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讓店面轉移債權、債務應注意,讓店原經營業主所擁有之一切債權、債務、水電瓦斯費用、頂讓前員工的人事費用、供貨廠商的原物料和耗材費用,積欠罰款皆應由讓店原經營業主負責繳清且應自承接日起與頂店業者完全無關 ,皆要在頂讓合約條文內用文字約定清楚。

頂讓店面讓店原經營業主除要向頂店業者保證之一切債權、債務與頂店業者完全無關外;另還應保證店面內的生財器具及營業設備絕無來歷不明與供為自己或他人債務擔保,如有上述情事發生導致日後爭議糾紛時,應由讓店原經營業主負所有一切責任,絕不得因此而損害頂店業者權益,否則讓店原經營業主應負因此所衍生之一切費用及負損害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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