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餐廳10周年慶引來勞動檢查共發現違反11項缺失
某知名連鎖餐廳10周年慶之優惠活動,於一早就吸引上千人排隊,但因業者提早發號碼牌,引來民眾抗議、痛批「詐欺」,更有民眾追罵店長圍店抗議。
勞動局針對該餐廳位於本市之4間營業據點實施勞動檢查,共發現違反11項次缺失,通知改善11項次,3間營業據點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對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防止,未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餐飲業加盟連鎖經營業者,為防止僱主將行銷成本轉嫁工作者,工作者因此遭受不法侵害,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正式施行,雇主應針對員工職業安全衛生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措施,善盡職業安全衛生法責任保護員工安全健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通知改善條款如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二、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三、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四、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七、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八、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
九、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十、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十一、防止水患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
十二、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十四、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
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
前二項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之標準及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
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並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實施安全衛生管理及自動檢查。
前項之事業單位達一定規模以上或有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之工作場所者,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中央主管機關對前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得實施訪查,其管理績效良好並經認可者,得公開表揚之。
前三項之事業單位規模、性質、安全衛生組織、人員、管理、自動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績效認可、表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
雇主對於高壓氣體容器,不論盛裝或空容器,使用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確知容器之用途無誤者,方得使用。
二、高壓氣體容器應標明所裝氣體之品名,不得任意灌裝或轉裝。
三、容器外表顏色,不得擅自變更或擦掉。
四、容器使用時應加固定。
五、容器搬動不得粗莽或使之衝擊。
六、焊接時不得在容器上試焊。
七、容器應妥善管理、整理。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2條
雇主對於廚房及餐廳,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餐廳、廚房應隔離,並有充分之採光、照明,且易於清掃之構造。
二、餐廳面積,應以同時進餐之人數每人一平方公尺以上為原則。
三、餐廳應設有供勞工使用之餐桌、座椅及其他設備。
四、應保持清潔,門窗應裝紗網,並採用以三槽式洗滌暨餐具消毒設備及保存設備為原則。
五、通風窗之面積不得少於總面積百分之十二。
六、應設穩妥有蓋之垃圾容器及適當排水設備。
七、應設有防止蒼蠅等害蟲、鼠類及家禽等侵入之設備。
八、廚房之地板應採用不滲透性材料,且為易於排水及清洗之構造。
九、污水及廢物應置於廚房外並妥予處理。
十、廚房應設機械排氣裝置以排除煙氣及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
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下列暴力預防措施,作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
一、辨識及評估危害。
二、適當配置作業場所。
三、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
四、建構行為規範。
五、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
六、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
七、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
八、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
前項暴力預防措施,事業單位勞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於僱用勞工人數未達一百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6-7條
電氣設備裝置及線路之施工,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條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06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2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之2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6-7條
|
高雄新興大學外租地火鍋店(頂讓) | 台中市西區寶寶攝影店(頂讓) | 高雄鳳山衣服/鞋子/包包店(頂讓) | 新竹市夜市炸雞店面跟設備(頂讓) | 新竹市區商場旁 養生按摩店(頂讓) |
近西門捷運站55坪黃金店面(出租) |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
以下職業安全衛生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法律實務經驗案例共同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職業安全衛生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得來速60秒極速服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麥O勞日前推出「得來速60秒極速服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已於7月20日對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經查該公司未規劃及採取防止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等相關措施,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之3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已限期該公司1個月內改善,且將對麥O勞公司監督至其改善為止,亦將對其他業者查核相同事項。 另該公司前於104年3月經勞動局檢查發現未依規定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勞工健康服務事宜(已裁處3萬元在案)、在職勞工未依規定實施一般健康檢查等缺失事項,勞動局將一併於1個月後實施複查,如未依規定改善將依法裁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勞動局於103年8月曾發函予麥當勞等本市122家投保人數100人以上之餐飲業者,要求業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針對「重複性作業促發肌肉骨骼疾病、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及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等事項,妥為規劃及採取相關安全衛生措施。且職業安全衛生法103年7月3日已施行,勞動局自104年7月起即嚴格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之勞動檢查,事業單位如未依規定確實辦理,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職業安全衛生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職安法納「防過勞」條款所有行業均適用上路 勞工安全衛生法自103年7月3日正式上路,並以二階段施行方式,第一階段係以現行規定修正部分為主,於103年7月3日施行,第二階段則針對新增制度及措施部分,自104年1月1日施行。 一、 適用對象擴及各業,保障範圍涵蓋各業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二、 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雇主對於防止勞工過勞、精神壓力及肌肉骨骼相關疾病,應妥為規劃必要安全衛生措施。 三、 勞工遇有立即危險之虞時,得行使退避權,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 四、 鑑於目前通訊設備發達,可透過多元通報管道,將重大職業災害通報時限,由24小時縮短至災害發生後8小時內通報轄區勞動檢查機構,除掌握事故發生原因外,俾能儘速提供職災勞工診治與重建的協助。(事業單位職災通報網址: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 五、明定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責任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之權利。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設置安全的工作場所之設備及措施,建構員工正確工安知識,且應注意工作安全及工作環境是否有危險因子存在,應妥為規劃必要安全衛生措施,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特別是餐飲業提供快速用餐服務,因此應嚴格要求餐飲業員工注意工作場所安全衛生,建立安全工作環境,以避免因職場安全衛生不良,而導致職災事件發生。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職業安全衛生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案例:職安法擴大到全行業適用!自營作業者適用職災保護!
臺北市新建工程社區大樓,發生以繩索垂降從事外牆清洗作業時人員墜落死亡職業災害,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正積極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本案雖初步認定罹災者與清潔公司採總價承攬方式,相關清洗所需垂降設備、工具亦自行準備完成,然本次事故屬新上路職業安全衛生法所明列職業災害,將依規定逕對違失單位裁罰。
103年7月3日起正式上路施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已擴大到全行業適用,勞工因勞動場所之不當設施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皆屬「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職業災害。自民國63年4月16日公布施行「勞工安全衛生法」,且於80年間修正後,迄今未有大幅修正。
行政院會於101年11月15日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立法院 於102年6月18日三讀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案,且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因此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確實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和「勞工安全衛生法」和勞動基準法工時及工資規範,「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對象則由勞工擴大到工作者,新增自營作業者及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之勞動者,適用場所亦由就業場所擴大到所有勞動場所。
更多更詳細 職業安全衛生應知實務案例及法規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餐飲創業市集&加盟網&頂讓網)相關法律實務經驗案例共同提供
阿甘家族/ 創業網 加盟網 頂讓網 出租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市調網 檢核網 技藝網 租售讓 開店知識
創業市集/ 補教 餐飲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早餐 小吃 茶飲冰品 火鍋 擺攤 服飾 美容 漫畫 網路開店 娛樂零售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