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民宿屬於建築物使用類組H2類,毋須接受公安檢查申報,然隨著民宿規模擴展,六間以上客房數的民宿已成為常態,內政部營建署特別提出相關修正案,將擁有六間以上客房數的民宿劃歸為供特定人短宿的宿舍安養H1類,須定期接受公安檢查申報; 另外過去辦公場所或活動中心屬於建築物使用類組的G2類或D2類,若要設置企業或社區托兒所或幼稚園,必須變更使用執照才能設立次修法後,對於有心在辦公場所或活動中心設置托兒所、幼稚園或幼兒園的企業或社區,未來可在該用途使用面積的五分之二,不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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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父母常常趁著暑假期間帶小朋友外出旅遊,但旅遊投宿的民宿是否符合公共安全檢查規定呢?為了保障民眾旅遊投宿的公共安全,內政部部務會報今(28)日修正通過「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修正案,將客房數六間以上的民宿納入建築物使用類組項目,未來擁有六間以上客房數的民宿,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另外,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建築物主從空間認定標準,使得同一使用單元內的空間規劃更具有彈性。內政部舉例表示,過去辦公場所或活動中心屬於建築物使用類組的G2類或D2類,若要設置企業或社區托兒所或幼稚園,就必須變更使用執照才能設立。此次修正後,對於有心在辦公場所或活動中心設置托兒所、幼稚園或幼兒園的企業或社區,未來可在該用途使用面積的五分之二比例範圍內彈性規劃使用,毋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的時間與費用成本。內政部表示,這是政府積極營造友善婚育環境的具體措施之一。
內政部表示,本辦法將在通過後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為了讓民眾更加了解相關規定,營建署將在北、中、南區舉辦三場法令宣導及說明會,並強化各相關主管機關的專業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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