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事業舉辦「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不當提供金錢及物品違反公法開罰50萬-創業加盟開店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實務知識及案例
文教事業舉辦「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不當提供金錢及物品違反公法開罰50萬
康O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2月期間舉辦「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不當提供新竹縣市地區國中教師金錢及物品,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
康O公司業務人員於105年12月策辦「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活動進行前已向其所屬區域之主管人員報備並獲得康O公司贊助,針對新竹縣市國中教師提供SOGO禮券、西堤牛排餐券、威秀電影票、AVEDA保護組、施巴足部修護體驗組等獎項,且針對未獲前揭各項獎品者,另提供糖果、茶包組等獎品,活動相關抽獎過程亦於105年12月23日透過業務人員臉書進行直播。經公平會調查檢視活動受益對象均為教師或學校人員,且活動獎品內容均與教學無關並具有客觀之金錢價值而得以餽贈他人,縱於教科書選書期間外贈送,亦屬人情之積累,足以影響教科書市場交易秩序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360次委員會議通過,康O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2月期間舉辦「歡樂聖誕大抽獎」活動,不當提供新竹縣市地區國中教師金錢及物品,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公平會為防範教科書出版事業從事不正當之行銷行為,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依前揭規定,銷售事業提供或預告提供金錢、與教學不具有直接關聯之物品,即非教學時所必要之輔助教具,以不當爭取選用其教科書之機會,為具有商業競爭倫理非難性之行為,又縱於非教科書選書期間提供金錢或不當物品而為人情之積累,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之虞。
以下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列報報廢損失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5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公平交易法第42條
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五條規定之事業,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 施者,得繼續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藉摸彩活動之名及通知中獎方式欺罔手段銷售淨水器違法罰10萬
上OO水公司於其主導之摸彩活動中,涉藉摸彩活動之名及通知中獎方式,取得摸彩活動者之個人資料,且隱匿摸彩活動之重要交易資訊,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上OO水公司於105年開始以摸彩活動行銷「元氣水資源」品牌之淨水器相關產品,並主動洽詢店家合作辦理活動,其所散發之摸彩券上僅載明「來店有禮雙重送摸彩活動」等語,不無有使民眾誤認係消費店家辦理系爭摸彩活動之虞;另查上OO水公司與合作店家對系爭摸彩活動3C家電各項獎品訂定贈送門檻,然查上開約定並未揭露於眾,且上OO水公司亦不否認依上開約定辦理摸彩活動,致實際獎項送出情形與活動說明有不相符之情形,故上OO水公司未揭露系爭摸彩活動獎項設有門檻限制之資訊,逕以淨水器中獎者領取安裝意願,單方面決定相關3C家電獎品開獎與否之行為,已剝奪民眾對系爭摸彩活動各項獎品中獎之機會。
公平會另表示,民眾選購淨水器時,非僅考量淨水器之購買成本,濾心更換之鎖入成本亦為民眾選購淨水器考量之因素。而上OO水公司於電話通知淨水器之中獎人時,雖主動告知淨水器價值,以及中獎且同意領取者所需支付之金額,惟查系爭淨水器之進貨成本以及系爭淨水器製造商之建議售價,與上OO水公司向獲獎者宣稱之差距甚多,不無令民眾對淨水器品質產生錯誤期待並有射倖心理,上OO水公司並於民眾安裝後推銷濾心更換方案,而民眾於安裝淨水器後始知濾心更換之費用,無從比較更換濾心之價格,立於資訊不對等之地位而與之交易,致衍生糾紛。
因此公平會於第1346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上OO水有限公司)於其主導之摸彩活動中,藉摸彩活動之名及通知中獎方式,取得參與者個人資料,並隱匿摸彩活動之重要交易資訊,致消費者誤認而為淨水器及相關產品之交易,核其整體銷售行為,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令其應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舉辦摸彩抽獎活動,摸彩券上應記載摸彩活動主辦單位之名稱,且要保留摸彩活動獎項之進貨證明,以茲確時證明舉辦摸彩活動並贈送獎項。另在辦理活動刊載廣告時,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若有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競技競賽及摸彩抽獎中獎的獎金應如何辦理扣繳
一、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獲勝或中獎所取得的獎金或獎品,就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
例如:
(一)電視、電台所舉辦的競賽,有獎猜謎活動、電話問答猜謎、商品廣告附空盒郵寄抽獎…等。
(二)各機關、團體、公司行號於報章雜誌所刊登的徵文比賽、常識測驗比賽或晚會、尾牙活動摸彩…等。
(三)各種體育協會或社團舉辦各項運動比賽、技藝、智能比賽等活動。
(四)政府舉辦之獎券或統一發票的中獎獎金。
二、辦理扣繳的規定:
(一)獲(中)獎人為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10%。
(二)獲(中)獎人為非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
(三)個人取得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20%,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該獎金所得均不得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所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或申請退還。
(四)以實物如電視、照相機等做為中獎獎品,發給時應依下述方法辦理扣繳:
1.獎品是由給獎單位買進後再行給付獲(中)獎人時,給獎單位扣繳義務人應按購買獎品的統一發票(含進項稅額)或收據的金額,依照上述二(一)(二)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
2.如獎品係由給獎單位自行生產製造的,則按獎品成本的金額,依照上述二(一)(二)規定的扣繳率辦理扣繳。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舉辦贈送福袋抽獎活動應符合公開及公正程序
有一店面舉理贈送福袋抽獎活動,原先規劃排定100多號,但卻裝了150多個紅包。抽獎前主辦單位未公開搖動獎箱,當場也無律師見證,而且沒錄影存證,活動剛開始第一大獎及貳獎就被抽走,另當場民眾不滿而向法制局提起申訴。
依照「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福袋定義為:「本事項所稱『福袋』,指企業經營者將一件以上商品或商品之兌換券加以包裹販售,而消費者無法於購買前與購買當時確定其內容物者。」其記載事項內容包括:應清楚揭示福袋內容物名稱、品牌、單價、數量以及應繳稅額等事項。
此外,若有特殊購買條件限制,應在消費者購買前詳細說明,銷售及抽獎程序也須公開及公正,且不可以免除商品的瑕疵擔保責任。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辦理贈送福袋抽獎活動,應不是公開販售福袋,其抽獎程序須符合公開及公正程序(公開搖動抽獎箱,律師見證及錄影存證等事項)踐行。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舉辦摸彩活動之獎金或獎品不超過2,000元免予扣繳
營利事業舉辦摸彩活動,所發給之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應按中獎額扣取15%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營利事業舉辦摸彩活動,摸彩之獎金、獎品除注意應辦理扣繳外,摸彩的獎品如係購入者,則按含營業稅之購買價格為獎額,如係公司自製產品,則按公司製造成本金額為獎額扣繳稅款。並應注意避免重複列報,以免受處罰。
更多更詳細 舉辦摸彩活動促銷法律稅法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經營經驗及知識 提供
新北 新莊公車站 旁早餐店(頂讓) |
台中市南區早午餐複合店((頂讓) | 五股工業區 早餐店(頂讓) |
新竹明星學區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 老松國小旁西式早餐店(頂讓) | 北市國賓戲院對面輕食早餐(頂讓) |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
阿甘家族 /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零售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