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補教業申請核准證明不易且多為先收學費、再提供教學課程,且是現金交易,所以經營補習班的最大的好處就是呆帳少現金回收快。因此補教業的頂讓轉移不同於一般店面頂讓頂讓買方易有被有預謀或刻意隱瞞的可能,必須非常注意其適法性,特別是教育局核准證明、消防申報、預收學費等。

根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補習業者在報名時最多可收取學員學費的百分之廿五當作預收學費。因此補教業頂店買方應要求讓店方清楚說明有多少預收學費,且要將預收學費的責任歸屬切割清楚。

除此之外,補教業頂讓買賣雙方日後爭議常見的還有學生留置意願、及師資留任意願(特別是看板名師的留任意願)。為避免發生這些常見的補教業頂讓爭議,這些可都是要簽下頂讓合約前雙方務必要達成的共識,且在頂讓合約中約定清楚。

更多 創業開店實務經驗談  > 補教業立案探討 or補教業稅務探討
頂店不吃虧  or 頂店吃大虧實務經驗談or頂店殺價技巧or 頂店應知事項 or 頂店要辦那些變更較好 or 頂讓店務必要簽合約
 實務經驗探討頂讓店面 >如何以好價錢讓出店面or讓店價格要怎麼訂or 頂讓合約樣本 or頂讓合約要規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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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9月網路開店未來發展前景統計表圖及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到阿甘創業加盟網站上參與各行業討論區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 99/10/10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創開店業及加盟者,有所依據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本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網路開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75.5%;比上月75.5% 不長不退0.0%;比上一年度同月75.2% 成長0.3%。

2.本月想從事創業者不看好網路開店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11.3%;比上月 11.3% 不增不減0.0%;比上一年度同月11.5% 減少0.2%。

3.綜合以上統計,本月較上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未來網路開店發展人數比率不長不退0.0%,不看好網路開店不增不減0.0% ;和去年同月份相比,看好未來網路開店發展人數比率成長0.4% ;不看好網路開店發展人數比率減少0.3%。


 

             看好未來網路開店 發展       單位:百分比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8/9 98/10

98/11

98/12

網路 75.2 75.3 75.3 75.3 75.4 75.4 75.5 75.5 75.5 75.2 75.1 75 75.1

  不看好未來網路開店 發展                  單位:百分比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8/9 98/10 98/11 98/12
網路 11.5 11.4 11.4 11.4 11.4 11.3 11.3 11.3 11.3 11.5 11.5 11.5 11.5


 



年度統計市調結果( 加盟創業 創業趨勢 創業資金 經營管理  人力資源 

網路開店現況及趨勢   網路開店收入/ 成本探討    網路開店創業經營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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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漫畫創業者統計資料,讓創業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以資金考量 佔50%為最多,比上一年度成長14.29%。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 統計成長幅度以資金考量14.29%最多,比率從 98年35.71%到99年50% , 統計衰退幅度以專業技術15.87%最多,比率從 98年21.43到99年5.56%.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排列順序為

資金考量 佔50%> 經營技巧佔19.44%  > 品牌知名度11.11%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216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0.品牌知名度

24

11.11%
漫畫 1.個性問題

12

5.56%
漫畫 2.經營技巧

42

19.44%
漫畫 3.專業技術

12

5.56%
漫畫 4.經營自由度

18

8.33%
漫畫 5.資金考量

108

50%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加盟與否最主要考量
調查年度:2009  參與調查人數:14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0.品牌知名度

3

21.43%
漫畫 1.個性問題

1

7.14%
漫畫 3.專業技術

3

21.43%
漫畫 4.經營自由度

2

14.29%
漫畫 5.資金考量

5

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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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mur by ican168blog (ican168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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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7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 (行政院主計處99年9月發佈)
 

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工 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服務業受雇員工人數 (千人)   每人每月平均工 時 (小時)   每人每月進入率(%)

每人每月退出率(%)

平均薪 資 (元)   經常性  
每人每月薪資  

較上月增減(%)

0.90 1.08 0.74 (-6.9) (0.61) (-0.03) 0.02 -0.26

較上年同月增減(%)

3.99 5.51 2.76 (-0.1) (0.85) (0.35) 4.79 1.51

9
97
6677 3033 3644 188.7 3.17 2.28 41530

36198


9
96
6618 3001 3617 181.8 2.56 2.31 41537

36293


9
95
6601 2989 3613 182.5 2.58 2.25 41131

36264


9
94
6579 2972 3600 181.2 2.96 2.64 40277

36239


9
93
6559 2959 3600 192.4 3.22 2.66 40744

36100


9
92
6522 2926 3597 141.7 1.99 2.28 67091

35572


9
91
6541 2933 3609 177.8 2.33 2.04 53812

36250


12
6410 2918 3492 191.6 2.27 1.89 43140

3

6576

11
6386 2907 3479 180.4 2.34 1.95 39333

3

6121

10
6361 2898 3463 185.7 2.34 2.10 40156

3

6143

9
6346 2891 3455 184.5 2.64 2.43 40829

3

6036

8
6333 2883 3449 178.2 2.62 2.27 39827

35879


7
6310 2875 3435 189.2 2.35 1.96 39872

35879


6
6285 2863 3423 183.5 2.06 1.83 38501

35931


5
6271 2858 3413 164.0 1.67 1.81 39991

35768


4
6280 2859 3420 179.4 1.76 2.00 39176

35797


3
6295 2867 3428 180.0 1.85 2.19 38844

35718


97年(1-12月)
6189 2951 3238 179.7 2.15 2.29 45125

36867


96年(1-12月)
6103 2921 3182 188.3 2.13 1.91 49641

36657


95年(1-12月)
5999 2868 3130 174.4 2.20 2.06 82761

36197


94年(1-12月)
5917 2866 3051 184.7 2.04 1.83 65840

35831

96整年度較95整年度增減(%) 1.57 1.45 1.69 (-0.5) (-0.13) (-0.11) 2.28 1.77

編製單位:

行政院主計處  

    註:

1.本表括號(  )內數字係指增減時數或百分點。
2.指數基期:民國90年=100  
3.平均薪資係指受雇員工(不含執行業務所得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及非經常性薪資(含加班費、年終獎金、非按月發放之績效獎金與全勤獎金等) 之報酬總額;但不含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非薪資報酬。

99年7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667萬7千人,較上月增加5萬9千人或0.90%,較98年同月亦增25萬6千人或3.99%;1至7月平均為658萬5千人,較98年同期增加16萬9千人或2.64%。7月平均工時為188.7小時,較上月增加6.9小時;若與98年同月比較,則減0.1小時;1至7月平均較98年同期增加6.3小時。7月平均薪資為41,530元,較上月減少0.02%,較98年同月則增4.79%,其中經常性薪資較98年同月增加1.51%,已連續9個月呈現正成長;1至7月平均薪資為46,543元,較98年同期增加7.01%,為近17年同期最大增幅,經常性薪資為36,132元,亦增2.04%。1至7月製造業勞動生產力指數較98年同期上升22.22%,單位產出勞動成本指數下降15.90%。

一、受雇員工人數
99年7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為667萬7千人,受畢業生及暑期工讀生進入就業市場影響,較上月增加5萬9千人或0.90%,主要係製造業與批發及零售業分別增加2萬9千人與1萬人所致;若與98年同月比較,亦增加25萬6千人或3.99%。1至7月平均為658萬5千人,較98年同期增加16萬9千人或2.64%,其中工業部門增加3.48%,服務業部門亦增1.95%;各行業中以製造業增加8萬4千人最多,支援服務業增加2萬人次之,營造業與批發及零售業各增加1萬6千人再次。就人數結構觀察,7月底服務業部門占全體工業及服務業人數比重為54.58%。

 二、受雇員工進退率
99年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進入率為3.17%,較上月增加0.61個百分點,較98年同月亦增0.85個百分點。7月退出率為2.28%,較上月減少0.03百分點,較98年同月則增0.35個百分點。1至7月平均進入率為2.68%,較98年同期增加0.81個百分點,其中工業部門增加1.08個百分點,服務業部門亦增0.62個百分點;退出率為2.35%,較98年同期增加0.14個百分點,其中工業部門增加0.06個百分點,服務業部門亦增0.22個百分點 。

 三、平均薪資
99年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月平均薪資(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薪資)為41,530元,較上月減少0.02%;若與98年同月比較,則增4.79%。7月經常性薪資為36,198元,較上月減少0.26%;若與98年同月比較,則增1.51%,已連續9個月呈現正成長。 1至7月平均薪資為46,543元,較98年同期增加7.01%,為近17年同期最大增幅,其中經常性薪資為36,132元,較98年同期亦增2.04%,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1.20%,實質平均薪資增加5.74%,實質經常性薪資亦增0.82%。 

 四、平均工時
99年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月平均工時為188.7小時,較上月增加6.9小時;若與98年同月比較,則減0.1小時。1至7月平均工時為178.1小時,較98年同期增加6.3小時,其中正常工時增加2.7小時,加班工時亦增3.6小時;就各行業觀察,以製造業增加14.2小時居首,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增加5.0小時次之 。

資料來源: 行政院主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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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7月租賃專業及技術服務業動態調查提要分析(經濟部統計處99年9月發佈)


一、營業額 
(一)租賃業

99年7月份租賃業營業額62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9.02%,其中機械設備租賃業及運輸工具設備租賃業分別較上年同月增加11.80%及11.63%,而物品租賃業則持續受到娛樂用品及錄影帶碟片出租業績低迷影響,年減6.02%。累計1至7月租賃業營業額為409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7.32%,其中以機械設備租賃業增加10.81%最多,其次為運輸工具設備租賃業增加7.80%,而物品租賃業則減少2.82%。

(二) 專業及技術服務業 

99年7月份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營業額為428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5.76%,其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較上年同月大幅增加14.15%最多,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受惠五都選舉效應致增加8.48%次之,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增加4.59%再次之。累計1至7月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營業額達2,71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8.59%,其中以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增加11.64%居首位,其次為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增加8.93%,再次為專門設計服務業增加8.86%。

          表 一 專業及技術業營業額變動

行 業 別 本月份營業額(億元) 本月較上月增減(%) 本月較上年同月增減 (%)
專業、技術服務業總計 428 -2.34 5.76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 179 -6.15 4.59
資訊處理及供應服務業 42 2.26 14.15
顧問服務業   64 -4.29 2.74
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99 4.60 8.48
專門設計服務業 36 -0.48 3.14

營業額指數 
(一)如以95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之租賃業各月平均營業額為100,扣除物價變動因素後,99年7月份租賃業營業額指數為122.42,較上年同月增加7.62%,其中機械設備租賃業及運輸工具設備租賃業分別增加10.37%及10.20%,而物品租賃業則減少7.23%。累計1至7月租賃業營業額指數116.87,較上年同期增加6.04%。

(二)專業及技術服務業
99年7月份專業及技術服務業營業額指數為127.81,較上年同月增加4.42%;按各業觀察,以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業增加12.67%最多,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增加7.09%次之。累計1至7月營業額指數為116.51,較上年同期增加7.04%。

表 二 專業及技術業營業額指數變動

行 業 別

月份指數 本月較上月增減 (%) 本月較上年同月增減 (%)
專業、技術服務業總計 127.81 -2.64 4.42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 140.61 -6.45 3.24
資訊處理及供應服務業 145.88 1.94 12.67
顧問服務業  123.92 -4.58 1.42
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109.36 4.27 7.09
專門設計服務業 128.53 -0.79 1.81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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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8月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動態調查提要分析

l. 99年8月份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為1兆1,560億元,較上月減少2.33%,經季節調整後減少0.86%;若與上年同月比較增加6.34%,各業均呈正成長,其中以餐飲業增加8.57%最多,零售業增加6.62%次之,批發業增加6.16%再次之。

 2.累計1至8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為8兆9,194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1.32%,其中批發業增加13.29%最多,零售業增加6.72%次之,餐飲業增5.44%再次之。
 

1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變動 

行 業 別 本月份營業額(億) 較上月增減(%) 較上年同月增減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11560 -2.33 6.34
批發業  8312 -2.46 6.16
零售業  2948 -2.19 6.62
餐飲業  300 0.04 8.57

)批發業 

1. 99年8月份批發業營業額為8,312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6.16%。各小業除汽機車及其零組件用品批發業受到汽車商因調節庫存及進口車缺車影響負成長3.53%外,餘均呈正成長,其中以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業增加15.46%最多,商品經紀業增加12.83%次之,家庭器具及用品業增加9.91%再次之。

2. 累計1至8月批發業營業額為6兆4,01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3.29%,各業均呈正成長,其中以商品經紀業增加27.73%最多,機械器具業增加20.10%次之,化學原料及其製品業增加19.16%再次之。

 

 

)零售業 
1. 99年8月份零售業營業額為2,948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6.62%,各業別皆呈正成長,其中以燃料業增加11.44%最多,文教育樂用品業增加11.33%次之,家庭器具及用品業業增加7.51%再次之 。

 2. 累計1至8月零售業營業額為2兆2,854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6.72%,各業中除其他專賣零售業減少0.20%外,餘均呈正成長,其中以汽機車及其零配件用品業增加18.62%最多,燃料業增加10.56%次之,其他無店面零售業增加7.88%再次之。  

.綜合商品零售業
(1) 99年8月份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為802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7.07%,各細業均呈正成長,其中以連鎖式便利商店業增加9.39%最多,百貨公司業增加8.07%次之。
(2) 累計1至8月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為5,927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6.27%,其中以連鎖式便利商店業增加7.72%最多,百貨公司業增加7.43%次之,其他綜合商品零售業增加6.09%再次之。
 

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之變動

行 業 本月份營業額(億元) 較上月增減(%) 較上年同月增減 (%)
 綜合商品零售業

802

6.52

7.07

 百貨公司 

181

-2.58

8.07

 超級市場 

134

19.56

7.32

 連鎖式便利商店 

206

-0.94

9.39

 量販店 

159

25.27

3.50

 其他 

121

1.47

6.30

三)餐飲業    

99年8月份餐飲業營業額為300億元,較上年同月增加8.57%,各業均呈正成長,其中以飲料店業增加9.93%最多,其他餐飲業增加8.72%次之,餐館業增加8.39%再次之。

 2.累計1至8月餐飲業營業額為2,326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5.44%,其中其他餐飲業增加6.32%最多,餐館業及飲料店業也分別有5.59%及3.96%的增幅。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指數變動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指數之變動

行 業 別 本月份指數  本月較上月增減(%) 本月較上年同月增減 (%)
-2.65 109.30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業  3.90
2.62 -2.87 110.33 批發業 
零售業  106.38 -2.21 7.14
餐飲業  112.54 0.02 9.09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

 

一、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及年增率
    批發業營業額及年增率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及年增率
    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及年增率─按細業分
    餐飲業營業額及年增率─按細業分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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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商品零售業(包括百貨、超市、便利商店、量販店等細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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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DVD/VCD影音店老顧客到店裡還片,
對著老板打趣著說:老板!老板!A片看完後要做什麼.....

老板笑笑著說:這裡有女店員且在店內,不好回答這問題,待會我在告訴你。

老顧客笑著說:老闆你想歪了! A片看完後當然是要換B片, 不然你以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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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讓店頂讓範圍務必要約定清楚

頂讓店面的範圍也常使頂店者與讓店者反目,所以須在簽約前將訂金、頭期款與尾款金額一併談攏外,並確實將頂讓所包括範圍填入頂讓合約中,以確保頂店方的權益。

一般所說頂讓店面的範圍為店面使用權轉移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所以最好在頂讓合約裡附註設備清單,以便移交時雙方清點點收但一般加盟連鎖店商標使用權是不包括在其內,因為權利金是由加盟品牌總部收取的,不是由讓店業者收取的,除非當初讓店業者與加盟總部所簽加盟合約上有不禁止商標使用權頂讓條款,或是讓店業者已取得加盟總部書面同意文件,承諾可以頂讓(一般而言加盟合約上都有禁止商標使用權頂讓條款)因此加盟連鎖店商標使用權是除外的,若是要另設商標不加盟,當然就免付加盟權利金

另外原出租人押在房東的押金(保證金)是否要包括在頂讓金中,在頂讓合約上也需要約定清楚若還有技術移轉頂讓合約上亦需要約定清楚某某到期日前要全部完成傳授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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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DVD/VCD影音店老顧客到店裡還片,
對著老板打趣著說:老板!老板!A片看完後要做什麼.....

老板笑笑著說:這裡有女店員且在店內,不好回答這問題,待會我在告訴你。

老顧客笑著說:老闆你想歪了! A片看完後當然是要換B片, 不然你以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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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讓店面的範圍也常使頂店者與讓店者反目,所以須在簽約前將訂金、頭期款與尾款金額一併談攏外,並確實將頂讓所包括範圍填入頂讓合約中,以確保頂店方的權益。

一般所說頂讓店面的範圍為店面使用權轉移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所以最好在頂讓合約裡附註設備清單,以便移交時雙方清點點收但一般加盟連鎖店商標使用權是不包括在其內,因為權利金是由加盟品牌總部收取的,不是由讓店業者收取的,除非當初讓店業者與加盟總部所簽加盟合約上有不禁止商標使用權頂讓條款,或是讓店業者已取得加盟總部書面同意文件,承諾可以頂讓(一般而言加盟合約上都有禁止商標使用權頂讓條款)因此加盟連鎖店商標使用權是除外的,若是要另設商標不加盟,當然就免付加盟權利金

另外原出租人押在房東的押金(保證金)是否要包括在頂讓金中,在頂讓合約上也需要約定清楚若還有技術移轉頂讓合約上亦需要約定清楚某某到期日前要全部完成傳授轉移

更多  實務經驗探討頂讓店面 >店面使用權轉移or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 or技術變更轉移
or頂店不吃虧  or 頂店吃大虧實務經驗談or頂店殺價技巧or 頂店應知事項 or 頂店要辦那些變更較好
讓店價格要怎麼訂or 頂讓合約樣本 or頂讓合約要規範那些  or 頂讓店務必要簽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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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縣市圖利補教業者?

消基會於99年9月9日-9月16日間,分別以電訪與實際走訪的方式洽詢了台北市12家補習班業者,鎖定各大補習班業者,針對師資退費、繳費分期進行抽查發現,

師資進行抽查發現,台北市12家補習班業者當中,僅有一家有列出師資的學經歷,公布師資陣容,其他11家補習班皆未多著墨。

退費抽查發現,退費規定差異大,同樣身為消費者,享不同權利, 五成六的縣市,開課日前兩個月退費九成,退費最有利消費者的縣市前三名,分別為為金門縣、桃園縣與台北縣;最不利的前三名則是連江縣、基隆市與台中縣;辦理退費手續,多久可以拿回費用?全台僅有桃園縣與台中市明文規定補習班需七日內退費,其餘23縣市皆無特別規定。

繳費分期進行抽查發現,分期方式說不清?消費者需睜大眼睛,再以台北市12家補習班為例,有10家提供分期付款的服務。

更多  補教市集  >補習費退費標準及規定 or  補教業常發生糾紛與處理經驗or 補教業師資探討or 補教業招生探討 or 補教業收入/ 成本探討

以下新聞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這陣子「補教人生」的肥皂劇熱烈上演,男女主角愛的難分難捨之餘,經歷、學歷也被拿出來大做文章。貴為補教名師,何以捲進狗仔爭相追逐的行列?若以消費者立場來看,補習班的師資皆採匿名制度,上網搜尋,名師的過往猶如雲煙,只剩下補習班自吹自擂的宣傳用語。消費者想要找到名符其實的專業老師,全得靠運氣。

倘若運氣欠佳,師資不合預期?課程規劃不當?或是另有規劃需要中斷補習課程?目前全台各縣市政府規定,只要超過課程日期三分之一,全數無法退費。各縣市補教法規如此管制,補習班業者也依法行事,但是,補習班退費糾紛仍然層出不窮。

消基會於99年9月9日-9月16日間,分別以電訪與實際走訪的方式洽詢了台北市12家補習班業者,同時也針對各縣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進行調查,發現即便補習班業者皆符合法令規範,卻不一定能兼顧消費者權益。

調查樣本(詳見附表)

根據各縣市法規委員會所提供之「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收費與退費相關辦法。
消基會此次鎖定台北市各大補習班業者,共調查12個樣本,分別為編號1號「夏朵文理補習班」、編號2號「啟迪文理補習班」、編號3號「儒林文理補習班」、編號4號「國家補習班」、編號5號「大衛美語」、編號6號「地球村美日語」、編號7號「威爾斯美語」、編號8號「科見美語」、編號9號「時代國際英日語中心」、編號10號「學承電腦」、編號11號「聯成電腦」,與編號12號「巨匠電腦」。另外,也實際走訪其中8家補習班業者,分別為編號1號「夏朵文理補習班」、編號4號「國家補習班」、編號5號「大衛美語」、編號6號「地球村美日語」、編號7號「威爾斯美語」、編號8號「科見美語」、編號9號「時代國際英日語中心」、編號10號「學承電腦」。

調查結果發現(詳見附表)

一、 補教名師用化名,到底誰在教?
針對12個調查樣本的補習班師資陣容展開調查,發現除了編號4號「國家補習班」有列出師資的學經歷,其他11家補習班皆未多著墨。消基會認為,補習班應列出師資陣容的詳細學經歷,讓消費者能自行對師資進行比較,否則僅靠補習班業者的片面說詞,學生在學習之餘,還得被迫收看補教界肥皂劇。

二、 退費有爭議?不怕依法辦,補習班業者另有辦法

總課程時數怎麼算?優惠活動、保證班最易出問題
單以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三十三條第六項而論,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整體來看,升學文理補習班為配合學生上課時間,開課日期明確。但編號3號「儒林文理補習班」表示,學生若中途要插班上課,只要時間點晚於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便無法退費。也就是說,三分之一課程是以補習班為主,而非學員實際的到課時數。
而編號4號「國家補習班」的「國立研究所保證班」,只需繳交第一年一次學費,第二年無須繳交任何費用,第三年起僅需再繳講義費用即可。然而,以社會所來看,比普通課程多出了15,000元以上的金額,能夠退費的三分之ㄧ課程期間卻仍以第一年做計算。
相對於此,電腦補習班等技藝補習班,由於學員多以上班族為主,開課日期通常較為彈性。根據調查人員實際走訪的結果來看,以成人為招收對象的補習班優惠活動、保證班,與提供免費重修的課程最容易出現漏洞。
以編號6號「地球村美日語」的暑期優惠活動為例,加三千元便贈送半年課程,如要在能夠退費狀況下退費,三千元並不會回到消費者手中,原因是優惠活動隸屬特惠商品,不算在學費裡面。也就是說,消費者付費買了一年的課程,總課程時數卻還是以半年來算。
另外,有提供免費重修的編號10號「學承電腦」表示其重修課程可保留,且無限期,學員若有需要退費,會建議學員將課程後延;編號11號「聯成電腦」則將重修課程視為學員權益,不會列入退費範疇。

分期方式說不清?消費者需睜大眼睛

十二家補習班業者,有十家提供分期付款的服務,其中有4家補習班業者表示提供消費者與銀行業者配合的分期繳費方式,分別為編號7號「威爾斯美語」、編號10號「學承電腦」、編號11號「聯成電腦」與編號12號「巨匠電腦」。
針對該收費方式的解說,補習班各有一套話術。編號7號「威爾斯美語」對外供稱「可直接到現場申請,不需辦什麼手續」;編號10號「學承電腦」則向調查人員表示該收費方式是小額信貸沒錯,但就如同「就學貸款」一樣,無須感到任何負擔;編號11號「聯成電腦」只提到該收費方式「類似就學貸款」;編號12號「巨匠電腦」則強調此方式「零利率且零手續費」。
據查,若補習班提供消費者的分期方式為小額信貸,若將來有退費糾紛,消費者仍必須按期償還所借款項予銀行,如有逾期繳款情況,將在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留下不良紀錄,影響消費者名譽。

履約保證是什麼?只有一家補習班明確表示有提供
十二個調查樣本中,唯有編號6號「地球村美日語」明確表示有履約保證,另外,編號7號「威爾斯美語」、編號11號「聯成電腦」與編號12號「巨匠電腦」則以較迂迴的方式表示有提供契約予消費者,所有的權利問題都已列在契約中。其餘八家補習班則皆表示不清楚履約保證為何。

三、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因地制宜,消費者權益存疑

退費規定差異大,同樣身為消費者,應享同等權利
最有利消費者的縣市前三名分別為為金門縣、桃園縣與台北縣。其中金門縣在上課日兩週前都可全額退費,開課日前兩週內則是退費90%,若已開課,在一週內退費尚可拿回70%。至於桃園縣與台北縣,則是能在開課日一個月前,可全額退費,開課日前一個月內,則是可拿回90%的費用,差別在於開課日後五日內,桃園縣可退80%的金額,台北縣則是70%。
另一方面,最不利消費者的前三名則是連江縣、基隆市等,與台中縣。連江縣在開課日前退費,皆只能拿回70%的費用,開課日後最多也只能拿回一半的費用。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雲林縣、南投縣,與宜蘭縣等六個縣市則是並列第二名,只要是開課日前退費,都是拿回九成的費用,開課日後也是最多拿回五成。至於台中縣,則是在開課日後第二天內,能夠拿回七成費用。
參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第八條,將旅遊開始前的退費比例分為四個級距,消費者愈早通知業者解約,業者可扣除的違約金比例應愈低,但現行各縣市的退費辦法中,仍有許多縣市並沒有規定在開課前,可依通知解約的時間先後而訂出不同的違約金比例。甚至還有業者規定,消費者縱使於開課60天前即要求退費,仍會被扣除費用,難道沒有圖利業者之嫌嗎?
因此消基會呼籲,補習班的退費辦法也應跟進消費者愈早通知解約,扣除的違約金比例應愈低的機制,才算是對消費者公平、合理的處理辦法。 

20個縣市未明定退費項目
消基會對全台25縣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進行瞭解,發現除了基隆市、台中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分別在法規中明列「已繳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約定實際應繳納用總額,包括短期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及其他費用」、「所有已繳費用」,其他20縣市皆以「約定繳納費用」或「已繳費用」,如此規定容易日補習班業者從中做文章,擅自將學費與其他費用做分割,有損消費者權益。

辦理退費手續,多久可以拿回費用?僅2縣市有規定
即便消費者確實可以辦理退費,補習班業者卻容易以「退費須走程序」為由,讓消費者等上好一陣子。於此,全台灣僅有桃園縣與台中市明文規定補習班需七日內退費,其餘23縣市皆無特別規定。

可全額退費期限距離實際開課日過長,應縮減
若同樣以開課日前兩週內退費,可退費的金額最高剩90%,最低則為70%,如此一來,除非消費者能及早安排自己一個月後的行程規劃,否則全額退費的存在,形同虛設。

消基會呼籲

1.開課日前及開課日三日內,除業者已明確支出的行政費用外,應可全額退費。
2.開課日後,應賦予消費者至少三次的試聽機會,並應照學員實際到班日期後按比例退費,惟業者可收取違約金。
3.開課日以學員到課時間為基準。


一、各縣市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應更加周全、詳細。
儘管短期補習班退費規定之研訂,原屬地方自治事項,然而為避免補習班業者與消費者之間對於退費規定的認知有所差異,各縣市應重新審視既有之退費條款,以防不肖補習班業者鑽其法令漏洞。

二、各大補習班業者應列明退費規定,並提供消費者履約保證。
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一項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又據該法施行細則之第14條: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即違反平等互惠原則,依法推定為顯失公平。
今年9月中旬,補習班林立的台北火車站前,驚傳正學補習班惡性倒閉的事件,不僅上百位的員工已3個月沒有領到薪水,更糟的是,6月間該補習班才向120位學生收取近200萬元的學費,業者卻說虧損了480萬!領不到薪水的員工還可以告上勞工局,但繳了錢卻沒課可上的學生,該如何是好?可見履約保證的重要性了!
因此消基會呼籲,補習班業者應主動告知消費者退費規定及其細項,若使用小額信貸作為分期方式,也應列為主動告知項目,以保障消費者權利。另外,業者需提供消費者履約保證,以讓消費者安心學習。

三、教育部已頒布「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有關退費部分,約定「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辦理」,但根據消基會調查的現況可以發現,各縣市的退費辦法不但莫衷一是、標準不一,其內容對消費者亦不公平,因此呼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應加強督導並修訂相關管理規範,以維護家長與學生的權益。


以上新聞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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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9月補教業未來發展前景統計表圖及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到阿甘創業加盟網站上參與各行業討論區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 99/10/10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創開店業及加盟者,有所依據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本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補教業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71.4%;比上月71.4% 不進不退0.0%;比上一年度同月71.8% 減少0.4%。

2.本月想從事創業者不看好補教業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17.7%;比上月17.8% 減少0.1%;比上一年度同月17.4% 增加0.3%。

3.綜合以上統計,本月較上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未來補教業發展人數比率
不進不退0.0%
,不看好補教業減少0.1%;和去年同月份相比,看好未來補教業發展人數比率減少0.4% ;不看好補教業發展人數比率增加0.3%。 

 
今年度統計市調結果(  補教趨勢 / 加盟創業 /  開班地點 /經營管理 / 創業資金/人力資源 )
成本分析
( 補習班/ 美語教學/音樂舞蹈 /安親幼稚園 )
補教業現況與趨勢   補教業收入/ 成本探討     補教業創業知識交流區

 

             看好未來補教業 發展       單位:百分比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8/9 98/10

98/11

98/12

補教 71.8 71.8 71.7 71.6 71.5 71.6 71.6 71.4 71.4 71.8 71.8 72.6 71.8

  不看好未來補教業 發展                  單位:百分比

  99/1 99/2 99/3 99/4 99/5 99/6 99/7 99/8 99/9 98/9 98/10 98/11 98/12
補教 17.4 17.4 17.5 17.5 17.6 17.6 17.6 17.8 17.7 17.4 17.5 17.4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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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漫畫創業者統計資料,讓創業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以太依賴總部 佔44.44%為最多,比上一年度成長37.77%。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統計成長幅度以太依賴總部37.77%最多,比率從 98年6.67%到99年44.44% , 統計衰退幅度以財務負擔較重13.34%最多,比率從 98年46.67到99年33.33%.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排列順序為太依賴總部 佔44.44%> 財務負擔較重佔33.33%  > 太相信總部22.22%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54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3.財務負擔較重

18

33.33%
漫畫 4.太相信總部

12

22.22%
漫畫 5.太依賴總部

24

44.44%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調查年度:2009  參與調查人數:15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1.合約阻礙發展

1

6.67%
漫畫 2.加盟糾紛不斷

5

33.33%
漫畫 3.財務負擔較重

7

46.67%
漫畫 4.太相信總部

1

6.67%
漫畫 5.太依賴總部

1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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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漫畫創業者統計資料,讓創業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以太依賴總部 佔44.44%為最多,比上一年度成長37.77%。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統計成長幅度以太依賴總部37.77%最多,比率從 98年6.67%到99年44.44% , 統計衰退幅度以財務負擔較重13.34%最多,比率從 98年46.67到99年33.33%.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創漫畫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排列順序為太依賴總部 佔44.44%> 財務負擔較重佔33.33%  > 太相信總部22.22%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調查年度:2010  參與調查人數:54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3.財務負擔較重

18

33.33%
漫畫 4.太相信總部

12

22.22%
漫畫 5.太依賴總部

24

44.44%

 

調查主題:想從事漫畫創業者認為加盟分店經營失敗的主因
調查年度:2009  參與調查人數:15

統計項目

人數分佈

▼ 比率(100%)

漫畫 1.合約阻礙發展

1

6.67%
漫畫 2.加盟糾紛不斷

5

33.33%
漫畫 3.財務負擔較重

7

46.67%
漫畫 4.太相信總部

1

6.67%
漫畫 5.太依賴總部

1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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