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收取保證金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6萬
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收取保證金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6萬
「臺北OO總醫院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招募住院醫生時,要求正取人員報到需繳交保證金1萬元」,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涉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嫌一案。
經臺北市勞動局調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惟臺北OO總醫院招募所屬家庭醫學部、放射線部及核子醫學科等單位住院醫師於錄取或徵才公告均載明「報到時繳交保證金1萬元整」,甚至載有「到職服務滿6個月後領回,未繳交保證金者視同放棄」等語,勞動局函請臺北榮總陳述意見,該院表示因時有錄取人員未報到而逕至他院服務,而實施錄取人員收取保證金之作法,查該保證金係供為擔保聘僱契約用途,顯已違反前開規定,故勞動局按就業服務法第67條第1項規定予以裁處6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於招募或僱用員工時勿違反不得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之就業服務法規定。
以下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招募或僱用員工相關法律條文
就業服務法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就業服務法第65條
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未經許可從事就業服務業務違反第四十條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
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一、一般原則:
1.第1次:30萬元。 2.第2次:60萬元。 3.第3次:90萬元。 4.第4次以上:150萬元。
二、另應考量本裁罰基準第二點有關行政罰法得免或增減參考表。
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下載word 檔)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招募人才「限役畢」涉及間接就業歧視 事業單位於徵才廣告上常見註明「限役畢」,100年12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明確指出,雇主以『役畢』作為徵才限制,不論動機有無涉及歧視之意思,已對特定某就業層造成負面影響,其限制行為構成間接就業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可依法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招募人才應避免事業單位因不諳法令而於招募人才時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涉及就業歧視的不當限制條件或是於升遷、考評等管理涉及懷孕歧視、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未妥適處理等違法情事。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小吃店徵人年齡歧視罰款10萬
新北市知名連鎖爌肉飯,也曾拿下全國爌肉飯錦標賽冠軍的「龍O爌肉飯」,招募工作人員時,被一名44歲的男子指控,打電話應徵時,被「龍O爌肉飯」以40幾歲年紀太大,恐怕無法勝任拒絕,應徵男子心裡不是滋味,認定知名連鎖爌肉飯就業歧視,一狀告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新北市政府派人抽查發現「龍O」確有年齡歧視狀況,依違反就業服務法65條開罰30萬元。
然因「龍O爌肉飯」是小吃業者且資本額僅有50萬元,新北市勞工局考量本裁罰基準,依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行政罰法改罰三分之一,即罰款10萬元。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僱用外師偏愛白種人種族歧視罰30萬
偏愛白種英語外師的補教業要當心!一位美國出生的華僑(American-Born-Chinese:ABC)張先生日前向勞工局申訴,他應徵某私立幼稚園「英語教師」,竟被告知因學生家長喜愛白種人的外籍老師、不歡迎黃種外師,拒絕其面試,憤而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該私立幼稚園有「種族歧視」之嫌。
本案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種族歧視成立,勞工局處罰該幼稚園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服務法第5條,爰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裁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之罰鍰,對雇主而言反而得不償失。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目前幼稚園與托兒所雖不能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向勞委會職訓局申請白領外籍勞工,但若求職者為「獲准居留之難民、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及經取得永久居留者」,是可以自由找工作不受限制的。
知名連鎖咖啡店就業歧視癲癇患者罰30萬
某知名咖啡連鎖店因為不錄用一名有癲癇病史的應徵者,經委員會評議身心障礙就業歧視成立,被台北市勞工局依違反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及同法第65條第1項及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第1項,裁罰30萬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在招募員工時,應具備防制就業歧視的概念,且應瞭解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條文,才不會誤觸法規。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懷孕歧視及性騷擾成為雇主管理地雷臺北市政府第40次性別工作平等會,共評議9件申訴案件,其中審定性別歧視成立計有3件,分別因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雇主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以及第11條懷孕歧視,各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其中有一私立托兒所以勞工未據實告知懷孕情事為由逕行解聘,性別工作平等會認文員工並無告知雇主自身懷孕訊息的義務與法律責任,當然,也不應由於未告知雇主自身懷孕的消息而遭受任何不利對待。
更多更詳細 招募或僱用員工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輔大旁 早餐店(頂讓) |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