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店是由一群搖滾樂的同好,本著對搖滾樂的熱愛將搖滾樂和餐飲娛樂做一結合。搖滾樂冷熱多嬌的多面,會讓人狂飆熱情,也會令人銘心刻懷,結合勁辣夠味的美墨料理,讓看似互相衝突的美式美食與搖滾樂,在創意組合下互相搭配的洽洽好,讓來店的客人在享用美食的同時,也可以沉浸在搖滾樂內放鬆自己。業者希望透過此店將搖滾樂的熱情傳遞出去,成為喜愛搖滾樂的民眾一個聚集地。

阿甘認為該業者以搖滾樂為主題的創意做法,對喜愛搖滾樂迷而言具有相當說服力及吸引力。阿甘建議創業者應學習上述店家業者做法,利用創意結合本身喜好,設計出與眾不同的經營風格,以創造出具有利基優勢及獨特風格的店舖,除滿足消費族群所需外,更可製造話題行銷吸引媒體注意報導,如此才能在這快速競爭時代,創意創新決定勝負時代,佔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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