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致不公平競爭效果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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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稱兒童圖書及教學軟體獲政府補助之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公平會罰鍰15萬元
智O王數位文創公司宣稱兒童圖書及教學軟體獲有政府補助之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涉違反公平交易法一案。
經據公平會調查,智O王公司主要銷售兒童圖書及教學軟體,與中華民國親子關係促進發展協會無任何業務上合作或補助關係,且亦從未獲政府資金補助。惟智O王公司業務員竟於推銷商品時,向交易相對人宣稱有提供消費者購買補助,及該公司商品為政府核准補助之優良教材,因獲有政府補助而較為優惠等語,利用消費者信賴政府公信力及把握補貼價格折扣之心理推廣銷售商品,使潛在交易相對人錯誤認知而做成交易決定,核屬以不實促銷手段,積極欺瞞致引人錯誤之方式從事交易之欺罔行為。再者,智O王公司之銷售方式主要以業務員訪問買賣為主,其藉由業務員不實宣稱行為,屬重覆性之交易模式,其行為已影響購買商品之多數交易相對人,同時亦將對其他合法銷售兒童圖書商品之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已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288次委員會議通過,智O王數位文創有限公司,以宣稱兒童圖書及教學軟體獲有政府補助之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令其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切忌勿利用消費者信賴政府公信力及把握補貼價格折扣之心理,或商品為政府核准補助優良教材之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涉違反公平交易法。
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致不公平競爭相關法律條文 公平交易法第21條 |
公平交易法第41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事業違反第十條、第十四條,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不受前項罰鍰金額限制。 前項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之計算、重大違法情節之認定、罰鍰計算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 商品標示法第6條 商品標示法第14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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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實務案例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補教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法律實務經驗案例共同提供
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實務案例案例:母親節宣稱贈送、優惠名實不符最高罰30萬
開店商家逢年、過節、週年慶等重點銷售期間會舉辦節日促銷活動,如使用誇大文字、曲解文義,甚至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以為有降價優惠,但實際卻並未有低廉情形。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被人檢舉或被消保官查獲有促銷不實情形,又未在限期內改善,將會被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及「商品標示法第6條」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下或歇業。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實務案例案例:不當銷售瓦斯防震器南屋企業社罰60萬
南X企業社以舉辦「新科技發表會」及贈獎活動,散發防地震資訊宣傳單及摸彩券招徠消費者後,對於商品價格為不當之陳述,再以業務員跟隨民眾至住家,進行瓦斯防震器強力推銷。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該會針對招徠消費者進行問卷調查及進一步訪談後,有研擬一套縝密之欺罔且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銷售手法,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2月5日第1100次委員會議通過,南屋企業社自100年5月起進行此種銷售方式,銷售範圍遍及全台灣,該事業上開不當之銷售方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已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損害民眾權益,除命該事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併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需要刊登廣告或是散發廣告傳單,應注意廣告內容宣稱要與實際相符;若有贈獎活動或促銷活動,應注意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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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實務案例案例:不當寄發商標侵害警告函罰5萬元 巧x公司因金農興公司銷售「黑鑽香草豬」商品,委託律師寄發金農興公司侵害其「黑鑽」商標權之律師函予金農興公司及其下游通路業者。 巧x食品科技公司不當寄發商標侵害警告函給競爭者的交易對象,公平會認為巧x公司寄發商標侵權警告信函前,沒有經過法院一審判決確屬商標權受到侵害,沒有在警告信函中敘明商標權明確內容,也沒有檢附相關商標註冊字號與商標圖樣等資料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應立即停止前項行為,併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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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促銷手段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實務案例案例:課程宣稱「考取率100%」為廣告不實罰5萬元
仕O公司開設NPDP課程,自行製作並上傳至Youtube網站「交大MBA及仕新管理顧問NPDP心得分享1」影片,下方文字說明刊載「考取率100%」廣告, 涉不實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一案。
該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仕O公司曾回復某位學員因無法考取NPDP之後續處理方式,顯見其明知有學員未錄取之情形,且查確有仕O公司之NPDP課程學員參加案關考試卻未錄取之事證,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129次委員會議通過,仕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於網路就所開設之NPDP課程宣稱「考取率100%」廣告 ,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就所提供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處仕O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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