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g 27 Mon 2007 08:33
創新經營傳統粗重的搬家業用不同的樣貌呈現出來
- Aug 27 Mon 2007 08:29
網路開店或拍賣生意不好,有些是本身經營管理不當所造成
如
1. 服裝的照片拍的很沒有真實感
2. 你所挑選的樣式沒有賣點
3. 材質和服裝特點的規格描述寫的不清不楚
4. 照片沒有拍到重點
5. 商品標題不搶眼無法招來買氣
因此首先你應站在買方立場思考三點
1.買家是如何尋找到他所需的商品,
2.什麼字眼對買家最有吸引力,
3.會買這項商品的買家究竟關心什麼,
以決定該下那些標題文字。
ps:可透過分類瀏覽與點選Yahoo!奇摩拍賣參考同類商品交易好的賣家下標題字眼,去設定搜尋的關鍵字。
更多熱門開店創業行業探討 > 網路開店經營技巧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 Aug 27 Mon 2007 08:27
經營書局店家趣聞軼事
- Aug 27 Mon 2007 08:23
補習班招生廣告內容,應載明核准立案之機關及文號且不得誇大不實
依規定補習班招生廣告內容,應載明核准立案之機關及文號 。且招生廣告以名稱、班址、科別、師資及課程內容、班數、招生 人數、開課日期、上課時數及時間、修業期限、入學資格及收費標準為限, 不得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違反規定,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減班招生或停止招生之處分。
另補習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分別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減班招生或停止招生之處分 :
一 未按期填列表冊,置班備查者。
二 課程、教材或教學方式違背教育目標者。
三 名稱未照規定記載者。
四 未經核准擅自增設類科、擴充班舍、班級或變更班址、班主任者。
五 發給不實結業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者。
六 刊登、傳播、印發或張貼誇大不實之招生宣傳文字或圖表者。
七 缺乏教學必要設備者。
八 公共安全衛生設備不合規定者。
九 學生人數與班舍面積之比例不符第十二條之規定者。
十 未依規定招生、收費、退費或招生行為不當者。
十一 聘用外籍教師未依照規定辦理者。
十二 班舍租借或提供他人使用者。
十三 其他違反本規則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者。
另補習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廢止原核准立案:
一 經主管機關限期命其整頓改善而逾期不改善,其情節重大者。
二 核准立案後未招生或無故停止招生逾三個月而未報備者。
三 經減班或停止招生處分,而仍繼續招生者。
四 公共安全設備經複檢後仍不合格者。
五 涉及國家考試、聯招或各級學校考試洩題案,其情節重大者。
六 其他違反本規則或相關法令之規定,其情節重大者。
參考資料: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及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 Aug 27 Mon 2007 08:14
補習班開班授課前應先申請立案登記且向國稅局辦理扣繳才可對外招生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
本規則所稱補習班,指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 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之短期補習班。
法人或人民團體經向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或核准舉辦之活動課程, 應依有關法規辦理,不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參考資料: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及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更多 創業開店熱門行業探討 > 補教業立案探討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 Aug 27 Mon 2007 07:43
設立私立小型課輔班,稅捐的部份,要繳那些稅呢?
- Aug 26 Sun 2007 22:05
開店擺攤創業新手聽我勸說利潤不要抓太低,不然你會白做工甚至虧損。
- Aug 26 Sun 2007 22:04
衣蝶百貨將出售包括台北館、S館、桃園館、嘉義館
- Aug 26 Sun 2007 22:03
校內工讀生,時薪要95!全國連署
【校內工讀生,時薪要95!全國連署】
同學,您就讀的學校,校內工讀給到時薪95元以上了嗎?如果還沒,快號召你的同學、朋友、家長…等,一同來連署吧!要求校內工讀生,時薪要95!
校內工讀的目的,就是要讓許多有經濟上困難的學生,能在校內安心工作、謀取一份基本的薪資繳納學費與生活、順利完成學業。然而,現在諸多學校給的校內工讀工資,竟然才70~90元、遠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時薪95元。導致許多學生課餘就是每天投入4小時工讀,一個月也僅能賺取6000元左右,連學費都無法負擔、生活也發生嚴重困難,根本不符合原本校內工讀的美意,反而使工讀生成為學校的「廉價勞工」。
許多校內工讀的工作,也不比一般正職人員來得輕鬆。協助運送公文、維護校園環境、進行各式各樣的基層業務,但領取的薪資卻遠低於同樣工作正職人員的薪資(甚至未達三分之一),甚至許多未享有「勞健保」,導致發生工作意外求償無門。教育部近年縮減學校人事費用、正職遇缺不補,校方開始大量採用工讀生分擔原來正職工作,但卻給予其極低薪資來壓低人事成本,相對地學費和各式費用卻不斷攀高,使學生辛勤工作仍無法負擔學業費用,真不知台灣諸多這樣的大專院校,是在辦學還是在牟利?
相對地,勞委會和教育部對這樣的情況也始終不置可否、放任不管。日前勞委會聲稱「是否要給予95元,這要再行研究」、「要看有沒有雇傭關係」。但教育部在過去即明確提出:「各校工讀時薪係依據國內最低基本工資(現行為時薪95元,月薪17280元)」(教育部高教司,2005.09.26,官方聲明稿),現今卻默不吭聲,兩方現在簡直在互踢皮球、放任學校恣意而為。勞委會甚至提出了「公校工讀不需給予95元時薪」、「私校才需要」此種沒有合理性的二分法,枉顧兩者學生在工讀上與校方的「法律關係皆完全相同」,卻將其任意劃分;而且實際上,絕大多數的私校也仍未給予95元薪資!也不見任何勞動檢查和處分。
是故,我們的要求相當簡單,主要有二:
1. 時薪要95、適用勞基法:
校內工讀生既然是領取學校薪資,也有提供勞務的義務,工作期間受學校監督和支配,當然就必須給予現行法定最低工資95元,也必須依照勞基法保障其工作條件和福利。這樣的適用是不分公私立學校的,也不可任意以各種名目來規避。七月開始未達95元、過去未達最低時薪88元(含假日工資)的薪資缺額,都要立即償還校內工讀生。
2. 權益要落實:
對於連署中提到的各個學校,勞委會與教育部應成立「專案小組」,主動調查學校給予工讀生薪資、福利、勞動條件等有無不法情事,規範學校應回歸「校內工讀」的美意,而非把學生當廉價勞工剝削運用、壓低成本、謀取利益。長期也應提供校內工讀生政府官方的申訴管道,積極回應。
請您協助轉寄這份文宣,我們將在連署人數達到一定後,對外公布連署情形。連署不破一千人,官方和校方是不會感到壓力的。連署破三千人,九五聯盟定將發起更進一步行動,邀請各界參與,來向官方、校方追討時薪95元。
也歡迎連署留言中註明你知道學校現在給的薪資和工作內容為何,協助蒐集資料,指出學校不合理的地方。也歡迎您加入擔任幹部,主動聯繫您可以協助的工作。
發起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各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
討論網址: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archives/3645289.html
連署網址:http://myurl.com.tw/hn18(不限資格)
發起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各大專院校校內工讀生
更多開店創業新聞事件 > 基本薪資調漲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 Aug 26 Sun 2007 22:02
新穎創意或產品須兼具「市場性」與「獲利性」才稱得上是具有商業價值的創新
每一年的加盟連鎖大展,都可看到一些頗具創意的新穎產品或店家出現,由於是創新的產品,噱頭夠具新聞價值,煤體也喜歡報,短期間內就可見其類似店面一家接一家開,然而現實上商業經營除要有創意外還需要考量市場的接受程度,阿甘看到過許多很有創意的店家,到最後卻因種種原因,諸如時機不對,不符當地市場需求,或因財力不足,或因經營模式錯誤,或成本太高無獲利空間,導致好景不常,類似產品往往一年後或者二三年後,就會從市場上逐漸消失。
- Aug 26 Sun 2007 22:02
民宿業者表示,今年暑假期間的住房率比以往年明顯減少
- Aug 26 Sun 2007 22:01
業者開店創業應創造附加價值才會有未來
大部分的經營者都慨嘆店家經營真的是愈來愈不易,消費者胃口愈來愈難滿足,不但要求商品本身利益,更要求提供一流的商品服務外之附加價值。只單存提供商品利益的店家,由於缺乏特色,同質性太高的店,是很難讓消費顧客留下深刻印象,且現今社會各行各業競爭皆激烈下,當然客人來了一次就不會有再想來的意願了。
舉一家咖啡店來說,業者除了要提供口感佳的咖啡之外,更要提供消費者舒適便利人與人溝通的還境空間,或是提供可讓消費者到感到輕鬆自在的休閒空間。如此消費者除商品本身利益(美食)外,還能滿足商品本身之外的潛在需求(附加價值),當然客人來了一次就會想再來了。
店家可提供那些附加價值
提供消費者解放自我的附加價值
提供消費者感官刺激上的附加價值
提供給客人懷鄉思舊的附加價值
提供給客人舒適便利的附加價值
更多 熱門創業行業探討 > 創造附加價值才有未來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 Aug 26 Sun 2007 15:22
業者開店創業應創造附加價值才會有未來
大部分的經營者都慨嘆店家經營真的是愈來愈不易,消費者胃口愈來愈難滿足,不但要求商品本身利益,更要求提供一流的商品服務外之附加價值。只單存提供商品利益的店家,由於缺乏特色,同質性太高的店,是很難讓消費顧客留下深刻印象,且現今社會各行各業競爭皆激烈下,當然客人來了一次就不會有再想來的意願了。
舉一家咖啡店來說,業者除了要提供口感佳的咖啡之外,更要提供消費者舒適便利人與人溝通的還境空間,或是提供可讓消費者到感到輕鬆自在的休閒空間。如此消費者除商品本身利益(美食)外,還能滿足商品本身之外的潛在需求(附加價值),當然客人來了一次就會想再來了。
店家可提供那些附加價值
提供消費者解放自我的附加價值
提供消費者感官刺激上的附加價值
提供給客人懷鄉思舊的附加價值
提供給客人舒適便利的附加價值
更多 熱門創業行業探討 > 創造附加價值才有未來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 Aug 26 Sun 2007 15:20
民宿業者表示,今年暑假期間的住房率比以往年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