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104家源頭食品工廠稽查,抽驗105件澱粉類原料,現已完成檢驗80件,另抽驗市售產品60件,現已完成40件產品抽驗,品項包括地瓜圓、芋圓、粉條、竹輪、魚豆腐、粉圓、板條等產品,其中1件由源頭工廠抽驗澱粉原料檢出順丁烯二酸841.78ppm與規定不符,此次抽驗不合格之原料,抽驗地點位於新莊區「名記豆腐有限公司」,來源為臺南市「三進粉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移請來源縣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
食品如有添加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食品製造業者產製食品如有需要添加食用化製澱粉,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在挑選上游供貨廠商時不僅要考量價格,更要考量供貨廠商的食品來源及衛生管理自主能力,清潔衛生、產品是否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以確保食材原料之衛生安全。另外在批購買相關產品時,務必注意不買過白或異常鮮紅,及有嗆鼻、刺激性氣味之食品,儘量選擇包裝完整之產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也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散裝產品。
以下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抽驗澱粉類原料及產品1件檢出順丁烯二酸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確保民眾之飲食安全,持續加強抽驗源頭工廠及市售澱粉類原料及產品檢驗順丁烯二酸共165件,截至102年5月23日為止,120件完成檢驗,其中1件澱粉原料不合規定。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衛生局進行104家源頭食品工廠稽查,抽驗105件澱粉類原料,現已完成檢驗80件,另抽驗市售產品60件,現已完成40件產品抽驗,品項包括地瓜圓、芋圓、粉條、竹輪、魚豆腐、粉圓、板條等產品,其中1件由源頭工廠抽驗澱粉原料檢出順丁烯二酸841.78ppm與規定不符。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此次抽驗不合格之原料,抽驗地點位於新莊區「名記豆腐有限公司」,來源為臺南市「三進粉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移請來源縣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呼籲食品製造業者產製食品如有需要添加食用化製澱粉,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衛生局將持續加強抽驗市售產品,杜絕違規產品在市面上販售。
下載檢驗名冊檔案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添加食用化製澱粉 相關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怡和澱粉公司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不符罰6萬 怡和澱粉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檢出順丁烯二酸,因廠商不能提具成分分析及安全證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認定檢出工業原料順丁烯二酸,已違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處分規定,爰引同法第31條處分怡和澱粉有限公司新臺幣6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應慎選合格原物料來源,在挑選上游供貨廠商時不僅要考量價格,更要考量供貨廠商的食品來源及衛生管理自主能力,清潔衛生、產品是否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以確保食材原料之衛生安全。另外在批購買相關產品時,務必注意不買過白或異常鮮紅,及有嗆鼻、刺激性氣味之食品,儘量選擇包裝完整之產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也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散裝產品。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依法裁處協奇澱粉行6萬且移請檢察署偵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查市售澱粉類產品含有未經核准之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約談負責人「協奇澱粉行」業者到案說明,業者坦承收受來路不明的修飾澱粉,再轉售予下游業者,新北市政府除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針對檢出不合格產品裁處6萬元行政罰鍰外,又因業者無法清楚交代產品來源,本案仍有多處疑點,衛生局已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後續偵辦。同時至本轄連鎖冷飲冰店、超市及賣場通路加強抽驗市售相關產品,一旦檢出順丁烯二酸不符規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將立即要求相關產製品下架回收銷毀,杜絕違規產品在市面上販售。 |
更多 開店創業加盟應知稅法 or 稅法實務探討or 商品代理經銷探討or 怎樣才能成為一批發
開店要註冊商標嘛or開店要專業證照嘛or營業開店要開發票嘛or開店要申請商業登記嘛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