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感疫情延燒,勞工請照顧假,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拒絕。
勞工因為從事相關防疫工作而得新流感,視同職災,依相關傷病及職災依職災規定從寬辦理,可請有薪的職災公傷病假,雇主要給公假、給薪。
至於勞工個人非因從事相關防疫工作而得新流感,無法出勤,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可請病假。若勞工家人染病,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雇主提出家庭照顧假,雇主可給無薪的家庭照顧假,全年最多7天,比照事假,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做出其它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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