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攤餐車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以團隊合作39.39%為最多 ,比上一年度成長18.03%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 統計成長幅度以團隊合作18.03%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21.36%到101年39.39% , 統計衰退幅度以應變能力12.42%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42.72%到101年30.3%。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 排列順序以團隊合作39.39%>應變能力佔30.3%>溝通協調佔18.18%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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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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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執行能力 |
48
|
12.12% |
攤餐車類 |
3.團隊合作 |
156
|
39.39% |
攤餐車類 |
4.溝通協調 |
72
|
18.18% |
攤餐車類 |
5.應變能力 |
120
|
30.3% |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服務生最主要工作技能是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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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0.專業知識 |
54
|
8.74% |
攤餐車類 |
1.執行能力 |
36
|
5.83% |
攤餐車類 |
2.學習能力 |
66
|
10.68% |
攤餐車類 |
3.團隊合作 |
132
|
21.36% |
攤餐車類 |
4.溝通協調 |
66
|
10.68% |
攤餐車類 |
5.應變能力 |
264
|
4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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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鞋店經營趣聞軼事
甲乙兩女人穿著同樣品牌同款式的高跟鞋在聊天
甲:你這雙新鞋和我的一樣,你花了多少錢?
乙舉起腳說:1500
甲立刻追問乙:你在那裡買的?為什麼我的同樣品牌同款式的高根鞋我花了3000元才買得到?
這時乙說:你個性就是太急!一隻鞋是1500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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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5月攤餐車未來發展前景統計表圖及結果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到阿甘創業加盟網站上參與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每月10日採百分比計算統計,下次更新發布日期 101/6/19
統計目的 : 盼藉由收集創業加盟行業統計資料,讓頂讓開店及加盟者,有所依據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本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攤餐車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78.9%,比上月78.9% 不長不退0.0%;比上一年度同月78.7% 成長0.2%。
2.本月想從事創業者不看好攤餐車未來行業發展前景者為 7.7%,比上月 7.7% 不增不減 0.0%;比上一年度同月 7.8% 減少 0.1%。
3.綜合以上統計,本月較上月想從事創業者看好未來攤餐車發展人數比率 不長不退0.0%,不看好未來攤餐車發展人數比率不增不減 0.0%,本月份整體對未來攤餐車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樂觀成長狀態。和去年同月份相比,看好未來攤餐車發展人數比率成長0.2%;不看好攤餐車發展人數比率減少 0.1%,本年度整體對未來攤餐車發展趨勢,統計顯示是呈樂觀成長狀態。
未來攤餐車發展 單位: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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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
100/6 |
100/7 |
100/8 |
100/9 |
100/10 |
100/11 |
100/12 |
101/1 |
101/2 |
101/3 |
101/4 |
101/5 |
看好 |
78.7 |
78.7 |
78.8 |
78.8 |
78.8 |
78.9 |
78.9 |
78.9 |
78.8 |
78.8 |
78.9 |
78.9 |
78.9 |
不好 |
7.8 |
7.8 |
7.8 |
7.8 |
7.8 |
7.8 |
7.8 |
7.7 |
7.8 |
7.8 |
7.8 |
7.7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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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往來開支票相當方便,但在開立支票後到兌現中間有一段空窗期,因此就給居心不良的開票者有機可乘,若遇到支票跳票時該怎麼辦?
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限期支付,更可以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請求法院要求房客履行給付義務,以追討票款。若可以找到跳票者本人,盡量是經過協商來處理,因為有些人只是支票掛失止付,一時周轉不靈或一時忘記轉帳進育導致帳戶內存款不足,或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跳票,因此不建議支票一跳票就直接去寄發存證信函催告和提告。但要注意按票據法第22條第1項規定,從發票日起算,1年間不行使,會因為時效而消滅。因此若超過有效追討期1年後,才向法院提出核發支付命令聲請,則很可能會被法院裁定駁回。
若跳票者置之不理或是找不到跳票者本人,可檢附支票、退票理由單、存證信函等資料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可強制執行給付租金或進一步查封資產求償。
跳票金額若不低,若你有足夠能力可以跳票金額之三分之ㄧ至法院辦理執行假扣押,以防對方惡意脫產。若跳票者是故意跳票或是惡意欺瞞又讓你找不到人,建議你直接以刑事詐欺起訴對方, 因為刑案開庭不到,法院即會發怖通緝,讓法院來找他會比較快 。
票據法第22條
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匯票、本票之背書人,對於前手之追索權,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支票之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二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
更多開店創業經營管理探討 > 收票知識探討 or 開票知識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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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如果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另一方面貸出款項卻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基於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相當於貸出款項所支付之利息,非屬營業所需之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帳上如有股東往來、同業往來或其他應收款時,應注意是否需計算相對利息,另將借款資金無息轉借他人,該借款之利息支出,不得列報費用,以免申報錯誤。
相關法律條文
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97條
利息:
一、資本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二、非營業所必需之借款利息,不予認定。
三、借入款項未於帳內載明債權人之真實姓名與地址者,不予認定。但傳票憑證記載詳實,並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之規定保存者,不在此限。
四、支付利息,記載債權人之姓名與事實不符,並查無其人者,不予認定,並應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條規定處理。
五、獨資之資本主及合夥組織之合夥人,所借貸之款項,均應以資本主往來論,不得列支利息。
六、營利事業資本主或合夥人支付其配偶之利息,如查明該資本主或合夥人與配偶係採分別財產制,並經依法登記有案者應予認定。
七、因購置土地以外固定資產而借款之利息,自付款至取得資產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列入該項資產之成本。所稱取得,指辦妥所有權登記之日或實際受領之日;其屬拍賣取得者,指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
八、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以資本支出列帳。但建築完成後,應行支付之利息,可作費用列支。所稱建築完成,指取得使用執照之日或實際完工受領之日。
九、購買土地之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之借款利息,可作費用列支。但非屬固定資產之土地,其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於土地出售時,再轉作其收入之減項。
十、利息支出未扣繳所得稅款者,除依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辦理外,應予認定。
十一、營業人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不予認定。當無法查明數筆利率不同之借入款項,何筆係用以無息貸出時,應按加權平均法求出之平均借款利率核算之。
十二、營利事業向金融業借款,其利息支出之認定,以使用該事業名稱所借入之款項為限;其以個人名義借款轉貸營利事業運用者,除第五款規定情形外,該事業支付個人之利息,如經取得個人出具之收據,並依法辦理扣繳所得稅者,可核實認定。
十三、因土地以外進貨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應以財務費用列支,不得併入進貨成本計算。
十四、向金融業以外之借款利息,超過利率標準部分,不予認定。利率之最高標準,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參酌該區市場利率擬訂,報請財政部核定。
十五、代銷商及經銷商保證金事先約定支付利息,並經查明對方列有利息收入者,應予核實認定。
十六、分期付款購置設備之利息支出,或分期付款價格與現購價格之差額,應併入該項資產之實際成本。但因購置設備向金融事業貸款於取得該項資產後所支付之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十七、依所得稅法第一百條之二規定,因結算申報所列報之各項成本、費用或損失超限經核定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行政救濟程序確定應補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得以費用列支。
十八、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補繳暫繳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依同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漏稅款所加計之利息,不得列為費用。
十九、利息支出之原始憑證如下:
(一) 支付金融業之利息,為金融業之結算單或證明書。
(二) 支付其他債權者之利息,為收息者之收據。
(三) 支付國外債權人之借款利息,除應取得收息者之收據外,已辦理結匯者應有結匯證明文件;未辦結匯者,應有銀行匯付或轉付之證明文件。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企業將借款資金無息轉借他人,該借款之利息支出,不得列報費用
營利事業如果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另一方面貸出款項卻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是不予認定的。
南區國稅局最近查核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某公司申報之利息支出較以往年度倍增,公司雖說明其申報之利息確係向銀行借款所必須支付,但經該局深入瞭解結果,公司在向銀行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同時,又將資金無息轉貸予股東,乃依 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計算該貸予股東款項的利息予以調整。
該局進一步說明,企業列報利息支出的要件是必須因營業所需的借款利息,當企業因借款而支付利息,再將款項提供他人使用卻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偏低的利息,基於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相當於貸出款項所支付之利息,非屬營業所需之支出,就不得列為費用。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帳上如有股東往來、同業往來或其他應收款時,應注意是否需計算相對利息,以免申報錯誤。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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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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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咖啡館經營趣聞軼事
咖啡館吧抬有二人,正在閒聊
一人向另一人抱怨說最近腸胃倒是出問題,吃什麼就拉什麼,
吃甜瓜拉甜瓜! 吃西瓜拉西瓜!
不知怎才能恢復正常
另一人笑笑著說: 我看你只能吃屎拉屎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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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攤餐車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以服務態度47.06%為最多 ,比上一年度成長5.12%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 統計成長幅度以商品價格22.96%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6.45%到101年29.41% , 統計衰退幅度以商品品質26.38%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32.26%到101年5.88%。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 排列順序以服務態度47.06%>商品價格佔29.41%>消費感覺佔17.65%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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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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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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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餐車類 |
0.商品價格 |
60
|
29.41% |
攤餐車類 |
1.商品品質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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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
攤餐車類 |
3.消費感覺 |
36
|
17.65% |
攤餐車類 |
5.服務態度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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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6% |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認為消費者最在意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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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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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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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餐車類 |
0.商品價格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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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
攤餐車類 |
1.商品品質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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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6% |
攤餐車類 |
2.商品安全性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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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攤餐車類 |
3.消費感覺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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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
攤餐車類 |
5.服務態度 |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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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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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到綠島,沒去大哥的故事紀念品專賣店探監,那你就不能算去過綠島。這間大哥的故事創意紀念品專賣店2002年開幕至今,店內的看板招牌、陳列裝飾、擺設都是以監獄為主題,所有的商品都以綠島風光及大哥做發想。
這家店販賣的所有商品,譬如趣味、搞笑的背心、T恤、背包、鎖圈吊飾、大哥配件、帽子、褲子、拖鞋等商品,都是以綠島特色風光及大哥做發想,結合創意構圖,店內的陳列裝飾、擺設亦是以監獄為主題,店內有布置兩間牢房,提供來訪遊客探監,免費拍照留念,成就了這間以大哥造型結合趣味、搞笑而成的紀念品專賣店。
開店創業者是否從這間有個性的綠島大哥故事專賣店發現,現代人要賺錢,一味靠模仿copy靠一窩蜂追流行是沒用的!真的是是要靠創意、靠腦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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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1年4月底止,設址於本市的公司行號家數達21萬3,986家,創近3年新高!
依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101)年4月底止,設址於本市的公司行號達21萬3,986家,較上月的21萬3,579家增加407家,亦較去(100)年同期(100年4月底)的21萬2,601家增加1,385家,今年1至4月登記家數呈逐月遞增趨勢,截至4月底創近3年新高。在現有家數中,以「批發及零售業」7萬2,452家(佔33.9%)最多,其次為「製造業」2萬6,458家(佔12.4%)及「營造業」2萬364(佔9.5%)。
商業處表示,本市今年4月份新設立家數計1,274家,較去年同期(100年4月)的1,259家略為增加,今年1至4月新設立家數達4,453家。儘管近來國內消費物價上升,衝擊民間消費及投資意願,本市登記總家數及新設立家數仍維持成長,反映經濟大環境並未影響本市投資人投資意願。在新設立家數中,多集中在「批發及零售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及「製造業」,其中以「批發及零售業」1,199家最多,佔26.9%。
商業處又表示,若觀察100年統計資料,100年新設立家數共計1萬5,282家,較99年的1萬4,533家成長5.2%,亦較98年的1萬3,980家成長9.3%,創近5年新高;又本市虛設公司行號情形改善,且經登記機關逐年廢止後,100年廢止登記家數較99年大幅減少至3千多家,致使本市公司行號家數呈現持續上升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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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露天公司)於網站刊載「網消會認證」證明標章(下稱系爭標章),然露天公司之系爭標章認證已於100年11月4日到期,而仍繼續使用系爭標章至101年3月3日,就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除命露天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在網站上或宣傳時若有使用標章認證,應注意標章認證是否已到期,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才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露天市集國際資訊公司廣告不實罰1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5月16日第1071次委員會議通過,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露天公司)於網站刊載「網消會認證」證明標章(下稱系爭標章),就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該會除命露天公司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露天公司於其所經營之「露天拍賣」網站刊載系爭標章,予一般或相關消費大眾之印象為露天公司所經營之「露天拍賣」網站,為經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下稱網消會)認證合格之購物網站。然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發現,露天公司之系爭標章認證於100年11月4日到期,而仍繼續使用系爭標章至101年3月3日,表示經網消會認證。就此露天公司雖辯稱因網消會未以正式公文通知繳交系爭標章年費,故不知系爭標章已到期,致使露天公司仍繼續刊載系爭標章。惟查系爭標章認證期間是否到期,依雙方約定內容網消會並無通知之義務,且露天公司自99年11月4日繳交系爭標章年費時起算一年,亦可知悉系爭標章何時到期,尚難以網消會未通知繳費或不知應繳交年費乙事,而卸其廣告不實責任。
綜上,露天公司刊載「網消會認證」證明標章,核屬就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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