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補習班經驗談
之前頂下一間英語安親補習班,是看上他可省下立案手續和執照且可以馬上營運,頂讓金付款方式採一次付清,經營一段時間後,誰知前任老闆的父親回來說要分紅,其所持理由是目前補習班負責人仍然是他本人的名字。
當初所簽頂讓合約上有約定加盟品牌、生財設備,在頂讓前雙方是有商談協議好負責人暫時不變更,但經營權全權歸我。然頂讓合約上條文其中並沒有針對經營權約定條款,接手經營後,又因辦理變更負責人手續麻煩,也不知會有問題,就這樣因為忙於班務及招生,一直沒去辦變更,現在前任老闆的父親突然跑回來說要分紅。
在簽約頂讓合約前,應充分瞭解營業狀況及將雙方承諾及約定事項,清清楚楚寫在頂讓合約條文裡約定好,才能減少日後的不必要麻煩產生。除非你願意冒相當風險,不然還是以辦理負責人變更或是重新申請補習班經營權會比較單純。因此頂讓合約上應約定寫明負責人正式更換日之前,補習班或負責人個人的債務或其他權利義務由前手負責人負全責,之前學生若有退費的問題,亦由前手負責人全權負責,和接手頂店者一律無關外,還要約定好經營權全權歸頂店者所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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