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總公司在下列情形下,有權在通知加盟店後自行終止合約,且不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及賠償:
1) 加盟店違反加盟合約中任何條件及明顯有違雙方合作精神。
2) 加盟店未經加盟總公司書面同意下,自行關閉店面;或移轉店面經營權(頂讓);或者是未經加盟總公司書面同意下在另一場地經營類似行業或兼職或輔導;或者是自行經營、或分銷貨品。
3) 加盟店經營違反法律遭政府有關機關暫停營業或停業處份。
4) 加盟店未經加盟總公司書面同意下,擅自進行調降價格高低超過加盟總公司所准許的價格帶。
5) 加盟店逾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仍末繳納合約規定的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項。
6) 加盟店有損害加盟總公司商業信譽的行為;有破壞商標的商譽及形象。
7) 加盟店在未經加盟總公司書面同意下,經營未經授權的商業或非商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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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在合約期滿加盟總公司有權免費收回授權外,目前國內外較有知名度的在加盟連鎖企業在管理上還有下列情形,加盟店合約會被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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