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入境准予攜入完稅價格總值,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的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免稅,超過者應予課稅,但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 (指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者) 且有違規紀錄者折半計算。

旅客若攜帶超量名牌包入境,匿未申報(走綠線檯通關), 被查獲除應繳稅款外,還須另繳交貨價1倍之罰鍰始可變價買回貨物。另依規定旅客攜入貨品總值若超過美幣2萬元,另須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取得許可證後方准進口。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跑單幫經營業者,旅客攜入名牌包雖無數量限制 但還是有新臺幣2萬元以下的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免稅,超過者應予課稅規定。另台灣雖准許賣「水貨」,從國外帶回名牌回台灣賣,要十分小心若買到是仿冒品,有些國家在出海關時就會主動抓仿冒品,且處罰相當重,就算你成功帶回台灣,在台灣賣仿冒品,若被查獲也是有嚴重的刑民事之責。

相關法律條文

跑單幫客入境報關須知

一、申報
(一)紅線通關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應申報檯」(即紅線檯)通關:
1、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2、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美幣1萬元者。
3、攜帶新臺幣逾6萬元者。
4、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2萬元者。
5、攜帶人民幣逾2萬元者(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6、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
7、有不隨身行李者。
8、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二)綠線通關
未有上述情形之旅客,可免填寫申報單,持憑護照選擇「免申報檯」(即綠線檯)通關。

二、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
(一)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以合於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範圍如下:
1、酒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一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3、上列1、2、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二)旅客攜帶貨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者免稅。三、應稅物品
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合計如已超出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者,均應課徵稅捐。
(一)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2、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如屬於准許進口類者,雖超過上列限值,仍得免辦輸入許可證。
3、進口供餽贈或自用之洋菸酒,其數量不得超過酒5公升,捲菸1,000支或菸絲5磅或雪茄125支,超過限量者,應檢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
4、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係指於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且有違規紀錄之旅客,其所攜行李物品之數量及價值,得依規定折半計算。
5、以過境方式入境之旅客,除因旅行必需隨身攜帶之自用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得免稅攜帶外,其餘所攜帶之行李物品依4、規定辦理稅放。
6、入境旅客攜帶之行李物品,超過上列限值及限量者,如已據實申報,應自入境之翌日起2個月內繳驗輸入許可證或將超逾限制範圍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必要時得申請延長1個月,屆期不繳驗輸入許可證或辦理退運或聲明放棄者,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處理。
(二)不隨身行李物品
1、不隨身行李物品應在入境時即於「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上報明件數及主要品目,並應自入境之翌日起6個月內進口。
2、違反上述進口期限或入境時未報明有後送行李者,除有正當理由(例如船期延誤),經海關核可者外,其進口通關按一般進口貨物處理。
3、行李物品應於裝載行李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15日內報關,逾限未報關者依關稅法第73條之規定辦理。
4、旅客之不隨身行李物品進口時,應由旅客本人或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報關業者填具進口報單向海關申報。


旅客自國外返國,如有行李物品不隨其所搭乘之飛機載運進口時,應如何申報?

入境旅客報運進口後送行李物品,其項目、數量及價值以准許進口類,並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旅客自國外返國,如有行李物品不隨其所搭乘之飛機載運進口者,通稱不隨身行李或後送行李,此項後送行李,應於入境時在「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上相關欄位報明件數及主要品目,以便於行李運抵時報關之用。如旅客入境時未在「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上列報,後送行李之件數及主要品目,按一般進口貨物處理。

 後送行李應於裝載行李之運輸工具進口日之翌日起15日內報關,逾期報關則按滯報日數每日徵收滯報費新台幣200元,滯報費徵滿20日仍不報關者,由海關將其貨物變賣,所得價款於扣除應納關稅及必要費用後,如有餘款由海關暫代保管;納稅義務人得於5年內檢具提貨單及其他有關證件申請發還,逾期繳歸國庫。

如何辦理通關提領手續?

(一)後送行李進口時,應由旅客本人或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報關業者辦理報關,其通關手續與一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相同,即應填具進口報單(G1)並檢齊報關必備文件向行李進口地海關申報。報單上除應詳細填報應稅物品名稱、數量及價值外,並應註明旅客入境日期、入境班機、護照或入境證字號及在華地址,同時在貨名欄中除報明貨物名稱外並應加註「後送行李」字樣。
(二)報關時須檢附之文件包括:
1.提貨單
2.護照或入境證(或居留證)
3.機票或船票(或到達證明)
4.受委託非報關業者,尚須備妥身分證供查。
(三)此外,1.身分特殊者,其所攜帶行李物品之價值及數量,如欲取得海關從寬處理,尚須檢附其他機關之證明文件(例如: 僑務委員會、外交部等政府機關證明文件)2.物品總值逾美幣2萬元,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地址:台北市湖口街1號,電話02-23510271)核發輸入許可證等,經核對檢附之文件無訛後,由海關收單檯憑以收單處理。


海關進口稅則 (民國 96 年 02 月 14 日 修正)第5條
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之應稅零星物品,郵包之零星物品,除實施關
稅配額之物品外,按一○%稅率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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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旅客攜入超量名牌皮包請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財政部關稅總局表示,旅客攜帶超量名牌包入境,又未向海關誠實申報者,可處以沒入處分或繳交貨價1倍及應課稅金後變價買回,提醒國人出國旅遊請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荷包大失血。

關稅總局稱,旅客攜入名牌包雖無數量限制,但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入境旅客准予攜入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免稅,超過者應予課稅,但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 (指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者) 且有違規紀錄者折半計算。

關稅總局進一步表示,除以上免稅限額規定外,入境旅客攜入貨品總值若超過美幣2萬元者,另須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取得許可證後方准進口。因此若旅客攜入之名牌包在免稅限額內得以免稅放行,若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或有明顯帶貨圖利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折半計算為新臺幣1萬元),經向海關申報(走紅線檯查驗通關)應稅後放行,但若匿未申報(如走綠線檯通關)涉及逃漏稅,則可處以沒入貨物處分或繳交貨價1倍及應課稅金後變價買回。然旅客自境外攜入超量名牌包,匿未申報(走綠線檯通關),屢以為只須繳稅即可領回貨物,不知除應繳稅款外,須另繳交貨價1倍之罰鍰始可變價買回貨物,常難接受迭生爭議。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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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單幫業者因應海關按規定貨價課稅之道  

海關按規定只要貨價超過就要課稅,
但是跑單幫業者卻有其因應之道,
做法是走檢查的漏洞:
方法1.

把吊牌剪掉(剪標)的方式放在行李箱一起帶回,向海關表示衣服是自己要穿的,非銷售,只要不是帶的太離譜,是不會被扣稅的,但如果運氣不好被抽驗(並不會每次都檢查行李箱)且你同一款式有好幾件,就會有被扣稅金的問題。
方法2.
有些業者是採化整為零的手法運進來,分成好幾批,只要每批報價低於規定,就免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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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單幫月入可達十萬以上但如看走眼不但血本無歸,嚴重還會吃仿冒官司

 走在台北市西門町或東區的巷弄裡,可見一些精品店內賣的是在百貨公司少見的進口服飾、飾品、皮包;老闆會跟你說貨是從國外帶回來的舶來品,價位確實明顯較百貨公司軟低一些。跑單幫客如果沒有事先做功課及獨到的眼光,是很難從上百家以上廠商集結的批發店中,挑到熱門暢銷的商品。眼光夠精準的跑單幫客,月入可達十萬元以上;但如看走眼、跑錯幫,不但血本無歸,嚴重的還會吃上仿冒官司。

賣仿冒知名品牌多半是撈夠就跑,很難做長久,所以大部份是在夜市、流動攤販較有可能出現,一般來說開精品店業者不敢去碰仿冒品,因為只要從店內賣出仿冒品,就等於砸壞自己的店面形象、品牌及信譽,而且還有可能吃上官司。

台灣准許賣「水貨」,可從國外帶回名牌回台灣賣,但要小心買到若是仿冒品,有些國家在出海關時就會主動抓仿冒品,處罰相當重,就算你成功帶回台灣,在台灣賣仿冒品若被查獲也是有嚴重的刑民事之責。有一範例一業者就是因為貪小便宜,在店裡私下販賣仿冒名牌,客人向代理商檢舉,代理商報警,結局是該店面名聲欠佳下導致收店,負責人被判緩刑,另還被代理商要求高額損害賠償費。
 

跑單幫者對名牌要有興趣且要有瞭解的人,來從事這行才有機會賺到

以往台灣剛開始發展外貿那段時期,多的是一卡皮箱跑單幫跑出一片天的人。因為留國外天數,和日後買方願出買價的價差不同,我所知跑單幫每個人的預期利潤都不太相同,跑單幫當然國外停留天數越少越好,能多省下住宿跟吃喝交通費用的成本,當然利潤就會較理想~

個人認為對名牌要有興趣且要有瞭解的人,來從事這行才有機會賺到錢!如日系黑標burberry,與走年輕路線的藍標有所不同,其設計較為成熟,價位也較高,且多採限量包,是現今日本主流路線,可賺約一倍的價錢!又如台灣與義大利的一個知名品種的包包差價有五千元以上,賣免稅品加跑單幫利潤是蠻好賺的,但問題來了,若你是要跑歐洲線的話,如在歐洲國家買LV商品,扣除退稅後,大概是台灣 7~8折左右。然而歐洲LV店幾乎都有數量限制,加上在機場海關處時會有退稅問題,若沒有人帶,沒經驗沒有三兩三的語言溝通能力,整個過程會挺費時費力的!


跑單幫到日本拿服飾回來賣眼光夠準人脈夠廣的人才能賺取差價利潤  
 跑單幫到日本拿服飾回來賣扣除所有經營成本及滯銷庫存
現約只有15%眼光夠準人脈夠廣的人才能賺取差價利潤
因為服飾來說
拿版樣衣服回來賣成本很重且有其季節性
如果買回來後
無法在一個月內賣出
往往就變成自己要吸收或是便宜出清

如果買的東西小於25KG公斤可以用飛機託運
如果多於25KG公斤那必須加錢
算一算可能請代工或郵寄反而會比較便宜
一般量大常跑單幫的人都會找當地的代工託運東西回來
計價方面是算重量的1KG...

郵寄包裹的話,要俱實申報
如果款式都不一樣
就可以樣品名義申報但若是同一款式有好幾件
就一定會有被扣稅金的問題
狀況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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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單幫好賺嗎?以前是但現在不一定,因為跑單幫須將本求利

跑單幫好賺嗎?以前是但現在不一定,因為跑單幫須將本求利,所以要看個人的能力(親和力,人脈,耐心,毅力)一般來講,受全球化貿易往來頻繁的影響,跑單幫利潤現在已沒有以前好

跑單幫初期幾乎都是先從自己的人脈中下手,再靠風評由客戶介紹客戶,所以剛開始必須要做出口碑打出自己的信用及特色,對於委託的客戶或公司都必需篩選過濾其品質,不然到時若無法領到該有的酬勞佣金外,還打壞自身的信用及行情,雙方可是連朋友都做不成的喔!

跑單幫要注意
1. 為節省來回機票費用,所以最好是找旅行社買優惠機票,採購天數以3-5日最為理想,壓低成本。
2.出國前要先做好功課(市場調查),事前收集商品的流行趨勢、國內外價格高低(盡量找差價高的帶)、上稅數量,找好買主比較價格,有利潤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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