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補習班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以堅強意志力佔66.67%為最多 ,比上一年成長46.67%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 統計成長幅度以堅強意志力46.67%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20%到101年66.67% , 統計衰退幅度以重視顧客反應11.11%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33.33%到101年22.22%。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 排列順序以堅強意志力佔66.67%>重視顧客反應佔22.22%>具備差異化佔11.11%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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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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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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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2.堅強意志力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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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7% |
補習班 |
3.重視顧客反應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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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補習班 |
5.具備差異化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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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成功的主因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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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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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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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0.人脈豐富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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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
補習班 |
1.財力豐富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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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
補習班 |
2.堅強意志力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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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補習班 |
3.重視顧客反應 |
30
|
33.33% |
補習班 |
4.妥善計畫 |
6
|
6.67% |
補習班 |
5.具備差異化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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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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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向法制局消保官投訴永和某粽子老店,將粽子分別以6月4日前為「平日價」(例如:豆沙粽30元),6月5日至6月12日為「緩衝期」(例如:豆沙粽33元),6月13日至6月23日為「定價」(例如:豆沙粽35元),業者乘機哄抬物價。
消保官接獲投訴後前往現場調查,發現業者「平日價」及「緩衝價」係優惠促銷價,其定價豆沙粽35元,而且已十年以上如此販售粽子。消保官命業者立即改善價格標示(即只有一種定價,但可優惠促銷),否則將依違反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經營者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爰引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32條規定,處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舉辦優惠促銷活動,應注意價格標示,不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之資訊,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相關法律條文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及第32條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 企業經營者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必要及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或隱匿之行為。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32條 企業經營者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企業經營者違反第六條至第八條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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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端午粽子價格公平 消保官命業者改進
鼓響龍舟狂,端午粽子香,時近端午佳節,吃粽子是國人歡渡端午不可缺少之美食。但最近因物價波動,造成民眾百物齊漲觀感,新北市政府為穩定物價,故在端午節前夕加強物價查詢,以避免不良業者乘機哄抬物價。
日前有民眾投訴永和某粽子老店,將粽子分別以6月4日前為「平日價」(例如:豆沙粽30元),6月5日至6月12日為「緩衝期」(例如:豆沙粽33元),6月13日至6月23日為「定價」(例如:豆沙粽35元),而造成民眾認為係業者乘機哄抬物價。民眾事後向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以下簡稱本府消保官)投訴該店家。
本府消保官接獲投訴後前往現場調查,發現業者「平日價」及「緩衝價」係優惠促銷價,其定價豆沙粽35元,與「南門市場」同業相較45元等價格也算持平,而且已十年以上如此販售粽子。本府消保官命業者立即改善價格標示(即只有一種定價,但可優惠促銷),否則將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及第32條規定,處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市民消費權益。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更多創業開店應知稅法 or 創業開店應知法規
創業開店實務經驗談 > 物價上漲店家因應之道 or 顧客滿意的定價策略 or 創業開店者不知道怎樣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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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羅蘭婚紗攝影於網頁舉辦抽獎活動廣告不實罰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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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餐飲加盟體系暨競爭力與 加盟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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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金10-30萬加盟體系暨競爭力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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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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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餐車地點評估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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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連鎖企業經營趣聞軼事
景氣不佳生意不好,
一加盟連鎖企業老板集合全體員工問說:如果大家集體減薪40% ,一起共度難關,你們幹不幹』
有一員工當場大聲回說『減薪40%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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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餐車地點評估及分析
有些人擺攤會租夜市旁店家騎樓,這些攤販所要花的擺攤租金是很高的;往往不輸給一些裝潢精美店面所付的租金。有人說那麼流動攤販就不用付租金也用付稅金,很好賺,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會被警察開單的風險,但說真的,站在生意人賺錢立場來想,如果點好有人潮被開單頻率又不高下,還是值得去擺,畢境還是很有賺頭嘛。
以一家攤車業為例,總投資成本不會超過二十萬。但如地點佳,扣除所有成本與費用之後,銷售毛利平均在五成以上,大約每月有5至10萬元左右的利潤 ,回收期約一至三個月之間。
對攤餐車而言,人潮就等於錢潮,一般以學校、車站、夜市、市場最佳,住宅區、商業區、 工業區附近也不錯,但這行業選擇地點卻是要小心警察取締,有些加盟公司會依照經驗判斷什麼地點可以擺,攤車會不會遭取締。阿甘建議經營地點最好都能經過評估,成功的機率才會高。以大台北地區的夜市來說,一、二坪的租金,約在1萬元至3萬元之間,中南部常見的臨時性夜市,計價方式以燈泡為主,一燈泡收費約30元左右。
攤車業經營基本條件 ,注意產品的美味與新鮮、工作勤快、準時營業、服務親切、保持乾淨整潔與衛生等。另外攤車業也要有制度化去經營,態度要積極、主動。隨時改進缺失、隨時想顧客的需求是什麼 、開發研究新口味,攤車業成功的另一法則。
擺攤 賣小吃地點和口味相當重要,要找人口流動多的地方,為節省租金地方不須要太大,流動小吃攤車也可以,接下來不斷改善口味,譬如台北人和台南人吃小吃口味就大大不同(台北口味偏淡鹹)不是你東西不好吃而是不適合當地人的口味,價格也很重要,新開的店或攤如能比附近賣價低一點,這樣一直努力3-5月後,生意就會燭漸穩定。
小吃攤挑點要避強
想賣滷味小吃,如果你沒經驗但本錢夠(花個一二十萬)加盟會是不錯的選擇,但你要想清楚,現太多家在賣滷味重複性高,要擔心被附近滷味攤或店搶光生意這問題,所以在加盟前你可要觀察附近滷味攤或店家的動態,如果已經出現一家獨強,其餘靠邊站沒生意的點,沒很強的實力最好不要進入。
擺攤地點找到了後, 初擺攤者千萬不要急著一簽就租月租年 ,不然到時生意不好就麻煩了, 先擺臨時攤幾天試試看,在擺臨時攤這幾天多聽多看多問同行 ,幾天後自然你就會有所體會領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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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店家騎樓擺攤
目前的消費景氣較保守來說,夜市臨時插1~3格者雖費用會比較貴但會比較有彈性,會比租固定為划算,但如是所需格數多者,可能承租長期的固定位會比較划算。
夜市的格子大小不一,必沒有一定規格,越是都市人潮越多的點格子一般越小,都會區夜市最常見一格約是(6尺四方),而鄉下場夜市最常見一格約是面7尺的寬度,以目前的夜市景氣來說,賣百貨類或餐飲小吃所需格數1~3格的攤位,要找不會很困難,但如要賣最近夜市很流行的百元左右的牛排攤位或快炒攤所需格數起碼也要有8格以上且要有連續,都會區夜市要臨時插位恐怕機會很低,鄉下場夜市會比較有可能,且現一般夜市的牛排或快炒攤老攤生意都已經做穩,客人都會吃老攤,要進入夜市獲利可能不易,所以牛排攤或快炒攤等需要較大場地的業主幾乎沒有人是臨時插位的,都是承租長期的固定位居大多數。
知名觀光景點或夜市要「搶攤」
知名觀光景點或夜市攤位往往由於可吸引成千上萬的群眾前往,在人潮一波又一波生意就會好做的多,但知名觀光景點或夜市攤位畢竟有限,在僧多粥少及攤家一旦卡到位就不會輕易讓出的狀況下,爭搶地盤就成了要在夜市或觀光景點設攤的第一門必修課。
實務上,要拿到知名觀光景點或夜市的擺攤入場券,就得進行一場激烈的「搶攤」,要「搶攤」就要懂得運用方法,圈內人要搶佔一線攤位就很困難的事,新鮮圈外人若要搶進一線攤位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你只要想可賺大錢的攤位誰會輕易放手,你就可知為什麼那是不可能的`任務,所以有意經營一線攤位的業主就要先從二、三線攤位先行著手,再從二、三線攤位去認識一線攤位的攤主、店東和會提供你信息的報馬仔,到時若聽到有人要退租或讓出的訊息,就得立即與攤位與房東接洽,進行一場卡位戰,不然你只有排隊的份,有擺攤業者在聽聞到有擺攤業者將讓出攤位時消息,就在距離房東和現有攤家解約還有半年前就提前和房東事先付定簽下預約。
夜市擺攤最好還是擺固定攤
雖說夜市擺攤做生意人客大多數是遊客,老客戶生意不多,然在夜市擺攤,最好還是擺固定地點或是鄰近攤,如無法或者是不想租到長期攤位,那麼下午5點多就要趕緊去找有空位處一格一格問隔壁的老闆。
一般夜市承租攤位方式是算格數或點燈數,1格是6尺大,看你需要多大,一般來說做餐飲,所需格數較多時,會比較難找,若是純擺攤零售賣東西,攤位就比較好找的多,但還是要注意流動人潮動向這問題,因為擺攤賣東西,生意好壞最主要關鍵點是在你擺攤地點的好壞所在,你擺的點若是在夜市人潮最多最集中的點,服務不錯售價又夠競爭力,生意比其他同業好,那是很自然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擺攤老鳥們都喜歡在流動夜市入口擺的原因。
以下是擺攤賣東西最基本所需配備 1台摩托車載貨用(最好不要是50cc,擺貨空間不夠大).. 買腳架1格3組腳架較穩+ 竹蓆或木板 桌巾 燈架和變壓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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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競爭有一套叢林生存法則
觀察夜市裡或者是眾多攤商聚集的競生生態,體會到擺攤競爭有一套叢林生存法則,那就是攤位要夠顯明和搶眼搭配商品要夠閃亮,就有機會吸引顧客的注意,抓住顧客的眼光。
攤位的招牌、制服、燈光和顏色等塑造出來的整體感覺,攤位顏色相當重要,一般來說顏色盡量挑亮眼一點的溫暖色系,一般常用的紅字黃底配、只要用暖色系都會有不錯的效果。燈光較宜採橘黃燈光不宜採白燈光,因為光澤橘黃燈光會較柔和舒適外,也會食物看起來會較好看好吃,且燈光務必要明亮,會給人一安全衛生感,再配合所販賣夠閃亮的食物,如果可再加上香味散佈,就更易挑引顧客的食慾。
擺滷味攤地點
本來是想加盟雞排店但考慮再三後發覺雞排毛利比滷味低又有油煙也比較麻煩,且現在的人健康意識高漲,吃滷味的人變多了,滷味客群廣泛,所以就改為滷味。
擺滷味攤地點可以挑夜市、大專院校商圈或7-ELEVEN店旁設攤準沒錯,一般消費者青菜和滷味隨便拿加一加起碼都在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上消費最為常見;滷味賣100元利潤約有5成以上;青菜類賣100元利潤更高可達7成;如果是加盟滷味拿它的貨賣100東扣西減的只能賺40元;但賣加熱式滷味工作時間長且前期採購清洗整理作業會消耗你許多精力和時間,初入行一天做下來會很累。
那時我去問雞排、滷味小吃加盟行情弄到好含設備最少都要在10萬以上起跳,且一加盟後,大多數要簽合約一定要拿他們的食品材料,但不保障你一定會有錢賺,才決定要去頂一滷味攤,頂讓一餐車、營業用冰箱和生財器具,加上傳授經營技術和經驗傳承總共才花費8萬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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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補習班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以合夥自行創業佔33.33%為最多 ,比上一年成長8.33%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 統計成長幅度以合夥自行創業8.33%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25%到101年33.33% , 統計衰退幅度以獨資加盟創業 8.33%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25%到101年16.67%。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 排列順序以合夥自行創業佔33.33%>獨資自行創業佔33.33%>獨資頂店創業佔16.67%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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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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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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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0.合夥自行創業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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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
補習班 |
2.獨資自行創業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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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 |
補習班 |
3.獨資頂店創業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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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補習班 |
5.獨資加盟創業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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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最想採取創業方式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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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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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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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0.合夥自行創業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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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補習班 |
2.獨資自行創業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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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補習班 |
3.獨資頂店創業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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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補習班 |
4.合夥加盟創業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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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
補習班 |
5.獨資加盟創業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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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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饗食天堂疑食物中毒稽查檢驗報告及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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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金10萬以下加盟體系暨競爭力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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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餐車加盟體系暨競爭力與 加盟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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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餐車獲利經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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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火鍋店經營趣聞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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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達人報-加盟幾分甜應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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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達人報-加盟晨間廚房應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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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達人報-加盟8公仔龍井四神湯應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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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達人報-加盟8公仔龍井四神湯應知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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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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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火鍋店經營趣聞軼事
有位老大到火鍋店用餐
結帳時服務生依規定,消費二百以上,給兩點數 ,集十點點就可以兌換獎品
這位老大問服務生:這兩點,可以幹嘛
服務生說:你再集八點就可以兌換獎品了
結果這位服務生當場被跟班小弟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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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補習班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以生涯規劃之一佔44.44%為最多 ,比上一年成長19.44%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統計成長幅度以生涯規劃之一19.44%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25%到101年44.44% , 統計衰退幅度以想獲得更高報酬 41.66%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58.33%到101年16.67%。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排列順序以生涯規劃之一佔44.44%>失業找工作不易佔16.67%>想獲得更高報酬佔16.67%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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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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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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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1.失業找工作不易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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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補習班 |
2.不想在當上班族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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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
補習班 |
3.想獲得更高報酬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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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補習班 |
4.生涯規劃之一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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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 |
補習班 |
5.實現個人興趣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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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 |
調查主題:想從事補習班創業者創業最主要動機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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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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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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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
2.不想在當上班族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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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
補習班 |
3.想獲得更高報酬 |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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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3% |
補習班 |
4.生涯規劃之一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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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補習班 |
5.實現個人興趣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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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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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饗食天堂」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6月13日針對饗食天堂京站店衛生稽查結果,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及第31條第2款規定,處分新臺幣6萬元罰鍰。另抽驗41件食品及環境檢體,經送該局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 包括3家分店(明曜店、京站店、信義店)之5件生蠔,檢驗報告京站店生蠔未檢出食品中毒菌,但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標準:1000以下)不符規定,已通知限期改善,擇期複抽仍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爰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第1款處分新臺幣3-15萬元整。
食品中毒事件之發生據統計數據一半以上的食物中毒,因溫度與濕度之故,多發生在每年7到9月的三個月內,多肇因於「生、熟食交互污染」、「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及「食物調製後於室溫下放置過久」、「烹調人員衛生習慣不良」、「調理食品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及水源被污染」等因素,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為預防類似食品中毒事件發生,餐飲店家應確實將食材充分煮熟,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及「避免疏忽」等四大原則;且應特別注意衛生管理,建立員工的飲食衛生意識和加強衛生訓練與管理。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 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菌。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 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 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 、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 食品業者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業別,並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規定。 前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業者之設廠登記,應由工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辦理。 食品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設廠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定之。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五條規定。 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三、違反前條之禁止命令。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標準有關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 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定標準有關食品添加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或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標準有關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之規定。 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之一所為公告。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所定管理辦法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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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饗食天堂食品中毒案件第1波檢驗報告及後續辦理情形
針對饗食天堂京站店衛生稽查結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於今日(6月13日)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及第31條第2款規定,處分新臺幣6萬元罰鍰。另信義店及明曜店經初查結果有若干衛生缺失,將於改善期屆後進行複查,並依法處辦。另抽驗41件食品及環境檢體,經送該局及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檢驗,目前已簽發之6件檢驗報告,皆未檢出食品中毒菌及諾羅病毒。
本次採集之41件檢體,包括3家分店(明曜店、京站店、信義店)之5件生蠔,檢驗報告京站店生蠔未檢出食品中毒菌,但衛生標準(大腸桿菌群,標準:1000以下)不符規定,已通知限期改善,擇期複抽仍不符規定,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及同法第33條第1款處分新臺幣3-15萬元整。另明曜店生蠔未檢出諾羅病毒,其他分店生蠔尚在檢驗中。
目前衛生局接獲正式通報人數累計62人(京站店35人、明曜店12人、內湖店1人、信義店14人)。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77。以上資訊,可上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或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查詢相關訊息。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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