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業統計台灣商店高達八成沒有投保財產保險,然開店創業大多數是小本經營,如不幸遇到意外事件,往往就會讓資金有限的開店商家一切努力將化為泡沫血本無歸、甚至從此背負龐大的債務。因此開店商家應在店面營收上軌道後,最好應視營收和所投資金額考慮運用保險來分散可能的意外風險。

餐飲業最容易發生火災意外和客人意外,地板溼滑導致顧客滑倒受傷、或者熱湯燙傷客人,只要在保單載明的處所內執行公務,都是在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因「營業場所不安全」或「業務執行疏失」而造成第三人身體傷害或財物損失)內,因此對餐飲業業者來說,「商業火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最基本必要的保險。

餐飲開店業者投「商業火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最基本必要的保險外,還可自由選擇以繳交保費方式,向保險公司加保「颱風洪水險」和「停業損失險」。 「停業損失險」可以補償營業中斷所需要支付的員工薪資、租金、貨款等需求,只要因由火險所造成停業,即可獲得理賠,保費不分行業別1年約 3,000元。現也有產險公司為了避免因火災、客人意外風險,所導致開店創業風險,國內產險公司有提供「店家綜合保險」產品,就具有分擔上述風險的功能,達到更全方位保障開店商家的目的。

開店創業者由於缺乏經驗且預算有限,在初次投保商業險時應注意,現行許多設備險,是以市值而非成本價來承保,應注意折舊, 因此在投保設備險時,應考慮以「重置價值」來進行投保。另外也要注意「足額投保」這問題,除了要算計建築物重置成本外,還要再加計店內生財器具(包括各式各樣機抬、桌椅子裝潢等)以及店內陳設或儲存的商品、貨物、貨架,如此才能得到充分營業風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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