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6月21日公布醫療機構專案檢查結果,抽檢10家本市轄內醫療院所,其中,三峽區恩主公醫院、新店區耕莘醫院及樹林區仁愛醫院3家院均為未給予勞工加班費,所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均已依法裁罰,勞工局提醒各醫療機構應檢視管理制度是否合於法令規定,未來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查,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
本次3家院所違法事由均為未給予勞工加班費,不過各院所的違法樣態並非完全一致,有一院所對於勞工加班時數未核實計算致有短計;另一院所雖已核實計算加班時數,惟加班費卻漏將同屬工資性質之「全勤獎金」列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核算基準。另還有一院所每月訂定應出勤之標準工時,但勞工於各月份實際出勤超出標準工時之時數,院所一律給予補休時數替代(即積休時數),而未給予勞工選擇請領加班費或轉換補休之權利,且積休時數多高達數百小時,勞工顯無法充份運用補休時數。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應應檢視管理制度是否合於勞動基準法工時及工資規範,勞工超時工作,必須依法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上限,1天連同加班不能超過12小時,1個月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46小時,以避免「過勞」情形發生。 事業單位亦不要誤認為,採時薪計薪工讀生就無須比照正式僱用人員給予加班費、工資、工時、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這是錯誤的觀念。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工讀生超過每日正常工時8小時、加班提供勞務,其加班費之給付前2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再2小時者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再加給2/3以上,並不會因為勞工身分是工讀生或正式僱用人員而有所差別。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新北醫療機構勞檢 3家院所受罰
勞工局今(21)日公布醫療機構專案檢查結果,抽檢10家本市轄內醫療院所,其中,三峽區恩主公醫院、新店區耕莘醫院及樹林區仁愛醫院3家院所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違法事由皆為未依規定給予勞工加班費,均已依法裁罰。勞工局提醒各醫療機構應重新檢視管理制度是否合於法令規定,未來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查,若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本次3家院所違法事由均為未給予勞工加班費,不過各院所的違法樣態並非完全一致,如院所對於勞工加班時數未核實計算致有短計;另外,院所雖已核實計算加班時數,惟加班費卻漏將同屬工資性質之「全勤獎金」列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之核算基準。另有院所每月訂定應出勤之標準工時,但勞工於各月份實際出勤超出標準工時之時數,院所一律給予補休時數替代(即積休時數),而未給予勞工選擇請領加班費或轉換補休之權利,且積休時數多高達數百小時,勞工顯無法充份運用補休時數,仍屬違法。
謝政達提醒,各醫療院所對於勞工加班時數控管及加班費計算,應遵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另就勞工工時、例假及國定假日等勞動條件,各院所仍應自我檢視並嚴格管控,勿使勞工長時間、不規律的排班出勤或超時工作,影響身體健康。此外,受僱勞工若遇違法情事,也可逕電29603456分機5213至5214申訴,勞工局將立即派人處理。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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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違法超時工作最少罰2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101年勞動條件檢查裁罰案件統計資料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前3名分別為:未給付加班費391件(佔23.62%)、使勞工超時工作257件(佔15.53%)、未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257件(佔15.53%)。違反行業別則以工商服務業398件(佔24.05%)高居首位,其次為批發零售業274件(佔16.56%),第3則為製造業257件(佔15.53%)。 在101年裁罰案件中,共裁罰1655件,裁罰金額達3793萬8千元,已有事業單位遭罰30萬元,並有163家遭公布事業單位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此外,因今年基本工資時薪調整至109元,故部份工時勞工時薪是否達109元,也將是今年勞動檢查的重點之一。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及工資規範,勞動基準法罰則於100年7月份起從原本新臺幣6千元至6萬元,調整至2萬元到30萬元,並得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勞工超時工作,必須依法計算加班費,加班時數上限,1天連同加班不能超過12小時,1個月加班總時數不能超過46小時,以避免「過勞」情形發生。 |
開店商家專案勞檢工讀生未給加班費最嚴重 暑假期間工讀生的工資及休假一向是勞動檢查的重點,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暑假期間對轄內餐飲業、量販店、便利商店、補習班等僱用工讀生比例較高行業「青春專案勞動檢查」結果,總計檢查181家次事業單位,發現63家次違法,其中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未給予例假及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較為嚴重;其他還有未記載勞工出勤時間以及未達基本時薪等違法情事。 事業單位在僱用工讀生時,其工資、工時、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等,都應該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辦理,並不因是工讀生或是採時薪計薪而有所差別。勞工局除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未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複檢,若仍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以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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