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通過「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為全國第一個以低碳城市為施政規範的直轄市台南市府,規定餐廳及連鎖飲料店全面禁用保麗龍杯具,現這項低碳城市自治條例3個月宣導期至4月1日已結束,頭一天稽查全市上千家連鎖飲料店,開出95張限期改善的違規警告單,複查若再被查獲者,可處最高6千元的罰款,至於餐飲業將列為第二波稽查重點。
第一次被查獲違規「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使用保麗龍杯具,先開違規警告單,列入複查重點,第二次被查獲者違規「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使用保麗龍杯具,將處1200元至6000元罰款,且得連續處罰;至於有店面的餐飲業,將列為第二波稽查場所。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使用保麗龍杯具業者,應著手找成本低且保溫性較佳的替代品,代替保麗龍杯具,且應常注意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公佈的相關法律規定,第一次被查獲違規「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使用保麗龍杯具業者,切勿心存僥倖為節省成本而將有要將先前保麗龍杯具庫存量用光的企圖,以免被處1200元至6000元罰款。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條 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有效減緩氣候變遷之影響,建 立具調適機能之低碳城市,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 二 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本府各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環境保護局:辦理環境教育、物質循環及其他推動低 碳業務執行之事項。 二、經濟發展局:辦理推廣節能措施、協助引進低碳科技 、發展再生能源及其他推動低碳相關產業之事項。 三、工務局:辦理土木新建養護、公園路燈及綠建築建築 管理低碳業務之事項。 四、水利局:辦理水利、水土保持、下水道工程及設施低 碳業務之事項。 五、都市發展局:辦理規劃永續發展推動低碳區域計畫及 都市計畫之事項。 六、地政局: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及農村社區土地重 劃基礎建設有關低碳業務之事項。 七、交通局:辦理低碳交通發展及管理業務之事項。 八、觀光旅遊局:辦理低碳觀光旅遊業務之事項。 九、教育局:辦理各級學校環境教育及低碳校園建構之事 項。 十、農業局:推廣低碳食物里程、造林與自然濕地保育維 護及農業設施低碳能源之使用事項。 十一、民政局:辦理寺廟與宗教民俗活動低碳宣導及推廣 之事項。 十二、文化局:辦理古蹟、文化設施、文化園區、社區營 造及藝文活動低碳節能之事項。 十三、衛生局:辦理低碳飲食推廣之事項。 十四、稅務局:協助輔導辦理租稅減免之事項。 第 三 條 本府設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市長 遴聘(派)學者專家、本市議員、相關業者代表、環境保護團 體、非營利組織、政府機關、低碳產業及本府代表擔任委員共 同組成,以推動低碳政策,達成低碳城市之目標。 為達成前項低碳城市之目標,委員會應訂定減碳具體指標 ,每二年檢討一次,並將指標公開於網際網路。 委員會置委員三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 ;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派)聘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 行遴聘(派),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第 二 章 低碳教育實踐 第 四 條 本府應辦理低碳環境教育之規劃、宣導、推動、輔導、獎 勵及評鑑等相關事項。 第 五 條 低碳環境教育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低碳環境教育宣導及活動。 二、編製低碳環境教育教材、文宣及手冊。 三、低碳環境教育研究及發展。 四、推動低碳環境教育國際交流及合作。 第 六 條 本府為辦理低碳環境教育,得經環境教育人員之書面同意 ,公開其個人必要資訊。 第 七 條 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應運用課程教學與校園空間,研訂環境 學習課程或教材,並實施多元教學活動,進行學校教職員工及 學生之低碳環境教育。 第 八 條 本府各級機關、公立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應推廣低碳環境 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及學生均應每年參加二小時之低碳環境 教育,該時數得列入環境教育法之環境教育時數計算。 第 九 條 本府各級機關、公立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應宣導、推廣節 約能源及使用高效率低耗能產品或服務,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 。 第 十 條 本市各式能源產品提供之事業單位應宣導並鼓勵使用者節 約能源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 第 三 章 低碳生活實踐 第 四 章 低碳城市推動與管理 第 五 章 罰則 第 六 章 附則 |
以下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新聞稿
南市禁用保麗龍杯具 環保局展開首波稽查.100家開出勸導警告單
臺南市政府去年底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商店禁用保麗龍餐杯具。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歷經3個月勸導,今(1)日展開首波稽查,出動126人,兵分63組,今稽查結果有100家仍然使用保麗龍餐杯具,不符規定,稽查人員開出警告單,要求商家限期改善。
環保局長張皇珍說,商家應遵守「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不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規定,違規使用保麗龍餐杯具的業者,第一次查獲開單警告,再次查獲即依違反自治條例,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說,禁用保麗龍餐杯具的商店包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及連鎖指定飲料販賣業,今天的稽查重點鎖定連鎖指定飲料販賣業,仍使用保麗龍飲料杯的有100家,其中茶的魔手即佔近1/4,稽查人員開出警告單,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2-3星期內改善完成。另今(1)環保局局長信箱同時接到外縣市寄來鼓勵及贊同的信件,並於一大早即接到民眾打來電話檢舉還用保麗龍杯的商店,更令人振奮的是小北夜市主動來電說明願全力配合環保局此項政策,可見此政策已獲得大多民眾的認同。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實施後,透過相關產業公(工)會、現場輔導、電子看板、電視跑馬燈、字卡播放、電台廣播及報刊新聞等管道,並請各區公所、里辦公處及相關局處協助加強宣導,許多業者已主動配合,全市132種品牌的1,225家連鎖飲料店,不用保麗龍杯的店家從原先的160家增加至401家。張局長呼籲其他商家跟進,立即禁用保麗龍杯,也呼籲市民拒買使用保麗龍杯餐具飲料、食品,達到保麗龍減量,保護地球的目標。
以上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禁用保麗龍杯 相關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
環保署從民國九十二年開始限禁用保麗龍餐具,冷飲店業者也多改用紙杯或聚乙烯材質的PP杯,但保麗龍杯還是有業者在使用。 探討其原因就是出在經營和成本上面,就成本而言,紙杯的成本最高,塑膠杯次之,而保麗龍杯是最低的,另外還有一很大的原因那就是保麗龍杯的「保溫性」較佳,冰塊融化比較慢,冷飲喝起來口感會較佳之故。 |
or稅法實務探討
開店創業經營探討 > 員工教育訓練探討 or
如何找合適員工探討or聘僱人員管理經驗探討or人事管理規則檢核表
員工管理探討 > 如何激勵員工or 員工內部創業探討 or 薪資如何給付探討 or
資方預扣薪資違法or 年終獎金探討 or 年假和發紅包探討or 合夥人兼店長薪資or 解僱員工經驗與實務探討
薪資如何給探討 · 競業禁止條款探討 · 年終獎金探討 or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
|
|||
加盟搜尋引擎 加盟登錄 加盟知識 加盟市調 加盟合約 加盟檢核表 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