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位洪先生,94年1月6日到賣場購買兩包花生糯米腸,保存期限標示不清疑似過期產品遭竄改,洪先生向店家申訴,因賣場一直未回應,於是他在94年2月8日又再打電話給大潤發詢問此事,王姓主管接聽電話,在電話中懷疑他所申訴的事情,並指他是專程來胡鬧的,還以「五字經」及不雅文句辱罵他及他的父母,因此洪先生憤而告上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97年2月27日判決,賣場的王姓主管以五字經及不雅文句辱罵洪客戶,辦公室內還有其他客服員在,足以損害洪客戶的人格權,故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姓客服主管賠償洪姓男子1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商品保存期限標示不清的部份獲賠85元,而賣場本身不必賠,賣場本身不必賠讓洪先生很不服氣,決定再提上訴 。
更多 創業開店經營探討 > 聘僱人員經驗探討or如何處理顧客退貨事件?or黑店與澳客討論區
在 阿甘創業加盟資訊網 > 娛樂/百貨開店市集 or 餐飲開店市集 or 補教市集 or 網路開店市集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