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合法營利性組織大致可區分為4大類須要申請辦理項目如下:

一>公司:需辦理 1.公司登記2.商業登記3.稅籍登記 ;申請可全委託會計師辦理

二>行號:需辦理 1.商業登記2.稅籍登記 ; 申請可委託會記師或記帳業者辦理

三>營業額20萬以下小規模營業人(如一般小店家):稅籍登記 

四>符合商業登記法第4條且符合營業稅28條所定之排除項目(如一般攤販):什麼登記都不用辦。

商業登記法
第 4 條 左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 攤販。
二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 家庭手工業者。
四 合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其他小規模營業標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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