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只要代理知名品牌就可以大賣,其實這是過時的觀念。現今是一供過於求,買方市場的時代,代理名牌商標產品要獲利,和以往賣方市場只要掛上名牌商標就是銷售的保證,已經不可同日而語,掛上名牌商標,已不是全部產品品項皆能熱賣,而是其主要的代表產品的品項,才有機會延續其品牌銷售的效力。然而品牌還是有它的代表性,至少可讓業者省去很多宣傳的力氣,和增加消費者願意購買的信任感。所以個人認為值得爭取經銷代理銷售產品,產品應該具有獨特的創意設計規劃,品牌行銷上要能打動消費者的心讓消費者有所感觸,如此品牌才能與消費者建立感情,征服由消費者決定的買方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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