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店面如超過晚上10點還在吵,影響到鄰居的作息,鄰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報警處理,深夜喧嘩或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者將會被處最高六千元以下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 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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