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統一發票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罰鍰1,500元-創業加盟開店應知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實務知識及案例
店家開立統一發票未蓋統一發票專用章罰鍰1,500元
某店家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因未依規定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而接獲國稅局局罰鍰新臺幣1,500元 。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營業人如非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或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之電子發票者,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若未依上開規定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依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開立統一發票請依時序開立,確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開立發票,以免屆時遭受處罰。
以下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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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立統一發票方式相關稅法條文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 ,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 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 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統 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格式、記載事項 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 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
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者。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者。 五、虛報進項稅額者。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者。 納稅義務人有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其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之憑證,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所交付,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補稅處罰者,免依前項規定處罰。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3條
業人派出推銷人員攜帶貨物離開營業場所銷售者,應由推銷人員攜帶統一發票,於銷售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財政部86/02/20台財稅第861885178號函釋示函令
百貨公司採用專櫃銷售貨物,供應商依本部77/04/02台財稅第761126555號函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百貨公司作為進項憑證者,其開立發票之金額係指貨物銷售價格扣除百貨公司抽成金額後所實收之餘額而言。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營業稅法規定1年內查獲3次漏短開發票所稱「1年內」之定義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第2項規定1年內查獲漏短開統一發票3次係從何時起算。
依據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無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於次月15日前申報)。但在當期經稽徵機關查獲漏短開統一發票,雖合併該期銷售額申報,仍應認定有漏稅之事實,按營業稅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處罰。按財政部76年10月2日台財稅第760156760號函釋,所稱「1年內」係指自首次查獲之日起,至次年當日之前1日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銷售貨物或勞務應確實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犯營業稅法第52條第2項規定,於1年內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達3次者,受處罰鍰,又受停業處分,得不償失。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網購業者向消費者收取退貨之相關費用如運費應另開發票
國稅局查獲轄內一公司於某拍賣網站銷售商品,消費者已先行支付商品價額1,000元及運費70元,公司於出貨時即隨貨附上含運費在內總金額1,070元之發票,嗣後消費者對所收受商品不願買受,乃將商品併同發票退回公司,惟公司僅退還商品價款1,000元予消費者,並作廢原開立之發票,原交易所收取之運費70元並未退款,該運費部分亦未另行開立發票予消費者,經國稅局連帶查獲公司涉及數百筆網路交易而漏開發票,已核定補徵營業稅並處以罰鍰。
營業人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於發貨時已先行向消費者收取包括商品及運費等價額,嗣後消費者因故退貨,倘若營業人收回原開立發票收執聯並註記作廢,並以扣除運費等費用後之餘額退還消費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而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上述案例中,該公司向消費者所收取的運費,係銷售貨物而衍生的款項,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既於銷售退回後作廢原開立之發票,自應另行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從事網路銷售的營業人於收到貨款時已先行開立發票,若發生退貨時,如有衍生收取運費等相關收入,應就該收取之價額另行開立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開店商家開發票「品名」應詳實記載明細
因黑心油品事件發生消費者退貨退費情事,然不少開店商家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上卻未明確記載消費品項致無法反映交易實況,例如單點數種餐品,品名只籠統記載「餐飲」一式,嗣發生消費者要求部分安全瑕疪餐品退貨退費時,因無法自所載之品名判別是否確有消費該品名商品事實,而發生爭議,為避免類似情事發生,營業人於開立統一發票時,應詳實記載「品名」明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開立統一發票,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及金額,以減少消費爭議。另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以分類號碼代替品名者,應先將代替品名之分類號碼 對照表,報請主管稽徵機關核備,異動亦同。
開立統一發票稅法上應知實務知識及案例:
進駐大賣場美食街百貨公司設櫃店發票開立
因合作型態大不同週末假日全家人至用餐後順便逛街購物,儼然成為時下新興的休閒活動。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少眼尖的民眾發現,拿到的統一發票,有以美食街設櫃店家名義開出,也有以大賣場名義開出,來電詢問店家開立發票方式是否正確,店家有無?
該局說明,大賣場、美食街、百貨公司與設櫃店家之經營合作型態大致可劃分為「專櫃」及「合作店」2大類模式。
第一.類「專櫃」型態係指大賣場符合相關規定條件,向國稅局申請核准後,則設櫃店家每次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出大賣場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之後再由設櫃店家依約定結帳彙總開立統一發票予大賣場。
第二.類「合作店」型態係指設櫃店家僅向大賣場租用場地支付租金並依合約支付一定比率之佣金予大賣場,設櫃店家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收款時,應以自己名義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所以民眾在大賣場之專櫃購物取得大賣場之統一發票,為大賣場採取專櫃銷售之經營模式,專櫃本身並無逃漏稅。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進駐大賣場、美食街、百貨公司設櫃店營業,若是以「專櫃」型態營業應由大賣場事前申請核准,以「合作店」型態應由設櫃店家於營業前以該賣場地址先行辦理營業登記,否則即屬逃漏稅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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