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下公寓大廈一樓店面後要經營寵物精品店,卻遭到管理委員會依違反大廈住戶規約中禁止飼養貓狗類寵物之規定,要求不得開張營業。

有些公寓大廈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基於住戶安寧、衛生及安全,禁止住戶飼養貓狗寵物,限制樓上不得經營旅遊、補習班;一樓店家不得經營出入份子複雜的行業別,以防止閒雜人物出入等住戶須共同遵守事項。只要經公寓大廈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共同遵守事項,都具法定約束力。所以向房東承租公寓大廈做為店面前,須先詳細閱覽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規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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