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大哥有一經銷代理被人利用完當垃圾的例子,供有意營從事經銷代理者做為借鏡參考。
事情是這樣的:
大陸廠商方沒管道銷售到台灣,找上我大哥,想利用我大哥人脈和職務來推廣他的產品,
台灣主要通路廠商是我大哥從大學至今幾十年的好友,
當初台灣廠商對我大哥簽約承諾不管代理進多少貨,都得要透過我大哥來和大陸方代理商接洽,大陸先報價給我們,然後我們再將佣金加上後,報給台灣這方的廠商作為進貨價格,誰知剛開始一切按約行事,但下次到期要再談代理簽約時,盡然發生臺灣這方進貨方直接和大陸那方的廠商連繫簽約代理,也就是說從此不再透過我大哥直接向代理商報價,造成我大哥和台灣廠商(多年好友)撕破臉從此不再聯絡。
不管多好的好友只要利字當頭,還是要靠條約約定好雙方權益,保護好自己,不然你只不過是替人打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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