付時應依規定辦理扣繳申報,以免因違反扣繳義務遭補稅處罰。

 

營利事業列報員工薪資支出須具有僱用事實實務案例

一公司係經營不動產投資興建與租售業,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給付其董事長之女薪資25餘萬元,經查董事長之女年度出境期間長達347天,國稅局以該公司年度銷售房地皆在國內,並無國外的建案,該公司雖主張甲君經常透過電話、電子郵件、簡訊等與其董事長交換意見,實質上確已提供勞務等語,惟未能提示董事長之女提供服務之具體事證,乃否准認列。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及提起訴願均遭駁回,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亦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在案。

薪資乃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務所得之對價,營利事業列報員工薪資支出,除需有僱用及支付薪資之事實外,員工所從事之工作亦應與該營利事業所經營之本業及附屬業務相關,始有支付薪資之必要性,而符合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另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七十一條 (93.1.2.修正) 規定薪資支出: 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公司、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之薪資,經組織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或社員大會預先議決,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准予核實認列。 

合夥及獨資組織執行業務之合夥人,資本主及經理之薪資,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准予核實認列;其他職工之薪資,不論盈虧必須支付並以不超過規定之通常水準為限。其超過部分,應不予認定。上述薪資通常水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調查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之。 
公司股東、董事或合夥人兼任經理或職員者,應視同一般之職工,核定其薪資支出。 
薪資支出非為定額,但依公司章程、股東會議決、合夥契約或其他約定有一定計算方法,而合於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者,應予認定。 
聘用外國技術人員之薪資支出,於查帳時,應依所提示之聘用契約核實認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列報薪資支出,須具有僱用事實,且工作內容亦應與其經營之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也就是說列報薪資支出,除需當年度確有僱用及支付薪資之事實外,員工所從事之工作亦應與營利事業經營之本業及其附屬業務有關,以符合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避免因不符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遭剔除補稅。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第14條

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以其全年下列各類所得合併計算之: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扣除之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勞動基準法第32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公司發行或給與本身股票獎酬員工得認列薪資支出費用 

公司發行或給與本身股票或其他權益商品獎酬其從屬公司員工,財政部於107年12月28日核釋,得列報為從屬公司之薪資支出。

公司基於集團企業發展,依法律規定,以公司(例如母公司)本身股票或其他權益商品獎酬從屬公司(例如子公司)員工,以留住優秀人才,參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相關規定,由於從屬公司未來可取得員工提供之勞務,上開採股份基礎獎酬從屬公司員工之交易,認屬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之出資,再由從屬公司以該資金獎酬員工並於財務會計帳上認列薪資費用,考量該員工係提供勞務予從屬公司,對從屬公司營業收入產生效益,基於收入成本配合原則,從屬公司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認列薪資支出。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為獎勵及酬勞從屬公司員工,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或金融控股公司法規定,以員工酬勞入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保留部分股份供員工認購、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或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等方式,獎酬其從屬公司員工者,該從屬公司依財務會計規定,衡量自其員工取得勞務並於既得期間內認列之費用,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從屬公司之薪資支出費用。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雇主繳納勞健保費屬雇主應負擔部分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 

雇主繳納之勞、健保費,屬雇主應負擔之部分,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但屬員工應自行負擔之部分,扣繳義務人於計算扣繳稅款時,不可自員工薪資所得中減除。

員工每月薪資所得之計算,係以每月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應稅收入為所得額,並填報於扣繳憑單之(薪資所得)給付總額。至雇主自薪資所得中扣付之工會會費、職工福利金及保險費等員工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則不得自薪資所得中減除。

扣繳義務人在計算屬居住者之員工每月薪資所得扣繳稅款時,應依給付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所得稅款,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另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薪資所得係為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並不以僱傭關係為唯一判斷標準,亦不以所得為經常性之固定酬勞為限。另員工薪資所得扣繳之稅款以給付總額計算,扣繳義務人注意依上開規定扣繳稅款及填報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以免因短漏扣繳致需補扣繳稅款及遭處罰鍰。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扣繳單位薪資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薪資受領人如為居住者,其取得之薪資所得,按下列兩種扣繳方式,由薪資受領人自行選定一種適用:
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之,或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但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規定,由扣繳義務人按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又居住者之薪資所得,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薪資受領人有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者,每月給付金額未達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05年度為73,001元),免予扣繳。

納稅義務人如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取得之薪資所得,應按給付額扣取18%。但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1)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政府發給之薪資,按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3萬元部分扣取5%,
(2)自98年1月1日起,前款以外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04年7月1日起為20,008元)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扣繳單位應確實依納稅義務人之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分別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辦理扣繳。按規定扣繳,以免因短漏扣繳致須補繳扣繳稅款及遭處罰鍰。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支領加班費金額符合規定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因執行職務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若金額符合規定標準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依財政部74年台財稅第16713號函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而且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同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另勞動基準法規定,因員工執行職務而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日,在年度結束時所發給「不休假獎金」,係屬加班費的一種,在不超過勞動基準法第38條及第39條規定標準範圍者,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妥善保存加班紀錄及支付證明等文件,才能據實憑以認定;營利事業無加班事實虛列加班費,除補稅外還須被罰款。 另,如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之加班費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總額申報扣繳憑單情事,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員工不休假獎金在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員工如因公務繁忙,無暇休假,在年度結束後可領取一筆「不休假獎金」,該「不休假獎金」係屬加班費的一種,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第2款但書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依照財政部函釋規定,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之目的,於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加班費,其金額符合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標準範圍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而且其加班時數不計入同法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員工年度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在不超過規定標準範圍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如雇主有將員工符合免稅規定之加班費誤計入員工薪資所得情事,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更正,以維員工權益。
 
更多更詳細 營利事業屬或不屬於薪資所得稅法上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
(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
(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老闆被下屬竊聽提告刑事妨害秘密罪判4月民事判賠40萬 -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創業者簽加盟合約前應知經驗談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老闆被下屬竊聽提告刑事妨害秘密罪判4月民事判賠40萬

一董事長發現辦公室等多處遭人安裝竊聽器,所有員工在辦公室的一言一行通通被錄音,追查後發現,裝竊聽器的竟是自家員工副總,並將錄得內容存放在硬碟與自己手機,甚至利用竊聽得來的資訊從事競業行為,造成精神折磨且時間長達4年,求償1000萬元,因此上台北地方法院提告。

台北地方法院,刑事部分,判決副總經理違反妨害秘密罪判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因刑事判決確定,且副總提出的廠商報價單和發票等相關證據,皆找不出有任何安裝竊聽設備紀錄,確實侵害董事長隱私,因此董事長求償1000萬元,判決副總須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家如有聘請員工或是開放加盟成立加盟連鎖總部,與員工所簽員工守則中的競業條款,不僅要註明離職後幾年內,不得從事相關產業及職務外;還應加註違約賠償金額,在競業條款裡,才會有經營權益上的保障。

加盟創業者簽加盟合約前應知經驗談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關鍵技術和獨門秘方應建立合理妥善的保護措施
 

針對加盟連鎖企業所研發出來的關鍵技術和獨門秘方,加盟連鎖企業經營者應建立合理妥善的保護措施,以保護加盟連鎖企業未來發展競爭優勢的關鍵利器,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連鎖加盟業者,建立保護措施時應考量以下幾大重點:

第一、對於重要關鍵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計畫具有關鍵之研發成果,不能隨意向他人透露,包括店內員工。

第二、在未簽訂完善保密契約前或是還沒取到專利權前,務必不能公開研發成果,即使在客戶的要求下,為保護研發成果和技術也是一樣。

第三、關鍵機密文件和技術是重要資產,除定期稽核外,還應清楚標示其機密性,更須有人專門負責看管,避免閒雜人等接觸到關鍵機密文件和技術。

第四、平時與人聊天或信件來往的過程中,避免談及談論研發成果,以避免無意間洩漏。

第五、有涉及接觸到關鍵機密文件和技術者皆要簽署保密相關契約(包括保密合約、智慧財產權歸屬契約、競業禁止條款)且契約內容越詳細越好。

第六、當發覺有關鍵機密文件和技術外流時,應立即採取應變措施補救,例如加速申請專利腳步或請律師寄存證信函或律師信明白告知對方有侵權之嫌。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連鎖企業經營業者,加盟連鎖企業授權予加盟分店營運策略、製程配方、管理手冊、管理表格、程式軟體、操作手冊、說明須知等均應視為甲方之營業秘密,建立合理妥善的保護措施(競業禁止條款、營業祕密保密條款、中央廚房)。加盟分店店長及所屬店職員只得在授權範疇限度內使用,應採取保密措施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且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契約解除後,加盟者應立即返還所有營業秘密等且不得複製、攝影或以其他方式翻製留存;加盟者若違反保密條款應給付懲罰性違約金予加盟總部,且因違反保密條款所產生收益時,其權利全歸加盟總部所有。


 加盟創業者簽加盟合約前應知經驗談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
 

加盟總部追訴洩漏業務資料加盟者應負刑事責任

加盟者若與該加盟公司簽訂保密合約,合約中有承諾強制或禁止不得將該公司業務資料洩漏給第三者或私下自行使用生產,加盟者若違反該條款強制或禁止規定,加盟公司將不僅可提出民法賠償,更可以洩漏公司機密為由依刑法第三百十七條規定,追訴加盟者應負之刑事責任,加盟者不得不慎。

營業秘密法有行使時間的限制,依第十二條規定加盟公司須在知道有侵害行為時起二年內,或自侵害行為時起十年內,行使其權利,期限過後加盟者便可無須理賠。

營業秘密法第十二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刑法第三百十七條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加盟創業者簽加盟合約前應知經驗談--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
 

加盟連鎖餐飲業如何保護陣店之寶獨門配方實務案例 

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餐飲業的獨門「配方」或「製程」,往往被視為陣店之寶,理應受營業秘密保護,但以99年新加坡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公司指控黃湘怡經營巧克力蛋糕店洩漏營業秘密及涉嫌違反競業禁止一案,「洩漏營業秘密」遭法院駁回判例,顯示除非「配方」或「製程」具有相當獨特性,要不,若經有心人加以改進「配方」或「製程」,則獨門「配方」或「製程」未必能有效受營業秘密法保護。

新加坡籍女歌手黃湘怡經營巧克力蛋糕店,被新加坡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公司指控短報營收少付權利金,及把原加盟店改名稱同樣是銷售巧克力蛋糕等商品,涉嫌違反競業禁止一案;Awfully Chocolate共請求四百六十七萬多元,請求賠償內容如下,權利金五十萬元、查帳費一百四十一萬多元、貨款兩百零六萬多元、違約停止加盟店經營十萬元、洩漏營業秘密十萬元及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五十萬元。

調查資料顯示2006年新加坡籍女歌手黃湘怡與Awfully Chocolate簽署加盟契約,Awfully Chocolate公司授權黑伊在台開設Awfully Chocolate巧克力蛋糕專賣店,合約內約定每月提供營業額百分之十五權利金;因此判定四家門市是原加盟Awfully Chocolate門市,黃湘怡一方所主張改新名稱是自行開發品牌Black as Chocolate,違反競業禁止規定,確定應賠五十萬元;擅自約停止臺北市天母、八德加盟分店的營業,造成Awfully Chocolate公司損害,確定應賠十萬元;黑伊公司少付權利金及部分貨款部份,確定應賠兩百零六萬多元;共賠三百一十六萬多元,但臺北地院法官認定黃湘怡一方主張,並未洩漏營業秘密給他人;完全依約給付權利金,並無短報或積欠Awfully Chocolate款項行為,Awfully Chocolate無權請求查帳等費用方面,因此駁回查帳費一百四十一萬多元及洩漏營業秘密部分十萬元。在扣除 Awfully Chocolate需負責的鍋具延遲送抵損害七萬元及蛋糕粉品質不佳或過期損害合計共一百三十四萬餘元後,黃湘怡及黑伊天使公司,應共同賠償Awfully Chocolate公司一百七十四萬餘元。

加盟創業者簽加盟合約前應知經驗談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
離職員工偷機密檔案競標搶生意送法辦實務案例


98年7月初警方接獲某清潔公司報案,清潔公司公司內部相關機密檔案(客戶基本資料及承包金額底價文件)疑遭日前離職的員工蔡姓、陳姓兩人複製竊取(二員工離職時皆有簽訂「員工保密保證書」),並開設相同業務性質公司,且以惡意低價競標手法與原公司競爭客戶。台北市警局98年8月1日偵破該案,將蔡姓、陳姓兩人依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違反著作權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經營業者如有須保密資料,就可要求員工簽訂「員工保密保證書」或是「競業禁止條款」,加盟總部要求加盟者在合約中往往有一項競業禁止條款規定,進一步保護開店商家或加盟總部的權益 。

然雇主依營業秘密法第二條規定保護合法利益,要在有競業禁止的必要性,並給予合理的補償下,雇主才可規定競業禁止的內容,但競業禁止還是限定於企業內有學習或接觸專門性及秘密性的業務範圍內,才有效。

 

更多更詳細 加盟連鎖企業保護關鍵技術即獨門秘方實務知識及範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店店面頂讓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火鍋近台電大樓捷運(頂讓) 高雄三民雙市場
知名火鍋店
(頂讓)
高雄 捷運後驛站出口火鍋廳(頂讓) 台南文化中心旁火鍋店(頂讓) 台安醫院對面火鍋店(頂讓) 三重火鍋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實務案例及法規-服務業雇主在排班考量上應特別注意事項-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服務業雇主在排班考量上應特別注意事項

服務業雇主在排班考量上應特別注意:

 1.第一步應優先瞭解例假日與休息日之差別為何?
雇主徵求勞工之同意出勤後,是可要求勞工在休假日及特別休假時出勤,但工資應加倍發給、而例假日要在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下,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例假日」屬強制性規定,俾以適當地中斷勞工連續多日之工作,保護其身心健康,雇主不得任意剝奪勞工此項基本權益。例假之合法出勤要件,僅限於勞動基準法第40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極特殊狀況,若無該等法定原因,縱然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
勞基法第 36 條所定例假,其意旨在於合理中斷勞工之連續勞動,例假之安排,以「(1)每 7 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內應有 1 日例假;(2)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 6 日」為原則。所稱「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 6 日」,係指勞工之約定工作日不得連續逾 6 日,事業單位於各週期內安排休息日且確未使勞工出勤, 因而未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 6 日者,尚屬可行。
「休息日」之出勤較為彈性,其出勤性質屬延長工作時間,雇主如有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在遵守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第32條及第36條規定之前提下,可徵求勞工之同意出勤。
若勞工同意於休假日或休息日出勤,目前勞基法並未規定應給予補假。惟勞雇雙方如協商同意擇日補休,法所不禁,補休時數如何換算,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之。

2.第二步解決休息日的排定
因為使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有所謂「出勤 4 小時以內者,以 4 小時計;逾 4 小時至 8 小時以內者,以 8 小時計;逾 8 小時2至 12 小時以內者,以 12 小時計」之強制規定,會造成加班費支出成本加
重,亦會可能造成勞工單月延長工時超過 46 小時法定上限的疑慮;此外, 休息日的安排亦有中斷勞工連續出勤的功能,可促進排班的彈性(勞動部 105 年 12 月 28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50095121 號函釋參照)。

3.第三步安排勞工例假
例假出勤違反勞基法強制規定,依法可裁處罰鍰。因此,在休息日排定後,宜接續於每一週期內排定例假,以符合法令規範。

4.最後解決法定休假日的安排
依勞動部函釋意旨,法定休假日可經勞工同意調移實施,雇主亦可經勞工同意以計給加倍工資的方式要求於法定休假日出勤,較具彈性,雇主有選擇性。至於使勞工於免出勤日出勤,與使勞工 於個別工作日上班第 9 小時以後無異。

例假與休息日不可拆為2個半天實施

服務業特別是餐飲業因徵人不易,人才短缺、導致排班不易,有業者想將休假日1天拆成2個半天,但不知是否合法?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例假與休息日之安排,以每 7 日為 1 週期,除彈性工時之情況外,每 1 週期 內應有 1 日休息日。為確保勞工獲得完整週休二日之權益,因此勞動部釋示休假日是一個完整一天的概念,休息日不得拆分為 2 個半日實施。
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以每 7 日為一週期,每一週期的起訖,由勞雇雙方議定,並依曆日連續計算,不因跨月而重新起算,且不得任意調動。

例如勞雇雙方約定星期一至星期日為一週期,以 106年為例,每一週 期依序為 1 月 23 日至 1 月 29 日、1 月 30 日至 2 月 5 日。但如約定以星期日至星期六為一週期,則每週期依序為 1 月 22 日至 1 月 28 日、 1 月 29 日至 2 月 4 日。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其中並未限定所有勞工皆應於同一日為休息日,勞工的「例假」及「休息日」,得由勞雇雙方於不違反現行規定情形下,依照事業單位營運特性 妥適編配合宜之人力及勞工的需求自行約定,並未限制僅能安排於星期六、日。

雇主若未依規定調整出勤直接沒收假日罰款2~100萬

雇主若依規定調整出勤後,國定假日上班僱主就不須另發加班費,因此106年國慶日就可連放 4 日,但若是雇主未經法定程序(企業須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之企業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實行)調整出勤,就直接沒收假日,則雇主是違反勞基法依規定可罰款2萬~100萬元。

勞動部已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可適用勞基法第30條第3項的8周彈性工時,出勤日與非上班日可彈性對調。且若要作出勤調整變動,企業須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之企業則須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實行。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因此應做好薪資及人力工時安排調度,以共創勞資雙贏。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23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 ,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 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 、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 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 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 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 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
前項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30-1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 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 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其延長 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
三、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條第一項之限制。但雇主應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 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條規定適用本法之行業,除 第一項第一款之農、林、漁、牧業外,均不 適用前項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34條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 之前項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勞動基準法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 ,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 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四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十六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 ,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 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 。但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其工作時數不受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勞動基準法第37條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 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勞動基準法第79條
有下列各款規定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或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七條限期給付工資或第三十三條調整工作時間之命令。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
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後加班新規定計費方式及勞雇雙方協商調整例假同意書範本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前於107年1月31日經總統公布,自107年3月1日施行。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秉持安全與彈性之原則,堅持勞工權益「四不變」,即「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並考量勞動現場之實際需求,增加「四彈性」。

有關「輪班換班間距」之原則11小時正式上路,配合「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修正,勞動部105年9月10日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核釋例假安排之令釋亦將同步廢止。 另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範圍及第36條第4項指定行業,將與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同步於107年3月1日生效。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勞工加班後,可依其意願,加班費或一比一換補休時數擇一。每月加班工時可延長到54小時,但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休息日加班費取消「做一給四」規定,改為核實計算。每月加班工時若經工會或勞資會同意,每個月加班最多可達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依修正後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因此應做好薪資及人力工時安排調度,以共創勞資雙贏。
 
勞雇雙方協商調整例假同意書(範例)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勞工____ (以下簡稱乙方)。緣乙方任職於甲方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職務,茲因下列原因之一:
 □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屠宰業或承載旅客之運輸業,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致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
 □因勞工從事工作之地點具特殊性(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其交通相當耗時,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
□因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致有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必要。 經雙方協商後,乙方同意於二週期內適當調整原定之例假,其間隔至多十二日,並訂立條款內容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實施期間及方式:
(一)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配合甲方調整例假。
(二)實施期間甲方應考量乙方之健康及安全。
(三)實施期間乙方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覺得不能負荷,可隨時終止例假之調整,並回復原定之例假。
(四)實施期間如調整例假之原因消失,甲方應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例假,不得藉故拖延。
二、權利義務之其他依據: 甲乙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除前述事項外,其餘仍依原約定之勞動條件為之,甲方不得作任何變更。
三、甲方有違反本同意書約定事項,乙方得終止本同意書。

四、誠信協商原則:
以上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本誠信原則另行協商。
五、同意書之存執:
本同意書一式作成二份,由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由甲方併同乙方出勤紀錄保存五年。 立同意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員工出差除旅費外若出差期間超過工時依法應給加班費
勞工奉命出差,出差期間已依公司規程提供出差津貼給員工,若其工作時間已超過平時工作時間,並有正當理由證明者,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要求雇主給予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依內政部民國 75 年 11 月 03 日(75)台內勞字第 451501 號函釋,勞工出差超過正常工時應發給延時工資略以:「勞工奉命出差,其工作時間已超過平時工作時間,並有正當理由證明者,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要求雇主給予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又內政部(76)民國 76 年 06 月 04 日台內勞字第 506181 號函釋,勞工於假日奉派出差,工資發給標準略以:「勞工於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之日奉派出差,不論是否領有差旅費,均視為照常出勤,當日工資應依該法第39條規定加倍發給。」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勞工奉命出差,出差期間已依公司規程提供出差津貼給員工,若其工作時間或就用餐、休息時間、移動時間或搭乘交通工具時間等利用休假日,公司可採代休方式換休,因加班費與補休二擇一皆符合勞基法規範。
雇主要求勞工移轉工時至他公司有違「誠信原則」自屬無效
某事業單位要求勞工簽署同意書,將加班工時移轉第三方,藉以規避給付加班費。

本案,若事業單位有將加班工時移轉第三方,藉以規避給付加班費或掩蔽超時工作之情事者,因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工之勞動條件,有強制性之規定,雇主任何營運上之調適,仍不得違反法令規定,譬如雇主要求勞工為虛偽之契約,移轉工時至他公司或是有違「誠信原則」及「公序良俗」,皆屬無效,將可依違反勞動基準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勞動基準法稱「工作時間」,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之下,於雇主之設施內或雇主指定之場所提供勞務。因此,凡勞工受同一雇主指揮、監督提供勞務,工作時間當應合併計算,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者,雇主仍應依照規定給付加班費;於休息日或假日出勤,亦應依法加給工資。事業單位要求勞工簽署虛偽之同意書,將加班工時移轉於第三方,有違「誠信原則」及「公序良俗」,自屬無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若採取將A公司員工於休息日轉移至B公司工作,雖然B公司可能減少休息日加班費成本,但是B公司仍須依勞基法規定,經勞工同意,且為該員工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職災補償責任…等)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企業規避 「一例一休」加班費及新增「特休假」手法
勞基法新制上路,有些企業取巧玩法,以六大規避例休手法,企圖規避 「一例一休」加班費及新增「特休假」,勞動部逐一解釋破解。
一、針對「事業單位進用派遣工,或將員工改為承攬,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與提供勞務之人,雙方是僱傭、派遣或攬,須依個案事實認定。
2.事業單位對提供勞務的承攬人,如有行使指揮監督事實,經認定勞雇雙方存有從屬性,則該事業單位與勞工間為僱傭關係,雇主應依勞動法令辦理勞工權益相關事項。

二、針對「科技大廠遭爆藉故將國定假日、休息日與工作日調移,以規避加班費」,勞動部說明如下:

1.國定假日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要放假。雇主如果確實有需要,可以經
勞資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但要經勞工同意。
2.休息日係由勞資雙方協商排定,如有調整,須經勞工同意,非由雇主單方
面變更。






 

三、針對「部分事業單位改僱用按時計酬工作者,或 A 公司員工至 B 公司工作,以減少休息日出勤之成本」,勞動部說明如下:

1.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按時計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別休假、提繳勞工退休
金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權益。
2.同理,A 公司員工至 B 公司工作,A、B 公司均須依勞基法規定,為其員工
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等),而且事業單位也還要兼
顧流動率等管理責任,兩相比較,事業單位未必節省成本。

四、針對「勞工於休息日出勤 1 小時,請事假 3 小時」,勞動部説明如下:

1.本部曽於民國 82 年 6 月 4 日函釋,勞工原已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嗣後請事病假致未全日出勤時,除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2.有關勞工已與雇主約定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因其已有提供勞務之義務,嗣後因其個人因素無法履行原約定之工作時數者,依 82 年函釋精神,除休息日當日工資仍應照給外,當日請假時間之工資依事、病假給薪規定辦理。


五、針對「企業將特休假未休之工資改為年終獎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是為了提供勞工休憩之用,休假日期由勞工依
照自己意願決定。雇主可提醒或促請勞工排定休假,但不可以限制勞工僅得一
次預先排定或在特定期日前休假。
2.至於因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不論沒有休的原因
為何,雇主都應該發工資。
3.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務,與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
勞工年終獎金的福利性質概念不同,雇主擅自更改勞動契約,並以年終獎金替
代特別休假未休工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六、針對「一例一休老闆如何少發獎金,工總教資方將年終獎金改為發給特休工資及加班費之年終奬勵金」,勞動部説明如下:

1.事業單位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
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2.有關特別休假、加班費及休假日等規定,是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的法定義
務,與年終獎金福利性質的概念不同。
3.勞工的工資、獎金或福利等,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雇主如要將勞
動契約內的年終獎金改為年終獎勵金,應該由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可以單方
面變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工為事業單位重要的夥伴與資產,應疼惜勞工,建立勞資互信,有難時勞工才願共體時艱,亦才能使事業永續經營。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企業如何因應一例一休制一例一休制上路,且行政院勞動部與各縣市政府持續擴大勞動檢查範圍,且106年起出勤紀錄必須記錄到分鐘,加上雇主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依規定須保存五年(雇主保存勞工出勤紀錄之年限由 1年修正為 5年),罰鍰額度亦提高到新臺幣 9 萬至 45萬元。
因應一例一休制及行政院勞動部與各縣市政府持續擴大勞動檢查範圍,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1.使用出勤作業系統(如刷卡、打卡、行動打卡)詳細記錄出勤狀況,另外加盟連鎖總部負責人事部門必須定期盤查加盟連鎖體系人事管理之勞動條件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管理規定與措施的合法性及定期督查各加盟連鎖門市分店實際落實執行情形與出勤記錄保存狀況,以避免誤觸違法或引發不必要的勞動申訴與勞資對立衝突。
2.加盟連鎖總部人事部門須督導各加盟連鎖門市分店店長與員工在協調排班時,遵守政府假日及休日的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年假的部份也請各加盟連鎖門市分店店長與員工,協調將全年休假日扣除春節連休日數後,分攤到每個月(需特別注意的是年度出勤排班表要能夠清楚顯示調移的假日),且在排定全年休假日時,將出勤日除外,依照休假日數進行安排休假,至於未能休足的天數得以代金補償給員工。
3.為了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工問題於未然,藉以增進企業內勞資雙方的溝通,減少引發不必要的勞動申訴與勞資爭議,使勞資雙方凝聚共識,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特別是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中大型加盟連鎖企業,應盡速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之規定召開勞資會議。
4.為因應每週工時 40 小時,勞資雙方可採取全面週休2日甚至3日,或是連續休假方式因應;
1.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為適用同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行業(中華民國92年3月31日?勞動二字第0920018071號)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採 2週彈性工時,彈性調整後每日正常工時調整為 10 小時,一週工作 4 日,週休 3 日,2 週正常工時總數為 80 小時。
2.例如(第 30 條之 1指定行業)批發及零售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採4 週彈性工時,彈性調整後每日正常工時調整為 8 或 9 小時不等,每週皆休 2 日以上,甚至可連休 5 日,4週共休息 10 日,正常工時總數為 160 小時。
3.例如(第 30 條第 3 項指定行業)餐飲業及娛樂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可採8 週彈性工時得將 8 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48 小時。
更多更詳細 勞工工作時間勞動基準法應知實務知識及經驗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店面頂讓店面廣告--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高雄新興大學外租地火鍋店(頂讓) 台中市西區寶寶攝影店(頂讓) 高雄鳳山衣服/鞋子/包包店(頂讓) 新竹市夜市炸雞店面跟設備(頂讓) 新竹市區商場旁
養生按摩店(頂讓)
近西門捷運站55坪黃金店面(出租)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執行業務者實務及案例-獨資經營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薪資費用及伙食費-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獨資經營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代書等執行業務者獨資設立其個人事務所執業,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8條規定,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
 
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屬其個人之生活費用,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不得列支其本人之伙食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代書等執行業務者獨資設立其個人事務所執業,是不得列報本人的薪資費用及伙食費。且在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區分清楚執行業務所得與薪資所得之差異,以避免因適用法令錯誤而短漏報稅額。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不用獲得授權即可使用 
-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執行業務者相關稅法條文

所得稅法第11條

本法稱執行業務者,係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工匠、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本法稱營利事業,係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
本法稱公有事業,係指各級政府為達成某項事業目的而設置,不作損益計算及盈餘分配之事業組織。
本法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為限。
本法稱合作社,係指依合作社法組織,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並依法經營業務之各種合作社。但不合上項規定之組織,雖其所營業務具有合作性質者,不得以合作社論。
本法所稱課稅年度,於適用於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時,係指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所得稅法第14條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其帳簿、憑證之查核、收入與費用之認
列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
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
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
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前項規定於勞務準用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6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執行業務者,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醫師、藥師、助產師(士)、醫事檢驗師(生)、程式設計師、精算師、不動產估價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師、地政士、記帳士、著作人、經紀人、代書人、表演人、引水人、節目製作人、商標代理人、專利代理人、仲裁人、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書畫家、版畫家、命理卜卦、工匠、公共安全檢查人員、民間公證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不用獲得授權即可使用 
-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執行業務者列報進修訓練費用應依規定開立免扣繳憑單
 

國稅局查核執行業務案件時,屢查獲業者列報進修訓練費用,卻未依規定開立免扣繳憑單情形,支付該筆費用雖無需先行扣繳稅款,惟依稅法規定,未依限填報免扣繳憑單,仍需處以罰鍰。

執行業務者派員參加所屬同業公會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支付之教育訓練費用,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辦理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但同業公會已就收取之費用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者,免再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當年度如有上開支付教育訓練費用情形,務必依限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以免遭受處罰。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不用獲得授權即可使用 
-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執行業務者承租房屋於給付租金時未扣取稅款處0.3倍罰鍰
一扣繳義務人甲君向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承租房屋,每月給付租金總額100,000元,甲君漏未於給付租金時扣取稅款,經該局查獲,核定甲君年度每月應扣未扣稅額10,000元,除限期責令甲君補繳應扣未扣稅額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分別按每月應扣未扣稅額處0.3倍之罰鍰,全案未提起復查確定。
執行業務者(即扣繳義務人)向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承租房屋,倘每次給付之租金總額超過20,000元,應於每次給付時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規定扣取稅款10%,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已扣取稅款,另於隔年一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以免受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扣繳義務人如有類似情形漏未扣繳稅款者,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僅須加計利息免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處罰。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不用獲得授權即可使用 
-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執行業務者負責人變更應如何辦理稅籍變更?

經營補教業補習班、安親班、托兒所、養護院所、診所、個人事務所等執行業務者,若有經營權頂讓或是有變更負責人等行為發生,應注意另行編配統一編號,以避免誤歸課原負責人所得。
經營權頂讓或是有變更負責人等行為發生,執行業務者所應持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及「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辦理註銷稅籍,另應檢具文件,至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設立登記,執行業務者於年度中辦理註銷,至遲應於次年1月底前辦理申報及填發扣(免)繳憑單,以免逾期受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業者,獨資執行業務者變更負責人,因經營主體不同,應另行編配統一編號,以避免誤歸課原負責人所得。
原單位應持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及「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辦理註銷稅籍,另新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至所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設立登記:
一、填寫完整之「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並加蓋扣繳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二、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影本。
三、負責人及扣繳義務人身分證影本。
四、所在地房屋稅單影本,如為承租房屋請加附租賃合約書影本。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不用獲得授權即可使用 
-創業加盟開店應知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執行業務者應就其全年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執行業務所得
所得稅申報期間許多醫師、律師等執行業務者詢問其若未設帳記載,可扣除多少必要費用等問題,依據財政部頒訂96年度執行業務者必要費用標準加以彙整說明。

執行業務所得,是以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執行業務者如未記帳,則可直接減除以下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說明如下:

一、96年度增訂兩類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職能治療師為收入之20%,營養師為收入之20%。

二、申報期間經常詢問項目:

(一)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收入,其必要費用為減除18萬元後之金額之30%,屬自行出版者,則為75%。

(二)律師為收入之30%、地政士為收入之30%、藥師為收入之20%〈全民健保收入92%〉、一般佣金為收入之20%、保險佣金為收入之26%、表演人為收入之45%、程式設計師為收入之20%、書畫家為收入之30%、仲裁人為收入之15%、工匠為工資收入之20%〈包工包料62%〉。

(三)中醫、西醫必要費用標準:
1.健保收入〈含自負額收入〉為健保局核定點數乘以78%、健保掛號費為收入之78%。
2.非屬健保收入:醫療收入〈含藥費〉,中醫為收入之45%,西醫小兒科、內科、耳鼻喉科、牙科、眼科、皮膚科、家庭醫學科均為收入之40%,婦產科、外科、骨科為收入之45%,精神病科為收入之46%、其他科別為收入之43%。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創業者開店業者,執行業務者並非營業人或營利事業,所以其執業之收入不需要申報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執行業務者應就其全年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之執行業務所得,列報於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各執行業務者應留意辦理申報,以免短漏報而受罰。
更多更詳細 執行業務者稅法上應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文章標籤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法律實務及案例- 牛肉麵店使用過期麵條依偽造文書妨害農工商罪等罪起訴-創業加盟開店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牛肉麵店使用過期麵條依偽造文書妨害農工商罪等罪起訴
知名牛肉麵店被查出使用過期麵條,員工3人涉嫌擅自竄改即將過期的麵條標籤、或將其重新包裝並偽造製造日期後繼續販售,台中檢方依偽造文書、虛列標記妨害農工商罪嫌等罪起訴。
檢調與員警稽查查出該知名牛肉麵店經理為降低成本起訴,指示員工用白板筆劃掉原本保存期限被劃掉,讓過期麵條能繼續販售。另冰箱內亦有貯存逾期食品滷豆干和牛筋,因此祭出行政裁罰60萬。
檢方依證人證詞、查扣貨品出貨單、店內採購明細表與LINE通訊紀錄等證據,依偽造文書、妨害農工商罪嫌將涉嫌等3人起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秉持自主管理精神,加強內部管理與員工教育訓練,務必列管並檢視食材原料期限,不得放到過期。且原料應依先進先出原則管控且逾期絕不使用,並就所販售之食品負責,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
只要有儲放逾期食品就是違法最高罰2億

知名連鎖麵包店離職員工向媒體投訴指其使用逾期食品原料,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8月7日現場稽查發現6項逾期原料,以及3項食品衛生缺失,要求8月14日以前改善完成,屆期不改依食安法第8條可處6萬至2億元。

知名連鎖麵包店業者強調這些逾期原料是廠商的試用包,未用來製造產品販賣給客人,衛生局將向原料商查證確認後處分。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儲放逾期食品依食安法第15-1-8條可處6萬至2億元,這部分不會因為你有使用或沒有使用,只要有儲放逾期食品就是違法,使用過期產品依法可罰6萬到2億。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或第十六條規定。
三、經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
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所為禁止其製造、販賣、輸入或輸出之公告。
前項罰鍰之裁罰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經依第四十一條規定查核或檢驗者,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查核或檢驗結果,為下列之處分:
一、有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或第十六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沒入銷毀。
二、不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所定標準,或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者,其產品及以其為原料之產品,應予沒入銷毀。但實施消毒或採行適當安全措施後,仍可供食用、使用或不影響國人健康者,應通知限期消毒、改製或採行適當安全措施;屆期未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三、標示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及第三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或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或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者,沒入銷毀之。
四、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命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之產品,如經查無前三款之情形者,應撤銷原處分,並予啟封。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應予沒入之產品,應先命製造、販賣或輸入者立即公告停止使用或食用,並予回收、銷毀。必要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代為回收、銷毀,並收取必要之費用。
前項應回收、銷毀之產品,其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販賣、輸入、輸出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產品之食品業者,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布其商號、地址、負責人姓名、商品名稱及違法情節。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連鎖炸雞排店使用及貯存逾期原料違食安法最高罰2億 

連鎖炸雞排店疑似供應逾期原料予下游商,衛生局於108年1月22日至土城製造地進行稽查,現場查獲生鮮及醃漬雞肉品原料疑似逾期,計8品項總共2,943公斤,並立即現場予以封存,倘經查證使用逾期原料,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108年1月22日至製造地稽查原料使用貯存情形及環境衛生,結果有貯存逾期原料、逾期報廢品無專區存放、無產品驗收紀錄及進貨憑證等多項缺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即食安法)第8條第1項之規定,已責命業者限期改正,倘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可開罰6萬到2億元罰鍰。此外,查獲原料盛裝籃外效期標示逾期,分別為「骨腿(生鮮)(有效日期107.11.23)」、「三節雞翅(生鮮)(有效日期2018.11.11)」、「尾椎(生鮮)(有效日期2018.10.2)」、「雞心(生鮮)(有效日期108.1.9計)」、「7號大胸(醃漬)(有效日期107.4.22)」、「三節雞翅(醃漬)(有效日期2017.12.24)」、「骨腿(醃漬)(有效日期2018.4.3)」、「1號去皮半雞胸(醃漬)(有效日期2019.1.17)」等違規貯存及使用疑似逾期原料,前述8項食品原料業者聲稱係使用舊籃盛裝,目前衛生局刻正追查中,若查獲仍販售逾期問題產品,將依違反食安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對於食安切莫心存僥倖,應秉持自主管理精神,原料應依先進先出原則管控且逾期不得使用,並就所販售之食品負責,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販售逾期食品至少處6萬元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屏東縣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稽查屏東縣典○有限公司及高雄市福○有限公司是否加工及販售逾期食品,典○公司現場查獲逾期太空鴨449箱、冷凍雞腿4,377箱,共計4,826箱,另太空鴨分切之半成品113籃,總計72,322.57公斤均予以封存。
經查下游多為餐飲業者,因該公司無法釐清出貨之產品是否使用到逾期原料,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已請涉及之9縣市地方政府衛生局全面清查,並將涉嫌產品預防性下架,全案已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移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應落實自主管理,過期食材視同廢棄物,應即時清理移至垃圾廢棄區或予明顯區隔,確保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
 
 逾期蛋黃粉製售產品最高罰鍰2億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執行聯合調查,查獲有業者疑涉以逾期「蛋黃粉」原料製造「甘益壯」、「健衛樂」、「好欣泉」等28項產品,現場查獲之疑慮品項及逾期蛋黃粉原料均由檢調及衛生單位依法查扣或封存計51,181公斤。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有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之情事,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及餐飲業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對於食安切莫心存僥倖,應秉持自主管理精神,原料應依先進先出原則管控且逾期不得使用,並就所販售之食品負責,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安法第7條第5項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免觸法。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食藥署查獲違規使用逾期食品添加物及原料製作產品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與衛生局於104年12月1~4日查獲浤X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逾期食品添加物及原料-洋蔥粉、油性辣椒精、水性辣椒紅、檸檬香料、甜味劑、胡蘿蔔素、肉類軟化劑、多磷酸鈉、黃色四號等9項於泰式果香海鮮、去皮巨魷足(深海大魷足)及黃金魚卵等3項產品,並責令業者下架回收違規產品。
查察浤X食品使用逾期食品添加物及原料一案,確認該等違規產品銷往臺北市漁市場劉姓販售商,另於優食網網站平台販售泰式果香海鮮及去皮巨魷足(深海大魷足) 2項違規產品,相關業者均已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應使用保存期限內之食品添加物及原料,使用逾期食品添加物,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創業加盟開店建構「食品業者三級品管」確保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稅務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稽查過期食品流向依法開罰違規業者
有關屏東業者收購過期肉品後轉賣之情事,臺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與衛生局13日完成轄內大賣場廚餘流向首次稽查。

臺北市環保局經實地稽查16家大賣場均無廚餘清除紀錄,現場無法勾稽廢棄物數量及流向,多數業者亦無法提出廚餘處理或再利用契約書, 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前,應與合格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清運時應做成清除紀錄,以確認廢棄物流向。該局已針對16家業者開單告發,將依業者違規情節輕重,分別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下載:大賣場稽查情形)。 環保局表示,此次稽查行動只是第一步,為表達環保局與衛生局打擊非法再利用,維護食安之決心,除大賣場外,將會同衛生局繼續擴大調查有大量生鮮食材及廚餘之超級市場、團膳及大型飯店等業者,瞭解過期食品(材)、廚餘等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與再利用情形。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轄內大賣場及5家再利用機構(養豬場)進行全面追查,查核內容包括列管事業 ( 大賣場 ) 網路申報情形、廚餘及廢食用油貯存情形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合約、再利用紀錄保存等項目,經查業者均有部分缺失,環保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業者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即刻改善,同時亦將再度前往複查。( 本市量販店及廚餘再利用機構稽查彙整說明.doc/ 廚餘流向稽查結果彙整表 (5).docx )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應落實自主管理,過期食材視同廢棄物,應即時清理移至垃圾廢棄區或予明顯區隔,確保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另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均應簽訂契約及作成紀錄並保存備查。若涉及過期食材改標、竄改標示,尤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修法後,除提高行政罰鍰額度最高至2億元外,亦涉偽造等刑法。

更多更詳細 使用及販售逾期食品 法務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實務法規案例(聯合稽查健身中心沒有建築公安申報二度累犯罰6萬)-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聯合稽查健身中心沒有建築公安申報二度累犯罰6萬

台北市消保官檢查158家公私立健身中心,初檢不合格28家,不合格率達17%,有14家等複檢,今年首度檢測空氣品質。

次聯合稽查查核重點包括「健身房設備及安全管理」、「建築物安全」、「室內空氣品質」、「消防安全」及「人員、場地及衛生管理」等5大項目。環保局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管本市樓地板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運動健身場所,首度配合體育局專案稽查轄內29間列管之公私立健身中心,在台北市29家列管的健身中心,有二家被抓到二氧化碳濃度超標,目前都加裝空氣循環設備等等改善過關。另沒有建築公安申報有7家,其中有一家二度累犯開罰6萬,12月底前未改善最高開罰30萬,履約保證共8家不合格。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業者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且應積極做好各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措施,主動申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以避免日後相關爭議產生。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相關法律條文
建築法第73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建築法第 77-2條 
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四、不得妨害或破壞保護民眾隱私權設施。
前項建築物室內裝修應由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之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
室內裝修從業者應經內政部登記許可,並依其業務範圍及責任執行業務。
前三項室內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 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建築法第9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申報者。
五、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經領得使用執照,擅自供人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六、違反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一款規定,未依核准期限使用機械遊樂設施者。
七、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常時投保意外責任保險者。
八、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實施定期安全檢查者。
九、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四款規定置專任人員管理操作機械遊樂設施者。
十、未依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二項第五款規定置經考試及格或檢定合格之機電技術人員負責經常性之保養、修護者。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其所有權人、使用人違反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執行法第27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行政執行法第30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百貨賣場歲末年終公安檢不合格罰鍰12萬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屆,各大百貨、賣場及大型餐廳為因應春節期間及舉辦尾牙活動常於短時間內湧入大量採買年貨之人潮,北市府為保障市民消費安全,針對大型百貨賣場進行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共計檢查34間場所。
無預警的動態公共安全檢查,其中違反建管法令者有1家,為「台灣優OO有限公司」漢中店,違規事由為「2-4樓排煙室內堆積雜物,嚴重影響人群之逃生避難」,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除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裁罰新臺幣12萬元罰鍰外,都市發展局並已要求限期改善。另消防設備不合規定者計有2家,消防局已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以上3家分別於1月16日及1月19日再次複查,目前均已合格。
政府於歲末年終期間執行公共安全聯合檢查已行之有年,且已列為每年維護公共安全之重點工作項目,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自主安全管理上一定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建管處除了平時落實各類場所公安申報管理外,更持續辦理不定期之「抽檢」。針對大型百貨賣場於歲末年終期間進行動態公共安全檢查藉由檢查讓業者加強於該期間對貨品堆放及動線妥為規劃,並對於業者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管理意識有所助益。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公安聯合稽查5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由建管處、消防局、商業處、警察局、觀傳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政風處等單位聯合稽查,公安稽查小組分別於10月22、24、26日下午、晚上,針對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等場所依各業務權管範圍無預警機動稽查,共計檢查18家,結果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

按規定不合規定場所除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外,並同步於網路公告,以提醒消費者不要至該場所消費。
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無預警機動稽查,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業者應有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提供消費者一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以免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和遭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及網路公告影響營運商機。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顧客店內滑倒受傷,安全管理人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被起訴

法院繼97年六月判麥當勞賠償在店內受傷五歲兒童後,嘉義市王姓女子96年八月間到遠東百貨嘉義店,在電扶梯前摔成右腳第五蹠骨骨折傷害,王姓女子認為店內地板有高低差斜坡,地面濕滑未設止滑警告措施,導致她摔倒受傷,故報警處理且控告主管安全襄理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嘉義地檢署於97年七月偵結,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遠東百貨主管安全劉姓襄理。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案件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如店內地磚或地板光滑,因下雨或其他因素導致店內潮濕,店家業者應善盡安全維護責任,避免顧客因故而受傷,可在潮濕處加裝一塊止滑毯或貼止滑條,並且塑立一「潮濕請小心行走」警語。如有提供電扶梯,應在各樓層電扶梯出入口處加裝數條止滑條及警語「斜坡處請小心行走」,已善盡安全維護責任。

營利事業開店創業加盟應知實務案例及稅務法規-法律稅法法務S.O.P教育訓練 
-創業加盟開店經營管理法律法務及稅法稅務實務知識及案例知識庫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公安聯合稽查5家不合格
臺北市政府由建管處、消防局、商業處、警察局、觀傳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政風處等單位聯合稽查,公安稽查小組分別於10月22、24、26日下午、晚上,針對餐廳、電影院及飲酒店等場所依各業務權管範圍無預警機動稽查,共計檢查18家,結果有5家消防安全設備不合規定

按規定不合規定場所除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外,並同步於網路公告,以提醒消費者不要至該場所消費。
針對消防安全不合格場所無預警機動稽查,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業者,業者應有強化及落實公共安全,提供消費者一安全及優質之消費環境,切勿任意堆置雜物及貨品於安全門或梯間、防火鐵捲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以免阻礙逃生動線而造成公共危險和遭現場張貼不合格告示及網路公告影響營運商機。

更多更詳細 公共安全稽查(安檢、公安)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
(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
(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創業網  開店知識網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實務(臺北市衛生局公布文創商圈餐飲稽查結果)-開店創業加盟法律稅法法務知識庫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文創商圈餐飲稽查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華山、松菸、中山、艋舺龍山等文創園區周邊商圈餐飲業者進行專案稽查,共稽查80家業者,初查結果51家有衛生缺失,經限期改善後,複查結果皆符合規定。初查結果缺失項目前三名依序為「未能出示從業人員完整體檢資料」、「未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及「食材未分區或直接放置地面」。
 
本次專案稽查重點係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針對「人員衛生」、「設備與器具衛生」、「作業場所衛生」、「食材處理與製程衛生」及「食品業者登錄」等5大面向進行稽查。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確保食品業者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最基本要求,倘違反規定,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此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如未完成登錄,且經要求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者,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餐飲業作業環境衛生之維護及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習慣很重要,且應落實自主管理,確實掌握「5要」秘訣: 「從業人員要體檢」、「食材管理要分區」、「設備器具要乾淨」、「作業環境要清潔」、「食品業者要登錄」才是永續經營之道。


產品有變質或腐敗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8月22日接獲大OO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主動通報7月4日及7月18日製售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2000mL)」產品,經民眾客訴反映有懸浮物之情形,該公司自8月19日主動停止問題產品生產線,並採預防性下架及回收3月5日至8月18日生產之該規格產品,於8月24日前完成下架,預計9月30日前回收完畢。另有關該產品生產製造問題,已移請所轄桃園市衛生局至工廠調查。

衛生局8月22日接獲業者主動通報後,立即至市面抽驗該規格產品,目前尚在檢驗中,倘產品涉有變質或腐敗之情形,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據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食品業者經本局通知其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於24小時內通知產品販賣或物流據點下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餐飲業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不得製造販售有變質或腐敗之食品,倘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以下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食品抽驗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
項:
一、品名。
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
標示之。
三、淨重、容量或數量。
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
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
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
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六、原產地(國)。
七、有效日期。
八、營養標示。
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
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
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
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特殊營養食品、易導致慢性病或不適合兒童及特殊需求者長期食用之食品,得限制其促銷或廣告;其食品之項目、促銷或廣告之限制與停止刊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
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定辦法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違反前項廣告規定之食品業者,應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
違反第二十八條有關廣告規定之一,情節重大者,除依前二項規定處分外,主管機關並應命其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且應自裁處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於原刊播之同一篇幅、時段,刊播一定次數之更正廣告,其內容應載明表達歉意及排除錯誤之訊息。
違反前項規定,繼續販賣、供應、陳列或未刊播更正廣告者,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所為公告。
二、違反第七條第五項規定。
三、食品業者依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所登錄、建立或申報之資料不實,或依第九條第二項開立之電子發票不實致影響食品追溯或追蹤之查核。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四條所定管理辦法中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及第三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依第二項公告之事項、第二十六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
八、除第四十八條第八款規定者外,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所定標準中有關食品添加物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
九、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所為之公告。
十、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所規定之查核、檢驗、查扣或封存。
十一、對依本法規定應提供之資料,拒不提供或提供資料不實。
十二、經依本法規定命暫停作業或停止販賣而不遵行。
十三、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未辦理輸入產品資訊申報,或申報之資訊不實。
十四、違反第五十三條規定。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 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
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 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一、違反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未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第二項或第三項規 定未設置實驗室。
二、違反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未辦理登錄,或違反第八條第五項規定,未 取得驗證。
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
四、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未開立電子發票致無法為食品之追溯或追蹤 。
五、違反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未以電子方式申報或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 之方式及規格申報。
六、違反第十條第三項規定。
七、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或第十九條所定標準之規定。
八、食品業者販賣之產品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八條所定食品添加物規 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
九、違反第二十二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通報轄區主管機 關。
十、違反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未出具產品成分報告及輸出國之官方衛 生證明。
十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公告之限制事項。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北市抽驗小吃店大腸桿菌超標最高可罰鍰300萬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5月中旬針對連鎖超商、賣場、小吃店及涼麵販售商等進行涼麵食品抽驗,總計抽驗50件,其中2件經初、複抽結果大腸桿菌群皆超過標準值,不符衛生標準。

北市衛生局初、複抽查仍不合格的業者包含台北市大安區經營小O專業涼麵老店,以及台北市永安O涼麵,兩者大腸桿菌群超標,高於標準值1000MPN/g以上。針對不符規定業者,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餐飲業衛生不佳,依食安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如查獲不符規定之情事,要求限期改善後仍未改善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加強自主管理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品保制度、原物料來源,確實執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進行強制檢驗、設置實驗室、接受衛生安全管理驗證等,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及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
消保處稽查配合線上送餐App餐飲業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六都稽查配合線上送餐App餐飲業者進行食材抽驗及廚房衛生管理查核。抽驗結果,蔬菜抽驗20件有2件農藥殘留超標;廚房衛生管理查核26家有20家廚房環境衛生不合格,有6家食材逾期,查核結果請各地方政府依法查處,儘速督促業者改善,並對農藥超標蔬菜進行溯源作業。
 「食材衛生安全」及「廚房環境衛生管理」進行抽驗及查核,其結果如下:
一、食材衛生安全:
 (一)雞蛋:檢驗項目「四環黴素類7項」、「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分析(二)48項」及「芬普尼」。抽驗12件全數合格。
 (二)蔬菜:檢驗項目為「多重農藥殘留分析374項」。抽驗20件,有2件農藥殘留超標。

二、廚房環境衛生管理:
(一)廚房環境衛生:查核26家,有20家不合格。
(二)食材貯存及使用(食材有無逾期):有6家食材逾期情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如有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之情事,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經初、複抽結果食品衛生標準不符規定最高罰300萬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5月底即展開市售滷味、麵食、三明治、飯糰、便當、漢堡、輕食餐點等即食熟食食品抽驗,共計抽驗50件即食熟食食品,其中2件熟食便當經初、複抽結果衛生標準仍不符規定。
經初、複抽結果衛生標準不符規定,不合格率4%,對於不符規定業者,均已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3款之規定,處分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程中食材、器具、包裝過程遭受污染,或者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適環境。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開店商家特別是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 應做好衛生安全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凡與食品直接接觸用水需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生熟食、刀具、砧板要分開使用,以免交叉汙染,調理食品前後操作人員要徹底洗淨雙手,選用新鮮食材並且控制販售量,注意食品 色澤及氣味是否正常,不製作大量屯積販售,做好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抽驗素食 素蝦丸攙葷、香雞排標示不實最高罰600萬

新北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素食產品,此次共抽驗20件市售素食產品,發現有2件不符規定,1件攙葷、1件標示不實,已令業者下架並依法查處。

抽驗20件市售素食產品,檢測出2件不合格的產品中,1件素蝦丸被檢出含魚成分,對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及第31條的規定處分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款;另1件香雞排外包裝標示為「奶素」,卻被衛生局檢驗出微量牛、雞成分,已移請製造地的桃園縣衛生局接手調查,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及32條規定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食藥署啟動餐盒食品工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稽查專案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將啟動「餐盒食品工廠HACCP稽查專案計畫」,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該類食品業者作業場所進行稽查。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符合性、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業者登錄、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電子上傳資訊)及午餐之成品與半成品抽驗等,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不符合規定者,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追溯追蹤系統/非追不可(電子上傳資訊)及抽驗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設置專任專門職業人員涉違反食安法第12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食品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做好食材來源管控,其倉儲管理、製造及運輸流程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規定。

開餐飲店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將遭污染蛋品混製成液蛋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配合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於107年8月11日同步搜索稽查「元O蛋品有限公司」及其供應商,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及長蛆之蛋品混製成液蛋,現場已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封存全數相關產品共計1,620.5公斤,並命元O蛋品有限公司」平鎮新光廠暫停作業;另於龍潭廠查獲貯存逾期液蛋1,260包,桃園衛生局已全數封存。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變質或腐敗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依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1日公告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4項及第16條情節重大認定原則」,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食品及餐飲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食品業者製造、加工產品時應依食安法善盡自主管理之責,落實食品供應商管理,做好食材來源管控,其倉儲管理、製造及運輸流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產品品質則應符合衛生標準。
 
更多更詳細 餐廳稽查食品抽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品牌形象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ican168blo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