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遙遊公司於95年開始代理日本「Snow Peak」品牌,該公司與經銷商簽訂之「商品經銷合約書」暨附件規定,經銷商銷售「Snow Peak」戶外用品零售價格不得低於定價之9折,倘違反上開規定且經勸告無效者,逍遙遊公司即可中止出貨,經銷商即喪失經銷「Snow Peak」戶外用品權利。然經銷商百岳公司於101年8月間曾以定價之8折銷售「Snow Peak」戶外用品,旋即於同(101)年月14日接獲逍遙遊公司通函全國經銷商,宣布解除百岳公司之「Snow Peak」戶外用品經銷權利,且停止供貨予百岳公司。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125次委員會議通過,逍遙遊山野戶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百岳登山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百岳公司)轉售「Snow Peak」戶外用品最低價格,剝奪下游經銷商決定商品轉售價格之自由,經銷商將無法依據其所面臨競爭、營運策略訂定產品售價,削弱同一品牌內不同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另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下游經銷商係向逍遙遊公司進貨「Snow Peak」戶外用品後,賺取實際零售價與進貨價之價差利潤,是逍遙遊公司在供應「Snow Peak」戶外用品予下游經銷商後,即應容許經銷商有自由決定價格之權利,惟逍遙遊公司前揭實已剝奪經銷商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其結果將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容許經銷商有自由決定價格之權利,合約書條款規定應避免有限制轉售價格和限制從事網路銷售 或是限制最低價格等,不合公平交易法等規範條款行為,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逍遙遊山野戶外公司限制轉售「Snow Peak」戶外用品之最低價格,剝奪下游經銷商決定商品轉售價格之自由罰5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今(102)年5月29日第1125次委員會議通過,逍遙遊山野戶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逍遙遊公司)限制百岳登山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稱百岳公司)轉售「Snow Peak」戶外用品之最低價格,剝奪下游經銷商決定商品轉售價格之自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該會除依同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逍遙遊公司於95年開始代理日本「Snow Peak」品牌之戶外用品,供貨予全國戶外體育用品店經銷該品牌商品,該公司與經銷商簽訂之「商品經銷合約書」暨附件規定,經銷商銷售「Snow Peak」戶外用品之零售價格不得低於定價之9折,倘違反上開規定且經勸告無效者,逍遙遊公司即可中止出貨,經銷商即喪失經銷「Snow Peak」戶外用品之權利。而經銷商百岳公司於101年8月間曾以定價之8折銷售「Snow Peak」戶外用品,旋即於同(101)年月14日接獲逍遙遊公司通函全國經銷商,宣布解除百岳公司之「Snow Peak」戶外用品經銷權利,且停止供貨予百岳公司,是逍遙遊公司限制百岳公司轉售「Snow Peak」戶外用品之最低價格甚明。
公平會指出,下游經銷商係向逍遙遊公司進貨「Snow Peak」戶外用品後,賺取實際零售價與進貨價之價差利潤,是逍遙遊公司在供應「Snow Peak」戶外用品予下游經銷商後,即應容許經銷商有自由決定價格之權利,惟逍遙遊公司前揭限制百岳公司轉售「Snow Peak」戶外用品最低價格之行為,實已剝奪經銷商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經銷商將無法依據其所面臨之競爭狀況、營運策略訂定產品售價,其結果將削弱同一品牌內不同經銷通路間之價格競爭,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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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機械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違法罰350萬
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合約書條款限制經銷商自由決定轉售價格,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巨大公司與經銷商簽訂經銷合約書,除訂定締約雙方之權利義務,並訂有違約及終止合約之條款,依經銷合約書規定,經銷商倘未參考「建議售價」銷售商品,則可能遭受終止合約之處罰。經銷商之價格設定自由,實已受前開不利益制裁配合措施之拘束,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 足以限制經銷商決定轉售價格之自由規定;另以合約書條款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 行為,核屬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6款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0月17日第1093次委員會議通過,公平會除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前二項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350萬元罰鍰。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美利達工業公司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罰200萬 美利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本案經調查美利達公司之經銷商,經銷商多表示美利達公司確實曾以口頭方式要求經銷商不得從事網路銷售,亦有確實遭警示或取消經銷權之事實。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6款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不得有限制經銷商從事網路銷售,抑制價格的競爭,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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