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拿舊法令辦退費退費90%變75%大部份人都被矇混過去了
補習班很賊,但說真的還真有兩下,我不久前在xx補習班打工當櫃檯,有一學生和家長同來問已經繳了下學習補習費,現不想補了想退費,不知可退多少?
補習班的主任剛開始一直勸說讓學生續補習,但對方不為所動,堅持退費,補習班主任見對方堅持就說依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退你75%學費,學生和家長說好,辦好退費。
隔一周後這位家長又過來說:主任依規定應退90%以上才對,主任開始還拿法條給家長看是退75%沒錯,然而那家長也不是省油的燈有備而來拿出95年9月11日開始實施的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主任只好說我去查證一下,再隔10幾分鐘出來就對那家長說他不知法令已修改,趕緊補發退費與該家長。
各位看倌你知道嗎,補習班主任拿舊法令辦退費,當然大部份都被矇混過去了,有多少學生和家長知道新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的退費規定,就算被人抓包,就好像我們主任做法假裝不知有新法條存在就好,你說補習班是不是很賊。
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八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二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三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四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五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ㄧ學期者,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
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
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以下經營補教業應知經營知識及實務經驗 & 加盟補教業創業經驗談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補教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天母美國學校旁兒童美語(頂讓) | 北市內湖小學後門補習班(頂讓) | 屏東國中小文理安親課輔(頂讓) | 嘉義市市政府旁英語安親班(頂讓) | 豐原明星國中旁文理補習班(頂讓) | 台中豐原 補習班(頂讓) |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
56%縣市圖利補教業者?
消基會於99年9月9日-9月16日間,分別以電訪與實際走訪的方式洽詢了台北市12家 補習班業者,鎖定各大補習班業者,針對 師資、 退費、繳費分期進行抽查發現, 師資進行抽查發現,台北市12家 補習班業者當中,僅有一家有列出師資的學經歷,公布 師資陣容,其他11家補習班皆未多著墨。 退費抽查發現, 退費規定差異大,同樣身為消費者,享不同權利, 五成六的縣市,開課日前兩個月退費九成,退費最有利消費者的縣市前三名,分別為為金門縣、桃園縣與台北縣;最不利的前三名則是連江縣、基隆市與台中縣;辦理退費手續,多久可以拿回費用?全台僅有桃園縣與台中市明文規定補習班需七日內 退費,其餘23縣市皆無特別規定。 繳費分期進行抽查發現,分期方式說不清?消費者需睜大眼睛,再以台北市12家 補習班為例,有10家提供分期付款的服務。 |
專辦高普考補習的高登教育機構,被3名學生提告廣告中宣稱有「博士學、碩士位」的師資教課,被人檢舉掛羊頭賣狗肉一案,台灣高等法院於100年3月判決高登教育機構敗訴,要退還學費,全案定讞。
提告的學生認為,廣告中宣稱有「博士學、碩士位」的師資教課,上了幾堂課後卻發現,實際補習班教師的資歷與廣告相差太大,因此不再去上課,要求全額退費。
高登教育機構認為,依據雙方簽訂契約內容,學生連續曠課,已視為修畢全部課程,另契約中也有提及學生只要一上課,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另補習班所聘請任課師資,一門課並非只聘請一位老師,廣告上的教師名單是「僅供參考」,因此即使與實際授課師資不符,也不構成詐欺。
高等法院於100年3月判決,高登未辦理營業登記於法不合,消費者是因信賴補習班廣告而簽訂契約,廣告也應視為契約的一部分,其所印製廣告宣傳單和師資等項內容與事實不符,經營者應對廣告內容負責,因此判決補習班敗訴,判決應各退費五萬多元給三名學生定讞。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打擊補習同業的招生做法
補習班家數近十年來呈倍數成長,加上少子化的影響,補習班招生競爭一年比一年激烈,台北市有一補習班為招收學生來班上課,採取學生可使用已在別家補習班繳費的收據,就可抵用補習學費的招生術,甚至還教導學生可依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定向原來繳費的那家補習班申請退費,讓學生也有利可圖;此舉打擊補習同業的招生做法引起原來繳費的那家補習班大大的反感。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習班業者特別是補 教業加盟連鎖經營業者,依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若學生上課已逾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則費用不退。如已繳納費用以後離班,可依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辦理退費事宜。 |
以獨特風格穿著迷彩裝,生動活潑的搞笑教學走紅的英文補教名師「希希老師」、史希如, 開出VIP保證班招收學生,「一對一教學,保證上清大、還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
一名邱姓婦人花了200萬,送女兒去讀,但補了一年,卻沒達到預期上清大、還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效果,讓她氣得告上法院,法院最後判決希希老師必需退還200萬的學費,外加5%的利息。 只要掛上保證兩個字招 收學生,收費估計一整年至少要十萬起跳,仿間補習班掛契約保證班一般都會有合約且其附加條款非常嚴苛,從全勤、不遲到、缺課不能過多、隨堂考得達多少分等等,若有一項沒達到標準,就是放棄退費資格,學生要不違反合約內容,可是不易,因此未達保證效果,絕大多數是難以退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習班業者特別是補 教業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許多補習班業者若想在以「保證班」 當噱頭招 收學生,這下可得小心,才不會惹上官司纏身。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北市一設計短期補習班,遭多名上課學生陸續向消保會投訴,質疑掛羊頭賣狗肉,雖登記立案為設計補習班,但所開設科目別和營業登記項目根本不符。另補習班師資只是聘請大學畢業教童軍的國中老師授課,竟然也是掛羊頭賣狗肉,號稱有博士學歷,學生質疑教學品質要求退費,補習班卻以消費者已簽訂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為由,拒絕退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補習班業者特別是補教業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短期補習班業者如欲擴充經營規模或營業項目,未申請立案許可即違規經營,或所開設科目別根本不符且未經教育局許可,如續查核缺失仍未改進,教育單位將可依法處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還可以暫停招生、註銷立案登記。另短期補習班業者如明知博士學歷師資有造假、虛偽之實,還宣稱有博士學歷,可能涉及刑事詐欺罪。
法規: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修正)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ps:詐欺是公訴罪但正常都附帶民事,但如雙方和解或無侵害到財物、傷害人身安全,實務上涉及刑事詐欺罪締案件是很少。
更多 補習費退費標準及規定 or 補教業常發生糾紛與處理經驗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or 補教市集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