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有一名陳姓婦人走出屈臣氏藥妝店店門,踩到屈臣氏藥妝店沒貼好掉在地上的「週三到屈臣氏滿額享九折」促銷海報,光滑的海報,致使陳姓婦人在騎樓當場滑倒,造成左側臏骨骨折受傷,台北地院於99年8月判屈臣氏須賠償陳姓婦人21萬餘元。
此案台北地院於99年8月判決,屈臣氏藥妝店得賠償陳姓婦人精神撫慰金30萬和醫藥費支出6萬餘元,然海報長76公分,寬52公分,掉落地面理應顯而易見,陳姓婦人該注意而未注意,因此亦應自負4成過失責任,判屈臣氏須賠償陳姓婦人共21萬6000元。屈臣氏藥妝店表示尊重台北地院判決,並加強門巿宣導,而陳姓婦人認為這一滑倒骨折受傷住院長達三星期,且至今都快一年了,現還不良於行,對賠償金額覺得不滿意,將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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