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十大熱門加盟開店創業行業
資料來源 : 到阿甘創業加盟網上觀看熱門行業加盟總部資訊者
統計方式 : 每月月底依各行業別採取累加統計<排行順序依人氣成長數>
統計目的 : 探討各行業的加盟創業熱度 提供創業者選擇行業別參考
資料來源由: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開店市調中心 提供
2012年4月1日-4月30日熱門加盟開店創業行業排行榜
本月排行 |
行業名稱 |
比較上月排行 |
本月總人氣 |
第1名 |
小吃店 |
一樣 |
1469117 |
第2名 |
中式餐飲 |
一樣 |
998190 |
第3名 |
攤餐車 |
一樣 |
1207481 |
第4名 |
飲料冰品 |
一樣 |
608478 |
第5名 |
西式餐飲 |
一樣 |
441070 |
第6名 |
早餐 |
一樣 |
371454 |
第7名 |
咖啡 |
一樣 |
310111 |
第8名 |
火鍋店 |
一樣 |
181101 |
第9名 |
服飾用品 |
一樣 |
214331 |
第10名 |
生活用品 |
一樣 |
176518 |
2012年4~5月份將做部份行業別調整變動,故報表只能顯示每月總點選人次,6月份起將恢複正常。
2012年4月份小吃店、中式餐飲、攤餐車 為創業開店熱門排行前三名,表示多數人有意從事此行業,本月是以 小吃店 人數為 1469117人次最高 。
1.100年本月份開店十大熱門排行人氣 ,小吃店、攤餐車 、早餐、咖啡、中式餐飲、飲料冰品、西式餐飲、火鍋店、服飾用品及生活用品人氣排行一樣。
2.本月補教業美語總人氣138153,便利商店總人氣 100247, 漫畫總人氣117136,美容總人氣 12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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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納稅義務人「配偶」尚非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所以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配偶不能逕依該款規定,申請查調納稅義務人提供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因要顧店的開店商家,納稅義務人本人若無法親自臨櫃申請核發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時,可委託配偶、受扶養親屬或他人代為查詢,但代理人要記得攜帶身分證正本,並加附申請人(即納稅義務人本人)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即可申請。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所得稅法第15條
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十七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納稅義務人主體一經選定,得於該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申請變更。
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計算該稅額時,僅得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依第十七條規定計算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其餘符合規定之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一律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並不得再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69/0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 夫妻之綜合所得稅可由夫或妻向其戶籍所在地辦理合併申報
納稅義務人配偶之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為所得稅法第15條所明定,夫妻同為納稅義務人時,其綜合所得稅可合併由夫或妻向其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
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
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
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
,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
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
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台財稅第0890450334號函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本部69/0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釋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本部89/01/24日台財稅第0890450334號函釋,以申報為「配偶」者,與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並未相同,故未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逕依該款規定,申請查調納稅義務人提供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核與上揭所得稅法令規定意旨,尚無不符。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非納稅義務人本人不得申請查調納稅義務人所得納稅資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邇來常有納稅義務人之配偶申請核發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因未攜帶納稅義務人本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而未能受理提供納稅義務人之納稅資料。為免民眾因不諳法令規定,致證件不足而徒勞往返,該分局特別提出說明。
該分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年2月12日台財稅第31310號函釋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又依財政部89年1月24日台財稅第0890450334號函釋規定,「配偶」尚非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所以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不能逕依該款規定,申請查調納稅義務人提供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
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本人無法親自臨櫃申請核發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時,可委託配偶、受扶養親屬或他人代為查詢,但代理人要記得攜帶身分證正本,並加附申請人(即納稅義務人本人)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就近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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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統計分析
統計資料來源 :參與阿甘創業加盟網問卷調查者
統計方式 : 由阿甘開店市調中心採百分比計算統計
統計目的 : 盼藉由統計攤餐車創業者統計資料,讓頂讓店創業及及加盟總部有所判斷各行業趨勢走向的依據。
本次統計調查結果分析如下:
1.開店創業年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以10-30萬60%為最多 ,比上一年度成長8.44% 。
2.比較上一年度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 統計成長幅度以10-30萬 8.44%增加最多,比率從 100年51.56%到101年60% , 統計衰退幅度以10萬以下10.42%減少最多,比率從 100年43.75%到101年33.33%。
3.綜合以上所述開店創業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 排列順序以10-30萬60%>10萬以下佔33.33%>30-50萬 佔6.67%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 調查年度:2012 參與調查人數:180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0-30萬 |
108
|
60% |
攤餐車類 |
10萬以下 |
60
|
33.33% |
攤餐車類 |
30-50萬 |
12
|
6.67% |
調查主題:想從事攤餐車創業者預計用多少錢來創業 調查年度:2011 參與調查人數:384
|
統計項目
|
人數分佈 |
▼ 比率(100%)
|
攤餐車類 |
10-30萬 |
198
|
51.56% |
攤餐車類 |
10萬以下 |
168
|
43.75% |
攤餐車類 |
200萬以上 |
12
|
3.12% |
攤餐車類 |
30-50萬 |
6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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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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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懷孕解僱罰款1至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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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結果分析
統計目的 :
1.阿甘創業加盟網盼藉由收集統計探討創業加盟開店市場變化情形,做為頂讓店創業及加盟總部的參考依據。
2.本年度調查期間:101年度參與票選總人數:231;上年度同一期間參與票選總人數336。
3.創業先賢、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們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引用,請留言阿甘。
本次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結果
1.2012年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以普通佔47.62%為最多;比上一年度成長6.85%。
2.比較上一年度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統計成長幅度以普通增加6.85%最多,比率從 99年40.77%到100年47.62%;統計衰退幅度以重視減少9%最多,比率從99年30.65%到100年21.65%。
3.綜合以上所述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排列前三名順序為普通佔47.62%>重視佔21.65>非常重視佔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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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調主題:政府對創業輔導重視程度 創業市調項目一覽表 |
年度
|
人數 |
統計項目
|
▼ 比率(100%)
|
101
|
110 |
普通 |
47.62% |
101
|
50 |
重視 |
21.65% |
101
|
47 |
非常重視 |
20.35% |
101
|
14 |
非常不重視 |
6.06% |
101
|
10 |
不重視 |
4.33% |
100 |
25 |
不重視 |
7.44% |
100 |
4 |
非常不重視 |
1.19% |
100 |
67 |
非常重視 |
19.94% |
100 |
103 |
重視 |
30.65% |
100 |
137 |
普通 |
4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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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安親班經營趣聞軼事
安親班上規定說髒話者一次罰5元做班費。
規定完當天就有一小朋友說了髒話被聽見了,
按規定要罰五元,
但這位小朋友沒5元零錢只有十元,就拿十元出來,
收錢的同學: 我也沒5元零錢找你唷!
這位小朋友靈機一動 : 幹!不用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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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在86年6月12日修正刪除原有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之規定,然一般事業單位為了評估員工是否有能力勝任,在勞僱雙方均同意且不違背契約自由與平等、誠信的原則之下,仍可約定合理試用期間。但一知名連鎖糖果分店尚未知悉該新進員工懷孕情事前,即已進行2次試用期考核,卻於知悉該員工懷孕後,利用第3次試用期考核即以「試用期間不適任」加以解僱,因此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裁定雇主解僱涉及性別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處新臺幣1至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若有員工懷孕情事,應考量員工妊娠及安胎需求,主動給予調整工作內容,以善盡母性保護的雇主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條文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以下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北市勞工局提醒 試用期無法作為懷孕歧視不當解僱的藉口
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日前召開第43次會議,評議懷孕歧視案件2起,裁定雇主解僱涉及性別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分別處以新臺幣1至10萬元整罰鍰。
北市府勞工局表示,這兩起案件包含知名連鎖糖果店,某分店尚未知悉該新進員工懷孕情事之前,即已進行2次試用期考核,該名員工試用期間表現雖非為同期人員最佳,但亦不見公司針對該員工事後聲稱種種不適任之處,告知並予以輔導改善,卻於知悉該員工懷孕後,利用第3次考核即以「試用期間不適任」加以解僱,未見該公司考量員工妊娠及安胎需求,主動給予調整工作內容,以善盡母性保護的雇主責任。
另一間事業單位是生技公司,該名會計助理於錄用時並未告知懷孕,任職1個月後才告知,雇主隔日卻以「會計專業不足、試用期間不適任」為由解僱。經勞工局調查後發現,雇主所提種種重大違失、不適任情事皆是其知悉懷孕而要求員工自行離職被拒絕後所發生,並未就不適任或重大違失之處而有行使告誡、輔導等管理手段,有違性別工作平等法「母性保護」的精神。
北市府勞工局陳業鑫局長強調,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在86年6月12日修正前,原有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之規定,但在修正後已刪除這個規定。只是一般事業單位為了評估員工是否有能力勝任,仍有約定試用期的慣例,在勞僱雙方均同意且不違背契約自由與平等、誠信的原則之下,仍是可以約定合理之試用期間。雇主若欲終止勞動契約,則需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12條的確切情事,且雇主亦無權要求勞工於面試時有告知懷孕情事的義務,公司更不能以此為理由解僱。此外,特別提醒雇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負有舉證責任,需有充分合理的解僱理由,亦給予相當指導、改善的機會,千萬別以為試用期即可恣意解僱,還須考量性別工作平等法母性保護、善盡解僱最後手段性等原則。
未來臺北市勞工局仍將持續為性別平權的友善就業城市繼續努力,本局竭誠歡迎企業雇主或民眾針對性別平等及職場性騷擾防制相關事項洽詢1999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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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餐飲業者推出女僕餐廳成功迎合宅男口味,吸引一堆宅男上門消費後,日本漫畫網咖連鎖店業者也在有「女僕咖啡」聖地之稱的秋葉原推出創意新招「性感秘書網咖店」,標榜全日本第一家以「性感秘書」服務為主軸,要成為宅男們前往的新聖地。
性感秘書網咖店店內服務生全都打扮成一流企業的秘書造型,且都是身穿黑色西裝外套及膝蓋以上30公分的超迷你短裙的20幾歲性感辣妹,當顧客一進店門,就有一群女秘書迎客光臨,然後女秘書曲膝彎腰提供免費擦鞋服務,還能與客人們閒聊。性感秘書網咖店店內硬體設備也很講究,強調「單人隔音房」,即使在網咖內觀看成人影片,也不必擔心隔牆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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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夥創業有所成最主要原因結果分析
統計目的 :
1.阿甘創業加盟網盼藉由收集統計探討創業加盟開店市場變化情形,做為頂讓店創業及加盟總部的參考依據。
2.本年度調查期間:101年度參與票選總人數:231;上年度同一期間參與票選總人數336。
3.創業先賢、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們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引用,請留言阿甘。
本次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結果
1.2012年合夥創業有所成最主要原因,以夥伴具互補性佔44.16%為最多;比上一年度成長14.4%。
2.比較上一年度合夥創業有所成最主要原因,統計成長幅度以夥伴具互補性增加14.4%最多,比率從 99年29.76%到100年44.16%;統計衰退幅度以籌資較易減少13.28%最多,比率從99年14.58%到100年1.3%。
3.綜合以上所述合夥創業有所成最主要原因,排列前三名順序為夥伴具互補性佔44.16%>有一共同目標佔38.53>尊重專業性佔8.23%。
|
市調主題:合夥創業有所成最主要原因 創業市調項目一覽表 |
年度
|
人數 |
統計項目
|
▼ 比率(100%)
|
101
|
89 |
有一共同目標 |
38.53% |
101
|
19 |
尊重專業性 |
8.23% |
101
|
18 |
集思廣益 |
7.79% |
101
|
102 |
夥伴具互補性 |
44.16% |
101
|
3 |
籌資較易 |
1.3% |
100 |
49 |
籌資較易 |
14.58% |
100 |
100 |
夥伴具互補性 |
29.76% |
100 |
47 |
集思廣益 |
13.99% |
100 |
27 |
尊重專業性 |
8.04% |
100 |
113 |
有一共同目標 |
3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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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計程車行經營趣聞軼事
有位小姐打電話來車行叫計程車.
小姐 : 「你好,我要叫車。」
接聽小姐:「好,那妳穿什麼衣服呢?」
小姐:「我穿黃色上衣,迷你裙。」
接聽小姐:「到那裡?」
小姐:「到膝蓋以上3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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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決定接手頂讓店面簽頂讓買賣合約前,應對該店面進行徹底的瞭解,包括其營收狀況、訴訟紀錄、債務紀錄和客戶口碑、商譽等。
有些店家生意會好是靠店內老板的名氣,如知名廚師、知名人物、偶像,這些依靠老板名氣的生意,若更換老板,不就失去看板明星,頂讓接手價值就大大的打折扣了。在接手轉移過程中務必要穩定原有班底員工的心,這對店面營運的順利轉移十分重要。最好方式是先將現存員工遣散,後再重新聘用,以避免年資累計和降低管理上的人事成本。若能與舊有供應商的關係持續維持良好,包括批進貨品的優惠價格及繳款方式,以保持業務在轉讓過渡期的穩定性,絕對有利於你續接手經營店面。
最好只接手店面使用所有權和生財器具及營業資產所有權,不要連整家公司行號都接手買入,以避免對方故意隱藏訴訟紀錄、債務紀錄要你概括承受負責。
簽約內容和過程注意事項
1.商業登記及稅務登記變更轉移
2.智慧財產權(包含加盟變更轉移或商標、專利、技術變更轉移)
3.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轉移
4.店面使用權轉移
5.債權、債務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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