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所投入資金不多,未來該事業經營規模有限,你個人技術或經驗就可應付自如,以獨資型態成立會較恰當;反之,未來該事業經營規模有極大擴展空間,不是你一個人技術或經驗就可應付自如地,最好選擇合夥態成立會較恰當。

就我個人輔導設立公司行號多年經驗,若有2人以上合作創業關係,應儘量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為佳。成立初期最好避免2人組合,而以3人較佳,最多不超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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