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便利超商打工的店員,在99年十月,正要添加熱水到關東煮的熱食鍋內,疏於注意不慎將滾燙的熱水,整鍋撒到在店內走動的客人身上,造成客人前胸及背部二度燙傷,檢方因此依業務上的過失傷害罪,將女店員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便利超商店員本應隨時注意店內客人走動,但店員卻疏於注意,才會燙傷客人,雙方意見不一,無法達成和解,但斟酌便利超商店員沒有前科紀錄,再加上店員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最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店員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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