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加強協助婦女創業,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及創業諮詢輔導服務計畫,提供創業貸款金額最高100萬元,免擔保品、免保證人,前2年免利息,由勞委會全額補貼,並免費提供創業課程及顧問諮詢輔導服務,增進婦女創業知能,提高創業成功率。

勞委會表示,為落實政府協助婦女創業政策,97年10月修改相關規定,將最高貸款金額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並補貼貸款前2年的利息,降低婦女創業初期的資金負擔及風險,已達成馬總統2008年提高婦女創業貸款金額之政見。另政見提出每年提撥10億元微型創業基金協助婦女創業一節,勞委會已於98年2月發布施行「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由勞委會與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各提撥1.5億元,合計3億元作為本貸款信用保證專款,信用保證融資總金額達30億元,目前足敷使用並可依實際需要再增加提撥金額。該貸款因採信用融資保證,不僅可節省每年提撥10億元創業基金之公帑支出,且相關貸款、諮詢輔導措施,對於協助婦女創業更有助益。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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